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异地就医结算未来将实现这些目标】
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关于加快推进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
医保发〔2021〕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保局、财政厅(局):
为贯彻落实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5号)要求,解决人民群众在跨省异地就医结算中的“急难愁盼”问题,加快推进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2021年底前,各省份60%以上的县至少有1家普通门诊费用跨省联网医疗机构,各统筹地区基本实现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对于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5个群众需求大、各地普遍开展的门诊慢特病,每个省份至少有一个统筹地区实现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
2022年底前,每个县至少有1家定点医疗机构能够提供包括门诊费用在内的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基本实现上述5个主要门诊慢特病的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统筹地区全覆盖,推进其他门诊慢特病的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或线上零星报销。
二、重点工作
(一)扩大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覆盖范围。各省份要全力推动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工作,确保2021年底前所有省份、所有统筹地区作为参保地和就医地双向开通,符合条件的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能够在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实现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
(二)积极推进门诊慢特病的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各省份要规范统一参保人员门诊慢特病申办途径、就医规定等政策措施。门诊慢特病的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时使用全国统一的病种编码,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支付范围),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和医保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执行参保地政策。国家医保局重点推进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5个门诊慢特病的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各省份可根据实际情况,加强区域协作,协商确定增补纳入联网结算的病种,探索将更多门诊慢特病的相关治疗费用纳入跨省直接结算或通过线上报销途径提供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
(三)全力推进定点医药机构联网工作。省级医保部门要指导所辖统筹地区加强协议管理,新增定点医疗机构应同步提供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按照合理布局、分步纳入的原则,重点加大异地就医需求量大,流动人口相对集中地区联网定点医疗机构扩围力度。鼓励各地结合本地实际,推进定点零售药店提供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
(四)持续优化异地就医备案线上服务。推行“承诺制”“容缺后补制”,推进异地就医备案“零跑腿”“不见面”等线上服务。已上线国家异地就医快速备案和已自助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的省份,力争在2021年6月底前实现统筹地区全覆盖。未上线省份统筹推进系统改造和联调测试,尽快开通相关服务。2021年9月底前,全国所有统筹地区依托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提供统一的线上备案服务。
自助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试点省份要及时掌握和跟踪试点实施和运行情况,2021年6月底前将自评报告报送国家医保局。国家医保局将总结试点经验,适时扩大试点范围。
(五)确保跨省直接结算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到位并平稳运行。2021年6月底前,按照《跨省异地就医管理子系统接口规范(V2.0)》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医保部门应安全、平稳、有序地完成系统接口升级,新接口支持医保电子凭证、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等多种就医介质直接结算。2021年6月底前,各地应将全国统一的定点医药机构编码上传至国家跨省异地就医管理子系统,开通门诊慢特病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应将开通的病种编码经医保经办机构确认后同步上传。
