祛湿第一方苓桂术甘汤,简单而又实用

苓桂术甘汤出自《伤寒杂病论》,具有温阳降冲、化饮利水之功,是苓桂剂群的代表方。现撷取其应用苓桂术甘汤治疗眩晕、哮喘、心悸验案各1则,以馈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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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啥中医要一人一方?
㊙️讲究六经辩证,阴阳寒热表里。不讲究这些,你没法判断,更没法治病,古中医能治大病。现在很多三甲大医院治不了的,在学古中医人的手上,那是轻而易举。
中医是以症状治病,凡是不以症状治病的人,你必治不好,就算好了以后也会复发。
这就是很多中医没人找他看病的原因,因为他不会治,别人吃了他的药如石沉大海或当时有用,过段时间又复发。

眩晕

患者,女,48岁。自诉其头晕耳鸣1年余。刻诊头晕耳鸣伴心慌气短胸闷,身倦无力,肠鸣,便溏,胃纳不佳,喜热饮食,晨起恶心。舌淡苔白而润,根部腻,脉沉而弦细无力,颈部血管超声检查提示椎基底动脉供血不足。诊为眩晕,痰饮中阻,清阳不升证。治以温化痰饮,健脾益气。方用苓桂术甘汤加味,茯苓30g,白术20g,桂枝15g,甘草15g,葛根30g,川芎20g,赤芍20g,羌活10g,党参30g,半夏15g,天麻15g,7剂。用药7d后,自觉耳鸣、头晕已减轻,余症同前,嘱原方再服7剂。头晕明显改善。 按:本案头晕年余,伴有晨起恶心、舌淡、苔白而润、根部腻等痰饮之象,又兼便溏、纳差、喜热饮食等脾胃气虚之证,故辨为痰饮中阻,清阳不升之证。由于本病发作年余,病程久,又当注意活血化瘀之应用。是方以白术、茯苓健脾利水,安悸止眩为主。桂枝辛甘而温,既能通阳利水,又能下气行瘀,甘草甘味和中,与茯苓、桂枝同用,通阳而不滞,能利水渗湿,半夏、天麻也是栗师治疗眩晕常用之品。古人云:“痰厥头痛非半夏不能疗,目视黑蒙、头眩、虚风内动非天麻不能疗。”又半夏、白术、天麻同用有半夏白术天麻汤之意,葛根既能鼓舞胃气、醒脾化湿,又能升太阳津液,与羌活合用可行太阳经以解项背强,川芎上行巅顶为血中气药,对头脑诸疾有非凡之功。

哮喘

患者,女,57岁。自诉哮喘6年余,近日加重。刻诊不能平卧,痰稀色清,呈泡沫状,喉中有哮鸣音,面部及下肢水肿,动则喘促汗出,背部畏寒,夜尿频数,失眠。舌淡胖,少苔而润,口唇稍紫,脉沉无力。辨为哮喘,痰饮阻肺,心脾两虚证。当以温阳化饮治其标。方用苓桂术甘汤加味,桂枝15g,白术20g,茯苓30g,甘草15g,五味子20g,巴戟天20g,淫羊藿15g,桔梗15g,枳壳15g,赤芍20g,川芎20g,生黄芪50g,当归10g,7剂。药后咳痰及喘促减轻,余无不适,嘱患者继续用药。 按:本案患者患哮喘数年,痰稀色清呈泡沫状,背部畏寒,舌淡胖,一派寒痰上犯之象,面部、下肢水肿,动则喘促等为肺、脾、肾阳不化气之证。故此方以急则治其标为着眼点,以温化痰饮为目的,又加补益肺脾肾3脏之药辅之。其中,桂枝、茯苓既能补心阳之不足,又能蒸化三焦以行水;五味子温而不燥,除能收敛心肺肾之气,又能与巴戟天、淫羊藿行温化肾气之功;桔梗、枳壳升降相宜,调理胸中气机,以缓胸闷之急,又桔梗载药上行,以开宣肺气祛痰止喘,且能助脾气上归于肺,通调水道,以祛湿健脾,桔梗还能除胸中瘀血。本方以治痰饮为主,补益肺脾肾为辅,待痰喘平稳之后,当以补益肺脾肾治其本为主,温化痰饮为辅。

