【1310万元存款被银行员工“偷”走 大连一女子追讨4年未果】据极目新闻报道:1310万元的巨额存款,竟被银行职员偷偷存进了他人账户。
三年后,根据辽宁省瓦房店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渉事银行职员因盗窃罪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9年。然而,这一判决却被二审法院推翻,发回重审。
在2022年3月,在一审判决过去9个月之后,于女士拿回1310万元存款的日子依然遥遥无期。
取千万存款却被转走
于女士今年36岁,在辽宁做海产品养殖和服装生意,自2014年起,其资金往来都在中国银行大连瓦房店支行。
因商量好和朋友一起投资其它行业,2018年8月29日上午,于女士来到银行网点,准备取出1310万元存款。“因为取款金额较大,去之前我已经提前跟工作人员约好。”于女士称,她提前联系的是银行营业部职员孙某,到了银行,孙某让柜员为其办理取款的相关手续。
于女士称,虽然孙某是其客户经理,但平时往来不多。取钱的那天上午,她办好相关手续后,孙某一直在给她推销银行的黄金产品,但她并未同意购买。
“当天上午我9点20就办完了取款的手续,但迟迟拿不到现金。”于女士说,当天她办完手续后一直在营业厅等待,期间询问过,柜员给的答复是,要从其它银行调现金,需要多等一会。但到了中午,柜员还是告诉她需要继续等待。她随即找到孙某,没想到孙某竟告诉她,1310万元存款都已经购买了黄金制品,但蹊跷的是,孙某却无法提供任何购买黄金制品的银行手续和相关凭证。
于女士感到情况不妙,要求孙某立即将其存款归还。
然而,于女士当天还是没有拿到这笔存款,只是得到了一份孙某写的黄金制品清单和一份承诺书,承诺当月30日之前支付现金。
银行职员早有前科
然而,一纸承诺,最终并没有让于女士拿回那笔存款。
在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的情况下,于女士决定向警方报案。
2018年9月15日,孙某被当地警方刑事拘留。后经瓦房店市人民检察院查明,于女士并不是孙某手下的第一个受害者。
孙某生于1975年,案发前,她是中国银行瓦房店支行营业部副主任。
早在2017年,经人介绍,孙某认识了客户宋某,并承诺帮宋某做投资理财服务。于是,从2017年4月6日至2018年2月2日,宋某先后将人民币3000万元,分四次转入孙某指定的账户,让孙某代为理财。
然而,拿到这笔钱后,孙某并没有用于理财,而是将这笔3000万元的巨款用于偿还孙某个人的债务及消费。案发前,孙某曾分两次偿还宋某共计人民币1818万元。
除了宋某,受害的还有客户张某。2018年8月22日,孙某联系张某,称帮其办理兑换积分业务,让其来到银行。在张某的积分业务办完之后,孙某趁张某不知情,将张某的200万元存款盗走,转入自己弟弟的账号内,用于偿还个人债务。
当月29日,在于女士办理1310万元取款手续时,孙某故伎重施,授意柜员不支付现金给于女士,而是将这笔钱盗走,存入到其他账户,用于还债。
千万巨款仍无着落
“存款就这么没了,当时连孩子的奶粉钱都拿不出来。”于女士告诉极目新闻记者,银行里的1000余万元存款,是家里多年做生意留下来的积蓄。事发时,孩子还没满一岁,家里就连给孩子买奶粉的钱都拿不出来,“当时整个人都抑郁了,现在几年过去了,依然没有缓过来。”
2019年1月,于女士将中国银行大连瓦房店支行告上法庭,要求银行支付其存款1310万元及利息。瓦房店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孙某当时已经因涉嫌诈骗、职务侵占及盗窃罪被捕,处于移送检察院审查阶段,涉纠纷的犯罪性质及法律后果尚未最终定性。在刑事案件定性之前,不宜作为民事案件受理。最终驳回于女士的起诉。
2021年7月,瓦房店市人民法院对孙某案作出一审判决,以盗窃罪、诈骗罪执行有期徒刑十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50万元。并责令其向宋某退赔1182万元,向中国银行大连瓦房店支行退赔人民币1510万元。
后孙某不服一审判决,向大连市中院提起上诉。2021年11月,大连中院以“原判事实不清”为由,将案件又发回瓦房店法院重新审理。目前,案件仍在审理中。
3月29日下午,极目新闻记者致电中国银行大连瓦房店支行负责人,询问案件情况,并未得到回应。
五年过去,于女士的孩子已经从未满周岁长大到快6岁了,她至今还在纳闷,“1310万元为什么就这样没了?”
