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身边事# 【菏泽一区中小学学区划分公布!来看详情...】7月25日,菏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官网发布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招生入学入园工作实施意见
内容如下:
菏泽高新区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招生入学入园工作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招生行为,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字〔2021〕9号)和《菏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菏教基字〔2021〕4号)等文件精神,现就2021年全区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招生入学入园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 基本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根据《义务教育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按照“以区为主、属地管理”的工作思路,区教育部门负责研究制定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并统筹组织、指导协调义务教育招生相关工作;镇街政府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规范有序入学,并采取措施防止适龄儿童、少年辍学。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协助当地政府做好工作,督促适龄儿童、少年依法依规入学。各学校要严格履行控辍保学职责,做好失学辍学书面报告、联控联保和劝返复学工作,重点做好残疾儿童、特困家庭儿童、留守儿童群体入学,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应当接受义务教育。对于确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法定监护人应当持残疾证、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检查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向镇街中心校提出书面申请,获批准后方可缓学。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的,由镇街人民政府及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依法依规对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义务教育学校一律实行“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办法。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学区范围进行招生,实现就近入学或相对就近入学,严禁乱拉生源,严禁跨学区招生。各学校要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定,严禁以任何形式的笔试、面试、面谈、考察或擅自附加其他任何条件招生。
(三)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一网通办”,全部采取网上信息采集、报名、审核、录取。就读小学、初中起始年级的适龄儿童、少年,其法定监护人需登陆“2021年高新区义务教育招生平台”予以注册填报入学报名信息。各学校要制定周密的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及时通过媒体、网站、公告栏等多种形式公布招生政策、招生范围、工作时间节点、报名所需材料、咨询方式等有关招生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力求招生工作公正公平公开。
二、招生办法
(一)小学招生
1、报名条件
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学籍。
2、所需材料
(1)学区内户籍: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预防接种证明。
(2)学区内房产: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预防接种证明、房产证件(房产证、不动产证、购房合同、棚改协议),购房合同需提供物业管理费和水、电费等实际入住材料。依托祖辈房产入学的,需提供住建部门出具的父母无房证明,且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与祖辈在一起。
(3)学区内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预防接种证明、1年以上的正式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缴纳凭证(至2021年8月31日满一年)或1年以上工商营业执照(至2021年8月31日满一年)和经营场所产权证(门市租赁合同)。
(4)优抚对象子女
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预防接种证明、优抚证明材料。
(二)初中招生
1、学区内小学毕业生
学区内小学毕业的学生采取对口直升的方式入学(详见附件1)。
2、非学区内小学毕业生(未在初中学区内小学就读且符合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
非学区内小学毕业的学生采取划片招生的方式入学,具体指户籍、房产、务工经商等在学区范围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学区内小学毕业的学生。所需材料如下:
(1)学区内户籍: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
(2)学区内房产: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房产证件(房产证、不动产证、购房合同、棚改协议),购房合同需提供物业管理费和水、电费等实际入住材料。依托祖辈房产入学的,需提供住建部门出具的父母无房证明,且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与祖辈在一起。
(3)学区内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1年以上的正式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缴纳凭证(至2021年8月31日满一年)或1年以上工商营业执照(至2021年8月31日满一年)和经营场所产权证(门市租赁合同)。