心悸

患者,男,70岁。自诉心悸,气短3年余,自测心律多在40-50次/min,呈阵发性,以夜间为高发,上午10点钟后基本缓解,在其他医院确诊为窦性心动过缓,频发室早,用多种西药治疗,效果不理想。刻诊心悸气短,胸闷憋气,胃纳不佳,午后腹胀,恶心,便溏,背部畏寒。舌淡、体胖,有齿痕,苔白而润,脉沉、细、结。辨为心悸,心脾阳虚,水饮内停,阻遏心脉证。治以温化水饮,活血通脉,补益心脾。方用茯苓30g,白术20g,桂枝20g,生黄芪50g,当归15g,赤芍20g,淫羊藿15g,桔梗15g,枳壳10g,党参30g,五味子20g,半夏15g,甘草15g,7剂。药后自觉心悸减轻,原方减党参,加红景天6g,川芎20g,巴戟天20g,以增温化补益之功。经连续调治2月余,心悸、腹胀、便溏均已消失,心律稳定于60次/min,患者要求调配丸剂,以巩固疗效。 按:患者年过古稀,久病体弱,心悸多年,病位在心当属不惑,又久病脾阳不振,水饮内生阻遏心脉而见脉沉而结,苓桂术甘汤为化饮群剂之首。本方以健脾益气,温化水饮,活血通脉为主,是治疗心悸常用之法。红景天味甘涩,性微寒。《本经》谓其“无毒,久服多服不伤人”,对慢性心功能不全,疲劳综合征,糖尿病均有良效。方中与黄芪共用,以补诸虚之不足。对水停心下之心悸不安,栗锦迁教授常用大剂量之茯苓以平悸,少则30-40g,多则用至120g。患者自觉背部寒冷与《金匮要略》所述“背中寒如掌大”相同,当为痰饮之病。又午后腹胀,便溏,恶心,胃纳不佳均为脾失健运,痰饮内生之象。古人云:昼为阳,夜为阴,患者每当夜深阴重之时,频发心悸,白昼阳气来复,自行缓解,说明患者阳气虚衰,不能推动血脉之运行,故当以苓桂术甘汤温化其寒饮,通其血脉。

【康熙年间,一行人毅然北游,路上所见所闻,犹如一部《山海经》】古人喜好书写游记,在这些游记当中,不乏荒诞离奇,乃至于怪力乱神的描写。比如以下这段“清人北游奇遇记”,便足以令今人感到啧啧称奇。#历史冷知识#

湖南学子吴子春,落榜之后,在京为商,他酷爱地理,曾对友人说:“愿效法徐霞客,游历名山大泽,不枉此生也!”

康熙三十六年,吴子春终于打定主意,他不惜重金买下“路引”,约上志同道合者九人,雇佣脚夫十人,携带刀剑弓弩,备齐干粮淡水,以骆驼五匹、骡马十匹,驮着辎重,于康熙三十六年三月正式启程。

一行人等,先到珲春,休整几天之后,正式向北进发,一路上风餐露宿, 披星戴月,受尽颠簸之苦,终于到达戈壁。

此地好个荒凉,但见飞沙浩渺,遮天蔽日;数步之外,不能见人。骡马受惊,四散而逃,费尽千般辛苦,总算找回几匹。赶紧清点辎重,所带干粮,尚够充饥十日,无奈淡水已所剩无几,照此下去,不出三五日,便纷纷都要渴死啰。

众人一面顶着风沙前行,一面试图找寻水源。烈日当头,酷热难耐;飞沙如刀,割伤脸面,令人无不叫苦。这般苦楚之下,有人打起退堂鼓,想要掉头往回走。吴子春好言相劝,讲出天降大任于斯人的道理,只有吃得苦中苦,方能成为人上人。倘若半途而废,只怕这辈子都会深感遗憾。

他的话掷地有声,句句打动人心,于是大家相互勉励,你拽着我,我拉着你,重又顶着烈日飞沙踏上征程。

同行人中,有一人略懂找寻水脉的本领,就在大家已经干渴的唇干舌裂之时,这人终于找到一处水脉。掘地数丈,终于见到水源,大家拼命用手捧水来喝,顿感神清气爽,无不大呼痛快。