(六)强化跨省异地就医结算业务协同高效。门诊结算时效强,各地应充分利用跨省异地就医业务协同管理机制,加强就医地与参保地间信息沟通。就医地应按照《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加强监管,切实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国家医保局将探索零星报销线上办理的实现路径,参保地可将零星报销疑点通过国家跨省异地就医管理子系统业务协同管理模块发起费用协查,就医地应积极配合,协助完成。
(七)加强异地就医费用跨省直接结算预付金和清算资金管理。省级医保部门和财政部门应按照《国家医保局办公室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完善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资金收付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发〔2020〕2号)等文件提出的时限要求,按期完成年度预付金额度调整、预付金紧急调增和月度清算资金拨付,以及在国家跨省异地就医管理子系统内的确认工作。原则上,当月跨省异地就医结算费用应于次月20日前完成申报并纳入清算,清算时间延期最长不超过2个月;当年度跨省异地就医结算费用,最晚应于次年第一季度清算完毕;如确有特殊情况,需提前报备说明。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动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是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的重点工作,各级医保部门和财政部门要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将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同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紧密结合起来,切实解决参保群众异地就医结算中遇到的“急难愁盼”问题。各级医保部门要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作为本单位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好落实。要按照工作目标和时限要求,制定工作计划,把握工作节奏和力度,将工作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按时保质完成任务。省级财政部门要会同医保部门按要求做好预付资金和清算资金的收付款工作,做好经费保障工作,支持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重点任务落地。
(二)加强统筹协调。省级医保部门统筹“十四五”时期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和制度运行,坚持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政策和管理的统一性和规范性,兼顾全国统一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建设、15项业务编码的贯标落地应用进度,加强系统集成,注重各项改革协调推进。尚未开展门诊费用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省份,要按照跨省联网工作安排,同步实现省内联网结算。
(三)加强调度督导。2021年4月30日前,省级医保部门将2021-2022年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工作计划报送至国家医保局。各省份要建立省内专项工作督导台账,定期调度统筹地区接入、定点医疗机构扩面和系统运行情况。国家医保局将按月通报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扩面情况和系统运行报错情况,会同财政部按季度通报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资金收付款情况,适时组织省际间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业务实测,对进展缓慢、工作落实不力的省份进行约谈督导。
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2021年4月12日
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关于加快推进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
医保发〔2021〕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保局、财政厅(局):
为贯彻落实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5号)要求,解决人民群众在跨省异地就医结算中的“急难愁盼”问题,加快推进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2021年底前,各省份60%以上的县至少有1家普通门诊费用跨省联网医疗机构,各统筹地区基本实现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对于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5个群众需求大、各地普遍开展的门诊慢特病,每个省份至少有一个统筹地区实现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
2022年底前,每个县至少有1家定点医疗机构能够提供包括门诊费用在内的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基本实现上述5个主要门诊慢特病的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统筹地区全覆盖,推进其他门诊慢特病的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或线上零星报销。
二、重点工作
