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六个统一 推动营商环境再优化】
为有效规范市场主体登记管理行为,推进法治化市场建设,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进而构建符合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良好市场秩序,国务院于2021年8月24日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深入贯彻落实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有机整合现行较为分散规范市场主体登记管理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删繁就简、推陈出新,确立了一套统一高效的商事登记管理规则体系,充分体现了以改革创新精神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是全面深化我国市场监管领域系统性改革的一次生动实践,也注定为我国加快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促进公平竞争、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产生积极而又深远的影响。
一、《条例》有助于统一机制,有效明确各方权责
目前,市场主体登记与管理实践仍存在多种登记监管模式并存现象。就江苏而言,现在主流的登记模式是内资企业的登记注册职能由行政审批局承担,而外资企业则由市场监管部门负责,这就导致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营业执照所盖发照机关公章不一样。此外也存在着名义登记机关与实际登记机关相分离的情况:市场监管部门将企业登记工作委托给行政审批局或行政审批局“反委托”市场监管部门。这不仅会造成市场主体的困扰,而且可能导致在与登记相关的行政诉讼中责任方不明确,相互推诿。另外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在市场主体的登记准入方面实现了职能的划拨,但市场主体的中后期监管职能依然由市场监管部门履行,这就导致登记与监管边界不明、责任不清,也割裂了原本登记与监管的一体化模式。而《条例》第五条明确了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管本辖区市场主体登记管理工作,加强统筹指导和监督管理的职能。这一机制明确了权利与责任主体,有利于科学划分市场监管部门与行政审批局的分工,有效规避了前述情况存在的弊端,也为市场主体的高效准入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支撑。
二、《条例》有助于统一材料,规范市场主体档案
在现代市场经济体制中,参与到社会经济活动的市场主体种类繁多,且各自的法律属性也不尽相同。为此,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先后出台了多部规范市场主体登记管理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适应不同时期、不同市场主体的登记需求,这些法规规章也在推动经济发展、促进创业就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这一系列法规规章出台时间、指导思想、用语规范、规则设计都存在着不小的差异,存在着规则重复、冲突、交叉、繁琐等问题。这就导致各类市场主体在登记提交材料时缺少统一的范式,不仅会在填报登记材料时给市场主体带来困扰,而且不利于市场主体登记材料统一管理分析。《条例》的出台为市场主体登记材料的统一夯实了法律基础,也将为建成规范化的市场主体档案库、更好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
三、《条例》有助于统一流程,便利市场主体登记
精简登记流程、市场主体登记便利化一直是商事制度改革的重要目标。《条例》在充分考虑实际操作可行性的基础上,为各类市场主体登记流程的统一指明了方向,也进一步提高了登记业务的办理效率。登记时限方面,《条例》将市场主体登记一般办理程序的最长时限由5个工作日缩短至3个工作日;注销登记方面,《条例》不仅将简易注销程序上升到了法规的高度,而且确定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作为市场主体发布债权人公告平台的权威性;迁移登记方面,指定了迁入地登记机关作为变更登记的责任主体,并明确迁出地登记机关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移交登记档案;办理方式方面,《条例》也要求各登记机关进一步提高登记效率,推行当场办结、一次办结、限时办结等制度。以上措施都将切实提升市场主体登记便利化程度,让市场主体在全生命周期都可以轻装上阵,充分激发市场主体的经济活力。
四、《条例》有助于统一管理,提高登记队伍建设
如前所述,多种登记模式的长期并存不仅对市场主体的准入和高效监管不利,也不利于登记注册队伍的统一建设培养。《条例》的出台在明确各方权责的基础上,也给登记注册队伍的统一管理、培训提供了契机。通过制定相应的管理细则、培训方案,不仅可有效提高窗口人员的业务水平,提高市场主体的获得感、满足感,而且有利于增强登记队伍的凝聚力,形成更强的工作合力。
