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的杭州“保姆纵火案”,导致一位母亲和三个孩子不幸遇难。在案发后,遇难女主人的丈夫林生斌,因案发时不在现场,而引起了部分公众的猜疑。
林生斌声称,案发当夜,他正在从广州飞往杭州的飞机上。然而,导演兼作家刘信达对此案件持续关注,并质疑林生斌的说法。2021年9月,刘信达向多家航空公司查询林生斌的飞行记录,并未发现其在2017年6月有相关飞行记录,随后将通话录音发布在了微博上。
2022年5月,林生斌将刘信达及微博平台运营公司告上法庭,认为刘信达侵犯了他的隐私权。法院在2024年1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刘信达侵犯了林生斌的隐私权,判决其在网络上公开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及维权费用。
刘信达不服一审判决,认为其行为属于正当的舆论监督,不构成侵犯隐私权,因此提出上诉。他指出,当个人隐私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时,应优先考虑公共利益。目前,该案件的二审进展及林生斌是否会出庭,尚未有明确消息。
在我看来,杭州“保姆纵火案”的发生,让林生斌成了公众人物,后续更进行了流量变现,个人隐私权不能以普通人标准来界定。
林生斌声称,案发当夜,他正在从广州飞往杭州的飞机上。然而,导演兼作家刘信达对此案件持续关注,并质疑林生斌的说法。2021年9月,刘信达向多家航空公司查询林生斌的飞行记录,并未发现其在2017年6月有相关飞行记录,随后将通话录音发布在了微博上。
2022年5月,林生斌将刘信达及微博平台运营公司告上法庭,认为刘信达侵犯了他的隐私权。法院在2024年1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刘信达侵犯了林生斌的隐私权,判决其在网络上公开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及维权费用。
刘信达不服一审判决,认为其行为属于正当的舆论监督,不构成侵犯隐私权,因此提出上诉。他指出,当个人隐私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时,应优先考虑公共利益。目前,该案件的二审进展及林生斌是否会出庭,尚未有明确消息。
在我看来,杭州“保姆纵火案”的发生,让林生斌成了公众人物,后续更进行了流量变现,个人隐私权不能以普通人标准来界定。
#纪委回应发改委干部被爆出轨女下属#【江苏盐城一#发改委干部被爆出轨已婚女下属#,纪委回应:在处理】4月23日,一网友爆料称,自家儿媳婚内出轨盐城市发改委一干部,儿子备受打击患上抑郁症,妻子(老伴儿)也因愤怒突发脑溢血,年幼的孙子尚在襁褓,无人照料。在其配发的聊天证据中,疑似多张被举报者与其儿媳韩某的微信聊天截图,其中不乏露骨语言。从中可以看到,被举报者与韩某在日常聊天中以“老公”“老婆”相称,并有多次开房记录。
据该爆料人称,被举报者多次借故联系儿媳韩某,最终和韩某有染。两人关系被儿子发现后,韩某曾哭求原谅并手写保证书,坦白两人关系。记者注意到,从23日到25日,该爆料人连发数条相关微博寻求社会关注,4月26日则清空了微博。
盐城市委宣传部新闻处工作人员听见记者询问发改委干部被举报生活作风问题后立即挂断电话,记者之后再次拨打均无人接听。记者随后致电盐城市纪委、监委对外公开的市纪委宣传部副部长办公电话。对方表示,他们关注到了这条网络舆情,存在的问题已第一时间掌握,现在有具体的业务部门在负责这个事情,其他情况未予透露。大河报https://t.cn/A6TBXQjh
据该爆料人称,被举报者多次借故联系儿媳韩某,最终和韩某有染。两人关系被儿子发现后,韩某曾哭求原谅并手写保证书,坦白两人关系。记者注意到,从23日到25日,该爆料人连发数条相关微博寻求社会关注,4月26日则清空了微博。
盐城市委宣传部新闻处工作人员听见记者询问发改委干部被举报生活作风问题后立即挂断电话,记者之后再次拨打均无人接听。记者随后致电盐城市纪委、监委对外公开的市纪委宣传部副部长办公电话。对方表示,他们关注到了这条网络舆情,存在的问题已第一时间掌握,现在有具体的业务部门在负责这个事情,其他情况未予透露。大河报https://t.cn/A6TBXQjh
【比起“负心论”,#林生斌背后关乎公共利益的谜团更需追问#】2017年6月,杭州“保姆纵火事件”造成一位母亲和三个孩子死亡,引发广泛关注。
