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生活#【天津优化失业保险经办 细化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请办法】市人社局今日发布《关于优化失业保险经办有关问题的通知》,简化审核环节,优化失业保险经办流程。
《通知》明确,对2005年10月后失业保险缴费时间满10年的人员,不再审核2005年10月前失业保险实际缴费时间和视同缴费时间;缴费时间不足10年需要审核的,由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到参保地的区人社局审核;对2020年1月1日后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人员,失业保险经办部门不得以超过60日期限为由拒发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未办理失业登记的,申领失业保险金的同时由系统自动完成失业登记。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按照《天津市失业保险条例》确定。对于失业登记时间与申领失业保险金时间不在同一月份的,领取失业保险金起始时间自申领月开始,次月起为失业人员代缴医疗、生育保险费;申领月发生门诊或住院医疗费用的,医疗、生育保险费可以补征集,相关费用由个人垫付后报销。
按规定应当停发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或代办人应及时到失业保险经办部门提出停止失业保险金及相关待遇申请。其中,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同时办理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申请。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实现自谋职业,或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并实现灵活就业的,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办理灵活就业登记之日起30日内,到失业保险经办部门一次性申领剩余期限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在农籍职工失业保险待遇审核上,《通知》规定,2015年1月1日前参加农籍职工失业保险的参保人员,至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连续缴费,且无退工记录的,按照连续缴费时间计发失业保险金或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由本人到参保区社保分中心、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
关于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通知》也做出了细化: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进行灵活就业登记或自谋职业登记后,可通过“天津人力社保”APP申请补贴,也可到居住地街(镇)党群服务中心申请补贴。每月19日(不含)前申请补贴的,自当月享受补贴;每月19日及以后申请补贴的,自次月享受补贴。补贴当月未完成缴费的,同一年度内的次月结算期内可以补征集,跨年度不能补征集。
在补贴享受期内就业困难人员类型发生变化的,自认定的次月按照新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类型变更享受补贴比例;享受补贴人员出现终止享受补贴情形的,自出现情形的次月终止补贴享受资格。上述人员应当到街(镇)党群服务中心提出变更补贴比例或终止补贴申请。
《通知》明确了技能提升补贴申请流程,失业保险参保企业或职工可到区社保分中心申请技能提升补贴。区社保分中心按规定进行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的,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自公示合格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发放补贴。
失业保险相关待遇、技能提升补贴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正在领取待遇的失业人员可逐步变更为社会保障卡发放。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及一次性待遇每月15日发放,临时价格补贴每月25日发放,技能提升补贴每月5日、15日、25日发放。(记者 廖晨霞)#深学笃用天津行动#
《通知》明确,对2005年10月后失业保险缴费时间满10年的人员,不再审核2005年10月前失业保险实际缴费时间和视同缴费时间;缴费时间不足10年需要审核的,由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到参保地的区人社局审核;对2020年1月1日后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人员,失业保险经办部门不得以超过60日期限为由拒发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未办理失业登记的,申领失业保险金的同时由系统自动完成失业登记。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按照《天津市失业保险条例》确定。对于失业登记时间与申领失业保险金时间不在同一月份的,领取失业保险金起始时间自申领月开始,次月起为失业人员代缴医疗、生育保险费;申领月发生门诊或住院医疗费用的,医疗、生育保险费可以补征集,相关费用由个人垫付后报销。
按规定应当停发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或代办人应及时到失业保险经办部门提出停止失业保险金及相关待遇申请。其中,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同时办理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申请。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实现自谋职业,或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并实现灵活就业的,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办理灵活就业登记之日起30日内,到失业保险经办部门一次性申领剩余期限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在农籍职工失业保险待遇审核上,《通知》规定,2015年1月1日前参加农籍职工失业保险的参保人员,至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连续缴费,且无退工记录的,按照连续缴费时间计发失业保险金或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由本人到参保区社保分中心、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
关于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通知》也做出了细化: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进行灵活就业登记或自谋职业登记后,可通过“天津人力社保”APP申请补贴,也可到居住地街(镇)党群服务中心申请补贴。每月19日(不含)前申请补贴的,自当月享受补贴;每月19日及以后申请补贴的,自次月享受补贴。补贴当月未完成缴费的,同一年度内的次月结算期内可以补征集,跨年度不能补征集。
在补贴享受期内就业困难人员类型发生变化的,自认定的次月按照新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类型变更享受补贴比例;享受补贴人员出现终止享受补贴情形的,自出现情形的次月终止补贴享受资格。上述人员应当到街(镇)党群服务中心提出变更补贴比例或终止补贴申请。
《通知》明确了技能提升补贴申请流程,失业保险参保企业或职工可到区社保分中心申请技能提升补贴。区社保分中心按规定进行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的,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自公示合格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发放补贴。
失业保险相关待遇、技能提升补贴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正在领取待遇的失业人员可逐步变更为社会保障卡发放。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及一次性待遇每月15日发放,临时价格补贴每月25日发放,技能提升补贴每月5日、15日、25日发放。(记者 廖晨霞)#深学笃用天津行动#
杨志文副省长赴西宁市调研根治欠薪工作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11月24日,省政府副省长杨志文前往西宁市调研我省岁末年初根治欠薪工作,相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陪同。
