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回答1988# 好朋友推荐的剧,从一开始看不下去,到逐渐痴迷,看着看着就笑不活了,笑着笑着又哭成狗,到最后一集甚至很舍不得看完,感觉看完了青春也就随之而去了[泪]“青春之所以美丽,在刹那的瞬间,耀眼闪烁之后,再也无法回去”很多细节很多点,似曾相识的故事,电视最终还是结束了,我们的生活还在继续,珍惜眼前人,学会更好的跟爸妈朋友还有自己相处吧。
浙江嘉兴,丁女士经过多年奋斗,衣锦还乡,成了一名成功人士,人靠衣裳马靠鞍,现在有钱了,座驾自然要换个更好的,丁女士在奔驰S450L和保时捷帕拉梅拉中犹豫,奥迪A8?丁女士没考虑过。谁曾想到,她竟买到了一辆瑕疵车。
(来源:浙江嘉兴中院案例)
丁女士出于商业目的的需要,最终选择了奔驰S450L,她的确喜欢帕拉梅拉,但觉得帕拉梅拉不够商务,与一些老板接触,开帕拉梅拉会不够稳重,随后,丁女士花了143万元将奔驰S450L提走。
让丁女士没想的是,开了一个月后,一个懂车的朋友问她,你的车是不是改装过,怎么左右门下方的装饰部件不一致?
丁女士回复说,没有啊,买来的时候就是这样,怎么不一致了?朋友指给她看,一边是AMG运动组件配置,另一边是银色镀铬装饰条。
朋友开玩笑地说,你遇到贵人了。
据悉,丁女士买车一共花了1439931.2元,其中购车款为1228800元,精品销售费、咨询服务费、购置税及保险费等共计185575.16元。
丁女士找4S店索赔未果,便一纸诉状,将4S店告上法庭,要求4S店退一赔三。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的费用的3倍。
本条规定,经营者欺诈消费者,消费者有权要求退一赔三,所以丁女士除了要求退车外,还要求4S店按照购车款三倍,赔偿自己3686400元。
法庭上,4S店提出,自己没有欺诈的故意,丁女士也无法证明4S店欺诈。
丁女士不认同,丁女士认为,一辆新车不会出现车门下方的装饰部件不一样的情况,丁女士断定,这车4S店维修过。
由于是在提车一个多月后发现的,所以丁女士申请鉴定,证明自己没有改装过车辆。
但4S店一方不同意鉴定,也不同意三倍赔偿,4S店的理由有两点。
第一,案涉车辆只有一处比较轻微的外观瑕疵,并非严重的质量问题,不影响车辆的日常使用。同时,4S店出具了验车记录,证明该车没有维修过。
第二、该车入库时的外观和交付给丁女士时的外观一致,自己并不存在欺诈的故意。
4S店表示,自己作为车辆的经销商,如果知道这车有质量问题,完全可以与生产商另行协商调配其他车辆进行交付,完全没有必要将问题车辆交付丁女士,自己没有必要冒欺诈消费者,然后三倍赔偿的风险。
丁女士不认可,丁女士表示,车辆从生产厂到达4S店,要经历了上千公里的运输路途和长时间的停放,4S店为了避责,都会对车辆进行PDI检查,确保新车的安全性和原厂性能。
一百多万的豪车,不可能连PDI检查都没做吧?这完全说不过去。
4S店道歉说,这是店里的失误,并再一次强调,4S店没有欺诈丁女士的故意,自己一方对此也不知情。
法院审理后,采纳了4S店一方的意见。
法院认为,4S店作为车辆的经销商,可以与另行调配其他车辆,没有欺诈消费者的必要,否则与常理和逻辑不符。
法院认为,4S店不存在欺诈的故意,但是,两边车门下方的装饰配置,稍加注意即可辨别,4S店没有注意到,应该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民法典》第577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最后,综合考虑案涉车辆价格、瑕疵情况、丁女士心理受损补偿等因素,二审法院认为,一审法院酌定赔偿金额为50000元,符合法律规定。
最终,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驳回了丁女士的诉讼请求。
本案是二审判决,至此,丁女士一审、二审均已败诉。
本案有一个小尾巴,因丁女士一审、二审均败诉,一审、二审的诉讼费3.4万余元,均由丁女士承担,除此之外,丁女士还委托了律师。
大家觉得,法院支持的5万元够支付吗?丁女士会不会要倒贴呢?
(来源:浙江嘉兴中院案例)
丁女士出于商业目的的需要,最终选择了奔驰S450L,她的确喜欢帕拉梅拉,但觉得帕拉梅拉不够商务,与一些老板接触,开帕拉梅拉会不够稳重,随后,丁女士花了143万元将奔驰S450L提走。
让丁女士没想的是,开了一个月后,一个懂车的朋友问她,你的车是不是改装过,怎么左右门下方的装饰部件不一致?