(4)优抚对象子女
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优抚证明材料。
(三)民办学校招生
民办学校拟定的招生方案需经文教体旅局审核备案,核定后向社会公布。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及公告公开内容应包括学校办学情况、招生范围、报名所需材料、工作时间节点、工作流程、咨询方式、收费标准、办学特色等。招生工作通过网上招生平台与公办学校同步进行,严禁学校提前组织招生、超计划招生、擅自招生、掐尖招生。严禁通过恶意竞争、虚假宣传、承诺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以免学费、奖励等方式招揽生源,扰乱正常的招生秩序。
(四)幼儿园招生
1、做好入园幼儿摸查。各幼儿园要提前做好适龄幼儿摸底登记工作,充分挖掘潜力,积极创造条件,做好应急预案,确保本区域内适龄幼儿按时入园。
2、实行就近入园。各级各类幼儿园应坚持相对就近就便、免试入园的原则,接受适龄幼儿入园。
3、严格招生管理。招生热点区域和热点幼儿园,可探索电脑派位、随机录取等方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幼儿入园除进行健康检查外,禁止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幼儿园不得举办国学班、国际班、特长班等,不得对学龄前幼儿教授小学教育内容。
三、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
(一)做好家庭困难学生入学工作。各学校要做好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核准比对,切实掌握学区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状况,加强助学政策宣传,精准分类施策,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入学保障,不让一名适龄儿童少年因贫失学。
(二)保障随迁子女入学。进一步完善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政策,将随迁子女教育工作纳入我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民办学校为辅、相对就近的原则,创造条件积极安排随迁子女就学。各学校要按照政策规定做好随迁子女入学工作,推行混合编班、统一管理。
(三)做好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建议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提供送教上门或远程教育服务等途径进行合理安置并按规定注册学籍。除不具备接受教育能力的外,确保应入尽入。各学校要将残疾儿童入学工作与招生入学工作进行统一部署和要求,实行 “零拒绝” “全覆盖”。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登记工作,按照“一人一案”的原则,针对残疾儿童少年的类别和程度,为其建立个别档案,制定切实可行的个别化教育方案,切实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四)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立功受奖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人员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相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人才、返乡创业人才、台湾同胞子女,依据相关政策安排入学。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义务教育和幼儿园招生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牵涉面广、工作量大的重要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校长是招生入学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校招生入学工作负总责,要安排熟悉业务、综合素质高的工作人员解答学生及家长咨询,做好网上报名指导与服务工作,妥善处理有关问题,要认真梳理招生工作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加强风险防控,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
(二)严格控制班额。今年起始年级招生及编班严格控制班额在55人以下,确保不产生新的大班额;有条件的学校按照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中学每班不超过50人编班。
(三)加强宣传,实行“阳光招生”。各招生学校要切实提高认识,采取各种形式,做好今年招生政策的宣传工作,使广大学生家长明确招生政策及流程。对社会和家长普遍关心的问题,要认真解释,以取得各方面的理解支持。要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积极推进阳光招生。要严格遵守招生日程安排和工作纪律,通过义务教育招生平台,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严肃审核每一名学生的入学资格,杜绝违规招生,保障教育公平。要继续坚持随机派位方式,均衡编班、阳光分班并加强社会监督,严禁任何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
(四)严肃招生纪律。高新区将建立违规举报和受理机制,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招生纪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理。对违规招生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对于违反规定的民办学校,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区文教体旅局将对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纳入日常督导管理,适时对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督导。
高新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于2021年8月2日开始,义务教育招生平台网址和操作流程7月31日前将通过菏泽高新区官网(https://t.cn/8sXqZuZ)公布。咨询电话:0530-5205699。邮箱:gxqjybgs@hz.shandong.cn。
附件:1.2021年高新区城市建成区中小学学区划分