吴子春笑称此乃地宫清泉,无异于天宫瑶池中的金津玉露。众人大笑,笑罢,重又哀叹,水源稀少,只管人喝,不够喂马,若渴死了骡马,那些辎重就要全凭人力驮着哩。

那个能识别水脉的人,只好另行寻找其他水源。找了一块高地,手搭凉棚,朝四外远眺,陡然手舞足蹈,他见到西南方向有个沙丘,认定沙丘之下,必有伏泉。众人冲过去,合力挖掘,一个时辰之后,清水终于咕嘟咕嘟冒了出来。涓涓清水,清甜爽口,人与牲口,一并牛饮,一个个喝得肚子滚圆,才终于不再喝了。

喝饱之后,吴子春带头跪拜这一眼清泉,感谢上苍怜悯,赐给他们“广利刺泉”。

注:“广利刺泉”源自唐朝诗人顾云的《天威行》中——“耿恭拜出井底水,广利刺开山上泉。”

参拜完毕之后,将水囊水瓶灌满,一行人再次上路。又走十余日,终于见到人烟,询问之后,知道立足之地属于准什噶尔的管辖范围。在此地休养了几天,补充了给养,再次准备向北行。

部落中人好言相劝:“出了准什噶尔的势力范围,属于蛮荒地带,常有蛮族出没,那里的人彪悍骁勇,对外人并不友好。”

吴子春谢过部落中人,毅然而然继续上路。走了一月有余,再次见到一个大型部落,这里的人披头散发,面如油栗,几乎所有的成年男女,脸上都刺有图腾。吴子春试图与他们沟通,发现他们根本听不懂中原的语言,而吴子春一众人等,也对他们使用的语言一窍不通。

就在双方咿咿呀呀,比比划划之时,从人群中挤进一个身穿皮裘的土著男子,他居然能讲一口流利的锡伯语,队伍之中恰好有人懂得锡伯语,于是双方展开交流。

土著男子听说他们来自中原,兴奋至极,立即翻译给族长。族长随即高呼一声,部落中人纷纷手舞足蹈,以舞蹈的形式欢迎远道而来的客人。

吴子春一伙被请到大帐之中,经过与那个会说锡伯语的男子一通交流,得知这里就是准什噶尔部众所说的蛮荒部落。这里的人不会耕种,恶劣的天气也不适宜耕种,因此这里的人以狩猎和蓄养牛羊来维持生存。这里没有文字,也不懂贸易,对于中原人士尊奉的礼法,这里的人更是一概不晓。

另外,会说锡伯语的男子还刻意对吴子春一众说道,原本他们居住的区域也属于大清国的管辖范围,自从大清与罗刹国(古代对俄罗斯的称呼)签订条约(尼布楚条约)之后,天山以北划归给了罗刹人,随后他们就遭到了罗刹人的裹挟,部分族人顺从了罗刹人,不顺从的就与罗刹人展开厮杀,幸存下来的少数人辗转来到了这个地方,自此过起了与世无争的桃源生活。时间久了,人们开始惧怕外面的世界,既不愿意接触外界的人,也不愿意外界的人踏足这里。因此一旦有外人进入他们的领地,他们就会群起出动,将外人吓跑。这一来,他们就成了外人眼里的蛮族野人。

吴子春等人听罢之后,深深为这些人的遭遇感到同情。在这里住了几天之后,吴子春等人又要上路了。蛮族中人送给他们牛脯和足够的淡水,并给他们指了一条安全好走的路线。

走了三天之后,再一次人烟断绝。朔风凛凛,放眼望去,一片荒凉,大风吹得人眼睛睁不开,根本不能借天上的日头来识别道路,只能凭借指南针以定方位。又走了五六天,干粮和淡水所剩无几,众人再次发愁起来。吴子春登上高地,意图找到水源,居然发现山峦之中,炊烟直上,似有人家居住。于是赶紧招呼大家朝着冒烟的方向赶奔过去。

离得近了,发现果然是一个村落。村落的规模不大,粗略一数,最多不过十五、六户人家。有人发现了吴子春一伙陌生人,于是打起呼哨,立即从每家每户之中冲出壮年,手持刀棒,准备御敌。吴子春慌忙摆手,高呼自己这边都是好人,绝无恶意。对方也不知道听没听懂他的话,见他们没有恶意,于是放下刀棒,一个黑面黑衣的高个子大汉走过来与吴子春一伙交涉。