丁女士回复说,没有啊,买来的时候就是这样,怎么不一致了?朋友指给她看,一边是AMG运动组件配置,另一边是银色镀铬装饰条。
朋友开玩笑地说,你遇到贵人了。
据悉,丁女士买车一共花了1439931.2元,其中购车款为1228800元,精品销售费、咨询服务费、购置税及保险费等共计185575.16元。
丁女士找4S店索赔未果,便一纸诉状,将4S店告上法庭,要求4S店退一赔三。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的费用的3倍。
本条规定,经营者欺诈消费者,消费者有权要求退一赔三,所以丁女士除了要求退车外,还要求4S店按照购车款三倍,赔偿自己3686400元。
法庭上,4S店提出,自己没有欺诈的故意,丁女士也无法证明4S店欺诈。
丁女士不认同,丁女士认为,一辆新车不会出现车门下方的装饰部件不一样的情况,丁女士断定,这车4S店维修过。
由于是在提车一个多月后发现的,所以丁女士申请鉴定,证明自己没有改装过车辆。
但4S店一方不同意鉴定,也不同意三倍赔偿,4S店的理由有两点。
第一,案涉车辆只有一处比较轻微的外观瑕疵,并非严重的质量问题,不影响车辆的日常使用。同时,4S店出具了验车记录,证明该车没有维修过。
第二、该车入库时的外观和交付给丁女士时的外观一致,自己并不存在欺诈的故意。
4S店表示,自己作为车辆的经销商,如果知道这车有质量问题,完全可以与生产商另行协商调配其他车辆进行交付,完全没有必要将问题车辆交付丁女士,自己没有必要冒欺诈消费者,然后三倍赔偿的风险。
丁女士不认可,丁女士表示,车辆从生产厂到达4S店,要经历了上千公里的运输路途和长时间的停放,4S店为了避责,都会对车辆进行PDI检查,确保新车的安全性和原厂性能。
一百多万的豪车,不可能连PDI检查都没做吧?这完全说不过去。
4S店道歉说,这是店里的失误,并再一次强调,4S店没有欺诈丁女士的故意,自己一方对此也不知情。
法院审理后,采纳了4S店一方的意见。
法院认为,4S店作为车辆的经销商,可以与另行调配其他车辆,没有欺诈消费者的必要,否则与常理和逻辑不符。
法院认为,4S店不存在欺诈的故意,但是,两边车门下方的装饰配置,稍加注意即可辨别,4S店没有注意到,应该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民法典》第577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最后,综合考虑案涉车辆价格、瑕疵情况、丁女士心理受损补偿等因素,二审法院认为,一审法院酌定赔偿金额为50000元,符合法律规定。
最终,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驳回了丁女士的诉讼请求。
本案是二审判决,至此,丁女士一审、二审均已败诉。
本案有一个小尾巴,因丁女士一审、二审均败诉,一审、二审的诉讼费3.4万余元,均由丁女士承担,除此之外,丁女士还委托了律师。
大家觉得,法院支持的5万元够支付吗?丁女士会不会要倒贴呢?
相合也好,想歧也好,夜晚的深入沟通都很nice,纯粹的站在希望大家过的好过的快乐的角度真的难得,高中有她们,现在有你们,都好[心](没有某人就更好了 真的respect)
凡事还是自己抉择,慢慢亦漫漫[掌宝爱心]
有想法有主见总归是好的
往后的日子总是过给自己看的
有时候真的很羡慕你们的某些点
譬如能够清晰判断自己心动的点
在二十出头的年纪
活得更肆意一些吧
不算白来
开心就好了
(也不知道自己想说什么能说什么了 大家伙儿的毕业论文upup赶紧结束 我们趁最后的时间造起来[赞啊])
我的其中一种人格,只想像现在这样,什么都不发生也不改变,安然结束最后的校园时光,再也不想经历让自己反复煎熬犹豫自我怀疑的某些事情,毕竟自己也不一定看得清自己[握手]
在我尚能逃避去享受自己找寻自己的时候
我想慢慢再慢慢地来[ok]
要等钥匙找到再开门
会 越 来 越 好 的 一 定 会 的 er
#小刘的絮絮叨叨叨叨叨叨#
凡事还是自己抉择,慢慢亦漫漫[掌宝爱心]
有想法有主见总归是好的
往后的日子总是过给自己看的
有时候真的很羡慕你们的某些点
譬如能够清晰判断自己心动的点
在二十出头的年纪
活得更肆意一些吧
不算白来
开心就好了
(也不知道自己想说什么能说什么了 大家伙儿的毕业论文upup赶紧结束 我们趁最后的时间造起来[赞啊])
我的其中一种人格,只想像现在这样,什么都不发生也不改变,安然结束最后的校园时光,再也不想经历让自己反复煎熬犹豫自我怀疑的某些事情,毕竟自己也不一定看得清自己[握手]
在我尚能逃避去享受自己找寻自己的时候
我想慢慢再慢慢地来[ok]
要等钥匙找到再开门
会 越 来 越 好 的 一 定 会 的 er
#小刘的絮絮叨叨叨叨叨叨#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