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实如此,只要人的诉求始终如一,自己也始终如一,不要得了一头想另一头,多半不会作死,当然,如果你要的是对方永远年轻永远对你热情如热恋这种诉求,图这个结的,那肯定早晚都得离,因为这些个是一定会在婚后失去的,相反你图对方在同龄人里相对是帅的美的,你图对方有钱,你图对方家庭条件好,这些东西后期动荡的概率不高,底线不动的事情后面就大概率不太会变动。图对方职业可以脑补的神圣性也是一样,这点上医生比军人好,因为绝大多数军人都要转业自主择业过了三十几岁部队就不要他们了,部队不养闲人,一旦一个军人脱了军装,除非他特有钱家庭条件特好啥的,不然他一下子就没光环和你一直喜欢的那种距离美模式了,而医生不是,救死扶伤他可以干到老,他一直就是在你眼里闪闪发光的高尚职业,当然,如果他变心了那是另一回事,就你的需求如果是这个职业神圣方面的的可脑补性,那就比较稳定。我就属于脑补型恋爱,所以职业就挺需要它本身有神圣性的。
辽宁沈阳,发生了一件引发争议的事情。一拾荒人员在街道垃圾堆放处翻扒袋装垃圾以图寻找一些有价值的物品拿去贩卖换钱,然而让人意外的是,拾荒人员被城管执法人员发现后,并对其开了一张严禁翻捡袋装垃圾的罚单,处以20元的罚款。
事发于4月15日,拾荒人员于某某在沈阳市皇姑区辽河街37号附近垃圾堆放处翻扒袋装垃圾,上午9时30分许被皇姑区执法分局的城管执法人员发现并当场对其开具了一张严禁翻捡垃圾废品的当场处罚决定书,处以20元的罚款。【来源:潇湘晨报】
这一事件传开了后,引发了网友的热议。
有网友表示,人已经沦落到捡垃圾以求生存的地步了,竟然还遇到了这样的事情?这活路在哪里呢?
也有网友表示,拾荒人员的确是可怜的,他以往扔垃圾,一般都是把有价值的东西单独分出来以方便拾荒人员拿去卖钱,至于已经用袋子装好的,则是没什么翻捡的必要,而且也是不卫生的垃圾,最好是不要翻扒为好。
还有网友表示,城管执法人员对一名拾荒人员开具当场处罚决定书,良心呢?合法吗?
观鱼观点:
1、初看到这个事情,我的脑海中顿时冒出了很多疑问,捡垃圾也违法?这没偷没抢,靠自己的双手劳动致富以求生存的事情,怎么就违法了?是真的违法了还是城管执法人员的违法执法?
带着以上疑问,我了解了整个事情的始末,同时对城管执法人员对拾荒人员于某某开具的当场处罚决定书表示支持和点赞。
2、首先,我必须要说,有的拾荒人员去翻扒垃圾,是真的不顾其他人感受的,他们把垃圾翻扒完后,也不把袋装垃圾给系上放回原处,而是任其乱堆乱放,尤其是热天蚊虫多的时候,更是让人苦不堪言。
其次,拾荒人员翻扒垃圾,这会造成细菌和病毒的大范围传播的,尤其是在城市小区人员居住密集的地方,更是需要预防。而且,拾荒人员在疫情之下翻扒垃圾的行为,真的挺不划算的,简直就是以健康去换几个钱,不可取啊。
最后,城管执法人员对拾荒人员于某某开具严禁翻捡袋装垃圾的当场处罚决定书,这是依法执法,并未违法。
3、依据2006年4月19日沈阳市人民政府令第56号公布的《沈阳市城市垃圾管理规定》第9条的规定,“禁止拣拾人员翻扒袋装垃圾”。
第27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予以处罚:(七)对捡拾人员翻扒袋装垃圾的,处以2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也就是说,于某某翻捡袋装垃圾的行为,的确是违法了。而执法人员对其开具的当场处罚决定书,处以20元的罚款,这是以下限进行的处罚,已经算是网开一面了。
当然了,有人可能会有疑问,对于于某某的行为,就不能批评教育一番就可,为什么非得处罚20元的罚款呢?
