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结作品推荐# 本周4本完结小说来啦~
《不要你的爱》by何叶Orlando 女性小说
爱很复杂,烧没了,留下的都是五彩斑斓的灰。
刘兮、小波、娜娜三个人过着截然不同的人生,
然而她们拥有同一个“完美前男友”:刘明旭。
三位素人女孩,命运交织于共同愿望:报复渣男!
刘明旭以为迎娶当红女明星,是他人生开挂的开始,
殊不知,他的命运,就此被三个女人正式拿捏!
她们亲手终结了自己的爱情,但也就此披荆斩棘,
爱情,不一定是人生的必选题,但,友情一定是!
:https://t.cn/A6UxiUi4
《光阴里的逆行者》by寒烈 现代言情
傅其默人如其名,正像为他起名的祖父所期望的那样,在众不失其寡,处言愈见其默。所有人都以为他这一生的热情尽数倾注在沉默无言的文物上,无暇旁顾,他专注于光阴深处的眼神,却落在陆有痕身上。
陆有痕说:我的人生不要满是“马蹄想过长亭路,细与萧郎认去痕”的怨怼,我要它“春来天上浑无迹,月到花间似有痕”般的从容自在。她所有的梦想,在遇见傅其默之后,都变做了浸润在岁月里的现实。
:https://t.cn/A6isLJQG
《他就在布拉格黄昏的广场上》by坡西米 穿越脑洞
浑浑噩噩的江随穿越回到2011年秋,最大的愿望就是他最好的朋友邱水别死,千万别死。
他试图找出邱水死亡的真相。
可是就在他一步步接近真相时,他竟发现,到此为止,邱水和他并没有任何交集。
甚至邱水的死,和他有千丝万缕的关系……
“盗贼想要拯救枯萎的玫瑰,可殊不知,他才是害死玫瑰的罪魁祸首。”
“我曾害死过你一次。这一次,以我之命,换你前途光明。”
:https://t.cn/A666YdOs
《淑芬小姐奇遇记》by鱼九玄 女性小说
三十三岁的魏淑芬,一夜之间从人人羡慕的职场精英,成为了一个没房没车没工作没老公的大龄剩女,这也意味着当年承载着“全村”希望离开家乡的她,在北京爬滚打奋斗了十多年,到头来竟然竹篮打水一场空,她灰溜溜地回到家乡,准备开启自己提前退休的废柴余生。天不遂人愿,回家之后的日子,并没有顺风顺水,一件又一件的奇葩经历,一度让魏淑芬觉得之前平淡三十多年的人生是白活一场,而在这个过程之中,她也渐渐被周围的人与事“治愈”,完成了与自我的和解.......
:https://t.cn/A6617FeH
《不要你的爱》by何叶Orlando 女性小说
爱很复杂,烧没了,留下的都是五彩斑斓的灰。
刘兮、小波、娜娜三个人过着截然不同的人生,
然而她们拥有同一个“完美前男友”:刘明旭。
三位素人女孩,命运交织于共同愿望:报复渣男!
刘明旭以为迎娶当红女明星,是他人生开挂的开始,
殊不知,他的命运,就此被三个女人正式拿捏!