吴子春仔细看了这里的人,发现他们的面容和衣着,似乎是蒙古人,但似乎又不是。那个黑面大汉所说的也不是蒙古语,而是罗刹语。队伍之中,那个会说锡伯语的人,也多少懂得一些罗刹语,交谈之后,对方十分高兴,赶紧将吴子春一伙请到一间很大的木屋之中,有人端来食物,请吴子春一伙充饥。

这里的人十分好客,虽然双方的语言不通,但通过手势,以及那个稍懂罗刹语的人做翻译,双方也多多少少能沟通一下。

吴子春看到这里的人虽然分开居住,但吃饭的时候,会聚在一起。他们用一个巨大的方炉烤制食物,烤出的食物外焦里嫩,十分可口。问了名字,得知这种东西叫作面包。

于是,吴子春用银饼(银子的一种)跟当地人交换面包,当地人又送了他们一些肉脯,给予他们充足的淡水,目送他们远去。

向北又走了五天,天气愈发寒冷了起来,寒风扑面,痛如刀割,明明是白昼,却瞬间变为黑夜,大家只能选择背风的地方,搭起帐篷,在地上挖坑,堆上木炭,点燃之后,一面烹煮肉脯,一面借热气取暖。

黑夜退去之后,吴子春一伙不敢贸然上路。说来也巧,居然有个土人路过,吴子春赶紧将土人拦住,给他食物,请他说明这里究竟是什么地方。

土人所用的也是罗刹语,通过翻译,得知这个地方名叫“夙木”,没有四季之分,多数时候寒风怒吼,酷似寒冬,白昼的时间很短,有时候眨眼即黑,伴随着寒风会落下巴掌大的雪片,在这里很难生存下去,所以要么快些赶路,走出这片严酷的地域,要么往回走,远离这里。

吴子春决议再往前走,于是请土人为向导,走了十天,终于另有一番景致。眼前一片荒山,山峰如琢玉,白茫茫一望无际。

充当向导的土人给他们指了方向后离去,一行人又走了十余天,在一陌生地域修整,这里的土人所使用的语言再也无法听懂,土人如鼹鼠一般,挖地生存。其面目黝黑粗糙,以鸵鸟毛皮御寒,茹毛饮血吃生肉、喝生水,与野人无异。这里的白天更短,黑夜更长,吴子春一伙认为此地不宜久留,于是备齐淡水食物,继续北上。

又走十余日,遇到一条冰河。河对岸是一座冰山,寒风从冰山中穿过,发出呜鸣之声,如同冤鬼哭泣,众人无不惊骇,不敢再往前走。众人看到在冰山脚下,有一些体型巨大的动物,模样像极了老鼠,却比老鼠大出数倍,浑身皮毛呈银色,用爪牙凿开冰面,到水中抓鱼。

吴子春捡起那些怪异鼠类丢下的鱼,发现这里的鱼居然长着短短的角,两腮各有十多条须子,脊背上长有如剑戟一样的鱼鳍,异常坚硬,十分锋利。炖来尝试味道,其味苦涩,并不好吃。

夜里观望星辰,天上星寥寥数颗,北斗星已过南数度,用指南针辨别方位,发现指南针居然不能转动。

这并非好兆头,众人商议之后,认为不宜再往前行,前面冰雪皑皑,不知凶险,执意前行,恐怕难以生还。吴子春接受建议,改辙向南,走了一年多,方才到达珲春。去时二十人,回来仅十个,不幸罹难之人,埋骨荒凉之地,再无法回归中原。

吴子春回到京师之后,将自己一路上的所见所闻记录下来,编撰成册,刊印发行,取名《北游杂记》。可惜这本书未能全数留存下来,后世学子“泖滨野客”将残存的部分记载于笔记之中,这便有了笔者这篇拙作。至于吴子春所述是否真实,他到过的地方究竟又是何地,就不得而知了。

解读丨庄子人生哲学中的“命”与“天”#传统文化##国学知识# 庄子的人生哲学是以其天道观和认识论为基础的。安之若命和与天为一是庄子人生哲学的核心。庄子认为人无力胜天,亦不能违命。荀子在《解蔽》篇批评庄子说:“庄子蔽于天而不知人,由天谓之道,尽因矣。”荀子对庄子的批判是公允而且切中要害的。“命”与“天”是理解庄子人生哲学的关键。

