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境货物检验检疫的工作流程】对于入境一般货物,检验检疫的一般工作程序为:
报检--预防性检疫处理--现场检验检疫--发现检疫处理指征实施检疫处理--抽中的送实验室检验检疫--检验合格后放行。经检验放行的货物,经检验合格后可以放行。进行现场或者实验室检验检疫的,按照要求进行现场或者实验室检验检疫。
《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依申请出具。货物经检验检疫机构预防性检疫处理后,并不意味着检验检疫机构已经完成对货物的检验检疫工作,此时仍不允许销售或者使用。所有检验检疫工作完成,合格货物出具《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准予销售使用。 不合格货物凭《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退运或销毁。出境货物的检验检疫一般工作程序是:
报检后先施检,检验合格后再放行通关。出境货物实行产地检验检疫,抽中口岸核查货证的,须在口岸实施核查货证,一体化情况下,不在出具换证凭单或凭条。
报检--预防性检疫处理--现场检验检疫--发现检疫处理指征实施检疫处理--抽中的送实验室检验检疫--检验合格后放行。经检验放行的货物,经检验合格后可以放行。进行现场或者实验室检验检疫的,按照要求进行现场或者实验室检验检疫。
《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依申请出具。货物经检验检疫机构预防性检疫处理后,并不意味着检验检疫机构已经完成对货物的检验检疫工作,此时仍不允许销售或者使用。所有检验检疫工作完成,合格货物出具《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准予销售使用。 不合格货物凭《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退运或销毁。出境货物的检验检疫一般工作程序是:
报检后先施检,检验合格后再放行通关。出境货物实行产地检验检疫,抽中口岸核查货证的,须在口岸实施核查货证,一体化情况下,不在出具换证凭单或凭条。
【饼干、糕点、饮料……这29批次食品不合格!】近期,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含饼干、餐饮食品、糕点、酒类、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饮料等在内的28类食品2912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883批次,不合格样品29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目前,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依法启动查处工作,同时已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
目前,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依法启动查处工作,同时已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
【今天起,#河南一地取消堂食# 】
1月5日,三门峡灵宝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通告,当前,陕西西安疫情依然严峻复杂,省内郑州、洛阳、许昌、周口、信阳等多地疫情点状散发,传播途径不明,多为无症状感染者,隐蔽性强,发现时间滞后且容易形成传播,加之12月4日以来西安等省外来灵返灵人员多,省内人员流动频繁,经综合研判疫情风险,为了减少餐饮场所人员聚集,长时间接触,有效控制疫情蔓延扩散,保障全市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自2022年1月7日零时起决定在全市范围暂时取消堂食。
具体通告如下:
一、全市各餐饮单位(包括酒楼、酒店、餐馆、饮品店、小吃店等)暂时取消堂食,可提供打包带走,外卖服务。暂停街边烧烤、大排档等夜市餐饮经营活动。
二、全市各餐饮单位应当在明显位置张贴告示,告知顾客暂时取消堂食,只开展外卖打包服务、需配合和注意的防护事项等相关信息。
三、禁止餐饮服务提供者(含单位食堂、农村承办宴席的饭店、乡厨及专业加工团队)和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群体性聚餐活动。
四、加强取餐和外卖管理。餐饮服务单位要在门口设置取餐台,严禁外卖送餐人员和取餐人员进入经营场所,所有从业人员、购买、取餐人员必须严格落实戴口罩、“1米线”。
五、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落实经营场所每天消杀不少于2次、从业人员每周核酸检测不少于1次等疫情防控措施。
六、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确保经营环境整洁和食品安全。
七、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要求,禁止采购使用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追溯信息的冷链食品。
八、各乡镇、市场监管、公安、文旅等部门要切实履行属地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做好餐饮企业和餐饮场所的监督检查工作,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各餐饮服务单位要以大局为重,理解配合,遵照执行,对拒不配合的,予以关停整顿。
九、以上规定自2022年1月7日零时起执行,并视疫情变化适时调整。
灵宝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月5日
1月5日,三门峡灵宝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通告,当前,陕西西安疫情依然严峻复杂,省内郑州、洛阳、许昌、周口、信阳等多地疫情点状散发,传播途径不明,多为无症状感染者,隐蔽性强,发现时间滞后且容易形成传播,加之12月4日以来西安等省外来灵返灵人员多,省内人员流动频繁,经综合研判疫情风险,为了减少餐饮场所人员聚集,长时间接触,有效控制疫情蔓延扩散,保障全市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自2022年1月7日零时起决定在全市范围暂时取消堂食。
具体通告如下:
一、全市各餐饮单位(包括酒楼、酒店、餐馆、饮品店、小吃店等)暂时取消堂食,可提供打包带走,外卖服务。暂停街边烧烤、大排档等夜市餐饮经营活动。
二、全市各餐饮单位应当在明显位置张贴告示,告知顾客暂时取消堂食,只开展外卖打包服务、需配合和注意的防护事项等相关信息。
三、禁止餐饮服务提供者(含单位食堂、农村承办宴席的饭店、乡厨及专业加工团队)和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群体性聚餐活动。
四、加强取餐和外卖管理。餐饮服务单位要在门口设置取餐台,严禁外卖送餐人员和取餐人员进入经营场所,所有从业人员、购买、取餐人员必须严格落实戴口罩、“1米线”。
五、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落实经营场所每天消杀不少于2次、从业人员每周核酸检测不少于1次等疫情防控措施。
六、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确保经营环境整洁和食品安全。
七、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要求,禁止采购使用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追溯信息的冷链食品。
八、各乡镇、市场监管、公安、文旅等部门要切实履行属地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做好餐饮企业和餐饮场所的监督检查工作,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各餐饮服务单位要以大局为重,理解配合,遵照执行,对拒不配合的,予以关停整顿。
九、以上规定自2022年1月7日零时起执行,并视疫情变化适时调整。
灵宝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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