五、《条例》有助于统一考核,科学评估营商环境
作为党和国家近年来推进的一项重点工作,优化营商环境也是各级政府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如何科学合理地制定考核标准就显得至关重要。而标准统一、便捷高效、规范有序的市场主体登记管理体系就是好的营商环境,也为相关工作考核标准的确立了法制基础。《条例》充分反映了我国优化营商环境的法律和政策要求,凸显了政府管理职能的新变化,实现了更大程度的营业自由。例如,《条例》确立的歇业制度就是在考虑到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大流行的背景,并借鉴英国企业休眠制度和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不活动公司”制度等经验,为那些经营艰难、需要暂时停止营业活动的市场主体提供了法律便利。这一制度是对我国现有登记管理制度的丰富与补充,有利于持续激发中小企业经营的经营活力,也是我国营商环境不断优化的重要突破,同时进一步完善了优化营商环境考核体系的考核指标,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提供了更好的“指挥棒”。
六、《条例》有助于统一系统建设,推进数字化改革
当前,世界各国都在快步进入数字化时代。党和国家对此也高度重视,在“十四五”规划中对数字中国、数字政府、数字社会建设进行了全面的部署和安排。而在市场主体的登记管理领域,《条例》的出台也对数字化时代的新要求有了全面的呼应,为统一的信息化建设铺平了道路。一方面,《条例》强调市场主体在全生命周期依法公示年报和登记相关信息,这与登记管理体系的全程信息化相适应,能够有效推动市场监管领域的数字治理体系建设,持续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另一方面,针对电子商务等新兴业态,《条例》也进一步认可电子商务平台作为其经营场所,顺应了数字化经济快速发展的大趋势。此外,逐步完善的信息化建设也有利于进一步通过引入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数字技术分析现有市场主体数据空间,从而更好地研判经济社会发展动向、制定更加科学高效的政策工具,最终助力我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伟大事业。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吴永才
为有效规范市场主体登记管理行为,推进法治化市场建设,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进而构建符合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良好市场秩序,国务院于2021年8月24日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深入贯彻落实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有机整合现行较为分散规范市场主体登记管理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删繁就简、推陈出新,确立了一套统一高效的商事登记管理规则体系,充分体现了以改革创新精神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是全面深化我国市场监管领域系统性改革的一次生动实践,也注定为我国加快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促进公平竞争、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产生积极而又深远的影响。
一、《条例》有助于统一机制,有效明确各方权责
目前,市场主体登记与管理实践仍存在多种登记监管模式并存现象。就江苏而言,现在主流的登记模式是内资企业的登记注册职能由行政审批局承担,而外资企业则由市场监管部门负责,这就导致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营业执照所盖发照机关公章不一样。此外也存在着名义登记机关与实际登记机关相分离的情况:市场监管部门将企业登记工作委托给行政审批局或行政审批局“反委托”市场监管部门。这不仅会造成市场主体的困扰,而且可能导致在与登记相关的行政诉讼中责任方不明确,相互推诿。另外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在市场主体的登记准入方面实现了职能的划拨,但市场主体的中后期监管职能依然由市场监管部门履行,这就导致登记与监管边界不明、责任不清,也割裂了原本登记与监管的一体化模式。而《条例》第五条明确了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管本辖区市场主体登记管理工作,加强统筹指导和监督管理的职能。这一机制明确了权利与责任主体,有利于科学划分市场监管部门与行政审批局的分工,有效规避了前述情况存在的弊端,也为市场主体的高效准入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支撑。
二、《条例》有助于统一材料,规范市场主体档案