01.庄子人生哲学中的“命”
“天”是中国古代哲学的重要范畴,上古时代以“天”为世界最高的有意志的主宰。“命”也是中国古代哲学的重要范畴,《说文》云:“命,使也,从口从令。”段玉裁解释为:“命者天之令也。”

“天”与“命”在中国古代常常结合为“天命”,用来表示上天的意志或命令。《尚书·汤誓》说:“有夏多罪,天命亟之。”夏多罪恶,上天的意思要除掉它。《左传·襄公二十九年》说“善之代不善,天命也。”《诗经·大雅·文王》说:“穆穆文王,于缉熙敬止,假哉天命,有商孙子。商之孙子,其丽不億,上帝既命,侯于周服。侯服于周,天命靡常。”“天命靡常”是说天命是可以变化的。周初的天命思想对于儒家学派有着深刻的影响。
在老庄哲学中,“命”是一个哲学范畴,与“道”紧密相关。《老子·十六章》说:“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归根曰静,静曰复命”。“静曰复命”中的“命”不是上天的指令,而是蕴含着必然性的意义。

庄子认为道为世界的本原,道生天地,为“万物之所系,而一化之所待。”庄子从万物生成的角度对于“命”作了规定。《庄子·天地》说:“泰初有无,无有无名,一之所起,有一而未形,物得以生谓之德,未形者有分,且然无间谓之命。”“未形者有分,且然无间谓之命”一句是说,事物在未形成形体之时,已经具备了阴阳的区别,而且阳变阴合流行其间,这就叫做命。因为“命”在万物未成形体之时就已经存在了,所以“命”是一种事物先天具有的属性。

庄子认为,作为万物一员的人对于先天之命不能有所损益。《庄子·至乐》篇说:“褚小者不可以怀大,绠短者不可以汲深,夫若是者,以为命有所成而形有所适也,夫不可损益。”褚,布袋;绠,绳索。布袋小不可以装大东西,绳子短不可以汲深井里的水。命形成了,人们就要与之相适应,不可以有意损益。

庄子还认为,“命”是一种不可知的力量。《庄子·大宗师》篇子桑谈及自己所以贫困的原因时说:“吾思夫使我至此极者而不得也。父母岂欲我贫哉?天无私覆,地无私载,天地岂欲我贫哉?求其为之者而不得也。然而至此极者,命也夫!”子桑认为使其贫困的原因既非父母,亦非天地,而是一种不得不然的力量“命”。《庄子·达生》十分明确地指出:“不知吾所以然而然,命也。”“命”是不能改变的、不得不然的一种趋势。

不得不然即为必然,必然与偶然是相对立而存在的。庄子认为“命”具有绝对的必然性,它排斥偶然,在庄子看来偶然也是必然。

《庄子·德充符》有一则兀者申徒嘉与郑子产合堂共师的记载。子产以其高位而傲视断足的申徒嘉,申徒嘉批评子产,认为人世间幸与不幸都是命中注定,用自己的幸运傲视他人之不幸是没有道理的。他说:“游于羿之彀中。中央地,中地也,然而不中者,命也。”羿为传说中上古善射之人,发必中。走进了羿的射程之内,这是必定被射中的原因,然而却不被射中,这是一种偶然性。但庄子认为,被射中是“命”,不被射中也是“命”。人们的任何遭遇都是由一种与生俱来的必然性所左右,所决定。

正因为“命”具有绝对的必然性,所以命对于人是不可抗拒的。《庄子·大宗师》说:“父母于子,东南西北,唯命之从。阴阳于人,不翅于父母,彼近吾死而吾不听,我则悍矣,彼何罪焉!夫大块载我以形,劳我以生,佚我以老,息我以死,故善吾生者,乃所以善吾死也。今大冶铸金,金踊跃曰:‘我且必为镆铘!’大冶必以为不祥之金。今一犯人形,而曰:‘人耳,人耳!’夫造化者必以为不祥之人。”

