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八团司法所:人民调解+司法确认 助力纠纷化解
9月10日,三十八团司法所成功调处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双方当事人在司法干警的引导下及时就调解协议向库尔勒垦区人民法院申请了司法确认并拿到了法院的正式法律文书。
经了解:3月份,温某合伙人于某承诺曾某在38团晒场旁劳务公司院内开食堂和商店,经营一段时间后,温某不同意曾某继续开设食堂和商店。后经调解员调解后双方同意:曾某将商店货品盘给温某,约定货款29968元,温某通过微信当日向曾某转账13968元,剩余货款16000元,约定2021年8月31日前归还,但温某约定期满后仍然拒不归还原告剩余货款,双方由此产生纠纷。无奈,曾某于9月9日向三十八团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调解员受理调解申请后,联系温某了解实际情况,通过辨法析理耐心地对张某某讲解有关欠款的法律法规,并对温进行诚信教育。经过调解员近两个小时的明理普法,温某同意支付剩余货款。
最终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温某承诺2021年9月12日前将所欠货款16000元转给曾某,如未按期支付温某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同时,为确保调解协议效力,调解员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向库尔勒垦区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双方当事人当天就收到了司法确认裁定书。它从源头上预防了潜在矛盾纠纷的再次发生,切实增强了当事人的获得感、安全感,提高了人民调解公信力。
(通讯员:雷磊 杨震)
9月10日,三十八团司法所成功调处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双方当事人在司法干警的引导下及时就调解协议向库尔勒垦区人民法院申请了司法确认并拿到了法院的正式法律文书。
经了解:3月份,温某合伙人于某承诺曾某在38团晒场旁劳务公司院内开食堂和商店,经营一段时间后,温某不同意曾某继续开设食堂和商店。后经调解员调解后双方同意:曾某将商店货品盘给温某,约定货款29968元,温某通过微信当日向曾某转账13968元,剩余货款16000元,约定2021年8月31日前归还,但温某约定期满后仍然拒不归还原告剩余货款,双方由此产生纠纷。无奈,曾某于9月9日向三十八团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调解员受理调解申请后,联系温某了解实际情况,通过辨法析理耐心地对张某某讲解有关欠款的法律法规,并对温进行诚信教育。经过调解员近两个小时的明理普法,温某同意支付剩余货款。
最终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温某承诺2021年9月12日前将所欠货款16000元转给曾某,如未按期支付温某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同时,为确保调解协议效力,调解员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向库尔勒垦区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双方当事人当天就收到了司法确认裁定书。它从源头上预防了潜在矛盾纠纷的再次发生,切实增强了当事人的获得感、安全感,提高了人民调解公信力。
(通讯员:雷磊 杨震)
【司法为民】带案下乡促调解 化解纠纷有良方
——准格尔旗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杨凤英深入龙口人民法庭督导案件办理工作
百年砥砺再奋进,为民初心永不改。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准格尔旗人民法院牢牢把握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在司法为民的画卷中绘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院领导班子履职尽责,主动深入到基层法庭调研办案,使“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不仅扛在了肩上,也真正落实到了行动中。9月10日,准格尔旗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杨凤英深入龙口人民法庭调研督导案件办理工作,并亲自参与案件调解,促成案结事了。
据悉,为实现乡村振兴,加快农业现代化道路建设,准格尔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推出“富民一卡通”项目,案件当事人李某丽和李某军在2019年向其贷款55000元用于生产经营,但是借款到期后,准格尔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多次催要拒不归还,无奈诉至法院。调解过程中,杨凤英同志了解到当事人是因为疫情原因再加上生意经营失败,实在无力偿还这些贷款,没有办法正常履行合同,并非有意为之。于是杨凤英同志设身处地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耐心劝解,一方面,对被告释法明理,分析利害关系,让其权衡利弊,接受调解方案,另一方面,劝说原、被告双方互让互谅,不要伤了和气,希望原告也可以给被告一些筹措资金的时间,最终双方当事人对调解方案达成一致,约定被告于本月月底前结清所欠利息,下月中旬前想方设法筹措资金还清借款本金,至此,此案得到圆满解决。
法官温馨提示:通过调解解决纠纷,使当事人平等协商,互谅互让,化解矛盾,消除隔阂,可以防止矛盾激化,有助于建立和谐的社会氛围,促进安定团结。
下一步,准格尔旗人民法院将继续立足工作实际,鼓励院领导带案下乡,结合基层实际和司法为民的要求,以辨法析理、平等互惠的原则来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达到运用调解手段一次性解决纠纷的效果,坚持以更严的标准、更实的要求、更硬的举措,确保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落实见效,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举措继续走深走实,为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乡村振兴贡献力量。
(龙口法庭 雷苑茹)
——准格尔旗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杨凤英深入龙口人民法庭督导案件办理工作
百年砥砺再奋进,为民初心永不改。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准格尔旗人民法院牢牢把握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在司法为民的画卷中绘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院领导班子履职尽责,主动深入到基层法庭调研办案,使“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不仅扛在了肩上,也真正落实到了行动中。9月10日,准格尔旗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杨凤英深入龙口人民法庭调研督导案件办理工作,并亲自参与案件调解,促成案结事了。