附件2.2021年高新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日程表
菏泽高新区社会事业发展中心文教体旅局
2021年7月25日
内容如下:
菏泽高新区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招生入学入园工作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招生行为,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字〔2021〕9号)和《菏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菏教基字〔2021〕4号)等文件精神,现就2021年全区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招生入学入园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 基本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根据《义务教育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按照“以区为主、属地管理”的工作思路,区教育部门负责研究制定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并统筹组织、指导协调义务教育招生相关工作;镇街政府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规范有序入学,并采取措施防止适龄儿童、少年辍学。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协助当地政府做好工作,督促适龄儿童、少年依法依规入学。各学校要严格履行控辍保学职责,做好失学辍学书面报告、联控联保和劝返复学工作,重点做好残疾儿童、特困家庭儿童、留守儿童群体入学,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应当接受义务教育。对于确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法定监护人应当持残疾证、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检查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向镇街中心校提出书面申请,获批准后方可缓学。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的,由镇街人民政府及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依法依规对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义务教育学校一律实行“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办法。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学区范围进行招生,实现就近入学或相对就近入学,严禁乱拉生源,严禁跨学区招生。各学校要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定,严禁以任何形式的笔试、面试、面谈、考察或擅自附加其他任何条件招生。
(三)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一网通办”,全部采取网上信息采集、报名、审核、录取。就读小学、初中起始年级的适龄儿童、少年,其法定监护人需登陆“2021年高新区义务教育招生平台”予以注册填报入学报名信息。各学校要制定周密的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及时通过媒体、网站、公告栏等多种形式公布招生政策、招生范围、工作时间节点、报名所需材料、咨询方式等有关招生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力求招生工作公正公平公开。
二、招生办法
(一)小学招生
1、报名条件
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学籍。
2、所需材料
(1)学区内户籍: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预防接种证明。
(2)学区内房产: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预防接种证明、房产证件(房产证、不动产证、购房合同、棚改协议),购房合同需提供物业管理费和水、电费等实际入住材料。依托祖辈房产入学的,需提供住建部门出具的父母无房证明,且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与祖辈在一起。
(3)学区内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预防接种证明、1年以上的正式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缴纳凭证(至2021年8月31日满一年)或1年以上工商营业执照(至2021年8月31日满一年)和经营场所产权证(门市租赁合同)。
(4)优抚对象子女
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预防接种证明、优抚证明材料。
(二)初中招生
1、学区内小学毕业生
学区内小学毕业的学生采取对口直升的方式入学(详见附件1)。
2、非学区内小学毕业生(未在初中学区内小学就读且符合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
非学区内小学毕业的学生采取划片招生的方式入学,具体指户籍、房产、务工经商等在学区范围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学区内小学毕业的学生。所需材料如下:
(1)学区内户籍: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
(2)学区内房产: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房产证件(房产证、不动产证、购房合同、棚改协议),购房合同需提供物业管理费和水、电费等实际入住材料。依托祖辈房产入学的,需提供住建部门出具的父母无房证明,且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与祖辈在一起。
(3)学区内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1年以上的正式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缴纳凭证(至2021年8月31日满一年)或1年以上工商营业执照(至2021年8月31日满一年)和经营场所产权证(门市租赁合同)。
(4)优抚对象子女
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优抚证明材料。
(三)民办学校招生