律师:可起诉银行
目前,根据法院的一审刑事判决,法庭要求孙某退赔宋某1182万元。这个数额的计算,源自孙某曾诈骗宋某3000万元,其后又退赔了宋某1818万元,剩余1182万元未退还。
另外,孙某盗窃了张某200万元和于女士1310万元,合计1510万元,法院将受害人列为银行,判决由孙某退赔银行1510万元。
湖北易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袁三慧认为,该判决对受害人的认定,间接肯定了张某和于女士可以向银行主张返还该金额,该笔损失由银行来承担。不过,该判决效力被二审法院否定,所以结果还有待最终生效的判决来确认。
袁三慧解释,于女士之所以第一次起诉银行被驳回,是因为相关刑事案件在进行中,应当在刑事案件审理终结,相关事实和损失得以最终确认后,才能进行民事案件的审理。
而目前刑事案件二审判决撤销了原一审刑事判决,将案件发回重审,所以刑事案件的最终尘埃落定还需要走一定的程序和时间。于女士的民事赔偿之路还需要经历一个过程的等待。
另外,从民事赔偿角度来说,于女士在正常取款过程中存款被转移丢失,银行应当承担责任,对于工作人员的犯罪行为,银行在承担责任后,可向工作人员孙某进行追偿。
也就是说,于女士的损失最终可以要求银行赔偿。https://t.cn/A660HU5v(极目新闻客户端)
三年后,根据辽宁省瓦房店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渉事银行职员因盗窃罪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9年。然而,这一判决却被二审法院推翻,发回重审。
在2022年3月,在一审判决过去9个月之后,于女士拿回1310万元存款的日子依然遥遥无期。
取千万存款却被转走
于女士今年36岁,在辽宁做海产品养殖和服装生意,自2014年起,其资金往来都在中国银行大连瓦房店支行。
因商量好和朋友一起投资其它行业,2018年8月29日上午,于女士来到银行网点,准备取出1310万元存款。“因为取款金额较大,去之前我已经提前跟工作人员约好。”于女士称,她提前联系的是银行营业部职员孙某,到了银行,孙某让柜员为其办理取款的相关手续。
于女士称,虽然孙某是其客户经理,但平时往来不多。取钱的那天上午,她办好相关手续后,孙某一直在给她推销银行的黄金产品,但她并未同意购买。
“当天上午我9点20就办完了取款的手续,但迟迟拿不到现金。”于女士说,当天她办完手续后一直在营业厅等待,期间询问过,柜员给的答复是,要从其它银行调现金,需要多等一会。但到了中午,柜员还是告诉她需要继续等待。她随即找到孙某,没想到孙某竟告诉她,1310万元存款都已经购买了黄金制品,但蹊跷的是,孙某却无法提供任何购买黄金制品的银行手续和相关凭证。
于女士感到情况不妙,要求孙某立即将其存款归还。
然而,于女士当天还是没有拿到这笔存款,只是得到了一份孙某写的黄金制品清单和一份承诺书,承诺当月30日之前支付现金。
银行职员早有前科
然而,一纸承诺,最终并没有让于女士拿回那笔存款。
在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的情况下,于女士决定向警方报案。
2018年9月15日,孙某被当地警方刑事拘留。后经瓦房店市人民检察院查明,于女士并不是孙某手下的第一个受害者。
孙某生于1975年,案发前,她是中国银行瓦房店支行营业部副主任。
早在2017年,经人介绍,孙某认识了客户宋某,并承诺帮宋某做投资理财服务。于是,从2017年4月6日至2018年2月2日,宋某先后将人民币3000万元,分四次转入孙某指定的账户,让孙某代为理财。
然而,拿到这笔钱后,孙某并没有用于理财,而是将这笔3000万元的巨款用于偿还孙某个人的债务及消费。案发前,孙某曾分两次偿还宋某共计人民币1818万元。