她们亲手终结了自己的爱情,但也就此披荆斩棘,
爱情,不一定是人生的必选题,但,友情一定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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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阴里的逆行者》by寒烈 现代言情
傅其默人如其名,正像为他起名的祖父所期望的那样,在众不失其寡,处言愈见其默。所有人都以为他这一生的热情尽数倾注在沉默无言的文物上,无暇旁顾,他专注于光阴深处的眼神,却落在陆有痕身上。
陆有痕说:我的人生不要满是“马蹄想过长亭路,细与萧郎认去痕”的怨怼,我要它“春来天上浑无迹,月到花间似有痕”般的从容自在。她所有的梦想,在遇见傅其默之后,都变做了浸润在岁月里的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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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就在布拉格黄昏的广场上》by坡西米 穿越脑洞
浑浑噩噩的江随穿越回到2011年秋,最大的愿望就是他最好的朋友邱水别死,千万别死。
他试图找出邱水死亡的真相。
可是就在他一步步接近真相时,他竟发现,到此为止,邱水和他并没有任何交集。
甚至邱水的死,和他有千丝万缕的关系……
“盗贼想要拯救枯萎的玫瑰,可殊不知,他才是害死玫瑰的罪魁祸首。”
“我曾害死过你一次。这一次,以我之命,换你前途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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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淑芬小姐奇遇记》by鱼九玄 女性小说
三十三岁的魏淑芬,一夜之间从人人羡慕的职场精英,成为了一个没房没车没工作没老公的大龄剩女,这也意味着当年承载着“全村”希望离开家乡的她,在北京爬滚打奋斗了十多年,到头来竟然竹篮打水一场空,她灰溜溜地回到家乡,准备开启自己提前退休的废柴余生。天不遂人愿,回家之后的日子,并没有顺风顺水,一件又一件的奇葩经历,一度让魏淑芬觉得之前平淡三十多年的人生是白活一场,而在这个过程之中,她也渐渐被周围的人与事“治愈”,完成了与自我的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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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让你成长的文案
1、我口袋只剩玫瑰一片,可此行又山高路远。
2、各自承流而上,互为欢喜人间。
3、让心中无事,如清水长流。
4、你被黑暗敲打,恰恰证明你是光明本身。
5、风停在窗边,嘱咐你要热爱这个世界。
6、 世界治愈的是愿意自渡的人。
7、人的内心不种满鲜花就会长满杂草。
8、你知道的,这山野烂漫会为你而开。
9、生活的热浪,会把每一个平凡的日子都吹得蒸蒸日上。
10、我希望你成为芒果树丛中重新升起的月亮。
——默温《绿岛》
11、你深知万事万物持续流变,珍爱的东西尤其不可能一直存留,如朝霞,如春花,如爱情。
——唐诺
12、每一种破坏都是向高级生命的过渡。
13、空空落落又满满当当,昏昏沉沉又明明白白。
14、风月都好看,人间也浪漫。
15、无聊者自厌,寂寞者自怜。
16、窗外日光弹指过,席间花影坐前移。
17、善意可以给任何人,但喜欢和爱不行。
18、所有的告别里,我最喜欢明天见。
19、你是沿途,有青山举杯。
20、满怀希望就会所向披靡。
21、我永远屈服于温柔。
1、我口袋只剩玫瑰一片,可此行又山高路远。
2、各自承流而上,互为欢喜人间。
3、让心中无事,如清水长流。
4、你被黑暗敲打,恰恰证明你是光明本身。
5、风停在窗边,嘱咐你要热爱这个世界。
6、 世界治愈的是愿意自渡的人。
7、人的内心不种满鲜花就会长满杂草。
8、你知道的,这山野烂漫会为你而开。
9、生活的热浪,会把每一个平凡的日子都吹得蒸蒸日上。
10、我希望你成为芒果树丛中重新升起的月亮。
——默温《绿岛》
11、你深知万事万物持续流变,珍爱的东西尤其不可能一直存留,如朝霞,如春花,如爱情。
——唐诺
12、每一种破坏都是向高级生命的过渡。
13、空空落落又满满当当,昏昏沉沉又明明白白。
14、风月都好看,人间也浪漫。
15、无聊者自厌,寂寞者自怜。
16、窗外日光弹指过,席间花影坐前移。
17、善意可以给任何人,但喜欢和爱不行。
18、所有的告别里,我最喜欢明天见。
19、你是沿途,有青山举杯。
20、满怀希望就会所向披靡。
21、我永远屈服于温柔。
#三联美食# 《哪吒闹海》可能对很多人来说,都是童年阴影——多好看的小朋友,白衣飘飘,拿起剑来就抹脖子了。不过在主人公震撼性的悲剧之前,龙王三太子一言不合就被哪吒干掉了,好像命运也很悲惨,让人难以忘记哪吒的那句台词——“我要抽你的筋,扒你的皮!”