民办学校拟定的招生方案需经文教体旅局审核备案,核定后向社会公布。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及公告公开内容应包括学校办学情况、招生范围、报名所需材料、工作时间节点、工作流程、咨询方式、收费标准、办学特色等。招生工作通过网上招生平台与公办学校同步进行,严禁学校提前组织招生、超计划招生、擅自招生、掐尖招生。严禁通过恶意竞争、虚假宣传、承诺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以免学费、奖励等方式招揽生源,扰乱正常的招生秩序。
(四)幼儿园招生
1、做好入园幼儿摸查。各幼儿园要提前做好适龄幼儿摸底登记工作,充分挖掘潜力,积极创造条件,做好应急预案,确保本区域内适龄幼儿按时入园。
2、实行就近入园。各级各类幼儿园应坚持相对就近就便、免试入园的原则,接受适龄幼儿入园。
3、严格招生管理。招生热点区域和热点幼儿园,可探索电脑派位、随机录取等方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幼儿入园除进行健康检查外,禁止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幼儿园不得举办国学班、国际班、特长班等,不得对学龄前幼儿教授小学教育内容。
三、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
(一)做好家庭困难学生入学工作。各学校要做好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核准比对,切实掌握学区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状况,加强助学政策宣传,精准分类施策,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入学保障,不让一名适龄儿童少年因贫失学。
(二)保障随迁子女入学。进一步完善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政策,将随迁子女教育工作纳入我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民办学校为辅、相对就近的原则,创造条件积极安排随迁子女就学。各学校要按照政策规定做好随迁子女入学工作,推行混合编班、统一管理。
(三)做好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建议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提供送教上门或远程教育服务等途径进行合理安置并按规定注册学籍。除不具备接受教育能力的外,确保应入尽入。各学校要将残疾儿童入学工作与招生入学工作进行统一部署和要求,实行 “零拒绝” “全覆盖”。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登记工作,按照“一人一案”的原则,针对残疾儿童少年的类别和程度,为其建立个别档案,制定切实可行的个别化教育方案,切实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四)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立功受奖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人员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相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人才、返乡创业人才、台湾同胞子女,依据相关政策安排入学。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义务教育和幼儿园招生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牵涉面广、工作量大的重要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校长是招生入学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校招生入学工作负总责,要安排熟悉业务、综合素质高的工作人员解答学生及家长咨询,做好网上报名指导与服务工作,妥善处理有关问题,要认真梳理招生工作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加强风险防控,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
(二)严格控制班额。今年起始年级招生及编班严格控制班额在55人以下,确保不产生新的大班额;有条件的学校按照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中学每班不超过50人编班。
(三)加强宣传,实行“阳光招生”。各招生学校要切实提高认识,采取各种形式,做好今年招生政策的宣传工作,使广大学生家长明确招生政策及流程。对社会和家长普遍关心的问题,要认真解释,以取得各方面的理解支持。要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积极推进阳光招生。要严格遵守招生日程安排和工作纪律,通过义务教育招生平台,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严肃审核每一名学生的入学资格,杜绝违规招生,保障教育公平。要继续坚持随机派位方式,均衡编班、阳光分班并加强社会监督,严禁任何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
(四)严肃招生纪律。高新区将建立违规举报和受理机制,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招生纪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理。对违规招生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对于违反规定的民办学校,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区文教体旅局将对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纳入日常督导管理,适时对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督导。
高新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于2021年8月2日开始,义务教育招生平台网址和操作流程7月31日前将通过菏泽高新区官网(https://t.cn/8sXqZuZ)公布。咨询电话:0530-5205699。邮箱:gxqjybgs@hz.shandong.cn。
附件:1.2021年高新区城市建成区中小学学区划分
附件2.2021年高新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日程表
菏泽高新区社会事业发展中心文教体旅局
2021年7月25日
