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当庭承认自写借条造假,字迹无法鉴定、西安雁塔法院以推定下达判决遭举报
2020年8月9日,李某强收到一份西安市雁塔区法院高新法庭的传票,内容为2017年李某强向西安市雁塔区丈八街道办响堂村杨某平的民间借贷起诉书。
李某强赶到雁塔区法院签字后,经法官的允许,用手机拍下了该张借条。借条日期显示“2017年2月27日”。
李某强认为该借条所签字存在假冒,已向法院寄递了进行笔迹司法鉴定的书面请求。
2007年,李某强在西安市西郊庆安建材市场一私人建材商店做免漆木门销售,一次与杨某平喝酒时,杨问李某强是干什么工作的,当时免漆门icon的生意不错,借几分酒意,当时杨某平在自本村担任村综治办主任,杨某平说他本人出钱开个门店,先按每个月给李某强工资1000元发。
没过多久,杨某平驾驶小车到庆安建材市场找门面房,后与家住西安市白家口的蔡云清免漆门经销店商议,以2.6万元达成了转租事宜。杨某平亲手将转租的租赁费和免漆门的样品门共计约2.6万元交给了原经销店老板蔡云清。
正式营业没几天,杨某平把家住丁家桥的约30几岁的女友安排到庆安建材市场门店负责经营和财务管理。杨某平向李某强再三叮嘱,安排女友的事,切记莫让其妻知道。
一段时间里,杨某平几乎每天驾车到店面过来照看生意。第一月生意还可以,到第二个月下旬时一直生意不景气,勉强坚持近三个月时,杨某平未向李某强兑现口头承诺的工资。李某强提出不干了,杨某平看到生意不好,称自己担任着村干部,无时间经营,强行让李某强自己干。随后,把跑业务的交通工具一辆摩托车也给收走了。
此后,李某强跟随咸阳icon一老板到宝鸡市凤县一药厂打工谋生,从此后从未见到过杨某平。现在,接到起诉书,李某强蒙了,哪来的2017年的借条,准确的说,杨某平是把钱给了转租店原老板了,还欠李某强两个月的工资未支付。
李某强不解,杨某平知道李某强的手机号,为何不联系?13772031367这个西安号码用了多年,直至2019年五一前后出差时手机丢失后才未再使用。再有,第一个月生意好时怎么不说,一看生意不好强行往李某强身上推。
2020年10月15日,杨某平在电话中自称:2007年到2020年现在13年未见过李某强。既然13年未见,更说明2017年2月27日的是一张伪造的借条。杨某平出示的借条时间日期,实际上期间李某强是在延安延长县二中对面圆梦宾馆住宿的时间。
未过几日,李某强收到雁塔区法院邮寄的撤诉裁决书。2021年2月24日,李某强再次接到雁塔区法院的电话,告知杨某平的诉讼。诡异的是,这次的诉讼名字以及借款日期,变成了“2007年2月27日”了。
法院于2021年4月19日上午开庭审理。审理过程中,法官对杨某平的所出示的两张借条质问,杨某平语无伦次,讲不清原由。
4月27日上午,在庭审中双方提交的证据,杨某平当庭承认2017年的借条是本人自己写的一张欠条,两张不同时间,名字笔迹不同的借条,被告李某强当庭递交了笔迹司法鉴定申请。
有关26000元的由来,法院当庭电话拨通了门面转让当事人蔡云青的电话,证实当时通过李某强的引荐,杨某平付给蔡云青的门面转让费共计26000元。
李某强认为,杨某平自己写借条诬陷他人,意为使无过错一方受到法律的追究,恶意获取不当得利的行为,具有很明显的主观故意,等待法庭的鉴定出来,他决定追究杨某平的相关刑事或民事责任。
至于对杨某平的那两张时间错位的“借条”,通过技术手段以及纸张质地、笔迹特征、墨迹类别等相关信息,相信法院不难查明事实真相。几日后得知法院称,借条字据差距太大、无法进行鉴定。
李某强认为,杨某平的行为涉嫌触犯了诈骗罪、伪证罪。他的行为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杨某平凭空捏造李某强欠款的事实的虚假事实,隐瞒了是他付给钱款他付给蔡云青的真相。
西安雁塔区法院以推定下达判决书?被告无法接受!继续上诉中。
质疑:1.原告当庭承认是自己编造的借条、属于涉嫌虚假诉讼罪、为何未追究其责任呢??