杨志文先后深入西宁市城北区金座阳光城项目部、市粮油应急储备中心(军粮)建设项目、同仁路北延项目、海湖新区美团平台骑手站点等地,实地察看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实名制管理、保证金管理等制度落实情况,以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情况。针对部分项目存在拖欠工资、实名制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杨志文与企业负责人共同商讨解决方案,明确解决时限,要求企业加快整改,并与单位项目负责同志和务工人员交流,认真听取他们对保障工资支付、畅通维权渠道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杨志文指出,临近岁末年初,部分行业企业欠薪隐患逐步显现,矛盾隐患排查工作压力增大,根治欠薪工作面临较大挑战。在西宁市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较为集中的重点地区,快递员、外卖骑手等行业劳动者工资报酬权益维护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做好根治欠薪工作责任重大,各地务必要切实引起高度重视。
杨志文强调,根治欠薪是维护广大农民工权益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对保障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意义重大。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真正把根治欠薪作为做到“两个维护”,站稳人民立场的具体行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六稳”“六保”决策部署,全力维护好广大农民工工资报酬权益。
杨志文要求,一要推动整改促落实。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举一反三,深入查找本地区存在的短板和不足,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实行台账管理,强化跟踪问效,对发现的失职失责、不作为等问题要严肃惩处,做到不遮掩、不护短,确保欠薪问题按期整改落实到位。二要紧盯重点抓成效。强化属地管理,层层压实责任,聚焦舆情反映问题,对各类欠薪隐患排查在一线,化解在一线,畅通申诉渠道,加强矛盾纠纷处置,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充分发挥各级根治欠薪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能作用,形成工作合力,加大执法力度,开展专项执法行动,紧盯工程建设领域,特别是存在拖欠工程款问题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教育培训行业、新就业形态等,提前介入,认真履行好监管、查处、惩戒的职责,全力做好工资支付保障工作。三要落实机制管长远。坚持源头管控,全面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规定,坚持法治思维,强化行业监管,认真推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实名制、保证金管理等制度,扎实开展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等工作,落实清理拖欠企业账款与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联动机制,提升根治欠薪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让辛苦一年的广大农民工兄弟能顺利拿到工资回家过年。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11月24日,省政府副省长杨志文前往西宁市调研我省岁末年初根治欠薪工作,相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陪同。
杨志文先后深入西宁市城北区金座阳光城项目部、市粮油应急储备中心(军粮)建设项目、同仁路北延项目、海湖新区美团平台骑手站点等地,实地察看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实名制管理、保证金管理等制度落实情况,以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情况。针对部分项目存在拖欠工资、实名制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杨志文与企业负责人共同商讨解决方案,明确解决时限,要求企业加快整改,并与单位项目负责同志和务工人员交流,认真听取他们对保障工资支付、畅通维权渠道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杨志文指出,临近岁末年初,部分行业企业欠薪隐患逐步显现,矛盾隐患排查工作压力增大,根治欠薪工作面临较大挑战。在西宁市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较为集中的重点地区,快递员、外卖骑手等行业劳动者工资报酬权益维护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做好根治欠薪工作责任重大,各地务必要切实引起高度重视。
杨志文强调,根治欠薪是维护广大农民工权益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对保障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意义重大。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真正把根治欠薪作为做到“两个维护”,站稳人民立场的具体行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六稳”“六保”决策部署,全力维护好广大农民工工资报酬权益。
杨志文要求,一要推动整改促落实。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举一反三,深入查找本地区存在的短板和不足,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实行台账管理,强化跟踪问效,对发现的失职失责、不作为等问题要严肃惩处,做到不遮掩、不护短,确保欠薪问题按期整改落实到位。二要紧盯重点抓成效。强化属地管理,层层压实责任,聚焦舆情反映问题,对各类欠薪隐患排查在一线,化解在一线,畅通申诉渠道,加强矛盾纠纷处置,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充分发挥各级根治欠薪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能作用,形成工作合力,加大执法力度,开展专项执法行动,紧盯工程建设领域,特别是存在拖欠工程款问题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教育培训行业、新就业形态等,提前介入,认真履行好监管、查处、惩戒的职责,全力做好工资支付保障工作。三要落实机制管长远。坚持源头管控,全面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规定,坚持法治思维,强化行业监管,认真推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实名制、保证金管理等制度,扎实开展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等工作,落实清理拖欠企业账款与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联动机制,提升根治欠薪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让辛苦一年的广大农民工兄弟能顺利拿到工资回家过年。
#两在两同#【通州法院帮20名工人解了“薪”愁】
近日,通州法院速裁庭法官助理张建伟成功调解20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帮助20名农民工解决了长达三年的劳务纠纷。
2018年5月,被告张某因承建工程雇请20名原告从事装潢工程,直至2018年10月被告一直未能及时支付工资,后被告向20名原告出具欠条。但被告未能按约履行承诺,且一直躲避原告,未支付欠薪,故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为确保欠薪问题妥善解决,速裁庭张建伟多次联系被告张某,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调解,被告张某承诺分期付清拖欠农民工们的劳务费,对于其中欠薪低于3000元的劳务费,承诺今年年底前给付完毕。20名原告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拖欠长达三年的劳务纠纷得以解决。
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是民生领域重点保障案件,通州法院速裁庭紧紧围绕群众“急难愁盼”,化解民生纠纷,推动事心双解、案结事了,守护群众的血汗钱。(朱韵韵)
近日,通州法院速裁庭法官助理张建伟成功调解20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帮助20名农民工解决了长达三年的劳务纠纷。
2018年5月,被告张某因承建工程雇请20名原告从事装潢工程,直至2018年10月被告一直未能及时支付工资,后被告向20名原告出具欠条。但被告未能按约履行承诺,且一直躲避原告,未支付欠薪,故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为确保欠薪问题妥善解决,速裁庭张建伟多次联系被告张某,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调解,被告张某承诺分期付清拖欠农民工们的劳务费,对于其中欠薪低于3000元的劳务费,承诺今年年底前给付完毕。20名原告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拖欠长达三年的劳务纠纷得以解决。
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是民生领域重点保障案件,通州法院速裁庭紧紧围绕群众“急难愁盼”,化解民生纠纷,推动事心双解、案结事了,守护群众的血汗钱。(朱韵韵)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