在现代市场经济体制中,参与到社会经济活动的市场主体种类繁多,且各自的法律属性也不尽相同。为此,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先后出台了多部规范市场主体登记管理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适应不同时期、不同市场主体的登记需求,这些法规规章也在推动经济发展、促进创业就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这一系列法规规章出台时间、指导思想、用语规范、规则设计都存在着不小的差异,存在着规则重复、冲突、交叉、繁琐等问题。这就导致各类市场主体在登记提交材料时缺少统一的范式,不仅会在填报登记材料时给市场主体带来困扰,而且不利于市场主体登记材料统一管理分析。《条例》的出台为市场主体登记材料的统一夯实了法律基础,也将为建成规范化的市场主体档案库、更好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
三、《条例》有助于统一流程,便利市场主体登记
精简登记流程、市场主体登记便利化一直是商事制度改革的重要目标。《条例》在充分考虑实际操作可行性的基础上,为各类市场主体登记流程的统一指明了方向,也进一步提高了登记业务的办理效率。登记时限方面,《条例》将市场主体登记一般办理程序的最长时限由5个工作日缩短至3个工作日;注销登记方面,《条例》不仅将简易注销程序上升到了法规的高度,而且确定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作为市场主体发布债权人公告平台的权威性;迁移登记方面,指定了迁入地登记机关作为变更登记的责任主体,并明确迁出地登记机关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移交登记档案;办理方式方面,《条例》也要求各登记机关进一步提高登记效率,推行当场办结、一次办结、限时办结等制度。以上措施都将切实提升市场主体登记便利化程度,让市场主体在全生命周期都可以轻装上阵,充分激发市场主体的经济活力。
四、《条例》有助于统一管理,提高登记队伍建设
如前所述,多种登记模式的长期并存不仅对市场主体的准入和高效监管不利,也不利于登记注册队伍的统一建设培养。《条例》的出台在明确各方权责的基础上,也给登记注册队伍的统一管理、培训提供了契机。通过制定相应的管理细则、培训方案,不仅可有效提高窗口人员的业务水平,提高市场主体的获得感、满足感,而且有利于增强登记队伍的凝聚力,形成更强的工作合力。
五、《条例》有助于统一考核,科学评估营商环境
作为党和国家近年来推进的一项重点工作,优化营商环境也是各级政府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如何科学合理地制定考核标准就显得至关重要。而标准统一、便捷高效、规范有序的市场主体登记管理体系就是好的营商环境,也为相关工作考核标准的确立了法制基础。《条例》充分反映了我国优化营商环境的法律和政策要求,凸显了政府管理职能的新变化,实现了更大程度的营业自由。例如,《条例》确立的歇业制度就是在考虑到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大流行的背景,并借鉴英国企业休眠制度和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不活动公司”制度等经验,为那些经营艰难、需要暂时停止营业活动的市场主体提供了法律便利。这一制度是对我国现有登记管理制度的丰富与补充,有利于持续激发中小企业经营的经营活力,也是我国营商环境不断优化的重要突破,同时进一步完善了优化营商环境考核体系的考核指标,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提供了更好的“指挥棒”。
六、《条例》有助于统一系统建设,推进数字化改革
当前,世界各国都在快步进入数字化时代。党和国家对此也高度重视,在“十四五”规划中对数字中国、数字政府、数字社会建设进行了全面的部署和安排。而在市场主体的登记管理领域,《条例》的出台也对数字化时代的新要求有了全面的呼应,为统一的信息化建设铺平了道路。一方面,《条例》强调市场主体在全生命周期依法公示年报和登记相关信息,这与登记管理体系的全程信息化相适应,能够有效推动市场监管领域的数字治理体系建设,持续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另一方面,针对电子商务等新兴业态,《条例》也进一步认可电子商务平台作为其经营场所,顺应了数字化经济快速发展的大趋势。此外,逐步完善的信息化建设也有利于进一步通过引入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数字技术分析现有市场主体数据空间,从而更好地研判经济社会发展动向、制定更加科学高效的政策工具,最终助力我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伟大事业。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吴永才
【鸡西发布第7号通告!非必要不出市、不出省、不出行】#黑龙江鸡西第7号通告# 鸡西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发布第7号通告。