除了宋某,受害的还有客户张某。2018年8月22日,孙某联系张某,称帮其办理兑换积分业务,让其来到银行。在张某的积分业务办完之后,孙某趁张某不知情,将张某的200万元存款盗走,转入自己弟弟的账号内,用于偿还个人债务。
当月29日,在于女士办理1310万元取款手续时,孙某故伎重施,授意柜员不支付现金给于女士,而是将这笔钱盗走,存入到其他账户,用于还债。
千万巨款仍无着落
“存款就这么没了,当时连孩子的奶粉钱都拿不出来。”于女士告诉极目新闻记者,银行里的1000余万元存款,是家里多年做生意留下来的积蓄。事发时,孩子还没满一岁,家里就连给孩子买奶粉的钱都拿不出来,“当时整个人都抑郁了,现在几年过去了,依然没有缓过来。”
2019年1月,于女士将中国银行大连瓦房店支行告上法庭,要求银行支付其存款1310万元及利息。瓦房店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孙某当时已经因涉嫌诈骗、职务侵占及盗窃罪被捕,处于移送检察院审查阶段,涉纠纷的犯罪性质及法律后果尚未最终定性。在刑事案件定性之前,不宜作为民事案件受理。最终驳回于女士的起诉。
2021年7月,瓦房店市人民法院对孙某案作出一审判决,以盗窃罪、诈骗罪执行有期徒刑十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50万元。并责令其向宋某退赔1182万元,向中国银行大连瓦房店支行退赔人民币1510万元。
后孙某不服一审判决,向大连市中院提起上诉。2021年11月,大连中院以“原判事实不清”为由,将案件又发回瓦房店法院重新审理。目前,案件仍在审理中。
3月29日下午,极目新闻记者致电中国银行大连瓦房店支行负责人,询问案件情况,并未得到回应。
五年过去,于女士的孩子已经从未满周岁长大到快6岁了,她至今还在纳闷,“1310万元为什么就这样没了?”
律师:可起诉银行
目前,根据法院的一审刑事判决,法庭要求孙某退赔宋某1182万元。这个数额的计算,源自孙某曾诈骗宋某3000万元,其后又退赔了宋某1818万元,剩余1182万元未退还。
另外,孙某盗窃了张某200万元和于女士1310万元,合计1510万元,法院将受害人列为银行,判决由孙某退赔银行1510万元。
湖北易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袁三慧认为,该判决对受害人的认定,间接肯定了张某和于女士可以向银行主张返还该金额,该笔损失由银行来承担。不过,该判决效力被二审法院否定,所以结果还有待最终生效的判决来确认。
袁三慧解释,于女士之所以第一次起诉银行被驳回,是因为相关刑事案件在进行中,应当在刑事案件审理终结,相关事实和损失得以最终确认后,才能进行民事案件的审理。
而目前刑事案件二审判决撤销了原一审刑事判决,将案件发回重审,所以刑事案件的最终尘埃落定还需要走一定的程序和时间。于女士的民事赔偿之路还需要经历一个过程的等待。
另外,从民事赔偿角度来说,于女士在正常取款过程中存款被转移丢失,银行应当承担责任,对于工作人员的犯罪行为,银行在承担责任后,可向工作人员孙某进行追偿。
也就是说,于女士的损失最终可以要求银行赔偿。https://t.cn/A660HU5v(极目新闻客户端)
失望型分手如何挽回?#挽回前男友男朋友前任#
要知道失望性分手在刚分手的一段时间内,对方几乎对你没有任何的好感,无论是你试图感动她也好纠缠她,也好都不会有任何的效果,反而会让他对你越来越厌烦。
其实这个阶段就叫做排斥期。
很多人在排斥期的处理方式就像是敷着最贵的面膜,熬最晚的夜都只是在做无用功而已。
正确的做法是从剖析你们的问题开始,恋爱更多是感性的你多好多爱他,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要对方觉得你好,你要记住一点,你必须要找到对方眼里的问题并解决。
1. 给双方冷静时间
刚刚分手的这段时间,双方情绪都比较波动,要给双方一段冷静的时间,不要马上去要求对方复合。
