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重点提出:“大力推进种源等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促进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创业”等相关建议。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同样强调:“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在这样的政策背景下,进行高校科研专利成果的转化,借助实践提升教学水平促进学生多元化发展;依靠实践进一步检验、优化发明成果;面向实践实现发明落地,成为我们响应国家政策的一个优秀“抓手”。
本项目开始于2022年1月,项目以“产、学、研、用”相结合为基本思路,以“做科研成果的实践者,科技农业的建设者”为主要目标。通过近两年的运营与实践,项目所发明的:“无人化生长记录系统及方法;智慧农业大棚;智慧农业集成化大棚降温喷雾装置;农用大棚连接件;手提施肥器器头;施肥量调节挡板”。等设备已投入使用,项目所设计的“科弘农业进销存管理系统”也在实践中得到更新优化,在未来本项目将继续在“技术端”发力,将经过实践后的专利技术进行产业化生产制造,或是进行专利授权、转移,进一步实现其经济价值。
现阶段本项目已开始组织结构公司化转型进程,借助成员内部优势,本项目现在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阳郭镇牛家村承包土地10亩(内有大棚3间)作为阶段性发展“根据地”,在未来科弘农业公司将会进一步扩展,在种植端形以陕西特色葡萄为主业,城郊菌类蔬菜种植为辅助,大田作物、经济作物为新发展点的布局。在销售端项目以传统业务代表和经销商为基础,大力发展新型互联网销售渠道,争取减少中间商参与真正让利与农产品种植者。最后项目在未来将会发展城郊特色观光采摘旅游,形成第一产业、第三产业相呼应的多元化盈利模式。
根据实地信息,本项目现阶段已完成23年收获工作,玉米、葡萄长势良好,总体收获数较之于项目起始阶段提升14%左右,菌类产品由于温室大棚优势正在进行本年春节前二潮菇的生产期,此外项目正在整备厂区内剩余的一间大棚,计划引进羊肚菌进行培育工作。较为优秀的新型农机设备和管理系统在一定程度上帮助本项目实现增产增收,大棚材料(构件)在实际使用中能够起到提升大棚结构稳定性延长大棚使用寿命的作用,进而进一步降低项目运营成本。
本项目开始于2022年1月,项目以“产、学、研、用”相结合为基本思路,以“做科研成果的实践者,科技农业的建设者”为主要目标。通过近两年的运营与实践,项目所发明的:“无人化生长记录系统及方法;智慧农业大棚;智慧农业集成化大棚降温喷雾装置;农用大棚连接件;手提施肥器器头;施肥量调节挡板”。等设备已投入使用,项目所设计的“科弘农业进销存管理系统”也在实践中得到更新优化,在未来本项目将继续在“技术端”发力,将经过实践后的专利技术进行产业化生产制造,或是进行专利授权、转移,进一步实现其经济价值。
现阶段本项目已开始组织结构公司化转型进程,借助成员内部优势,本项目现在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阳郭镇牛家村承包土地10亩(内有大棚3间)作为阶段性发展“根据地”,在未来科弘农业公司将会进一步扩展,在种植端形以陕西特色葡萄为主业,城郊菌类蔬菜种植为辅助,大田作物、经济作物为新发展点的布局。在销售端项目以传统业务代表和经销商为基础,大力发展新型互联网销售渠道,争取减少中间商参与真正让利与农产品种植者。最后项目在未来将会发展城郊特色观光采摘旅游,形成第一产业、第三产业相呼应的多元化盈利模式。
根据实地信息,本项目现阶段已完成23年收获工作,玉米、葡萄长势良好,总体收获数较之于项目起始阶段提升14%左右,菌类产品由于温室大棚优势正在进行本年春节前二潮菇的生产期,此外项目正在整备厂区内剩余的一间大棚,计划引进羊肚菌进行培育工作。较为优秀的新型农机设备和管理系统在一定程度上帮助本项目实现增产增收,大棚材料(构件)在实际使用中能够起到提升大棚结构稳定性延长大棚使用寿命的作用,进而进一步降低项目运营成本。
【陕西9家涉黄河流域检察机关加强生态保护协作】日前,陕西省检察机关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荒漠化防治工作推进会在榆林召开。
会上,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渭南、延安、榆林、商洛市检察院,省检察院直属分院等9家涉黄河流域检察机关,就如何加强流域检察机关协作配合进行了交流研讨。9家涉黄河流域检察机关共同签署了《陕西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检察监督协作机制》,建立了案件线索移送反馈、调查取证协作、跨区域生态修复协作、信息共享通报、联合调研和宣传等8项机制,并成立联席会议工作小组,以便及时研究解决协作配合中存在的问题。
据了解,2020年以来,陕西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作用,全力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荒漠化防治,共起诉破坏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资源刑事案件1163件1703人,办理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524件,立案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2656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12094件,起诉401件。陕西省府谷县黄河沿线非法排污非法采砂案等15起案件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
会上,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渭南、延安、榆林、商洛市检察院,省检察院直属分院等9家涉黄河流域检察机关,就如何加强流域检察机关协作配合进行了交流研讨。9家涉黄河流域检察机关共同签署了《陕西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检察监督协作机制》,建立了案件线索移送反馈、调查取证协作、跨区域生态修复协作、信息共享通报、联合调研和宣传等8项机制,并成立联席会议工作小组,以便及时研究解决协作配合中存在的问题。
据了解,2020年以来,陕西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作用,全力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荒漠化防治,共起诉破坏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资源刑事案件1163件1703人,办理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524件,立案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2656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12094件,起诉401件。陕西省府谷县黄河沿线非法排污非法采砂案等15起案件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
【陕西9家涉黄河流域检察机关加强生态保护协作】#关注陕西# 日前,陕西省检察机关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荒漠化防治工作推进会在榆林召开。
会上,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渭南、延安、榆林、商洛市检察院,省检察院直属分院等9家涉黄河流域检察机关,就如何加强流域检察机关协作配合进行了交流研讨。9家涉黄河流域检察机关共同签署了《陕西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检察监督协作机制》,建立了案件线索移送反馈、调查取证协作、跨区域生态修复协作、信息共享通报、联合调研和宣传等8项机制,并成立联席会议工作小组,以便及时研究解决协作配合中存在的问题。
据了解,2020年以来,陕西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作用,全力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荒漠化防治,共起诉破坏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资源刑事案件1163件1703人,办理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524件,立案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2656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12094件,起诉401件。陕西省府谷县黄河沿线非法排污非法采砂案等15起案件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
会上,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渭南、延安、榆林、商洛市检察院,省检察院直属分院等9家涉黄河流域检察机关,就如何加强流域检察机关协作配合进行了交流研讨。9家涉黄河流域检察机关共同签署了《陕西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检察监督协作机制》,建立了案件线索移送反馈、调查取证协作、跨区域生态修复协作、信息共享通报、联合调研和宣传等8项机制,并成立联席会议工作小组,以便及时研究解决协作配合中存在的问题。
据了解,2020年以来,陕西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作用,全力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荒漠化防治,共起诉破坏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资源刑事案件1163件1703人,办理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524件,立案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2656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12094件,起诉401件。陕西省府谷县黄河沿线非法排污非法采砂案等15起案件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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