近期国内多地报告本土散发病例和聚集性疫情,呈现持续时间长、涉及范围广、传播速度快等特点,形势严峻复杂。为有效遏制疫情输入,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经市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外出市民要严格遵守防疫政策。广大市民要密切关注疫情形势发展,尽量减少外出,严格限制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县(区)。非必要不出市、不出省、不出行。确需离开鸡西的域内人员(鸡东县除外)须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凭龙江健康码绿码通行,并全程做好个人防护。机关事业单位等公职人员外出必须报批,经批准方可出行。抵达目的地前,要主动自觉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居住宾馆报备,按要求配合做好核酸检测、落实管控措施,有新冠肺炎“十大症状”等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
二、从严从细排查管控风险人员。自省内边境口岸城市和省外抵返鸡西人员须提前向居住地社区(村)、单位或居住宾馆报备,认真填报“入城码”。省内边境口岸城市抵返人员持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进入鸡西后须在第1、4、7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省外抵返鸡西人员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进入鸡西后须在24小时内做1次核酸检测。上述人员在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前做好居家健康监测,结果为阴性方可自由流动。严格排查流程,强化“报告”“报备”措施,加强网格化排查、大数据推送等各环节闭环管理,优化排查流程,确保每一位抵返鸡西人员均在第一时间排查到位、精准掌握。对隐瞒或不如实报告旅居史、接触史、暴露史的,依法严肃处理。
三、有效实施社会面常态化防控。省内非涉疫地市的长途客运车辆恢复运营,市域内公交车辆恢复常态化运营,严格落实常态化防控相关防护措施要求。棋牌室(麻将馆)、密室逃脱、剧本杀、剧院、歌厅、舞厅、足疗店、按摩院、游戏厅、网吧、桌游吧、室内体育健身场所、室内儿童游乐项目等娱乐场所,以及景点景区要在严格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的《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防护指南(2021年8月版)》和行业有关要求条件下,有序恢复营业。全市各类经营场所、公共场所、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严格执行扫码验码、测温、戴口罩、限流量、一米线等防控措施,坚持经常性通风换气、环境消杀,坚决防止人员聚集。空间封闭的经营场所,严格按照要求控制接待人数,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各类景区景点落实“预约、错峰”等要求,加强现场疫情防控、秩序管控和疏导服务。暂停举办大型会议、培训等活动,提倡线上举办,确需举办的须报属地指挥部批准。大力倡导疫情期间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家庭聚餐、聚会等不超过10人。宗教场所、福利机构、养老服务机构、精神卫生机构、公安司法行政监所,持续实行全封闭管理,禁止人员进出,暂停直接接触的家属探视。
四、持续加大核酸检测力度。广大市民要主动参加所在县(市)区的区域核酸检测和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县(市)区、各企事业单位要压实重点人群“应检尽检”责任,根据本地疫情防控需要,适度扩大检测范围,加密检测频次。要有计划、有组织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和重点人群开展核酸检测,特别是各级各类学校每周都要对学生和教职工开展一次全员核酸检测,确保应检尽检、按期检测、不落一人。
五、充分发挥“哨点”监测预警作用。个体诊所、门诊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所(室)经卫生健康部门查验合格,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有序恢复诊疗活动。严禁擅自接诊发热等“十大症状”患者,凡发现异常患者要第一时间向属地指挥部报告,闭环转运到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排查诊治,全程规范做好个人防护。各类药店要严格执行购买“退热、止咳、抗生素、抗病毒”等类药物的“沃填报”制度,实行实名登记制度和购药原因及现实情况核查制度,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屯)推送。文旅、交通、商务、市监等行业部门要加强对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和管理。
六、加强进口货物和冷链食品管控。进口货物和冷链食品经营企业要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备案制,商超、农贸市场等经营场所,要对进口商品实行分区管理和销售。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行业监管,对措施不严、整改不到位的关停处理。用人单位要加强进口冷链和非冷链食品(货物)从业人员防护力度,加强员工健康监测,最大限度降低进口食品和货物输入风险。