我们都知道,带着情绪是处理不好事情的,相信经过吵架、冷战、分手,双方的情绪已经跌到谷底,即使事后知道自己错了,可能还是会觉得委屈和难过,而对方作为提出分手的一方,可能还是觉得生气,所以,当两个人都带着情绪的时候,你说什么,对方也听不进,所以要给双方一段时间,好让各自冷静下来。
2. 重新提升自己
如果分手之后整天以泪洗面,郁郁寡欢,熬夜游戏,试图以此麻痹放纵自己,那么这段感情挽回的机会十分渺茫。
提升自己是指主要针对之前自己做得不好的地方
3.找出分手矛盾点
相信想要挽回的你,一定是爱对方的,那么你就要清楚一件事,两个人在一起,不可能都会一帆风顺,不可能都不出现问题;两个人因为性格不相同,思想不一样,文化教育不一致,那么对待一件事情的看法,就一定不会相同。
所以如果两个人之间,出现了裂痕的时候,一定要找出问题关键所在,主动承认错误,一定要把自己伤害对方的事情,说个一清二楚,在这个世界之上,没有一个人能接受得了,不知悔改的人。
如果你让对方失望了,而ta跟你分手,在这个时候,你一定要走到ta的身边,去承认自己的错误,主动向对方道歉。
这是你想要挽回她,必须要做的一件事情;
只有你真诚的悔过,ta才能原谅你,如果你都觉得,你没有错,那么在ta的心中,又怎么可能会愿意,跟你相伴一生,所以只有主动走到ta的身边,真诚的道歉,或许才会包容你,原谅你这次的行为,真诚非常的重要,因为这是决定了对方愿不愿意跟你走下去的前提。
4.用行动代替承诺
失望累积的过程往往都是有迹可循的,只不过你还没有发现,同时你还没有着手去处理而已,其实对方之所以选择放手,大多数时候,不是因为不爱了,相反,可能是因为太爱了,所以太失望了,所以最后成了失望型的分手。
如果想让对方回心转意,我们需要做的就是唤醒对方曾经对我们的感情,让对方重新意识到我们有吸引对方的那一面,这个时候啊,一定要注意,不要刻意地通过言语来让对方回心转意。
因为失望型分手的人是不吃这一套的,对方之前给过你无数次的机会,但是你都辜负了对方的信任,所以你现在单凭几句话是完全没有办法扭转当下的局面,所以从一开始我们一定要树立一个意识,就是我们要通过实际行动去展示直接的成果,然后,以此来让对方意识到我们是真的发生了改变,我们和过去变得真的不一样了。
那么重点来了,就是我们的目的性一定不能很强,刻意去展示,而是需要一个第三方来传递这个信息,这个第三方吧,可能是你们的共同好友,但是这个人一定不能和你太亲密,以免对方会怀疑,找到这个第三方之后,然后让这个第三方去帮你传递信息,那相比于你去说的话,第三方的介入相比于你去直接跟对方说,那第三方的介入可信度明显是更高的,你的挽回也才会更加的事半功倍。
4.关系破冰
接下来讲的这几招可能会需要一点小心机。
分析好矛盾点、做好之前的准备之后之后,就可以找各种机会重新建立连接,
1、制造偶遇
比如,利用某些事情装作不经意地联系他,前提是在之前的一段时间一定要忍住不要联系ta.
还有,如果知道ta去参加共同朋友的聚会,你也打扮得漂漂亮亮地去,然后尽可能地重新建立连接,但不要表现得很刻意。
2.借助共同好友
只要你没有出轨没有动手,没有犯原则性错误,又有时间作为恋爱保障,朋友一般都会劝说“你们也这么久了好好想想吧”。
所以把你的想法讲给对方的朋友听,让对方朋友意识到你的想法,不用说“你帮帮我”,ta的朋友绝对会告诉ta的。
(告诉ta朋友的时候不要抱怨不要悲观不要渴望怜悯,就是正常诉说你的想法以及观点)
此时的朋友就相当于一个说客,他漫不经心的给挽回对象说着你的好,又认真的分析着你们的这段长久的感情。
对方听得进去并且为之所动,比你直接出面有效的多。
当对方出现摇摆不定,心思有所动摇的时候,你再主动出击。
3、制造属于你们彼此才懂的惊喜
比如对方之前有向你表达过对...感兴趣、最近喜欢...都可以选择考察完之后送给ta,当然在能力范围之内。
最容易打动对方的其实是“公事需要”(实用性)。
比如他最近要参加什么考试,你的一本考试资料大全、一套考试用具更能让对方感受到你的贴心,有一种来自于“家人”的温暖。