案发后有声音称“遇难女主人的丈夫林生斌有作案嫌疑”,#林生斌#当时向媒体称,案发当日凌晨,他乘坐飞机从广州飞往杭州,不在案发现场。
导演、作家刘信达长期关注此案,对林生斌的言论持怀疑态度。2021年9月,刘信达向多家航空公司查询林生斌的出行记录后称,均未发现其在2017年6月存在飞行记录。之后,他将查询林生斌飞行记录的通话录音发布在微博上。
2022年5月,林生斌将刘信达、微博平台运营公司告上法庭。今年1月,法院判决刘信达构成对林生斌隐私权的侵犯。刘信达不服判决,认为自己是正当的舆论监督,遂提起上诉。(据4月26日红星新闻)
旧案又重提,一是因为刘信达近日接到传票,要于5月6日就相关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与其进行谈话;也因为仍有很多人像刘信达一样,在林生斌的“深情丈夫”人设崩塌后,对其充满怀疑,相关话题热度不减。
无论公众有多么不满,法院判决刘信达的行为构成侵犯其隐私权,都是于法有据的。刘信达发布的通话录音显示,他以“朋友”身份,谎称为了查飞行里程积分,报出林生斌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之后,成功查到了林生斌的飞行记录信息。这些个人信息,刘信达称是网友提供的。这其实也就证明了,他从非正规的渠道获取了林生斌的个人信息,并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将之公布在网络上。
据我国法律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应受到治安处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个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侵犯他人信息罪。无论林生斌声名如何,其个人权利依然受到法律保护,他有权对侵权行为追究法律责任,法律也应该依法给他一个公道。
刘信达不服判决的理由有三,其一,他认为自己是作家,有采访权,是正常舆论监督而不是刺探隐私;其二,他认为林生斌当时的出行记录与重大刑事案件有关,属于公共事件,公众应有知情权。
这其中存在许多误解。首先,新闻记者的采访权,从宪法中的公民言论自由权延伸出来,一定程度上受到法律保护,作家不是新闻记者。而且,即便是新闻记者进行采访,也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不得侵害他人的人格权。这也是为什么,很多暗访的新闻报道画面,会隐去被报道对象的个人信息和肖像,聚焦于关乎公平正义、公共利益的事件本身。
再者,杭州市联合调查组在2021年8月3日,已经通报了林生斌事件的调查结果,通报称,公安机关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程序,对案件开展了全面、细致的调查取证工作,未发现林某斌参与策划、实施该案的事实。也就是说,这个案子的侦查已经结束,即便林生斌当时就行程问题对媒体说了谎,警方也肯定对此进行了调查,这是很基本的“不在场证明”核实,影响力这么大的案件,警方不可能漏掉。没有侦查权、执法权的个人,当起“私人侦探”,以非法手段介入刑事案件调查,本身就已违法了。即便是发现了新的、有价值的证据,也应报告给警方,而不是擅自在网上发布,吸引眼球,扰乱视听。
这一案件让林生斌的相关话题再度冲上热搜,而从网友反馈来看,固然大家都认为,刘信达此举的确侵权,但焦点依然在于谴责林生斌树立“虚假人设”,欺骗大众,消费已逝妻儿等私德问题,只能说,试图博取流量的林生斌,终究是被舆论反噬了,他当然可以维护自己的人格权,享受法律对其平等的保护,但他每一次出现在公众视野,也会不可避免地遭遇猛烈的道德抨击。
值得注意的是,杭州市联合调查组3年前的通报中,针对部分网民质疑及举报“林生斌涉嫌偷税漏税、涉嫌非法公开募捐、诈捐”等情况,表示相关部门已开展调查,确有违法违规事实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但是此后就再无消息。比起已有定论的纵火案,属于私德范畴的“负心论”,或许,这个真正关乎公共利益,始终未解开的谜团,才是我们最需要关注和追问的。#导演刘信达被判侵犯林生斌隐私权将上诉# (极目新闻)
案发后有声音称“遇难女主人的丈夫林生斌有作案嫌疑”,#林生斌#当时向媒体称,案发当日凌晨,他乘坐飞机从广州飞往杭州,不在案发现场。