七、谨慎购买风险地区商品。广大市民尽量不要从境外邮购商品,确需邮购的,要及时向所在社区(村屯)和单位报备,要避开国内中高风险区或有疫情发生地的供货商,尽量不选购冷藏冷冻食品,尤其是冷鲜产品。要严格物品消毒消杀规范流程,坚决避免物传人。
八、持续做好农村、边境口岸管控。认真贯彻落实农村疫情防控“十项落实机制”和“十六条措施”,切实防范春耕时期人员流动可能带来的疫情风险。严格落实核查登记制度,加强抵边村屯全时空管理,严控人员随意进出。严厉打击边境地区违法犯罪活动,对越界捕捞、走私、贩毒、偷渡等违法犯罪行为开展专项打击,坚决依法严厉惩处。口岸地区要继续严格落实闭环管控措施,强化“人、物、环境”同防。
九、强化疫苗接种。符合接种条件未完成接种的市民要积极主动前往接种门诊(点)接种,自觉主动接种第一针、第二针和加强针疫苗,做到“应接尽接”。
十、实行有奖举报。对走私、偷渡等行为,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境外旅居史、密切接触史未主动报备且未落实隔离管控措施的人员,未按要求执行居家隔离或居家隔离期间私自外出的人员,无故不参加重点人员核酸检测或区域核酸检测的人员,逃避小区值守卡口登记、破坏居民小区封堵设施等人员,以及不按规定执行扫码、消杀等制度的责任主体均可向属地防指举报,经查实按相关规定予以奖励。
本通告自2022年3月8日12时起实行,以上管控措施,将依据疫情风险评估结果动态调整。鸡东县疫情防控工作按照鸡东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发布有关通告执行。
版权声明:未经许可禁止以任何形式转载
记者:王萌
近期国内多地报告本土散发病例和聚集性疫情,呈现持续时间长、涉及范围广、传播速度快等特点,形势严峻复杂。为有效遏制疫情输入,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经市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外出市民要严格遵守防疫政策。广大市民要密切关注疫情形势发展,尽量减少外出,严格限制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县(区)。非必要不出市、不出省、不出行。确需离开鸡西的域内人员(鸡东县除外)须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凭龙江健康码绿码通行,并全程做好个人防护。机关事业单位等公职人员外出必须报批,经批准方可出行。抵达目的地前,要主动自觉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居住宾馆报备,按要求配合做好核酸检测、落实管控措施,有新冠肺炎“十大症状”等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
二、从严从细排查管控风险人员。自省内边境口岸城市和省外抵返鸡西人员须提前向居住地社区(村)、单位或居住宾馆报备,认真填报“入城码”。省内边境口岸城市抵返人员持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进入鸡西后须在第1、4、7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省外抵返鸡西人员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进入鸡西后须在24小时内做1次核酸检测。上述人员在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前做好居家健康监测,结果为阴性方可自由流动。严格排查流程,强化“报告”“报备”措施,加强网格化排查、大数据推送等各环节闭环管理,优化排查流程,确保每一位抵返鸡西人员均在第一时间排查到位、精准掌握。对隐瞒或不如实报告旅居史、接触史、暴露史的,依法严肃处理。
三、有效实施社会面常态化防控。省内非涉疫地市的长途客运车辆恢复运营,市域内公交车辆恢复常态化运营,严格落实常态化防控相关防护措施要求。棋牌室(麻将馆)、密室逃脱、剧本杀、剧院、歌厅、舞厅、足疗店、按摩院、游戏厅、网吧、桌游吧、室内体育健身场所、室内儿童游乐项目等娱乐场所,以及景点景区要在严格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的《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防护指南(2021年8月版)》和行业有关要求条件下,有序恢复营业。全市各类经营场所、公共场所、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严格执行扫码验码、测温、戴口罩、限流量、一米线等防控措施,坚持经常性通风换气、环境消杀,坚决防止人员聚集。空间封闭的经营场所,严格按照要求控制接待人数,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各类景区景点落实“预约、错峰”等要求,加强现场疫情防控、秩序管控和疏导服务。暂停举办大型会议、培训等活动,提倡线上举办,确需举办的须报属地指挥部批准。大力倡导疫情期间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家庭聚餐、聚会等不超过10人。宗教场所、福利机构、养老服务机构、精神卫生机构、公安司法行政监所,持续实行全封闭管理,禁止人员进出,暂停直接接触的家属探视。
