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山西青铜博物馆将于本周六恢复开放
尊敬的观众朋友们:
根据上级部门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最新精神,山西青铜博物馆将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规定的前提下,自2022年3月19日(周六)起恢复对外开放,欢迎您到馆参观。
山西博物院
2022年3月17日
参观须知
1.山西青铜博物馆参观时间为9:00-17:00(16:00停止入场),每周一闭馆(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观众可以提前3日(含当天)在山西博物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实名预约。每日参观人数为2000人。
2.疫情防控期间,观众入馆时须提供实时健康码、行程码及疫苗接种记录,未见异常后方可入馆。对未接种新冠疫苗的人员登记造册并每日上报当地疫情防控办。14日内有省外旅居史的人员,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持外省健康码的人员,须登陆支付宝转码为山西健康码。
3.请您出示本人身份证、预约凭证,接受体温检测、安检,均符合规定后方可入馆参观。如超过预约时段到馆,需重新预约成功后参观。如出现体温异常(≥37.2℃),或有咳嗽、气促、胸闷等症状,谢绝入馆。老年人可凭身份证或老年证取消预约环节,在现场工作人员的协助下完成个人信息登记和健康码、行程码的申领。
4.观众入馆及参观过程中须全程佩戴口罩;请勿聚集,排队、参观请自觉保持1.5米以上间距;如遇展厅人员密度较大时,工作人员将根据情况采取控制入馆速度等措施。
5.疫情防控期间,欢迎您选择语音导览机或微信语音导览的讲解方式,人工讲解服务、教育活动暂不开展。欢迎您关注山西博物院网站、微信、微博,及时了解相关信息。
尊敬的观众朋友们:
根据上级部门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最新精神,山西青铜博物馆将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规定的前提下,自2022年3月19日(周六)起恢复对外开放,欢迎您到馆参观。
山西博物院
2022年3月17日
参观须知
1.山西青铜博物馆参观时间为9:00-17:00(16:00停止入场),每周一闭馆(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观众可以提前3日(含当天)在山西博物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实名预约。每日参观人数为2000人。
2.疫情防控期间,观众入馆时须提供实时健康码、行程码及疫苗接种记录,未见异常后方可入馆。对未接种新冠疫苗的人员登记造册并每日上报当地疫情防控办。14日内有省外旅居史的人员,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持外省健康码的人员,须登陆支付宝转码为山西健康码。
3.请您出示本人身份证、预约凭证,接受体温检测、安检,均符合规定后方可入馆参观。如超过预约时段到馆,需重新预约成功后参观。如出现体温异常(≥37.2℃),或有咳嗽、气促、胸闷等症状,谢绝入馆。老年人可凭身份证或老年证取消预约环节,在现场工作人员的协助下完成个人信息登记和健康码、行程码的申领。
4.观众入馆及参观过程中须全程佩戴口罩;请勿聚集,排队、参观请自觉保持1.5米以上间距;如遇展厅人员密度较大时,工作人员将根据情况采取控制入馆速度等措施。
5.疫情防控期间,欢迎您选择语音导览机或微信语音导览的讲解方式,人工讲解服务、教育活动暂不开展。欢迎您关注山西博物院网站、微信、微博,及时了解相关信息。
【一张图了解青光眼】
关于#青光眼致盲不可逆# 你需要知道这些
[星星]山西爱尔眼科医院副院长戴超提醒:眼科体检是早期发现青光眼的有效途径,每年都有许多患者在体检时发现完全没有症状的青光眼,可以通过及时治疗长期保持视力。确诊青光眼的检查主要有眼压、视野、眼底检查、房角镜等。
这两类人群建议定期检查眼睛:
1、40岁以上的人;
2、有家族史、糖尿病且高度近视的人
关于#青光眼致盲不可逆# 你需要知道这些
[星星]山西爱尔眼科医院副院长戴超提醒:眼科体检是早期发现青光眼的有效途径,每年都有许多患者在体检时发现完全没有症状的青光眼,可以通过及时治疗长期保持视力。确诊青光眼的检查主要有眼压、视野、眼底检查、房角镜等。
这两类人群建议定期检查眼睛:
1、40岁以上的人;
2、有家族史、糖尿病且高度近视的人
#气象部门修改完善了雷电灾害防御责任清单,现广泛征求意见#
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机构、雷电灾害防御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西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的通知》(晋安办发〔2022〕16号)有关要求,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建立健全雷电灾害防御责任体系,最大限度地减轻雷电灾害的影响和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气象部门修改完善了雷电灾害防御责任清单,现广泛征求意见,请于3月27日前通过正式公文反馈。
邮箱:dtsqxj@163.com
联系电话:0352-6129536
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机构、雷电灾害防御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西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的通知》(晋安办发〔2022〕16号)有关要求,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建立健全雷电灾害防御责任体系,最大限度地减轻雷电灾害的影响和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气象部门修改完善了雷电灾害防御责任清单,现广泛征求意见,请于3月27日前通过正式公文反馈。
邮箱:dtsqxj@163.com
联系电话:0352-6129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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