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谊兄弟起诉自媒体一审败诉#华谊兄弟诉自媒体“直面传媒”名誉侵权案,一审被驳回全部诉讼请求。张新年律师:媒体、自媒体的声音区别于“私言论”,代表着社会“公言论”,履行着保障公民知情权、舆论监督权等权利,与一般的民事侵权有着本质的区别。新闻的及时性要求新闻报道的事实不必是完全客观的事实,只要尽到审慎义务,做到相对客观即可免于承担责任。
针对公民在网络上的个人信息有两种声音。
一、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互联网是有记忆的;
二、公民拥有被遗忘权,公民有权要求服务平台清空有关自己的所有个人信息及不当言论。
那么,在互联网快速发展的今天,每个人都可以成为自媒体,每个人都可能走到舆论的中央,每个人的言论是否都应该属于自己的绝对控制之下呢?是否都可以将自己的言论一杆抹去就像从未发生…
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我持否定态度。
逝者已去,唯愿生者坚强、余生安好…
一、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互联网是有记忆的;
二、公民拥有被遗忘权,公民有权要求服务平台清空有关自己的所有个人信息及不当言论。
那么,在互联网快速发展的今天,每个人都可以成为自媒体,每个人都可能走到舆论的中央,每个人的言论是否都应该属于自己的绝对控制之下呢?是否都可以将自己的言论一杆抹去就像从未发生…
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我持否定态度。
逝者已去,唯愿生者坚强、余生安好…
#老蔡点评刑法最新热点案例#范冰冰微博发自拍(图1),有评论说“犯罪分子还可以发微博吗”,并获得了1.9万的评论(图2)。这是一个误读:(1)范冰冰没有罪,而非有罪无刑。对范冰冰逃税案的理性分析,可参见图3—图6。(2)发微博是公民的言论自由,只有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才会被剥夺言论自由,包括没有发微博的权利。范冰冰既然无罪,自然享有政治权利,包括有发微博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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