(一)扩大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覆盖范围。各省份要全力推动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工作,确保2021年底前所有省份、所有统筹地区作为参保地和就医地双向开通,符合条件的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能够在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实现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
(二)积极推进门诊慢特病的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各省份要规范统一参保人员门诊慢特病申办途径、就医规定等政策措施。门诊慢特病的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时使用全国统一的病种编码,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支付范围),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和医保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执行参保地政策。国家医保局重点推进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5个门诊慢特病的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各省份可根据实际情况,加强区域协作,协商确定增补纳入联网结算的病种,探索将更多门诊慢特病的相关治疗费用纳入跨省直接结算或通过线上报销途径提供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
(三)全力推进定点医药机构联网工作。省级医保部门要指导所辖统筹地区加强协议管理,新增定点医疗机构应同步提供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按照合理布局、分步纳入的原则,重点加大异地就医需求量大,流动人口相对集中地区联网定点医疗机构扩围力度。鼓励各地结合本地实际,推进定点零售药店提供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
(四)持续优化异地就医备案线上服务。推行“承诺制”“容缺后补制”,推进异地就医备案“零跑腿”“不见面”等线上服务。已上线国家异地就医快速备案和已自助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的省份,力争在2021年6月底前实现统筹地区全覆盖。未上线省份统筹推进系统改造和联调测试,尽快开通相关服务。2021年9月底前,全国所有统筹地区依托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提供统一的线上备案服务。
自助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试点省份要及时掌握和跟踪试点实施和运行情况,2021年6月底前将自评报告报送国家医保局。国家医保局将总结试点经验,适时扩大试点范围。
(五)确保跨省直接结算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到位并平稳运行。2021年6月底前,按照《跨省异地就医管理子系统接口规范(V2.0)》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医保部门应安全、平稳、有序地完成系统接口升级,新接口支持医保电子凭证、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等多种就医介质直接结算。2021年6月底前,各地应将全国统一的定点医药机构编码上传至国家跨省异地就医管理子系统,开通门诊慢特病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应将开通的病种编码经医保经办机构确认后同步上传。
(六)强化跨省异地就医结算业务协同高效。门诊结算时效强,各地应充分利用跨省异地就医业务协同管理机制,加强就医地与参保地间信息沟通。就医地应按照《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加强监管,切实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国家医保局将探索零星报销线上办理的实现路径,参保地可将零星报销疑点通过国家跨省异地就医管理子系统业务协同管理模块发起费用协查,就医地应积极配合,协助完成。
(七)加强异地就医费用跨省直接结算预付金和清算资金管理。省级医保部门和财政部门应按照《国家医保局办公室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完善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资金收付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发〔2020〕2号)等文件提出的时限要求,按期完成年度预付金额度调整、预付金紧急调增和月度清算资金拨付,以及在国家跨省异地就医管理子系统内的确认工作。原则上,当月跨省异地就医结算费用应于次月20日前完成申报并纳入清算,清算时间延期最长不超过2个月;当年度跨省异地就医结算费用,最晚应于次年第一季度清算完毕;如确有特殊情况,需提前报备说明。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动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是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的重点工作,各级医保部门和财政部门要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将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同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紧密结合起来,切实解决参保群众异地就医结算中遇到的“急难愁盼”问题。各级医保部门要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作为本单位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好落实。要按照工作目标和时限要求,制定工作计划,把握工作节奏和力度,将工作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按时保质完成任务。省级财政部门要会同医保部门按要求做好预付资金和清算资金的收付款工作,做好经费保障工作,支持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重点任务落地。