大块,指天地、自然;大冶,铸铁工匠,此处指万物变化的主宰。天地自然赋于我人的形体,用生使我劳作,用老使我清闲,用死使我安息,因而以生为快事,也应当以死为快事。在自然的造化面前,人们对于先天之“命”,无法抗拒。所以庄子要求人们对于人生的一切变化、际遇都应当“安之若命”。

《庄子·德充符》说:“死生存亡、穷达贫富,贤与不肖毁誉,饥渴寒暑,是事之变,命之行也。日夜相代乎前,而知不能规乎其始者也。故不足以滑合,不可入于灵府。使之和豫通,而不失于兑,使日夜无欲而与物为春,是接而生时于心者也。是之为才全。”

人的生死存亡,事业的穷达,德行的高下,种种的遭遇都是事物的变化,“命”的运行,人们无法明了其起始,也无法预测其变化,所以只好顺其自然。懂得了这个道理,就不会因此而扰乱了本性的平和,侵入人的心灵。使心灵安逸自得而不失愉悦,日日夜夜保持着春和之气,心灵能与外界产生和谐感应,这就叫做才全。
《庄子·人间世》说:“自事其心者,哀乐不易施乎前,知其不可奈何而安之若命,德之至也。”成玄英疏曰:“夫为道之士而自安其心智者,体违顺之不殊,达得丧之为一,故能涉哀乐之前境,不轻易施,知穷达之必然,岂人情之能制!是以安心顺命,不乖天理。自非至人玄德,孰能如兹也!。”既然人的主观努力不能改变自己的境遇,安心顺命,就可以保持内心的安静。庄子认为能具备这样的精神状态,自然就是最高的道德修养。

02.庄子人生哲学中的“天”
老庄哲学以“道”为最高范畴。《老子·二十五章》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这里以“天”与“地”对举,天为自然之天。《老子》一书对天没有太多的解说,而在庄子哲学中,“天”是一个重要的哲学范畴。
《庄子》一书中,“天”主要有两种意义。一是指自然之天,如《庄子·逍遥游》云:“天之苍苍,其正色邪?其远而无所至极耶?”《庄子·大宗师》有“知天之所为,知人之所为者,至矣。”“天之所为”即自然之所为,自然之所为是自然而然的。“人之所为”即人类的作为,人类的作为是有目的的行动。

《庄子》中,“天”的另一重意义是指事物的自然状态。《庄子·秋水》篇云:“河伯曰:‘何谓天?何谓人?’北海若曰:‘牛马四足,是谓天;落马首,穿牛鼻,是谓人’”。成玄英疏曰:“夫牛马禀于天,自然有四蹄,非关人事,故谓之天。羁勒马头,贯穿牛鼻,出自人意,故谓之人。”“天”指事物的本来面目、自然的状态。“人”则是对事物的自然状态的目的性的改变。这里的“天”已经迥异于宗教意义上的有意志的人格神的天。
庄子把“天”“人”对举,在中国哲学史上明确提出了天人关系问题。那么,庄子认为“天”与“人”是什么关系呢?庄子认为“天”性圆满自足,无须人为。《庄子·逍遥游》说“日月出矣,而爝火不息,其于光也,不亦难乎?时雨降矣,而犹浸灌,其于泽也,不亦劳乎。”在“天”面前,人为实为徒劳。庄子坚决反对“以人助天”。

《庄子·道充符》说:“圣人不谋,恶用知?不斫,恶用胶?无丧,恶用德?不贷,恶用商?四者,天鬻也;天鬻者,天食也。既受食于天,又恶用人!有人之形,无人之情。有人之形,故群于人,无人之情,故是非不得于身。眇乎小哉,所以属于人也!謷乎大哉,独成其天!”

鬻,《释文》云:“音育,养也。”圣人不用谋虑,哪里还用得着智慧?不用斧凿,哪里还用得着胶漆?浑然无缺,哪里还用得着德行?不求谋利,哪里用得着经商。废弃“知”“胶”“德”“商”四者而不用,就是“天鬻”,“天鬻”即是大自然的养育。人与自然之天相比,实在太渺小了,太微不足道了,故曰:“謷乎大哉,独成其天。”

天与人的对立即自然与人为的对立,天与人的统一即人“与天为一。”所以《庄子·秋水》说:“天在内,人在外,得乎在天”。事物的自然状态是内在的,人的有目的的作为都是后加的、外部的,最高的德性在于顺乎自然。