【再出重磅新政,#绍兴加强二手住房市场监管#!】为坚决贯彻“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精神,加强二手住房市场监管,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二手住房房源挂牌行为
房地产中介机构要对已挂牌房源开展自查,在发布房源挂牌信息时同步匹配同类房源近期网签价格区间,提高市场价格信息透明度。加强对二手住房挂牌价格的管控,及时下架挂牌价格明显高于所在楼盘合理成交价格的异常房源。
二、建立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发布机制
以住宅小区为单元,参考二手住房网签成交价格、评估价格等因素,形成住宅小区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在重点、热点区域先行试点,并适时在全市范围内推广。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定期在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发布。
三、落实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在金融信贷等应用
商业银行应严格按照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发放住房贷款,防控个人住房信贷风险,稳定市场预期。人行绍兴中心支行、绍兴银保监分局要加强监督管理。
四、严厉打击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
房地产中介机构不得对外发布挂牌价格明显高于合理成交价格的房屋信息,不得以“学区房”名义炒作房价,不得诱导小区业主参与哄抬房价。对存在发布虚假广告、发布虚假房源信息、恶意哄抬房价、借机炒作学区房、捏造和散布房价上涨不实言论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依法依规采取约谈、公开通报、暂停网签、列入行业失信“黑名单”等处理措施,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建立健全常态化信息发布机制
强化舆论宣传引导,依法依规、及时全面、客观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发布房地产政策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稳定市场预期。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自媒体等市场主体发布信息的约束管控,严厉打击各种炒作行为。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绍兴市房地产市场
持续健康发展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23日
一、规范二手住房房源挂牌行为
房地产中介机构要对已挂牌房源开展自查,在发布房源挂牌信息时同步匹配同类房源近期网签价格区间,提高市场价格信息透明度。加强对二手住房挂牌价格的管控,及时下架挂牌价格明显高于所在楼盘合理成交价格的异常房源。
二、建立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发布机制
以住宅小区为单元,参考二手住房网签成交价格、评估价格等因素,形成住宅小区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在重点、热点区域先行试点,并适时在全市范围内推广。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定期在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发布。
三、落实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在金融信贷等应用
商业银行应严格按照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发放住房贷款,防控个人住房信贷风险,稳定市场预期。人行绍兴中心支行、绍兴银保监分局要加强监督管理。
四、严厉打击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
房地产中介机构不得对外发布挂牌价格明显高于合理成交价格的房屋信息,不得以“学区房”名义炒作房价,不得诱导小区业主参与哄抬房价。对存在发布虚假广告、发布虚假房源信息、恶意哄抬房价、借机炒作学区房、捏造和散布房价上涨不实言论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依法依规采取约谈、公开通报、暂停网签、列入行业失信“黑名单”等处理措施,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建立健全常态化信息发布机制
强化舆论宣传引导,依法依规、及时全面、客观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发布房地产政策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稳定市场预期。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自媒体等市场主体发布信息的约束管控,严厉打击各种炒作行为。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绍兴市房地产市场
持续健康发展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23日
信息量很大也很重要:工信部发布多项重要数据,涉及新能源车、5G和大宗商品,来看八大要点
(图片来源:国新网)
工信部预计,全年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将实现高速增长,达到200万辆左右!
7月16日,国新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工业和信息化部总工程师、新闻发言人田玉龙介绍2021年上半年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情况,工信部有关负责人就怎样加强APP治理,汽车产业、5G产业发展呈现何种态势,如何看待本轮大宗商品价格上涨等热点问题一一回应。
来看发布会要点:
1、上半年工业经济恢复稳中加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5.9%,两年平均增长7%。
2、目前我国建成全球最大的5G独立组网网络,开通5G基站96.1万个,推动共建共享基站超过40万个,5G终端连接数达到3.65亿。
3、受芯片供应短缺以及排放标准升级切换期等影响,5、6月份汽车产销出现一定回落。工信部将继续做好供需对接工作。
4、全年汽车总产销量有望实现小幅增长。特别是新能源汽车的产销量将实现高速增长,预计达到200万辆左右。
5、工信部近期拟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出台《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个人信息保护的管理暂行规定》。