导演、作家刘信达长期关注此案,对林生斌的言论持怀疑态度。2021年9月,刘信达向多家航空公司查询林生斌的出行记录后称,均未发现其在2017年6月存在飞行记录。之后,他将查询林生斌飞行记录的通话录音发布在微博上。
2022年5月,林生斌将刘信达、微博平台运营公司告上法庭。今年1月,法院判决刘信达构成对林生斌隐私权的侵犯。刘信达不服判决,认为自己是正当的舆论监督,遂提起上诉。(据4月26日红星新闻)
旧案又重提,一是因为刘信达近日接到传票,要于5月6日就相关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与其进行谈话;也因为仍有很多人像刘信达一样,在林生斌的“深情丈夫”人设崩塌后,对其充满怀疑,相关话题热度不减。
无论公众有多么不满,法院判决刘信达的行为构成侵犯其隐私权,都是于法有据的。刘信达发布的通话录音显示,他以“朋友”身份,谎称为了查飞行里程积分,报出林生斌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之后,成功查到了林生斌的飞行记录信息。这些个人信息,刘信达称是网友提供的。这其实也就证明了,他从非正规的渠道获取了林生斌的个人信息,并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将之公布在网络上。
据我国法律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应受到治安处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个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侵犯他人信息罪。无论林生斌声名如何,其个人权利依然受到法律保护,他有权对侵权行为追究法律责任,法律也应该依法给他一个公道。
刘信达不服判决的理由有三,其一,他认为自己是作家,有采访权,是正常舆论监督而不是刺探隐私;其二,他认为林生斌当时的出行记录与重大刑事案件有关,属于公共事件,公众应有知情权。
这其中存在许多误解。首先,新闻记者的采访权,从宪法中的公民言论自由权延伸出来,一定程度上受到法律保护,作家不是新闻记者。而且,即便是新闻记者进行采访,也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不得侵害他人的人格权。这也是为什么,很多暗访的新闻报道画面,会隐去被报道对象的个人信息和肖像,聚焦于关乎公平正义、公共利益的事件本身。
再者,杭州市联合调查组在2021年8月3日,已经通报了林生斌事件的调查结果,通报称,公安机关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程序,对案件开展了全面、细致的调查取证工作,未发现林某斌参与策划、实施该案的事实。也就是说,这个案子的侦查已经结束,即便林生斌当时就行程问题对媒体说了谎,警方也肯定对此进行了调查,这是很基本的“不在场证明”核实,影响力这么大的案件,警方不可能漏掉。没有侦查权、执法权的个人,当起“私人侦探”,以非法手段介入刑事案件调查,本身就已违法了。即便是发现了新的、有价值的证据,也应报告给警方,而不是擅自在网上发布,吸引眼球,扰乱视听。
这一案件让林生斌的相关话题再度冲上热搜,而从网友反馈来看,固然大家都认为,刘信达此举的确侵权,但焦点依然在于谴责林生斌树立“虚假人设”,欺骗大众,消费已逝妻儿等私德问题,只能说,试图博取流量的林生斌,终究是被舆论反噬了,他当然可以维护自己的人格权,享受法律对其平等的保护,但他每一次出现在公众视野,也会不可避免地遭遇猛烈的道德抨击。
值得注意的是,杭州市联合调查组3年前的通报中,针对部分网民质疑及举报“林生斌涉嫌偷税漏税、涉嫌非法公开募捐、诈捐”等情况,表示相关部门已开展调查,确有违法违规事实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但是此后就再无消息。比起已有定论的纵火案,属于私德范畴的“负心论”,或许,这个真正关乎公共利益,始终未解开的谜团,才是我们最需要关注和追问的。#导演刘信达被判侵犯林生斌隐私权将上诉# (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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