行政处罚不是目的,实施行政处罚是为了纠正违法行为,让违法人遵纪守法。依据《行政处罚法》第6条的规定,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据了解,于某某已经不是首次翻扒袋装垃圾了,而是多次,所以才有了教育不听的,开具了首张沈阳市因翻捡袋装垃圾而被当场处罚的决定书。
那么,亲爱的读者朋友,对这件事,你如何看待?欢迎留言发表您的观点! https://t.cn/RtboV07
事发于4月15日,拾荒人员于某某在沈阳市皇姑区辽河街37号附近垃圾堆放处翻扒袋装垃圾,上午9时30分许被皇姑区执法分局的城管执法人员发现并当场对其开具了一张严禁翻捡垃圾废品的当场处罚决定书,处以20元的罚款。【来源:潇湘晨报】
这一事件传开了后,引发了网友的热议。
有网友表示,人已经沦落到捡垃圾以求生存的地步了,竟然还遇到了这样的事情?这活路在哪里呢?
也有网友表示,拾荒人员的确是可怜的,他以往扔垃圾,一般都是把有价值的东西单独分出来以方便拾荒人员拿去卖钱,至于已经用袋子装好的,则是没什么翻捡的必要,而且也是不卫生的垃圾,最好是不要翻扒为好。
还有网友表示,城管执法人员对一名拾荒人员开具当场处罚决定书,良心呢?合法吗?
观鱼观点:
1、初看到这个事情,我的脑海中顿时冒出了很多疑问,捡垃圾也违法?这没偷没抢,靠自己的双手劳动致富以求生存的事情,怎么就违法了?是真的违法了还是城管执法人员的违法执法?
带着以上疑问,我了解了整个事情的始末,同时对城管执法人员对拾荒人员于某某开具的当场处罚决定书表示支持和点赞。
2、首先,我必须要说,有的拾荒人员去翻扒垃圾,是真的不顾其他人感受的,他们把垃圾翻扒完后,也不把袋装垃圾给系上放回原处,而是任其乱堆乱放,尤其是热天蚊虫多的时候,更是让人苦不堪言。
其次,拾荒人员翻扒垃圾,这会造成细菌和病毒的大范围传播的,尤其是在城市小区人员居住密集的地方,更是需要预防。而且,拾荒人员在疫情之下翻扒垃圾的行为,真的挺不划算的,简直就是以健康去换几个钱,不可取啊。
最后,城管执法人员对拾荒人员于某某开具严禁翻捡袋装垃圾的当场处罚决定书,这是依法执法,并未违法。
3、依据2006年4月19日沈阳市人民政府令第56号公布的《沈阳市城市垃圾管理规定》第9条的规定,“禁止拣拾人员翻扒袋装垃圾”。
第27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予以处罚:(七)对捡拾人员翻扒袋装垃圾的,处以2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也就是说,于某某翻捡袋装垃圾的行为,的确是违法了。而执法人员对其开具的当场处罚决定书,处以20元的罚款,这是以下限进行的处罚,已经算是网开一面了。
当然了,有人可能会有疑问,对于于某某的行为,就不能批评教育一番就可,为什么非得处罚20元的罚款呢?
行政处罚不是目的,实施行政处罚是为了纠正违法行为,让违法人遵纪守法。依据《行政处罚法》第6条的规定,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据了解,于某某已经不是首次翻扒袋装垃圾了,而是多次,所以才有了教育不听的,开具了首张沈阳市因翻捡袋装垃圾而被当场处罚的决定书。
那么,亲爱的读者朋友,对这件事,你如何看待?欢迎留言发表您的观点! https://t.cn/RtboV07
【新规下,又1类房子将“打入冷宫”,业主:原因很真实,悔不当初】不知道大家同不同意一种观点,“在过去二三十年的任何一个时期卖房,很少有听说亏钱的”,当然,如果有人非要拿鹤岗、乳山等极少数人口流失严重的城市来说事,那就是有点抬杠了。说句公道话,总体看,赚多亏少总是事实吧,但,这一切在今年开始发生了转变。
那么,这个转变是什么呢?