6、工信部将加快制定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管理政策,更好承接《数据安全法》在行业的实施落地。
7、工信部即将发布《“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和《“十四五”原材料工业发展规划》,从源头加大减排减碳的力度。
8、本轮价格上涨更多的是短期因素叠加作用的结果,需求难以长期扩张,供给明显收缩的可能性较小,所以难以形成“超周期”。
上半年规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5.9%
田玉龙表示,今年以来,工业经济延续稳定恢复态势,信息化发展势头良好,经济运行稳中加固、稳中提质、稳中向好。主要呈现出四个主要特点和亮点:
一是工业经济恢复,发展韧性充分彰显。上半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5.9%,两年平均增长7%。前5个月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同比大幅增长83.4%,两年平均增长21.7%,处于历史较高水平。
二是产业升级持续推进,新动能加快培育壮大。截至7月份,我国疫苗生产产能达到了50亿,累计供应国内疫苗超过14亿剂,供应国外超过5亿剂。上半年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22.6%,两年平均增长13.2%,新动能新产业发展创新力、牵引力不断增强。
三是生产经营持续改善,企业发展活力不断增强。上半年中小工业企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8%,两年平均增长8.1%。
四是信息通信加快发展,融合创新应用赋能强劲。目前累计开通5G基站96.1万个,截至6月底,覆盖全国所有地级以上城市,5G终端连接数约3.65亿户,同时加快部署“双千兆”网络,千兆宽带用户达到1362万户。
对于上半年的工业经济数据,工业和信息化部新闻发言人、运行监测协调局局长黄利斌还表示,上半年工业经济运行稳定恢复态势更加牢固,经济增长的稳定性、平衡性、内生性进一步增强。从平衡性看,上半年,在41个大类行业中有39个实现增长,增长面达到九成以上,扩内需促消费政策落地见效,补短板投资力度加大,内需对工业增长的拉动作用有所增强。
预计新能源车全年产销达200万
谈到汽车行业发展,田玉龙介绍,据统计,今年1-6月份,我国汽车产销分别完成了1256.9万辆和1289.1万辆,同比增长了24.2%和25.6%,产销两旺。其中,新能源汽车的产销分别完成了121.5万辆和120.6万辆,同比都增长了两倍。
不过,田玉龙也指出,受芯片供应短缺以及排放标准升级切换期等影响,5、6月份汽车产销出现了一定的回落,6月份当月汽车产销分别完成了194.3万辆和201.5万辆,环比分别下降了4.8%和5.3%,同比下降了16.5%和12.4%。
田玉龙表示,为了积极应对汽车芯片供应短缺问题,工信部组建了汽车半导体推广应用工作组,多次组织召开协调会,充分发挥地方政府、整车企业、芯片企业的力量,加强供需对接和工作协同,有针对性地制定措施,推动提升汽车芯片的供给能力,正在取得一定效果。后续工信部将远近结合、多措并举,加强供需对接,积极支持替代应用,提升制造能力,继续保持我国汽车产业平稳健康发展。
田玉龙表示,综合国内外经济形势来看,2021年我国汽车将保持稳中向好发展。全年汽车总产销量有望实现小幅增长。特别是新能源汽车的产销量将实现高速增长,预计达到200万辆左右。
5G产业已形成系统领先优势
5G产业发展是各界关注的焦点,田玉龙介绍,在各部门、各地方和产业界的共同努力下,我国5G产业生态逐步扩大,融合应用日趋活跃,已经形成系统领先优势。
具体主要是三个方面:
一是5G网络建设保持领先。目前我国建成全球最大的5G独立组网网络,开通5G基站96.1万个,推动共建共享基站超过40万个,5G终端连接数达到3.65亿。
二是5G产业优势不断扩大。我国企业声明的5G标准必要专利占比持续全球领先,华为、中兴5G设备市场份额超过五成。今年1-6月份国内5G手机出货量达到1.28亿部,占比提升至73.4%。
三是5G应用赋能融入千行百业态势已经显著。5G商用两年以来,已经融入到工业、能源、医疗等各个行业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为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发展数字经济开辟了新路径、提供了新引擎。
田玉龙指出,目前,建成“5G+工业互联网”的项目接近1600个,覆盖了20余个国民经济重点行业和领域,在实体经济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升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5G+工业互联网”下一步还将继续作为工信部工作的重点。
本轮价格上涨难以形成“超周期”
黄利斌指出,受经济快速恢复和内外部多重因素的影响,年初以来,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高位震荡。上半年,工业生产者价格(PPI)平均上涨5.1%,二季度PPI同比涨幅明显在扩大,对中下游行业和相关企业的成本形成了很大压力,挤压了企业的利润空间。
黄利斌表示,本轮大宗商品价格上涨成因比较复杂。从后期的走势看,与上世纪七十年代及本世纪初两轮大宗商品价格上涨“超级周期”不同,本轮价格上涨更多的是短期因素叠加作用的结果,而全球债务高企、贫富分化、人口老龄化等深层次矛盾决定了需求难以长期扩张,且供给明显收缩的可能性也比较小,所以说难以形成“超周期”。
他表示,下一步,工信部将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大宗商品保供稳价工作,加强宣传引导和政策解读,支持上下游行业建立长期稳定合作关系,引导产业链上下游稳定原材料供应和产供销配套协作,协同应对市场价格波动风险,要坚决打击囤积居奇、恶意炒作、哄抬价格的行为。
拟出台《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个人信息保护的管理暂行规定》
近日,滴滴出行APP因存在严重违法违规、收集个人信息问题被通知下架。对此,工业和信息化部新闻发言人、信息通信管理局局长赵志国表示,工信部也关注到滴滴出行APP下架的信息。今年工信部针对APP的治理,开展了专项行动,采取一系列措施,总体效果比较明显。各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形成合力,依据职责,继续强化APP的治理。
赵志国表示,下一步工信部主要从加强制度和标准建设、开展“服务感知提升”行动、对前期整治出现的问题开展回头看三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工信部近期拟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出台《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个人信息保护的管理暂行规定》,这是工信部下一步要重点做的工作。
(图片来源:国新网)
工信部预计,全年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将实现高速增长,达到200万辆左右!