2. 法庭庭长当庭电话拨通门面房转让人也就是收取26000元的当事人蔡云清的电话证言、证词、证明收取了原告的该笔门面房转让费用、为何没有在判决书中体现呢??#西安#
法律是以证据为准,岂能是以推理方式裁决?被告提交的真实有效的笔迹鉴定、之后为何被告知字体差距太大、无法进行鉴定?那么裁决的法律依据又是从何而来?让人无法信服?不难想象到一些冤假错案的形成、往往是与外部力量、人情关系或利益有着难以分割的因素所致?本案的裁决书内容纯属是以推理定案。法庭未彻查一下这些由原告叫来的所谓证人、都是什么样证人?相信不难查明!换言之,原告把他们全村的人都可以叫来作证吗?知道事实真相的证人有吗?法院有责任对证人证言负责!让被告感到这是组团在演戏的嫌疑?
据此,杨某平具有明显的主观犯意,不能予以原谅,应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国上下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法院是人民的法院?该判决明显存疑。 针对该案媒体也将持续关注!
2020年8月9日,李某强收到一份西安市雁塔区法院高新法庭的传票,内容为2017年李某强向西安市雁塔区丈八街道办响堂村杨某平的民间借贷起诉书。
李某强赶到雁塔区法院签字后,经法官的允许,用手机拍下了该张借条。借条日期显示“2017年2月27日”。
李某强认为该借条所签字存在假冒,已向法院寄递了进行笔迹司法鉴定的书面请求。
2007年,李某强在西安市西郊庆安建材市场一私人建材商店做免漆木门销售,一次与杨某平喝酒时,杨问李某强是干什么工作的,当时免漆门icon的生意不错,借几分酒意,当时杨某平在自本村担任村综治办主任,杨某平说他本人出钱开个门店,先按每个月给李某强工资1000元发。
没过多久,杨某平驾驶小车到庆安建材市场找门面房,后与家住西安市白家口的蔡云清免漆门经销店商议,以2.6万元达成了转租事宜。杨某平亲手将转租的租赁费和免漆门的样品门共计约2.6万元交给了原经销店老板蔡云清。
正式营业没几天,杨某平把家住丁家桥的约30几岁的女友安排到庆安建材市场门店负责经营和财务管理。杨某平向李某强再三叮嘱,安排女友的事,切记莫让其妻知道。
一段时间里,杨某平几乎每天驾车到店面过来照看生意。第一月生意还可以,到第二个月下旬时一直生意不景气,勉强坚持近三个月时,杨某平未向李某强兑现口头承诺的工资。李某强提出不干了,杨某平看到生意不好,称自己担任着村干部,无时间经营,强行让李某强自己干。随后,把跑业务的交通工具一辆摩托车也给收走了。
此后,李某强跟随咸阳icon一老板到宝鸡市凤县一药厂打工谋生,从此后从未见到过杨某平。现在,接到起诉书,李某强蒙了,哪来的2017年的借条,准确的说,杨某平是把钱给了转租店原老板了,还欠李某强两个月的工资未支付。
李某强不解,杨某平知道李某强的手机号,为何不联系?13772031367这个西安号码用了多年,直至2019年五一前后出差时手机丢失后才未再使用。再有,第一个月生意好时怎么不说,一看生意不好强行往李某强身上推。
2020年10月15日,杨某平在电话中自称:2007年到2020年现在13年未见过李某强。既然13年未见,更说明2017年2月27日的是一张伪造的借条。杨某平出示的借条时间日期,实际上期间李某强是在延安延长县二中对面圆梦宾馆住宿的时间。
未过几日,李某强收到雁塔区法院邮寄的撤诉裁决书。2021年2月24日,李某强再次接到雁塔区法院的电话,告知杨某平的诉讼。诡异的是,这次的诉讼名字以及借款日期,变成了“2007年2月27日”了。
法院于2021年4月19日上午开庭审理。审理过程中,法官对杨某平的所出示的两张借条质问,杨某平语无伦次,讲不清原由。