哪吒抽出来的龙筋,大概类似于鱼类的侧线,传统认为这条侧线腥味比较大,总有经验老到的厨师教导人们应该将其去掉。由此类推,龙作为水族之王,侧线大概腥味更大,极有可能很不好吃。龙皮如果跟三文鱼之类的鱼皮一样脂肪含量丰富,大概也还比较好吃。进行这样一番“能好怎”的妄想,有点对不起哪吒,也有点破坏这个颇暗黑的故事的氛围。
皮与筋,究其本质而言,都是胶原蛋白,区别之在于皮的脂肪含量很高,而筋的要少一些。当然对于真正的吃货来说,正如一朵玫瑰就是一朵玫瑰,食物也就是食物,好吃就可以了。
如果不是龙,扒下的皮和抽出来的筋还是相当好吃的。想想炭火烤鸡皮串,炉烤网上,木炭烟气袅袅之间,滋滋作响,偶尔还有烤出的油掉在炭火里激起噗哧一声,带着油气的香味萦绕在炉子周围。猪与牛的蹄筋炖得软软烂烂,入口又腴又糯又滑,还没有换掉乳牙的小朋友和年齿已老的人们都能领会其中千回百转的微妙。
我还算经历过物质匮乏年代的人,年轻一点的人们记忆里的鸡肉可能已经都是鸡腿鸡翅之类,我的童年里买鸡肉并没有那么方便,好像一直到上初中,香菇红烧鸡皮都已经算吃了一顿鸡。
那时的肉类加工厂有时候会放出一些冰冻成一块一块的鸡皮,买回家解冻以后按照香菇鸡的做法来红烧,烧得久一点,鸡皮里的胶质把汤汁变得粘稠,连汤汁一起来拌饭,也是庶民的美食了。不过《红楼梦》里,鼎食之家也会吃“酸笋鸡皮汤”,感觉鸡皮似乎地位也没那么低下?
前些年去台湾,山里的客家人聚居区市场有猪皮饭卖,与我们家的香菇鸡皮饭异曲同工,盖因客家人在台湾较为弱势,占不到好的土地,资源相对少一些,手里不多的资源一定要物尽其用。时常被当作下脚料的猪皮,拿卤肉饭的做法料理一番,胶汁十足,像我这样从小吃红烧肉最爱吃肉皮的人,捧上一碗猪皮饭,会有进天堂的感觉,满满地都是软糯的皮!
把猪皮上的油脂刮得干干净净,煮熟晾干再入油锅,炸出来的就是响皮。老一代人做烩三鲜,响皮是重要的三个主角之一。吸饱汤汁的响皮,最能体现这道菜的成败,所有的精华都在其中。更为贵重的海参反而经常追不上响皮消失的步伐。
如果不想要做烩三鲜这种需要海参、玉兰片、鱿鱼等等复杂食材和繁琐步骤的大菜,用响皮直接做一道皮肚汤或者直接在蔬菜汤里来几块响皮,也能体会到炸过的猪皮自带的触感醍醐。
泰国北部的人民对猪皮爱得更深,直接把炸猪皮做成了虾片一样的零食,墨西哥也有炸好的猪皮,可零食可食材,颇有一些怀念祖国美味的海外学子,用这些异国食材来呈现中华响皮魂。想想泰国和墨西哥的调料风居然好像有那么一点点接近,酸辣口味料理肥腴猪皮,油腻一举被赶尽杀绝。想来可能猪皮变成人们的舌尖宠物,初衷大概还是处理下脚料,这种脂肪量爆炸的食物,最早肯定是劳动人民的好朋友。
有些家庭的烩三鲜,响皮会被蹄筋代替,制作水准上又要稍微复杂一点,离劳动人民的生活也要稍微远一点点。蹄筋的口感也是走软糯滑一路,不过不如响皮吸味,要入味要更下些功夫。不过,在蹄筋出镜的烩三鲜里,一般来说,海参依然没有那么受欢迎,甚至还有俗语说“蹄筋味道赛过参”。
按照祖国以形补形的朴素的健身饮食观,蹄筋比皮的地位要高多了,毕竟古代人还没有胶原蛋白的概念,想求身强体健脚步如风的人肯定也比现在想要满脸紧绷自然肌肤的人要多多了。
自家做蹄筋,发制过程就比较繁琐,要慢慢熬炖入味,又需要很多功夫。不过成果当然非常值得期待,入足味道的蹄筋比响皮要多一些不屈,更有咬劲。贵州街头的牛肉粉对于广大的蹄筋爱好者是非常好的选择,大部分店家都有加蹄筋的选项,各家软硬程度不一,但只要在牙齿能接受的范围内,就能感受到牛骨头牛肉原汤炖出的牛蹄筋最本质的味道。