据悉,为实现乡村振兴,加快农业现代化道路建设,准格尔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推出“富民一卡通”项目,案件当事人李某丽和李某军在2019年向其贷款55000元用于生产经营,但是借款到期后,准格尔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多次催要拒不归还,无奈诉至法院。调解过程中,杨凤英同志了解到当事人是因为疫情原因再加上生意经营失败,实在无力偿还这些贷款,没有办法正常履行合同,并非有意为之。于是杨凤英同志设身处地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耐心劝解,一方面,对被告释法明理,分析利害关系,让其权衡利弊,接受调解方案,另一方面,劝说原、被告双方互让互谅,不要伤了和气,希望原告也可以给被告一些筹措资金的时间,最终双方当事人对调解方案达成一致,约定被告于本月月底前结清所欠利息,下月中旬前想方设法筹措资金还清借款本金,至此,此案得到圆满解决。
法官温馨提示:通过调解解决纠纷,使当事人平等协商,互谅互让,化解矛盾,消除隔阂,可以防止矛盾激化,有助于建立和谐的社会氛围,促进安定团结。
下一步,准格尔旗人民法院将继续立足工作实际,鼓励院领导带案下乡,结合基层实际和司法为民的要求,以辨法析理、平等互惠的原则来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达到运用调解手段一次性解决纠纷的效果,坚持以更严的标准、更实的要求、更硬的举措,确保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落实见效,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举措继续走深走实,为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乡村振兴贡献力量。
(龙口法庭 雷苑茹)
【包联督导】领导带头听民声 包联督导解民忧
——准格尔旗人民法院副院长谢耿包联督导龙口人民法庭案件办理工作
为深入贯彻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回头看”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聚焦落实准格尔旗人民法院关于领导班子包联督导基层法庭队伍的工作部署,着力锻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政法铁军。9月1日,准格尔旗人民法院副院长谢耿一行来到龙口人民法庭点对点、面对面的指导案件办理相关方面的工作,并亲自参与案件审理,成功调解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
据悉,原告周某与被告李某结缘于内蒙古“十个全覆盖工程”期间,李某修缮房屋院墙时使用了周某的工人,并使用其银行账户和村委会发生了经济往来,留下了一笔“糊涂账”,最终双方虽然结算了劳务费,但是由于发生了矛盾,李某内心不悦,一直借故推脱,没有结清劳务费。原告为维护合法权益,遂诉至人民法院。谢耿副院长了解案情后,立刻抓住案件症结所在,虽说标的金额不大,但关键在于双方当事人心中都不服气,所以各抒己见发泄情绪,都不愿退让,这让调解一度陷入僵局。庭审中了解到被告年纪已大,生活相对困难,谢院长综合情、理、法,本着以和为贵的原则对双方当事人再次进行劝说,辨法析理,耐心解说,原被告双方最终认识到自己的问题,握手言和。被告承诺还清欠款,原告愿意给予其缓冲的时间,案件最终顺利解决,皆大欢喜。
督导不是目的,而是促进工作的手段和方法,在督导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才是我们的最终目的。调解结束,副院长谢耿与庭长李满达进行了简单会谈,强调要把清理长期未结案件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来抓,化压力为动力,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善于开拓思维,用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解决案件长期未结问题,全力以赴做好积案清理工作,切实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
下一步,龙口人民法庭将继续落实全院总体工作的安排部署,立行立改,开拓创新,及时掌握全院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上下联动,增强工作质效,持续做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后半篇文章”,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立美丽和谐乡村贡献力量!
(龙口法庭 雷苑茹)
——准格尔旗人民法院副院长谢耿包联督导龙口人民法庭案件办理工作
为深入贯彻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回头看”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聚焦落实准格尔旗人民法院关于领导班子包联督导基层法庭队伍的工作部署,着力锻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政法铁军。9月1日,准格尔旗人民法院副院长谢耿一行来到龙口人民法庭点对点、面对面的指导案件办理相关方面的工作,并亲自参与案件审理,成功调解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
据悉,原告周某与被告李某结缘于内蒙古“十个全覆盖工程”期间,李某修缮房屋院墙时使用了周某的工人,并使用其银行账户和村委会发生了经济往来,留下了一笔“糊涂账”,最终双方虽然结算了劳务费,但是由于发生了矛盾,李某内心不悦,一直借故推脱,没有结清劳务费。原告为维护合法权益,遂诉至人民法院。谢耿副院长了解案情后,立刻抓住案件症结所在,虽说标的金额不大,但关键在于双方当事人心中都不服气,所以各抒己见发泄情绪,都不愿退让,这让调解一度陷入僵局。庭审中了解到被告年纪已大,生活相对困难,谢院长综合情、理、法,本着以和为贵的原则对双方当事人再次进行劝说,辨法析理,耐心解说,原被告双方最终认识到自己的问题,握手言和。被告承诺还清欠款,原告愿意给予其缓冲的时间,案件最终顺利解决,皆大欢喜。
督导不是目的,而是促进工作的手段和方法,在督导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才是我们的最终目的。调解结束,副院长谢耿与庭长李满达进行了简单会谈,强调要把清理长期未结案件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来抓,化压力为动力,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善于开拓思维,用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解决案件长期未结问题,全力以赴做好积案清理工作,切实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
下一步,龙口人民法庭将继续落实全院总体工作的安排部署,立行立改,开拓创新,及时掌握全院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上下联动,增强工作质效,持续做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后半篇文章”,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立美丽和谐乡村贡献力量!
(龙口法庭 雷苑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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