比如对方最近经常加班,那恐怕再也没有一份加班时的宵夜更温暖的了。
你可以利用这些生活中的细节渐渐刷新对方对你的看法,博取对方的好感。
惊喜不需要大费周章,只是对方最需要的,你去做了就是温暖的惊喜,带给ta的就是感动。
这比你哭着挽留他不要走好太多,既保留了自己的尊严又重新唤回对方对你的好感。
要知道失望性分手在刚分手的一段时间内,对方几乎对你没有任何的好感,无论是你试图感动她也好纠缠她,也好都不会有任何的效果,反而会让他对你越来越厌烦。
其实这个阶段就叫做排斥期。
很多人在排斥期的处理方式就像是敷着最贵的面膜,熬最晚的夜都只是在做无用功而已。
正确的做法是从剖析你们的问题开始,恋爱更多是感性的你多好多爱他,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要对方觉得你好,你要记住一点,你必须要找到对方眼里的问题并解决。
1. 给双方冷静时间
刚刚分手的这段时间,双方情绪都比较波动,要给双方一段冷静的时间,不要马上去要求对方复合。
我们都知道,带着情绪是处理不好事情的,相信经过吵架、冷战、分手,双方的情绪已经跌到谷底,即使事后知道自己错了,可能还是会觉得委屈和难过,而对方作为提出分手的一方,可能还是觉得生气,所以,当两个人都带着情绪的时候,你说什么,对方也听不进,所以要给双方一段时间,好让各自冷静下来。
2. 重新提升自己
如果分手之后整天以泪洗面,郁郁寡欢,熬夜游戏,试图以此麻痹放纵自己,那么这段感情挽回的机会十分渺茫。
提升自己是指主要针对之前自己做得不好的地方
3.找出分手矛盾点
相信想要挽回的你,一定是爱对方的,那么你就要清楚一件事,两个人在一起,不可能都会一帆风顺,不可能都不出现问题;两个人因为性格不相同,思想不一样,文化教育不一致,那么对待一件事情的看法,就一定不会相同。
所以如果两个人之间,出现了裂痕的时候,一定要找出问题关键所在,主动承认错误,一定要把自己伤害对方的事情,说个一清二楚,在这个世界之上,没有一个人能接受得了,不知悔改的人。
如果你让对方失望了,而ta跟你分手,在这个时候,你一定要走到ta的身边,去承认自己的错误,主动向对方道歉。
这是你想要挽回她,必须要做的一件事情;
只有你真诚的悔过,ta才能原谅你,如果你都觉得,你没有错,那么在ta的心中,又怎么可能会愿意,跟你相伴一生,所以只有主动走到ta的身边,真诚的道歉,或许才会包容你,原谅你这次的行为,真诚非常的重要,因为这是决定了对方愿不愿意跟你走下去的前提。
4.用行动代替承诺
失望累积的过程往往都是有迹可循的,只不过你还没有发现,同时你还没有着手去处理而已,其实对方之所以选择放手,大多数时候,不是因为不爱了,相反,可能是因为太爱了,所以太失望了,所以最后成了失望型的分手。
如果想让对方回心转意,我们需要做的就是唤醒对方曾经对我们的感情,让对方重新意识到我们有吸引对方的那一面,这个时候啊,一定要注意,不要刻意地通过言语来让对方回心转意。
因为失望型分手的人是不吃这一套的,对方之前给过你无数次的机会,但是你都辜负了对方的信任,所以你现在单凭几句话是完全没有办法扭转当下的局面,所以从一开始我们一定要树立一个意识,就是我们要通过实际行动去展示直接的成果,然后,以此来让对方意识到我们是真的发生了改变,我们和过去变得真的不一样了。
那么重点来了,就是我们的目的性一定不能很强,刻意去展示,而是需要一个第三方来传递这个信息,这个第三方吧,可能是你们的共同好友,但是这个人一定不能和你太亲密,以免对方会怀疑,找到这个第三方之后,然后让这个第三方去帮你传递信息,那相比于你去说的话,第三方的介入相比于你去直接跟对方说,那第三方的介入可信度明显是更高的,你的挽回也才会更加的事半功倍。
4.关系破冰
接下来讲的这几招可能会需要一点小心机。
分析好矛盾点、做好之前的准备之后之后,就可以找各种机会重新建立连接,
1、制造偶遇
比如,利用某些事情装作不经意地联系他,前提是在之前的一段时间一定要忍住不要联系ta.