(二)加强统筹协调。省级医保部门统筹“十四五”时期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和制度运行,坚持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政策和管理的统一性和规范性,兼顾全国统一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建设、15项业务编码的贯标落地应用进度,加强系统集成,注重各项改革协调推进。尚未开展门诊费用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省份,要按照跨省联网工作安排,同步实现省内联网结算。
(三)加强调度督导。2021年4月30日前,省级医保部门将2021-2022年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工作计划报送至国家医保局。各省份要建立省内专项工作督导台账,定期调度统筹地区接入、定点医疗机构扩面和系统运行情况。国家医保局将按月通报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扩面情况和系统运行报错情况,会同财政部按季度通报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资金收付款情况,适时组织省际间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业务实测,对进展缓慢、工作落实不力的省份进行约谈督导。
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2021年4月12日
今年新鲜的羊肚菌已经到了历史新低价,1××一箱2斤顺丰到付,省内运费约18元左右。头茬干羊肚菌价格也非常美丽,对比去年的价格真的不要太友好了。2月建议你喝羊肚菌汤,鸡肉猪骨都可加几多羊肚菌,汤味鲜的不得了。
羊肚菌既是宴席上的珍品,又是久负盛名的食补良品,民间有“年年吃羊肚、八十照样满山走”的说法。
羊肚菌有益肠胃、助消化、化痰理气、补肾壮阳、补脑提神等功效,另外还具有强身健体、预防感冒,增强人体免疫力的功效。同时含抑制肿瘤的多糖,抗菌、抗病毒的活性成分,具有增强机体免疫力、抗疲劳、抗病毒、抑制肿瘤等诸多作用。
干羊肚菌一年四季都有,新鲜的羊肚菌只有这一季才有哦~
羊肚菌既是宴席上的珍品,又是久负盛名的食补良品,民间有“年年吃羊肚、八十照样满山走”的说法。
羊肚菌有益肠胃、助消化、化痰理气、补肾壮阳、补脑提神等功效,另外还具有强身健体、预防感冒,增强人体免疫力的功效。同时含抑制肿瘤的多糖,抗菌、抗病毒的活性成分,具有增强机体免疫力、抗疲劳、抗病毒、抑制肿瘤等诸多作用。
干羊肚菌一年四季都有,新鲜的羊肚菌只有这一季才有哦~
【发留岗红包安排文娱活动……#河南七部门联合倡导就地过年稳岗留工#】为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河南省总工会、河南省妇女联合会等七部门联合印发通知,于今日起至3月底在全省组织开展“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专项行动,多措并举鼓励引导务工人员留在就业地过年,确保员工健康安全、企业生产有序、就业形势总体稳定。
倡导就地过年 实现务工人员劳动权益有保障
通知要求,各地要针对坚守岗位、留守过年的省内务工人员,组织多种形式的“送温暖”和集体过年活动,引导务工人员留在就业地过年。鼓励企业结合生产经营实际,采取发放留岗红包、过年礼包、安排文化娱乐活动、提高食宿标准等措施,竭尽所能提供服务,吸引职工就地过年、在企休假。引导企业合理安排生产,结合需要灵活安排职工在岗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按规定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等相关政策,引导企业不裁员、少裁员,以岗留工、以薪留工。协调强化餐饮商超、医疗卫生、治安消防等服务供应保障,确保企业和务工人员正常生产生活。
组织“豫见”专项对接 实现务工人员安心在外有温度
加强省际协作,深化省政府与重点劳务输入省市签订的《劳务合作备忘录》,开展“豫见浙江”“豫见江苏”“豫见上海”“豫见广东”“豫见福建”等专项对接,帮助豫籍在外务工人员落实好工资、休假等待遇保障,感受到来自家乡的关心。
各地各部门要主动与外出务工人员集中地联系,妥善安排好在外务工人员工作生活;指导在务工地设立的办事处、豫籍人员组织的商会协会等民间机构,帮助务工人员解决实际困难。针对留守老人、妇女、儿童,组织开展送爱心帮扶行动,让外出务工人员家人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对确需返乡过年的务工人员,引导错峰出行,为返乡农民工提供不断档服务。
开展“一对一”精准帮扶 实现重点服务对象稳定脱贫有收入
对于脱贫人口、低保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等重点帮扶对象,开展“一对一”精准帮扶,实行“131”服务,提供至少1次职业指导、3个适合的岗位信息、1个培训项目,全力促进外出务工、就地就近就业或留乡创业。对“三无”人员(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加大就业资金投入力度,开发防疫消杀、卡点值守、社区服务等公益性专项岗位,优先安置上岗就业。对标对表中央和我省关于脱贫攻坚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过渡期各项工作的要求,认真梳理人社领域各项帮扶政策,逐项分类优化调整,着力巩固人社扶贫成果,拓展政策帮扶效应。
实行“点对点”就业服务 实现农村劳动力节后外出有岗位
各地各部门要提早摸清春节前后企业开工复工和农民工返乡返岗情况,在外出务工人员集中地协调开行专车、专列、专机,根据需要组织开行“点对点”包车(机)服务,确保返乡农民工节前“回得来”,节后“出得去”。