7月16日,国新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工业和信息化部总工程师、新闻发言人田玉龙介绍2021年上半年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情况,工信部有关负责人就怎样加强APP治理,汽车产业、5G产业发展呈现何种态势,如何看待本轮大宗商品价格上涨等热点问题一一回应。
来看发布会要点:
1、上半年工业经济恢复稳中加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5.9%,两年平均增长7%。
2、目前我国建成全球最大的5G独立组网网络,开通5G基站96.1万个,推动共建共享基站超过40万个,5G终端连接数达到3.65亿。
3、受芯片供应短缺以及排放标准升级切换期等影响,5、6月份汽车产销出现一定回落。工信部将继续做好供需对接工作。
4、全年汽车总产销量有望实现小幅增长。特别是新能源汽车的产销量将实现高速增长,预计达到200万辆左右。
5、工信部近期拟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出台《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个人信息保护的管理暂行规定》。
6、工信部将加快制定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管理政策,更好承接《数据安全法》在行业的实施落地。
7、工信部即将发布《“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和《“十四五”原材料工业发展规划》,从源头加大减排减碳的力度。
8、本轮价格上涨更多的是短期因素叠加作用的结果,需求难以长期扩张,供给明显收缩的可能性较小,所以难以形成“超周期”。
上半年规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5.9%
田玉龙表示,今年以来,工业经济延续稳定恢复态势,信息化发展势头良好,经济运行稳中加固、稳中提质、稳中向好。主要呈现出四个主要特点和亮点:
一是工业经济恢复,发展韧性充分彰显。上半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5.9%,两年平均增长7%。前5个月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同比大幅增长83.4%,两年平均增长21.7%,处于历史较高水平。
二是产业升级持续推进,新动能加快培育壮大。截至7月份,我国疫苗生产产能达到了50亿,累计供应国内疫苗超过14亿剂,供应国外超过5亿剂。上半年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22.6%,两年平均增长13.2%,新动能新产业发展创新力、牵引力不断增强。
三是生产经营持续改善,企业发展活力不断增强。上半年中小工业企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8%,两年平均增长8.1%。
四是信息通信加快发展,融合创新应用赋能强劲。目前累计开通5G基站96.1万个,截至6月底,覆盖全国所有地级以上城市,5G终端连接数约3.65亿户,同时加快部署“双千兆”网络,千兆宽带用户达到1362万户。
对于上半年的工业经济数据,工业和信息化部新闻发言人、运行监测协调局局长黄利斌还表示,上半年工业经济运行稳定恢复态势更加牢固,经济增长的稳定性、平衡性、内生性进一步增强。从平衡性看,上半年,在41个大类行业中有39个实现增长,增长面达到九成以上,扩内需促消费政策落地见效,补短板投资力度加大,内需对工业增长的拉动作用有所增强。
预计新能源车全年产销达200万
谈到汽车行业发展,田玉龙介绍,据统计,今年1-6月份,我国汽车产销分别完成了1256.9万辆和1289.1万辆,同比增长了24.2%和25.6%,产销两旺。其中,新能源汽车的产销分别完成了121.5万辆和120.6万辆,同比都增长了两倍。
不过,田玉龙也指出,受芯片供应短缺以及排放标准升级切换期等影响,5、6月份汽车产销出现了一定的回落,6月份当月汽车产销分别完成了194.3万辆和201.5万辆,环比分别下降了4.8%和5.3%,同比下降了16.5%和12.4%。