还有,如果知道ta去参加共同朋友的聚会,你也打扮得漂漂亮亮地去,然后尽可能地重新建立连接,但不要表现得很刻意。
2.借助共同好友
只要你没有出轨没有动手,没有犯原则性错误,又有时间作为恋爱保障,朋友一般都会劝说“你们也这么久了好好想想吧”。
所以把你的想法讲给对方的朋友听,让对方朋友意识到你的想法,不用说“你帮帮我”,ta的朋友绝对会告诉ta的。
(告诉ta朋友的时候不要抱怨不要悲观不要渴望怜悯,就是正常诉说你的想法以及观点)
此时的朋友就相当于一个说客,他漫不经心的给挽回对象说着你的好,又认真的分析着你们的这段长久的感情。
对方听得进去并且为之所动,比你直接出面有效的多。
当对方出现摇摆不定,心思有所动摇的时候,你再主动出击。
3、制造属于你们彼此才懂的惊喜
比如对方之前有向你表达过对...感兴趣、最近喜欢...都可以选择考察完之后送给ta,当然在能力范围之内。
最容易打动对方的其实是“公事需要”(实用性)。
比如他最近要参加什么考试,你的一本考试资料大全、一套考试用具更能让对方感受到你的贴心,有一种来自于“家人”的温暖。
比如对方最近经常加班,那恐怕再也没有一份加班时的宵夜更温暖的了。
你可以利用这些生活中的细节渐渐刷新对方对你的看法,博取对方的好感。
惊喜不需要大费周章,只是对方最需要的,你去做了就是温暖的惊喜,带给ta的就是感动。
这比你哭着挽留他不要走好太多,既保留了自己的尊严又重新唤回对方对你的好感。
1310万元存款被银行员工“偷”走,大连一女子追讨4年未果
极目新闻记者 詹钘
1310万元的巨额存款,竟被银行职员偷偷存进了他人账户。
三年后,根据辽宁省瓦房店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渉事银行职员因盗窃罪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9年。然而,这一判决却被二审法院推翻,发回重审。
在2022年3月,在一审判决过去9个月之后,于女士拿回1310万元存款的日子依然遥遥无期。
取千万存款却被转走
于女士今年36岁,在辽宁做海产品养殖和服装生意,自2014年起,其资金往来都在中国银行大连瓦房店支行。
渉事银行
因商量好和朋友一起投资其它行业,2018年8月29日上午,于女士来到银行网点,准备取出1310万元存款。“因为取款金额较大,去之前我已经提前跟工作人员约好。”于女士称,她提前联系的是银行营业部职员孙某,到了银行,孙某让柜员为其办理取款的相关手续。
银行记录
于女士称,虽然孙某是其客户经理,但平时往来不多。取钱的那天上午,她办好相关手续后,孙某一直在给她推销银行的黄金产品,但她并未同意购买。
“当天上午我9点20就办完了取款的手续,但迟迟拿不到现金。”于女士说,当天她办完手续后一直在营业厅等待,期间询问过,柜员给的答复是,要从其它银行调现金,需要多等一会。但到了中午,柜员还是告诉她需要继续等待。她随即找到孙某,没想到孙某竟告诉她,1310万元存款都已经购买了黄金制品,但蹊跷的是,孙某却无法提供任何购买黄金制品的银行手续和相关凭证。
于女士感到情况不妙,要求孙某立即将其存款归还。
然而,于女士当天还是没有拿到这笔存款,只是得到了一份孙某写的黄金制品清单和一份承诺书,承诺当月30日之前支付现金。
手写黄金制品清单
银行职员早有前科
然而,一纸承诺,最终并没有让于女士拿回那笔存款。
在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的情况下,于女士决定向警方报案。
2018年9月15日,孙某被当地警方刑事拘留。后经瓦房店市人民检察院查明,于女士并不是孙某手下的第一个受害者。
孙某生于1975年,案发前,她是中国银行瓦房店支行营业部副主任。
早在2017年,经人介绍,孙某认识了客户宋某,并承诺帮宋某做投资理财服务。于是,从2017年4月6日至2018年2月2日,宋某先后将人民币3000万元,分四次转入孙某指定的账户,让孙某代为理财。
然而,拿到这笔钱后,孙某并没有用于理财,而是将这笔3000万元的巨款用于偿还孙某个人的债务及消费。案发前,孙某曾分两次偿还宋某共计人民币1818万元。
除了宋某,受害的还有客户张某。2018年8月22日,孙某联系张某,称帮其办理兑换积分业务,让其来到银行。在张某的积分业务办完之后,孙某趁张某不知情,将张某的200万元存款盗走,转入自己弟弟的账号内,用于偿还个人债务。