4月27日上午,在庭审中双方提交的证据,杨某平当庭承认2017年的借条是本人自己写的一张欠条,两张不同时间,名字笔迹不同的借条,被告李某强当庭递交了笔迹司法鉴定申请。
有关26000元的由来,法院当庭电话拨通了门面转让当事人蔡云青的电话,证实当时通过李某强的引荐,杨某平付给蔡云青的门面转让费共计26000元。
李某强认为,杨某平自己写借条诬陷他人,意为使无过错一方受到法律的追究,恶意获取不当得利的行为,具有很明显的主观故意,等待法庭的鉴定出来,他决定追究杨某平的相关刑事或民事责任。
至于对杨某平的那两张时间错位的“借条”,通过技术手段以及纸张质地、笔迹特征、墨迹类别等相关信息,相信法院不难查明事实真相。几日后得知法院称,借条字据差距太大、无法进行鉴定。
李某强认为,杨某平的行为涉嫌触犯了诈骗罪、伪证罪。他的行为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杨某平凭空捏造李某强欠款的事实的虚假事实,隐瞒了是他付给钱款他付给蔡云青的真相。
西安雁塔区法院以推定下达判决书?被告无法接受!继续上诉中。
质疑:1.原告当庭承认是自己编造的借条、属于涉嫌虚假诉讼罪、为何未追究其责任呢??
2. 法庭庭长当庭电话拨通门面房转让人也就是收取26000元的当事人蔡云清的电话证言、证词、证明收取了原告的该笔门面房转让费用、为何没有在判决书中体现呢??#西安#
法律是以证据为准,岂能是以推理方式裁决?被告提交的真实有效的笔迹鉴定、之后为何被告知字体差距太大、无法进行鉴定?那么裁决的法律依据又是从何而来?让人无法信服?不难想象到一些冤假错案的形成、往往是与外部力量、人情关系或利益有着难以分割的因素所致?本案的裁决书内容纯属是以推理定案。法庭未彻查一下这些由原告叫来的所谓证人、都是什么样证人?相信不难查明!换言之,原告把他们全村的人都可以叫来作证吗?知道事实真相的证人有吗?法院有责任对证人证言负责!让被告感到这是组团在演戏的嫌疑?
据此,杨某平具有明显的主观犯意,不能予以原谅,应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国上下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法院是人民的法院?该判决明显存疑。 针对该案媒体也将持续关注!
同事关系好,也不要帮这三种忙
在原先的工作历程中,同事对我的评价,从来都是情商高、有礼貌,未来是个有前途的小伙子。
然而,当我工作换到事业单位时,却被身边人贬得一文不值,我也觉得自己的人际关系出现了很大的问题。
有一次,住在附近的邻居想让我把她捎回家,我欣然接受了,后来经常顺路就捎上她,一来二去,我成为了她的专职司机。
其他同事见状也纷纷蹭车,我从此失去了能够直接回家的权力,绕道成为了我每天的家常便饭。
有事情的时候,我还要一一汇报我不能将各位同事送回家,居然对方生气了,大姐把我狠狠批评一顿,我无地自容。
从此以后,我跟亲近的同事分享了这件事,同事告诉我该拒绝就拒绝,否则不但得不到感谢,还容易被骂。
同事蹭车的事,不要轻易帮忙
有句话说:“君子之交淡若水,小人之交甘若醴。”
关于同事蹭车这件小事,看似能够随便帮忙,其实一旦你帮忙后,纠纷就会像洪水一样源源不断涌来,将你淹没在茫茫海洋中。
就像我顺利捎同事这件小事,开头想的只是顺路捎同事的事,不会产生其他纠纷和不愉快,结果我太低估人性的贪婪和自私了。
蹭车的人,从来不会想到车主的感受,更不会想到其他同事坐车的感受,只会考虑自己是否舒服。
同事蹭车千万要警惕,看似是帮个小忙,但会成为对方“登门槛战术”的起点,逐步将你吞噬。
在职场中,有些忙不属于分内的工作,不需要多帮,不然只会对自己有害,还会损害自己的人脉关系。
最可怕的是,对方还会站在上帝视角与你对话,不就是捎我回家吗?多大点事?有胸怀的男人,都会让同事蹭车。
