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的自由量裁权
赵群为
许多人打官司最大的顾虑是法官开后门,乱用自由量裁权。
其实法官的自由量裁权范围很小。所谓自由量裁权,是指法律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严密的案子,法官可以根据自已的理解,做出的判决。如果你的案子法律有明确的规定。法官乱判不是使用自由量裁权,而是枉法裁判。现在产生的大多数冤假错案,不是因为自由量裁权而产生的。而是法官故意制造假案,枉法裁判引起的。这是本次司法教育整顿要重点解决的问题。
对法官的自由量裁权,今年实施的《民法典》,对法官自由量裁权的空间进行很大限制。打官司时,如果遇到法律没有规定的,或规定不严密的,根据以往的法律,法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裁判。所依据的法律是《民法通则》第132条,《侵权责任法》第24条。而新实行的《民法典》1186条已不充许法官“根据实际情况”裁决,而是规定必须“依照法律的规定”裁决。以防止自由量裁被滥用。要求法官寻找相近的法规裁决。而不是自由量裁。
但是所有法律都是一步步完善的,新问题在不断涌现,法律也在不断完善。在这个过程中,如遇到新问题,法官更多是按照审判庭的案例来判,而不是用自由量裁权来判。
学法笔记录
赵群为
许多人打官司最大的顾虑是法官开后门,乱用自由量裁权。
其实法官的自由量裁权范围很小。所谓自由量裁权,是指法律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严密的案子,法官可以根据自已的理解,做出的判决。如果你的案子法律有明确的规定。法官乱判不是使用自由量裁权,而是枉法裁判。现在产生的大多数冤假错案,不是因为自由量裁权而产生的。而是法官故意制造假案,枉法裁判引起的。这是本次司法教育整顿要重点解决的问题。
对法官的自由量裁权,今年实施的《民法典》,对法官自由量裁权的空间进行很大限制。打官司时,如果遇到法律没有规定的,或规定不严密的,根据以往的法律,法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裁判。所依据的法律是《民法通则》第132条,《侵权责任法》第24条。而新实行的《民法典》1186条已不充许法官“根据实际情况”裁决,而是规定必须“依照法律的规定”裁决。以防止自由量裁被滥用。要求法官寻找相近的法规裁决。而不是自由量裁。
但是所有法律都是一步步完善的,新问题在不断涌现,法律也在不断完善。在这个过程中,如遇到新问题,法官更多是按照审判庭的案例来判,而不是用自由量裁权来判。
学法笔记录
【#雜訊NOISE丹尼尔. 康纳曼】
长久以来,全世界的法官在量刑时都有自由裁量权。在很多国家,法学专家无不赞许这种自由裁量权,认为这种做法既公正,又合乎人道。这些专家认为刑事判决应该依据很多因素,不只是罪行的种类,还必须考量被告的性格与情况。因此,“刑罚个别化” 的裁量方式成为主流。如果法官受到规则的约束,罪犯就会受到不人道的待遇,他们不被复为个体,特殊情况也无法纳入考量。在很多人看来,“正当法律程序”似乎意味着法官的自由裁量权。
1970年代,世人对自由裁量权不再那么热中。原因很简单:量刑杂讯多到令人震惊。1973年,著名的马文法官法兰科(Marvin Frankel)引发大众对这个问题的关注。
法兰科是捍卫人权的悍将,而且对刑事司法体系的杂讯问题感到愤怒。他自陈的动机如下:
如果有一个人因为抢劫联邦银行而被定罪,最高可能会被判处25年有期徒刑。这意味被告坐牢的时间从0到25年都有可能。我很快就发觉,刑期长短并非完全取决于案件或被告,主要是看审理法官,也就是受法官的观点,偏好与偏误所影响。因此,同样的案件,同一个被告,可能因为审理法官的不同,出现回然不同的判决。 https://t.cn/Rxn1xbK
长久以来,全世界的法官在量刑时都有自由裁量权。在很多国家,法学专家无不赞许这种自由裁量权,认为这种做法既公正,又合乎人道。这些专家认为刑事判决应该依据很多因素,不只是罪行的种类,还必须考量被告的性格与情况。因此,“刑罚个别化” 的裁量方式成为主流。如果法官受到规则的约束,罪犯就会受到不人道的待遇,他们不被复为个体,特殊情况也无法纳入考量。在很多人看来,“正当法律程序”似乎意味着法官的自由裁量权。
1970年代,世人对自由裁量权不再那么热中。原因很简单:量刑杂讯多到令人震惊。1973年,著名的马文法官法兰科(Marvin Frankel)引发大众对这个问题的关注。
法兰科是捍卫人权的悍将,而且对刑事司法体系的杂讯问题感到愤怒。他自陈的动机如下:
如果有一个人因为抢劫联邦银行而被定罪,最高可能会被判处25年有期徒刑。这意味被告坐牢的时间从0到25年都有可能。我很快就发觉,刑期长短并非完全取决于案件或被告,主要是看审理法官,也就是受法官的观点,偏好与偏误所影响。因此,同样的案件,同一个被告,可能因为审理法官的不同,出现回然不同的判决。 https://t.cn/Rxn1xbK
【最后的胜利就在眼前:#孟晚舟律师称她没有认罪#,预期起诉书将在14个月后被驳回】感恩强大祖国,欢迎孟总回家。在孟晚舟和美国司法部达成了暂缓起诉协议(DPA)!在背后是经中国政府不懈努力,以及孟晚舟的坚持无罪释放辩护。据美国消费者新闻与商业频道等媒体消息,孟晚舟律师之一威廉·泰勒当天发表声明称↓↓↓:
“我很高兴孟晚舟和美国司法部达成了暂缓起诉协议(DPA)!,并得到了唐纳利(Donnelly)法官的批准。根据该协议条款,孟女士将不会在美国被进一步起诉,加拿大的引渡程序也将被终止。她没有认罪(She has not pleaded guilty),我们期待这一带有偏见的起诉书将在14个月后被驳回。现在,她可以自由地回家与家人团聚了。”
此外,加拿大广播公司(CBC)25日也在社交媒体上表示,“在早些时候的一条推文中,加拿大广播公司新闻报道了有关‘孟晚舟认罪协议’的错误信息。事实上,作为与美国政府达成的暂缓起诉协议的一部分,孟晚舟没有认罪。”CBC还表示目前已删除之前的错误消息。
https://t.cn/A6MGbIvc
“我很高兴孟晚舟和美国司法部达成了暂缓起诉协议(DPA)!,并得到了唐纳利(Donnelly)法官的批准。根据该协议条款,孟女士将不会在美国被进一步起诉,加拿大的引渡程序也将被终止。她没有认罪(She has not pleaded guilty),我们期待这一带有偏见的起诉书将在14个月后被驳回。现在,她可以自由地回家与家人团聚了。”
此外,加拿大广播公司(CBC)25日也在社交媒体上表示,“在早些时候的一条推文中,加拿大广播公司新闻报道了有关‘孟晚舟认罪协议’的错误信息。事实上,作为与美国政府达成的暂缓起诉协议的一部分,孟晚舟没有认罪。”CBC还表示目前已删除之前的错误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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