持续完善“四有一可”工作模式,对于有一定用工需求规模的企业,采取有组织、有计划统一送达,实现“出家门进车门、下车门进厂门”直达运输。对有就业意愿的农村劳动力全面纳入实名制动态就业服务,开展“春风行动”,依托基层站所摸清劳动力信息,组建“人社服务专员”队伍对接企业需求,促进人岗精准对接。强化政府公共服务机构和社会就业服务资源“两轮驱动”,在信息采集、资源共享、技能培训、劳务对接、跟踪服务等方面协调联动,为求职者提供不间断服务。
推进“一条龙”用工服务 实现重点企业节后复工复产有支撑
各地要明确专门的机构和人员,主动对接重要医用物资生产、生活必需品生产、保障城市运转、重点产业链等企业,及时了解掌握企业用工需求,采取线上线下、短信微信等方式推送招聘信息,推动求职者与用人单位实时对接,尽量满足企业正常生产用工需要。
通知里提出,视疫情变化,对企业跨省辖市员工有返岗需求的,或企业有特殊专业需要的人员,由企业提供员工名单、联系电话、居住地址,通过人社部门对接机构转至员工居住地,帮助企业畅通接运渠道。依托河南省“互联网+就业创业”系统,开发劳动力余缺调剂信息平台,建立重点企业用工调度保障机制,优先支持重点企业、重大项目、重大工程连续生产、保障供应。
加强就业形势监测分析 防范规模性失业风险
搭建农民工流动监测模型,运用大数据手段,实时监测农民工流动情况,研判农民工就业形势。依托基层平台和服务机构,建立返乡人员“来源有登记、健康有监测、去向有记录、轨迹可追溯”的疫情防控台账,做好应对预案。紧盯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密切关注企业用工需求和农民工就业动态,防范发生规模性失业风险。(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记者 付雨涵 )
倡导就地过年 实现务工人员劳动权益有保障
通知要求,各地要针对坚守岗位、留守过年的省内务工人员,组织多种形式的“送温暖”和集体过年活动,引导务工人员留在就业地过年。鼓励企业结合生产经营实际,采取发放留岗红包、过年礼包、安排文化娱乐活动、提高食宿标准等措施,竭尽所能提供服务,吸引职工就地过年、在企休假。引导企业合理安排生产,结合需要灵活安排职工在岗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按规定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等相关政策,引导企业不裁员、少裁员,以岗留工、以薪留工。协调强化餐饮商超、医疗卫生、治安消防等服务供应保障,确保企业和务工人员正常生产生活。
组织“豫见”专项对接 实现务工人员安心在外有温度
加强省际协作,深化省政府与重点劳务输入省市签订的《劳务合作备忘录》,开展“豫见浙江”“豫见江苏”“豫见上海”“豫见广东”“豫见福建”等专项对接,帮助豫籍在外务工人员落实好工资、休假等待遇保障,感受到来自家乡的关心。
各地各部门要主动与外出务工人员集中地联系,妥善安排好在外务工人员工作生活;指导在务工地设立的办事处、豫籍人员组织的商会协会等民间机构,帮助务工人员解决实际困难。针对留守老人、妇女、儿童,组织开展送爱心帮扶行动,让外出务工人员家人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对确需返乡过年的务工人员,引导错峰出行,为返乡农民工提供不断档服务。
开展“一对一”精准帮扶 实现重点服务对象稳定脱贫有收入
对于脱贫人口、低保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等重点帮扶对象,开展“一对一”精准帮扶,实行“131”服务,提供至少1次职业指导、3个适合的岗位信息、1个培训项目,全力促进外出务工、就地就近就业或留乡创业。对“三无”人员(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加大就业资金投入力度,开发防疫消杀、卡点值守、社区服务等公益性专项岗位,优先安置上岗就业。对标对表中央和我省关于脱贫攻坚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过渡期各项工作的要求,认真梳理人社领域各项帮扶政策,逐项分类优化调整,着力巩固人社扶贫成果,拓展政策帮扶效应。
实行“点对点”就业服务 实现农村劳动力节后外出有岗位
各地各部门要提早摸清春节前后企业开工复工和农民工返乡返岗情况,在外出务工人员集中地协调开行专车、专列、专机,根据需要组织开行“点对点”包车(机)服务,确保返乡农民工节前“回得来”,节后“出得去”。
持续完善“四有一可”工作模式,对于有一定用工需求规模的企业,采取有组织、有计划统一送达,实现“出家门进车门、下车门进厂门”直达运输。对有就业意愿的农村劳动力全面纳入实名制动态就业服务,开展“春风行动”,依托基层站所摸清劳动力信息,组建“人社服务专员”队伍对接企业需求,促进人岗精准对接。强化政府公共服务机构和社会就业服务资源“两轮驱动”,在信息采集、资源共享、技能培训、劳务对接、跟踪服务等方面协调联动,为求职者提供不间断服务。
推进“一条龙”用工服务 实现重点企业节后复工复产有支撑
各地要明确专门的机构和人员,主动对接重要医用物资生产、生活必需品生产、保障城市运转、重点产业链等企业,及时了解掌握企业用工需求,采取线上线下、短信微信等方式推送招聘信息,推动求职者与用人单位实时对接,尽量满足企业正常生产用工需要。
通知里提出,视疫情变化,对企业跨省辖市员工有返岗需求的,或企业有特殊专业需要的人员,由企业提供员工名单、联系电话、居住地址,通过人社部门对接机构转至员工居住地,帮助企业畅通接运渠道。依托河南省“互联网+就业创业”系统,开发劳动力余缺调剂信息平台,建立重点企业用工调度保障机制,优先支持重点企业、重大项目、重大工程连续生产、保障供应。
加强就业形势监测分析 防范规模性失业风险
搭建农民工流动监测模型,运用大数据手段,实时监测农民工流动情况,研判农民工就业形势。依托基层平台和服务机构,建立返乡人员“来源有登记、健康有监测、去向有记录、轨迹可追溯”的疫情防控台账,做好应对预案。紧盯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密切关注企业用工需求和农民工就业动态,防范发生规模性失业风险。(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记者 付雨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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