当你听信了对方的谗言,你就会知道死要面子活受罪的坏处,只会让自己越来越失败。
同事借钱的事,不要轻易帮忙
同事之间,抬头不见低头见,遇到借钱的事非常正常,尤其是关系亲近、比较熟悉的同事,遇到借钱我们很多时候都不好意思拒绝。
但是,同事向你借钱把握好尺度,千万不要对方说什么自己就答应什么,成为了一个名副其实的老实人。
朋友小刘就曾经被同事借钱几万元,小刘自认为与对方关系亲近,结果对方却因为赌博输得倾家荡产,再也还不起了。
追债到对方家里,对方家里也不负责,看到其他债主都坐在门口望洋兴叹,他也没有任何办法,只能认栽。
《庄子·山木》中讲:君子之交淡如水,小人之交甘若醴。即便对方因为借钱闹矛盾,也应该保持定力。
遇到同事借钱,首先要考虑自己能否承担风险,超出自己的底线就要再三斟酌,千万不要上来就答应,答应就做错,这样无异于给自己挖了无底洞。
需要紧急救场的忙,不要帮
身在高位,不咄咄逼人;身处低位,不趋炎附势,是一个人最大的勇气。
很多人往往因为对方是身处高位,就放下身段,帮忙一些需要救场的工作,结果惹火烧身,把自己的前途毁于一旦。
记得前段时间,朋友小王给我讲过一个他亲身经历的故事:一次出差时,领导因为重要合同的快递忘记拿,让自己坐长途车回公司取邮件。
结果公司还以为是我弄丢的文件,对我一顿狠批,大领导都慌张失措找我谈话,说我思想出现很大问题。
面对当时的场景,我只能选择先背锅,把所有的错误扛下来,然后再说其他的事,这样你会进步更快。
正如庄子《列御寇》中讲:急与之期而观其信,委之以财而观其仁。真正靠谱的人,定会以诚信之心,行仁义之事。
在职场上,同事请你帮忙解决紧急的突发情况,不要急着答应,小心吃哑巴亏。
《道德经》中讲:大丈夫处其厚,不居其薄;处其实,不居其华。
做事厚道,方得人心,在单位遇到形形色色的人,我们也要懂得在厚道的基础上,做好灵活的应对,许多事情能帮则帮,不能帮就要果断拒绝。
成为职场老好人的结果,就是所有的事情都要你来完成,所有的锅都要自己背,这样只会让你越来越失败。
在原先的工作历程中,同事对我的评价,从来都是情商高、有礼貌,未来是个有前途的小伙子。
然而,当我工作换到事业单位时,却被身边人贬得一文不值,我也觉得自己的人际关系出现了很大的问题。
有一次,住在附近的邻居想让我把她捎回家,我欣然接受了,后来经常顺路就捎上她,一来二去,我成为了她的专职司机。
其他同事见状也纷纷蹭车,我从此失去了能够直接回家的权力,绕道成为了我每天的家常便饭。
有事情的时候,我还要一一汇报我不能将各位同事送回家,居然对方生气了,大姐把我狠狠批评一顿,我无地自容。
从此以后,我跟亲近的同事分享了这件事,同事告诉我该拒绝就拒绝,否则不但得不到感谢,还容易被骂。
同事蹭车的事,不要轻易帮忙
有句话说:“君子之交淡若水,小人之交甘若醴。”
关于同事蹭车这件小事,看似能够随便帮忙,其实一旦你帮忙后,纠纷就会像洪水一样源源不断涌来,将你淹没在茫茫海洋中。
就像我顺利捎同事这件小事,开头想的只是顺路捎同事的事,不会产生其他纠纷和不愉快,结果我太低估人性的贪婪和自私了。
蹭车的人,从来不会想到车主的感受,更不会想到其他同事坐车的感受,只会考虑自己是否舒服。
同事蹭车千万要警惕,看似是帮个小忙,但会成为对方“登门槛战术”的起点,逐步将你吞噬。
在职场中,有些忙不属于分内的工作,不需要多帮,不然只会对自己有害,还会损害自己的人脉关系。
最可怕的是,对方还会站在上帝视角与你对话,不就是捎我回家吗?多大点事?有胸怀的男人,都会让同事蹭车。
当你听信了对方的谗言,你就会知道死要面子活受罪的坏处,只会让自己越来越失败。
同事借钱的事,不要轻易帮忙
同事之间,抬头不见低头见,遇到借钱的事非常正常,尤其是关系亲近、比较熟悉的同事,遇到借钱我们很多时候都不好意思拒绝。