有人首先猜到的肯定是房价。其实,这个很难去说,毕竟,中国有600多座城市,非要千篇一律地地说房价“非涨即跌”肯定是不现实的,即便是同一座城市,不同板块、不同的小区,甚至不同的房子,其价格也难走出步调一致的步伐。所以,我们经常可以看到,专业机构在统计的房价数据里显示,有的涨,有的跌,有的房子一连几年都处在阴跌状态中,挂牌几年都出不了手。
为什么会如此?实际上,这就是楼市在经历全方位的深度调控后,“房住不炒”的观念已深入人心,这应是当下及未来楼市的一个最重大转变。虽然说还有一些以增值保值为目标的买房需求,但主流是买房自住,即便现在不住,也会考虑未来住。
说到底,房子如何被炒作,最终都脱离不了居住功能,在这一点上,银行从自身未来的风险考虑,往往要比任何人都要清楚。笔者一位张姓业主朋友日前就遇到了这种情况,之所以拿出来说,主要是因为这很可能是未来住房市场的一个共性,需要引起足够的重视。
张先生在2017年买了一套二手房,在他看来,房子性价比很高,周边商业、学校配套都比较齐全,面积39平米,多层顶楼,单价1万元(小区正常户型价格8000元/平米),低总价让他动了心。目前,小区均价涨了60%,他的房子也不例外地涨了,涨幅小点,市场挂牌总价55万左右。
据张先生的说法,他的这个房子,在以前还是比较好卖的,主要是总价低,受到一些经济条件一般的刚需欢迎,只要手上有十多万,加上按揭贷款,基本上也能够得着。但到2021年下半年以后,这种市场形势就发生了改变。
张先生准备把这套房子卖掉,然后把钱投入到自己的生意上,但挂牌出去快半年了仍旧没有卖掉。不是因为挂牌价高,他还让过两次价,比市场挂牌价低3-5万元,但也不是没有客户。在刚挂出去那一段时间,房产中介带看了几次,也有看中的,但均是因同一个原因被拒绝掉:银行不受理这类房子贷款。
其中有国有大行给出的理由是,没有电梯的房子贷款不做,顶底楼的贷款也不做,据银行人士透露,目前所有的房子都要走外部评估程序。说白了,就是要做风险评估,如果被他们认为非优质房产,拒贷的可能性就大增。还有商业银行给出拒贷说法是,面积小于40平米,房龄大于20年的不做。
我们不能说张先生的房子所遇到的困境发生在任何地方,但很可能是未来的一种趋势。按照张先生的自述,他的房子具有3大很现实的原因:
一是房龄大,1996年的房子,属于老房子系列,户型结构确实不符合市场潮流;二是银行拒贷,意味着购房者要全款付清,能付出50-60万的人,看不上他的房子,手上有10-20万的人又买不起他的房子,典型的“有钱人看不上,看上的没那么多钱”;三是停车难,他们这种老小区,基本上都没有地下停车位,地上有限的空间被停得满满当当,现在哪个家庭没车子,这也是很多人逃离这种小区的原因。张先生表示悔不当初,当时就不应该买这类房子。
实际上,在懂行人看来,张先生的3大现实原因一直都存在,但为什么偏偏是现在遇到困难了?其直接原因还得从他的第二条原因找出症结,而这个原因还得从今年开始执行的新规说起。
根据新规显示,央行给各商业银行设置了房地产贷款的“两道红线”,其中有一条就是涉及个人住房贷款,要求大型银行、中型银行、小型银行、县域农合机构、村镇银行的个人住房贷款占总贷款的比例,比如小型银行最高不得超过17.5%,大型银行不得超过32.5%。换句话说,假如银行可放贷1万元,小银行顶多只能放出1750元的房贷,而大银行也只能放3250元。一句话,能放出多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被限制死了。
新规还显示,给超标银行2-4年的达标过渡期。说明我们其中有一些银行是超标的,要达标就得往下降,意味着放出来的房贷会更少一些。所以,这也能解释为什么在去年下半年很多城市的房贷利率仍在继续上升,而且放款进度越来越慢,并已经成为一个普遍现象。
不过,有人说,最近不是有信息显示,保障房贷款不纳入集中管理,意味着商品房贷比例有多了一些空间。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包括不少城市近期下调房贷利率,放款加快,从银行的偏好来看,主要还是针对新建商品房,二手房能分到多少呢?更老旧的房子呢?