还有一类筋,来自于动物的身上而不是腿部。在辣条红火之前,一小袋一小袋的辣牛板筋,曾经也在零食舞台上领过一阵风骚。辣中带甜的牛板筋,对牙齿的考验和辣条不相上下,年轻的时候有一袋能磨很久的牙,简直是肉食类啮齿动物的最佳选择。
不过我最喜欢的还是猪板筋,每头猪的里脊能出一长条,上面是白花花的肥肉,下面是红通通的大排瘦肉,透明泛白的板筋在中间,就好象茫茫大海里连接水天的地平线。好像到目前为止,这种食物最受欢迎的地方也还是在发源地贵州,这一溜的单价远超猪的任何其他部位。
猪板筋用来宫保之泡椒之麻辣之都非常好,入口有肥肉和瘦肉都不具有的糯感与脆感,剥离板筋的时候多少会带上一点肥肉和瘦肉,让口感更为丰富。其他的地方还不知道它的好,也是一件好事。就好象牛背筋用来做火锅,能让牛背筋焕发出惊人的光彩,与在塑料小包装里被禁锢的味道与口感完全不同,但是知道的人也不多。
去牛肉店里买筋头巴脑的人应该不多,所以这种类似于下脚料的牛肉部位比一般的牛肉要便宜,但其实做好以后口感独特,完全不输给其他的牛肉高级部位。就好象市场上卖猪肉的人,经常会给自己把靠近骨头的肉剔下来,骨边肉与筋头巴脑就有某些相同之处。
颇有一些人沉迷于卤牛肉里的筋,可是一块腱子肉带有的筋并没有那么多,反倒是筋头巴脑里的筋更多一些,调理得法非常美味,比如用来做咖喱饭,与平常的牛肉咖喱饭几乎不在同一个星球。不过肥肉一定要认真去掉,不然会很腻。好像某部日剧里,女主角的杀手锏就是牛筋肉做的咖喱饭,可见还是有颇高杀伤力的。
皮与筋带到餐桌上的是唇齿触感的迷宫,忽而是软糯的温柔乡,忽而又是脆如凝雪的爆裂感。说起来其实都是某种结缔组织,或者直接就都是蛋白质,想到这里,觉得身为吃货还是必须感谢自然造物的神奇。
《餐桌上的皮与筋,是我永远软糯的温柔乡》文 | 阿子
哪吒抽出来的龙筋,大概类似于鱼类的侧线,传统认为这条侧线腥味比较大,总有经验老到的厨师教导人们应该将其去掉。由此类推,龙作为水族之王,侧线大概腥味更大,极有可能很不好吃。龙皮如果跟三文鱼之类的鱼皮一样脂肪含量丰富,大概也还比较好吃。进行这样一番“能好怎”的妄想,有点对不起哪吒,也有点破坏这个颇暗黑的故事的氛围。
皮与筋,究其本质而言,都是胶原蛋白,区别之在于皮的脂肪含量很高,而筋的要少一些。当然对于真正的吃货来说,正如一朵玫瑰就是一朵玫瑰,食物也就是食物,好吃就可以了。
如果不是龙,扒下的皮和抽出来的筋还是相当好吃的。想想炭火烤鸡皮串,炉烤网上,木炭烟气袅袅之间,滋滋作响,偶尔还有烤出的油掉在炭火里激起噗哧一声,带着油气的香味萦绕在炉子周围。猪与牛的蹄筋炖得软软烂烂,入口又腴又糯又滑,还没有换掉乳牙的小朋友和年齿已老的人们都能领会其中千回百转的微妙。
我还算经历过物质匮乏年代的人,年轻一点的人们记忆里的鸡肉可能已经都是鸡腿鸡翅之类,我的童年里买鸡肉并没有那么方便,好像一直到上初中,香菇红烧鸡皮都已经算吃了一顿鸡。
那时的肉类加工厂有时候会放出一些冰冻成一块一块的鸡皮,买回家解冻以后按照香菇鸡的做法来红烧,烧得久一点,鸡皮里的胶质把汤汁变得粘稠,连汤汁一起来拌饭,也是庶民的美食了。不过《红楼梦》里,鼎食之家也会吃“酸笋鸡皮汤”,感觉鸡皮似乎地位也没那么低下?
前些年去台湾,山里的客家人聚居区市场有猪皮饭卖,与我们家的香菇鸡皮饭异曲同工,盖因客家人在台湾较为弱势,占不到好的土地,资源相对少一些,手里不多的资源一定要物尽其用。时常被当作下脚料的猪皮,拿卤肉饭的做法料理一番,胶汁十足,像我这样从小吃红烧肉最爱吃肉皮的人,捧上一碗猪皮饭,会有进天堂的感觉,满满地都是软糯的皮!