但是,同事向你借钱把握好尺度,千万不要对方说什么自己就答应什么,成为了一个名副其实的老实人。
朋友小刘就曾经被同事借钱几万元,小刘自认为与对方关系亲近,结果对方却因为赌博输得倾家荡产,再也还不起了。
追债到对方家里,对方家里也不负责,看到其他债主都坐在门口望洋兴叹,他也没有任何办法,只能认栽。
《庄子·山木》中讲:君子之交淡如水,小人之交甘若醴。即便对方因为借钱闹矛盾,也应该保持定力。
遇到同事借钱,首先要考虑自己能否承担风险,超出自己的底线就要再三斟酌,千万不要上来就答应,答应就做错,这样无异于给自己挖了无底洞。
需要紧急救场的忙,不要帮
身在高位,不咄咄逼人;身处低位,不趋炎附势,是一个人最大的勇气。
很多人往往因为对方是身处高位,就放下身段,帮忙一些需要救场的工作,结果惹火烧身,把自己的前途毁于一旦。
记得前段时间,朋友小王给我讲过一个他亲身经历的故事:一次出差时,领导因为重要合同的快递忘记拿,让自己坐长途车回公司取邮件。
结果公司还以为是我弄丢的文件,对我一顿狠批,大领导都慌张失措找我谈话,说我思想出现很大问题。
面对当时的场景,我只能选择先背锅,把所有的错误扛下来,然后再说其他的事,这样你会进步更快。
正如庄子《列御寇》中讲:急与之期而观其信,委之以财而观其仁。真正靠谱的人,定会以诚信之心,行仁义之事。
在职场上,同事请你帮忙解决紧急的突发情况,不要急着答应,小心吃哑巴亏。
《道德经》中讲:大丈夫处其厚,不居其薄;处其实,不居其华。
做事厚道,方得人心,在单位遇到形形色色的人,我们也要懂得在厚道的基础上,做好灵活的应对,许多事情能帮则帮,不能帮就要果断拒绝。
成为职场老好人的结果,就是所有的事情都要你来完成,所有的锅都要自己背,这样只会让你越来越失败。
【男子改装汽车排气管 被查获后竟然说……】#交通违法曝光台#
2022年2月9日晚上20时,徐州交警大龙湖大队民警何久清带领两名辅警在御景路巡逻时,发现一辆白色小汽车行驶中发出一阵阵轰鸣声,存在改装排气管嫌疑,执勤民警随即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民警检查。
经检查民警发现该车尾部私装了排气管,私自改变了进气系统,拆除了消音阀,使得车辆在行驶时发出巨大轰鸣声。经询问,该车驾驶人刘某告诉民警,自己是为了追求刺激,开车时刺耳的轰鸣声让他倍感拉风,于是花钱给车安装了响排。民警对他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其将车辆恢复原貌,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驾驶员刘某处以罚款500元的处罚。
2022年2月9日晚上20时,徐州交警大龙湖大队民警何久清带领两名辅警在御景路巡逻时,发现一辆白色小汽车行驶中发出一阵阵轰鸣声,存在改装排气管嫌疑,执勤民警随即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民警检查。
经检查民警发现该车尾部私装了排气管,私自改变了进气系统,拆除了消音阀,使得车辆在行驶时发出巨大轰鸣声。经询问,该车驾驶人刘某告诉民警,自己是为了追求刺激,开车时刺耳的轰鸣声让他倍感拉风,于是花钱给车安装了响排。民警对他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其将车辆恢复原貌,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驾驶员刘某处以罚款5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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