《庄子·大宗师》说:“畸人者,畸于人而侔于天。故曰,天之小人,人之君子;天之君子,人之小人也。”畸人,同奇人;侔,等也,从也。畸人就是异于世俗而与天为一的人。所以说,从天的角度看是小人的人,却是世俗的君子;从天的角度看是君子的人,却被世俗认为是小人。

《庄子·大宗师》说:“故其好之也一,其弗好之也一;其一也一,其不一也一。其一,与天为徒;其不一,与人为徒。天与人不相胜也,是之谓真人。”不管你喜好还是不喜好,天人都是合一的。不管你认为天人是否合一,天人总是合一的。认为两者合一,就与天同类。认为两者不合一,就是与人同类。把天人看作不是相互对立的,这就是真人。这里的“天与人不相胜”即天人之间的一致与和谐。

《庄子·山木》说:“何谓人与天为一邪?”庄子的回答是“有人,天也;有天,亦天也。人之不能有天性也,圣人晏然体逝而终矣。”人为,是出于自然的;自然的事,也是出于自然的。人属于天,天不能属于人。天能决定人、影响人,而人却不能决定、影响天。所以圣人安然地顺应自然,体逝而终。

《列御寇》说:“圣人安其所安,不安其所不安;众人安其所不安,不安其所安。”圣人安于自然,不安于人为;众人安于人为,而不安于自然。又说:“古之至人,天而不人。”“天而不人”即去人为而纯任万物之自然。
在庄子哲学中,“命”与“天”两个范畴是有区别而又相联系的。庄子有时将“天”与“命”对举。《庄子·大宗师》说:“死生,命也,其有夜旦之常,天也。人之有所不得与,皆物之情也。”人之生死是必然不可免的,就象黑夜与白昼的交替一样是自然的规律。许多事情是人力所不能干预的,这都是物理的实情。

《庄子·秋水》说:“无以人灭天,无以故灭命。”“无以人灭天”是说在天人相与之际,不要以人为去毁坏事物本来的自然状态。《吕氏春秋·论人》说:“释智、谋、巧、故。”所以“故”与“智”“谋”“巧”同类,指聪明智慧。“无以故灭命”即不要用聪明智慧去抗拒命运的安排。人对待“天”与“命”明智的办法就是“顺天安命”。

03.庄子的人生哲学
庄子的人生哲学可以分为两个层次,即精神世界的“逍遥游”和世俗生活的遁世。这两个层次的建构都离不了“命”与“天”两个范畴。庄子的逍遥游“独与天地精神往来,而不敖倪于万物,不谴是非,以与世俗处……上与造物者游,而下与外死生无终始者为友。”这种精神自由的境界的实现,是以顺天安命为基础的。庄子理想中的“至人”“神人”“圣人”“真人”都可以说是“安之若命”“与天为一”的典范。

庄子在《养生主》一文中,曾将居于“材”与“不材”,“有用”与“无用”之间的世俗的处世方法概括为,“为善无近名,为恶无近刑,缘督以为经。可以保身,可以全生,可以尽年”,其实质也是“与天为一”、纯任万物之自然。正确理解了庄子哲学中“天”与“命”两个范畴,玄远的庄子的人生哲学也就不再神秘了。
庄子的“天”承认、肯定了事物的自然状态,也承认和肯定了事物的客观规律性。但是他在天人关系方面,主张消极的“天人合一”,把世界上的一切都看是不得不然的“事之变,命之行”,从而完全否定了人的主观能动性。庄子所谓的自由是一种消极的适应,一种精神的自我慰藉。荀子在《解蔽》中说:“大天而思之,孰与物畜而制之!从天而颂之,孰与制天命而用之!”这是对庄子消极的人生哲学的有力批驳。

庄子以“天”为事物的自然状态,具有明显的唯物主义倾向,对后世颇有影响,柳宗元就曾说过:“庄周言天曰自然,吾取之。”庄子的“命”具有“不知吾所以然”的客观必然性的含义,包括了一切不可解释的际遇。荀子的“节遇之谓命”或许就受到其启示。庄子明确提出天人关系,主张人类与自然的和谐,这些都可以看做消极的人生哲学中的积极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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