把猪皮上的油脂刮得干干净净,煮熟晾干再入油锅,炸出来的就是响皮。老一代人做烩三鲜,响皮是重要的三个主角之一。吸饱汤汁的响皮,最能体现这道菜的成败,所有的精华都在其中。更为贵重的海参反而经常追不上响皮消失的步伐。
如果不想要做烩三鲜这种需要海参、玉兰片、鱿鱼等等复杂食材和繁琐步骤的大菜,用响皮直接做一道皮肚汤或者直接在蔬菜汤里来几块响皮,也能体会到炸过的猪皮自带的触感醍醐。
泰国北部的人民对猪皮爱得更深,直接把炸猪皮做成了虾片一样的零食,墨西哥也有炸好的猪皮,可零食可食材,颇有一些怀念祖国美味的海外学子,用这些异国食材来呈现中华响皮魂。想想泰国和墨西哥的调料风居然好像有那么一点点接近,酸辣口味料理肥腴猪皮,油腻一举被赶尽杀绝。想来可能猪皮变成人们的舌尖宠物,初衷大概还是处理下脚料,这种脂肪量爆炸的食物,最早肯定是劳动人民的好朋友。
有些家庭的烩三鲜,响皮会被蹄筋代替,制作水准上又要稍微复杂一点,离劳动人民的生活也要稍微远一点点。蹄筋的口感也是走软糯滑一路,不过不如响皮吸味,要入味要更下些功夫。不过,在蹄筋出镜的烩三鲜里,一般来说,海参依然没有那么受欢迎,甚至还有俗语说“蹄筋味道赛过参”。
按照祖国以形补形的朴素的健身饮食观,蹄筋比皮的地位要高多了,毕竟古代人还没有胶原蛋白的概念,想求身强体健脚步如风的人肯定也比现在想要满脸紧绷自然肌肤的人要多多了。
自家做蹄筋,发制过程就比较繁琐,要慢慢熬炖入味,又需要很多功夫。不过成果当然非常值得期待,入足味道的蹄筋比响皮要多一些不屈,更有咬劲。贵州街头的牛肉粉对于广大的蹄筋爱好者是非常好的选择,大部分店家都有加蹄筋的选项,各家软硬程度不一,但只要在牙齿能接受的范围内,就能感受到牛骨头牛肉原汤炖出的牛蹄筋最本质的味道。
还有一类筋,来自于动物的身上而不是腿部。在辣条红火之前,一小袋一小袋的辣牛板筋,曾经也在零食舞台上领过一阵风骚。辣中带甜的牛板筋,对牙齿的考验和辣条不相上下,年轻的时候有一袋能磨很久的牙,简直是肉食类啮齿动物的最佳选择。
不过我最喜欢的还是猪板筋,每头猪的里脊能出一长条,上面是白花花的肥肉,下面是红通通的大排瘦肉,透明泛白的板筋在中间,就好象茫茫大海里连接水天的地平线。好像到目前为止,这种食物最受欢迎的地方也还是在发源地贵州,这一溜的单价远超猪的任何其他部位。
猪板筋用来宫保之泡椒之麻辣之都非常好,入口有肥肉和瘦肉都不具有的糯感与脆感,剥离板筋的时候多少会带上一点肥肉和瘦肉,让口感更为丰富。其他的地方还不知道它的好,也是一件好事。就好象牛背筋用来做火锅,能让牛背筋焕发出惊人的光彩,与在塑料小包装里被禁锢的味道与口感完全不同,但是知道的人也不多。
去牛肉店里买筋头巴脑的人应该不多,所以这种类似于下脚料的牛肉部位比一般的牛肉要便宜,但其实做好以后口感独特,完全不输给其他的牛肉高级部位。就好象市场上卖猪肉的人,经常会给自己把靠近骨头的肉剔下来,骨边肉与筋头巴脑就有某些相同之处。
颇有一些人沉迷于卤牛肉里的筋,可是一块腱子肉带有的筋并没有那么多,反倒是筋头巴脑里的筋更多一些,调理得法非常美味,比如用来做咖喱饭,与平常的牛肉咖喱饭几乎不在同一个星球。不过肥肉一定要认真去掉,不然会很腻。好像某部日剧里,女主角的杀手锏就是牛筋肉做的咖喱饭,可见还是有颇高杀伤力的。
皮与筋带到餐桌上的是唇齿触感的迷宫,忽而是软糯的温柔乡,忽而又是脆如凝雪的爆裂感。说起来其实都是某种结缔组织,或者直接就都是蛋白质,想到这里,觉得身为吃货还是必须感谢自然造物的神奇。
《餐桌上的皮与筋,是我永远软糯的温柔乡》文 | 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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