田玉龙表示,为了积极应对汽车芯片供应短缺问题,工信部组建了汽车半导体推广应用工作组,多次组织召开协调会,充分发挥地方政府、整车企业、芯片企业的力量,加强供需对接和工作协同,有针对性地制定措施,推动提升汽车芯片的供给能力,正在取得一定效果。后续工信部将远近结合、多措并举,加强供需对接,积极支持替代应用,提升制造能力,继续保持我国汽车产业平稳健康发展。
田玉龙表示,综合国内外经济形势来看,2021年我国汽车将保持稳中向好发展。全年汽车总产销量有望实现小幅增长。特别是新能源汽车的产销量将实现高速增长,预计达到200万辆左右。
5G产业已形成系统领先优势
5G产业发展是各界关注的焦点,田玉龙介绍,在各部门、各地方和产业界的共同努力下,我国5G产业生态逐步扩大,融合应用日趋活跃,已经形成系统领先优势。
具体主要是三个方面:
一是5G网络建设保持领先。目前我国建成全球最大的5G独立组网网络,开通5G基站96.1万个,推动共建共享基站超过40万个,5G终端连接数达到3.65亿。
二是5G产业优势不断扩大。我国企业声明的5G标准必要专利占比持续全球领先,华为、中兴5G设备市场份额超过五成。今年1-6月份国内5G手机出货量达到1.28亿部,占比提升至73.4%。
三是5G应用赋能融入千行百业态势已经显著。5G商用两年以来,已经融入到工业、能源、医疗等各个行业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为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发展数字经济开辟了新路径、提供了新引擎。
田玉龙指出,目前,建成“5G+工业互联网”的项目接近1600个,覆盖了20余个国民经济重点行业和领域,在实体经济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升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5G+工业互联网”下一步还将继续作为工信部工作的重点。
本轮价格上涨难以形成“超周期”
黄利斌指出,受经济快速恢复和内外部多重因素的影响,年初以来,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高位震荡。上半年,工业生产者价格(PPI)平均上涨5.1%,二季度PPI同比涨幅明显在扩大,对中下游行业和相关企业的成本形成了很大压力,挤压了企业的利润空间。
黄利斌表示,本轮大宗商品价格上涨成因比较复杂。从后期的走势看,与上世纪七十年代及本世纪初两轮大宗商品价格上涨“超级周期”不同,本轮价格上涨更多的是短期因素叠加作用的结果,而全球债务高企、贫富分化、人口老龄化等深层次矛盾决定了需求难以长期扩张,且供给明显收缩的可能性也比较小,所以说难以形成“超周期”。
他表示,下一步,工信部将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大宗商品保供稳价工作,加强宣传引导和政策解读,支持上下游行业建立长期稳定合作关系,引导产业链上下游稳定原材料供应和产供销配套协作,协同应对市场价格波动风险,要坚决打击囤积居奇、恶意炒作、哄抬价格的行为。
拟出台《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个人信息保护的管理暂行规定》
近日,滴滴出行APP因存在严重违法违规、收集个人信息问题被通知下架。对此,工业和信息化部新闻发言人、信息通信管理局局长赵志国表示,工信部也关注到滴滴出行APP下架的信息。今年工信部针对APP的治理,开展了专项行动,采取一系列措施,总体效果比较明显。各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形成合力,依据职责,继续强化APP的治理。
赵志国表示,下一步工信部主要从加强制度和标准建设、开展“服务感知提升”行动、对前期整治出现的问题开展回头看三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工信部近期拟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出台《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个人信息保护的管理暂行规定》,这是工信部下一步要重点做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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