当月29日,在于女士办理1310万元取款手续时,孙某故伎重施,授意柜员不支付现金给于女士,而是将这笔钱盗走,存入到其他账户,用于还债。
千万巨款仍无着落
“存款就这么没了,当时连孩子的奶粉钱都拿不出来。”于女士告诉极目新闻记者,银行里的1000余万元存款,是家里多年做生意留下来的积蓄。事发时,孩子还没满一岁,家里就连给孩子买奶粉的钱都拿不出来,“当时整个人都抑郁了,现在几年过去了,依然没有缓过来。”
2019年1月,于女士将中国银行大连瓦房店支行告上法庭,要求银行支付其存款1310万元及利息。瓦房店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孙某当时已经因涉嫌诈骗、职务侵占及盗窃罪被捕,处于移送检察院审查阶段,涉纠纷的犯罪性质及法律后果尚未最终定性。在刑事案件定性之前,不宜作为民事案件受理。最终驳回于女士的起诉。
2021年7月,瓦房店市人民法院对孙某案作出一审判决,以盗窃罪、诈骗罪执行有期徒刑十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50万元。并责令其向宋某退赔1182万元,向中国银行大连瓦房店支行退赔人民币1510万元。
一审判决
后孙某不服一审判决,向大连市中院提起上诉。2021年11月,大连中院以“原判事实不清”为由,将案件又发回瓦房店法院重新审理。目前,案件仍在审理中。
3月29日下午,极目新闻记者致电中国银行大连瓦房店支行负责人,询问案件情况,并未得到回应。
五年过去,于女士的孩子已经从未满周岁长大到快6岁了,她至今还在纳闷,“1310万元为什么就这样没了?”
律师:可起诉银行
目前,根据法院的一审刑事判决,法庭要求孙某退赔宋某1182万元。这个数额的计算,源自孙某曾诈骗宋某3000万元,其后又退赔了宋某1818万元,剩余1182万元未退还。
另外,孙某盗窃了张某200万元和于女士1310万元,合计1510万元,法院将受害人列为银行,判决由孙某退赔银行1510万元。
湖北易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袁三慧认为,该判决对受害人的认定,间接肯定了张某和于女士可以向银行主张返还该金额,该笔损失由银行来承担。不过,该判决效力被二审法院否定,所以结果还有待最终生效的判决来确认。
袁三慧解释,于女士之所以第一次起诉银行被驳回,是因为相关刑事案件在进行中,应当在刑事案件审理终结,相关事实和损失得以最终确认后,才能进行民事案件的审理。
而目前刑事案件二审判决撤销了原一审刑事判决,将案件发回重审,所以刑事案件的最终尘埃落定还需要走一定的程序和时间。于女士的民事赔偿之路还需要经历一个过程的等待。
另外,从民事赔偿角度来说,于女士在正常取款过程中存款被转移丢失,银行应当承担责任,对于工作人员的犯罪行为,银行在承担责任后,可向工作人员孙某进行追偿。
也就是说,于女士的损失最终可以要求银行赔偿。
极目新闻记者 詹钘
1310万元的巨额存款,竟被银行职员偷偷存进了他人账户。
三年后,根据辽宁省瓦房店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渉事银行职员因盗窃罪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9年。然而,这一判决却被二审法院推翻,发回重审。
在2022年3月,在一审判决过去9个月之后,于女士拿回1310万元存款的日子依然遥遥无期。
取千万存款却被转走
于女士今年36岁,在辽宁做海产品养殖和服装生意,自2014年起,其资金往来都在中国银行大连瓦房店支行。
渉事银行
因商量好和朋友一起投资其它行业,2018年8月29日上午,于女士来到银行网点,准备取出1310万元存款。“因为取款金额较大,去之前我已经提前跟工作人员约好。”于女士称,她提前联系的是银行营业部职员孙某,到了银行,孙某让柜员为其办理取款的相关手续。
银行记录
于女士称,虽然孙某是其客户经理,但平时往来不多。取钱的那天上午,她办好相关手续后,孙某一直在给她推销银行的黄金产品,但她并未同意购买。
“当天上午我9点20就办完了取款的手续,但迟迟拿不到现金。”于女士说,当天她办完手续后一直在营业厅等待,期间询问过,柜员给的答复是,要从其它银行调现金,需要多等一会。但到了中午,柜员还是告诉她需要继续等待。她随即找到孙某,没想到孙某竟告诉她,1310万元存款都已经购买了黄金制品,但蹊跷的是,孙某却无法提供任何购买黄金制品的银行手续和相关凭证。
于女士感到情况不妙,要求孙某立即将其存款归还。