还有人说,这个房贷额度限制是一个可变量,眼下只是暂时的,有需求还是会放开。答案可没那么简单,数据显示,在2008年时,我们的住户部门的杠杆率为18%,但目前已经超过60%,不仅远高于国际平均水平,对发达国家也形成赶超之势。说到底,如果再不控制住房杠杆,后果将不可设想,于金融、经济安全都是不允许的。
在懂行人看来,由此可见,住房降杠杆是一个必然趋势,短期即便为稳经济可能有所回升,但大概率伴随楼市长期存在。粥就那么多,银行在这个时候就必须做出选择。优质的房产才是他们优先考虑的标的,而对于非优质标的,如果没有额度,肯定是不会轻易放了,这也是很多城市老旧二手房不好出手的重要原因之一。像张先生的这一类房子,随着时间推移,将越来越多,房龄老旧、面积小,居住舒适度明显不高,最可能被银行抛弃,所以,在新规下,有懂行的人会选择在市场僵持期或回暖期“暗自”脱手。
懂行人做了一个延伸,如果银行衡量房产的优质属性以“居住”为标准,那么除了“老破小”外,或有更多房子被嫌弃,像那些空置率较高的房子,位置偏僻的房子,将来会不会也成为被银行嫌弃的对象呢?且走且看。在懂行人看来,凡是资本炒作的房子都会回归道原点,买房,一定要以居住为目标,在未来,应都是如此。
那么,这个转变是什么呢?
有人首先猜到的肯定是房价。其实,这个很难去说,毕竟,中国有600多座城市,非要千篇一律地地说房价“非涨即跌”肯定是不现实的,即便是同一座城市,不同板块、不同的小区,甚至不同的房子,其价格也难走出步调一致的步伐。所以,我们经常可以看到,专业机构在统计的房价数据里显示,有的涨,有的跌,有的房子一连几年都处在阴跌状态中,挂牌几年都出不了手。
为什么会如此?实际上,这就是楼市在经历全方位的深度调控后,“房住不炒”的观念已深入人心,这应是当下及未来楼市的一个最重大转变。虽然说还有一些以增值保值为目标的买房需求,但主流是买房自住,即便现在不住,也会考虑未来住。
说到底,房子如何被炒作,最终都脱离不了居住功能,在这一点上,银行从自身未来的风险考虑,往往要比任何人都要清楚。笔者一位张姓业主朋友日前就遇到了这种情况,之所以拿出来说,主要是因为这很可能是未来住房市场的一个共性,需要引起足够的重视。
张先生在2017年买了一套二手房,在他看来,房子性价比很高,周边商业、学校配套都比较齐全,面积39平米,多层顶楼,单价1万元(小区正常户型价格8000元/平米),低总价让他动了心。目前,小区均价涨了60%,他的房子也不例外地涨了,涨幅小点,市场挂牌总价55万左右。
据张先生的说法,他的这个房子,在以前还是比较好卖的,主要是总价低,受到一些经济条件一般的刚需欢迎,只要手上有十多万,加上按揭贷款,基本上也能够得着。但到2021年下半年以后,这种市场形势就发生了改变。
张先生准备把这套房子卖掉,然后把钱投入到自己的生意上,但挂牌出去快半年了仍旧没有卖掉。不是因为挂牌价高,他还让过两次价,比市场挂牌价低3-5万元,但也不是没有客户。在刚挂出去那一段时间,房产中介带看了几次,也有看中的,但均是因同一个原因被拒绝掉:银行不受理这类房子贷款。
其中有国有大行给出的理由是,没有电梯的房子贷款不做,顶底楼的贷款也不做,据银行人士透露,目前所有的房子都要走外部评估程序。说白了,就是要做风险评估,如果被他们认为非优质房产,拒贷的可能性就大增。还有商业银行给出拒贷说法是,面积小于40平米,房龄大于20年的不做。