四、持续加大核酸检测力度。广大市民要主动参加所在县(市)区的区域核酸检测和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县(市)区、各企事业单位要压实重点人群“应检尽检”责任,根据本地疫情防控需要,适度扩大检测范围,加密检测频次。要有计划、有组织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和重点人群开展核酸检测,特别是各级各类学校每周都要对学生和教职工开展一次全员核酸检测,确保应检尽检、按期检测、不落一人。
五、充分发挥“哨点”监测预警作用。个体诊所、门诊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所(室)经卫生健康部门查验合格,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有序恢复诊疗活动。严禁擅自接诊发热等“十大症状”患者,凡发现异常患者要第一时间向属地指挥部报告,闭环转运到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排查诊治,全程规范做好个人防护。各类药店要严格执行购买“退热、止咳、抗生素、抗病毒”等类药物的“沃填报”制度,实行实名登记制度和购药原因及现实情况核查制度,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屯)推送。文旅、交通、商务、市监等行业部门要加强对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和管理。
六、加强进口货物和冷链食品管控。进口货物和冷链食品经营企业要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备案制,商超、农贸市场等经营场所,要对进口商品实行分区管理和销售。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行业监管,对措施不严、整改不到位的关停处理。用人单位要加强进口冷链和非冷链食品(货物)从业人员防护力度,加强员工健康监测,最大限度降低进口食品和货物输入风险。
七、谨慎购买风险地区商品。广大市民尽量不要从境外邮购商品,确需邮购的,要及时向所在社区(村屯)和单位报备,要避开国内中高风险区或有疫情发生地的供货商,尽量不选购冷藏冷冻食品,尤其是冷鲜产品。要严格物品消毒消杀规范流程,坚决避免物传人。
八、持续做好农村、边境口岸管控。认真贯彻落实农村疫情防控“十项落实机制”和“十六条措施”,切实防范春耕时期人员流动可能带来的疫情风险。严格落实核查登记制度,加强抵边村屯全时空管理,严控人员随意进出。严厉打击边境地区违法犯罪活动,对越界捕捞、走私、贩毒、偷渡等违法犯罪行为开展专项打击,坚决依法严厉惩处。口岸地区要继续严格落实闭环管控措施,强化“人、物、环境”同防。
九、强化疫苗接种。符合接种条件未完成接种的市民要积极主动前往接种门诊(点)接种,自觉主动接种第一针、第二针和加强针疫苗,做到“应接尽接”。
十、实行有奖举报。对走私、偷渡等行为,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境外旅居史、密切接触史未主动报备且未落实隔离管控措施的人员,未按要求执行居家隔离或居家隔离期间私自外出的人员,无故不参加重点人员核酸检测或区域核酸检测的人员,逃避小区值守卡口登记、破坏居民小区封堵设施等人员,以及不按规定执行扫码、消杀等制度的责任主体均可向属地防指举报,经查实按相关规定予以奖励。
本通告自2022年3月8日12时起实行,以上管控措施,将依据疫情风险评估结果动态调整。鸡东县疫情防控工作按照鸡东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发布有关通告执行。
版权声明:未经许可禁止以任何形式转载
记者:王萌
据行车视线报道,日前,本田全新一代STEP WGN正式发布。本代车型是其第六代产品,主打空间实用性和高性价比。
上海沐睿环境有限公司是国内专业从事汽车法规合规的第三方咨询公司,多年来,为上汽,长城,宇通,大通,爱驰,蔚来等OEM提供汽车环保法规合规服务,团队跟踪与研究全球的环保合规,期待为更多的企业提供服务。www.automds.cn
详情咨询info@murqa.com
免责声明: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文章内容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公司观点和立场。转载请注明来源;文章内容如有偏颇,敬请各位指正。
上海沐睿环境有限公司是国内专业从事汽车法规合规的第三方咨询公司,多年来,为上汽,长城,宇通,大通,爱驰,蔚来等OEM提供汽车环保法规合规服务,团队跟踪与研究全球的环保合规,期待为更多的企业提供服务。www.automds.cn
详情咨询info@murqa.com
免责声明: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文章内容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公司观点和立场。转载请注明来源;文章内容如有偏颇,敬请各位指正。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