然而,于女士当天还是没有拿到这笔存款,只是得到了一份孙某写的黄金制品清单和一份承诺书,承诺当月30日之前支付现金。
手写黄金制品清单
银行职员早有前科
然而,一纸承诺,最终并没有让于女士拿回那笔存款。
在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的情况下,于女士决定向警方报案。
2018年9月15日,孙某被当地警方刑事拘留。后经瓦房店市人民检察院查明,于女士并不是孙某手下的第一个受害者。
孙某生于1975年,案发前,她是中国银行瓦房店支行营业部副主任。
早在2017年,经人介绍,孙某认识了客户宋某,并承诺帮宋某做投资理财服务。于是,从2017年4月6日至2018年2月2日,宋某先后将人民币3000万元,分四次转入孙某指定的账户,让孙某代为理财。
然而,拿到这笔钱后,孙某并没有用于理财,而是将这笔3000万元的巨款用于偿还孙某个人的债务及消费。案发前,孙某曾分两次偿还宋某共计人民币1818万元。
除了宋某,受害的还有客户张某。2018年8月22日,孙某联系张某,称帮其办理兑换积分业务,让其来到银行。在张某的积分业务办完之后,孙某趁张某不知情,将张某的200万元存款盗走,转入自己弟弟的账号内,用于偿还个人债务。
当月29日,在于女士办理1310万元取款手续时,孙某故伎重施,授意柜员不支付现金给于女士,而是将这笔钱盗走,存入到其他账户,用于还债。
千万巨款仍无着落
“存款就这么没了,当时连孩子的奶粉钱都拿不出来。”于女士告诉极目新闻记者,银行里的1000余万元存款,是家里多年做生意留下来的积蓄。事发时,孩子还没满一岁,家里就连给孩子买奶粉的钱都拿不出来,“当时整个人都抑郁了,现在几年过去了,依然没有缓过来。”
2019年1月,于女士将中国银行大连瓦房店支行告上法庭,要求银行支付其存款1310万元及利息。瓦房店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孙某当时已经因涉嫌诈骗、职务侵占及盗窃罪被捕,处于移送检察院审查阶段,涉纠纷的犯罪性质及法律后果尚未最终定性。在刑事案件定性之前,不宜作为民事案件受理。最终驳回于女士的起诉。
2021年7月,瓦房店市人民法院对孙某案作出一审判决,以盗窃罪、诈骗罪执行有期徒刑十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50万元。并责令其向宋某退赔1182万元,向中国银行大连瓦房店支行退赔人民币1510万元。
一审判决
后孙某不服一审判决,向大连市中院提起上诉。2021年11月,大连中院以“原判事实不清”为由,将案件又发回瓦房店法院重新审理。目前,案件仍在审理中。
3月29日下午,极目新闻记者致电中国银行大连瓦房店支行负责人,询问案件情况,并未得到回应。
五年过去,于女士的孩子已经从未满周岁长大到快6岁了,她至今还在纳闷,“1310万元为什么就这样没了?”
律师:可起诉银行
目前,根据法院的一审刑事判决,法庭要求孙某退赔宋某1182万元。这个数额的计算,源自孙某曾诈骗宋某3000万元,其后又退赔了宋某1818万元,剩余1182万元未退还。
另外,孙某盗窃了张某200万元和于女士1310万元,合计1510万元,法院将受害人列为银行,判决由孙某退赔银行1510万元。
湖北易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袁三慧认为,该判决对受害人的认定,间接肯定了张某和于女士可以向银行主张返还该金额,该笔损失由银行来承担。不过,该判决效力被二审法院否定,所以结果还有待最终生效的判决来确认。
袁三慧解释,于女士之所以第一次起诉银行被驳回,是因为相关刑事案件在进行中,应当在刑事案件审理终结,相关事实和损失得以最终确认后,才能进行民事案件的审理。
而目前刑事案件二审判决撤销了原一审刑事判决,将案件发回重审,所以刑事案件的最终尘埃落定还需要走一定的程序和时间。于女士的民事赔偿之路还需要经历一个过程的等待。
另外,从民事赔偿角度来说,于女士在正常取款过程中存款被转移丢失,银行应当承担责任,对于工作人员的犯罪行为,银行在承担责任后,可向工作人员孙某进行追偿。
也就是说,于女士的损失最终可以要求银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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