我们不能说张先生的房子所遇到的困境发生在任何地方,但很可能是未来的一种趋势。按照张先生的自述,他的房子具有3大很现实的原因:
一是房龄大,1996年的房子,属于老房子系列,户型结构确实不符合市场潮流;二是银行拒贷,意味着购房者要全款付清,能付出50-60万的人,看不上他的房子,手上有10-20万的人又买不起他的房子,典型的“有钱人看不上,看上的没那么多钱”;三是停车难,他们这种老小区,基本上都没有地下停车位,地上有限的空间被停得满满当当,现在哪个家庭没车子,这也是很多人逃离这种小区的原因。张先生表示悔不当初,当时就不应该买这类房子。
实际上,在懂行人看来,张先生的3大现实原因一直都存在,但为什么偏偏是现在遇到困难了?其直接原因还得从他的第二条原因找出症结,而这个原因还得从今年开始执行的新规说起。
根据新规显示,央行给各商业银行设置了房地产贷款的“两道红线”,其中有一条就是涉及个人住房贷款,要求大型银行、中型银行、小型银行、县域农合机构、村镇银行的个人住房贷款占总贷款的比例,比如小型银行最高不得超过17.5%,大型银行不得超过32.5%。换句话说,假如银行可放贷1万元,小银行顶多只能放出1750元的房贷,而大银行也只能放3250元。一句话,能放出多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被限制死了。
新规还显示,给超标银行2-4年的达标过渡期。说明我们其中有一些银行是超标的,要达标就得往下降,意味着放出来的房贷会更少一些。所以,这也能解释为什么在去年下半年很多城市的房贷利率仍在继续上升,而且放款进度越来越慢,并已经成为一个普遍现象。
不过,有人说,最近不是有信息显示,保障房贷款不纳入集中管理,意味着商品房贷比例有多了一些空间。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包括不少城市近期下调房贷利率,放款加快,从银行的偏好来看,主要还是针对新建商品房,二手房能分到多少呢?更老旧的房子呢?
还有人说,这个房贷额度限制是一个可变量,眼下只是暂时的,有需求还是会放开。答案可没那么简单,数据显示,在2008年时,我们的住户部门的杠杆率为18%,但目前已经超过60%,不仅远高于国际平均水平,对发达国家也形成赶超之势。说到底,如果再不控制住房杠杆,后果将不可设想,于金融、经济安全都是不允许的。
在懂行人看来,由此可见,住房降杠杆是一个必然趋势,短期即便为稳经济可能有所回升,但大概率伴随楼市长期存在。粥就那么多,银行在这个时候就必须做出选择。优质的房产才是他们优先考虑的标的,而对于非优质标的,如果没有额度,肯定是不会轻易放了,这也是很多城市老旧二手房不好出手的重要原因之一。像张先生的这一类房子,随着时间推移,将越来越多,房龄老旧、面积小,居住舒适度明显不高,最可能被银行抛弃,所以,在新规下,有懂行的人会选择在市场僵持期或回暖期“暗自”脱手。
懂行人做了一个延伸,如果银行衡量房产的优质属性以“居住”为标准,那么除了“老破小”外,或有更多房子被嫌弃,像那些空置率较高的房子,位置偏僻的房子,将来会不会也成为被银行嫌弃的对象呢?且走且看。在懂行人看来,凡是资本炒作的房子都会回归道原点,买房,一定要以居住为目标,在未来,应都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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