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病一讲第092课:颤症
头、手的颤抖是告诉你过度操心劳神了
温馨提醒⏰:以下内容为本人的听课笔记分享仅供参考,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禁用!
同志们好今天给大家谈中老年人常见病,手一直震颤 头摇,我们叫他颤症,过去这个病老年人多现在年轻人也多,此病中老年多见 女性发病率高,尤其是中年女性,临床上发病非常高,很多女性出现这些问题会有震颤 半边身体麻木 像虫子在爬,大部分是操心劳累造成的,性格要强 心眼太小 容易着急生气
一:症状:
身体震颤
阴虚引起颤症
血虚引起颤症
肝风内动
解释:颤症在中医基础理论当中,曾经讲到一个问题,叫肝风内动,这个肝风属于风症,那的风是肝风,为什么用到风上了,风善动而不居,颤是一直再动,所有这类患者的症状他是动摇不定的,有时候身上有麻木感有时候身上有虫行感,所以和自然界风的像是雷同的,按照趋向比类的方法,我们把这种患者中医叫风邪,由于我们机体本身所引起的这种类似动风现象,我们叫内风,内风和谁有关系驻风吊悬,皆属于肝,为什么和肝联系起来,因为这些动都是筋脉在动,而肝皆属于筋,所以筋脉在动的这一类症状,我们统统把他归纳到肝,所有颤症属于中医肝风内动的范畴,那么从肝风内动,我们谈到过热疾生风,肝阳化风,阴虚动风 血虚动风等等问题。(热疾生风是高热后产生和我们本堂课无关系,肝阳化风是情志刺激后出现没有情志刺激也出现和我们本节课无关系)和阴虚和血虚有关系。肝属木脏 肝阴虚常常由肾虚导致的。
二:病因病机:
1:肝肾阴虚
2:气血亏虚
3:筋脉失养
解释:什么导致肝肾亏虚因为患者常年操劳过度 操的是心 劳的是神 两个都是暗耗气血,所以血虚了 气为血之帅,血为气之母,所以血虚之人常常伴随有气虚,所有患者有气血亏虚的表现,不论肝血阴虚还是气血亏虚都会导致人体筋脉失养,筋脉失养所以就会出现抖动,表现起来就会是颤抖,严重就会肢体麻木,甚至虫子在爬,如患者讲老感觉腿上有虫子,又看不见,其实不是虫子在爬,是一种感觉,而这种感觉是由于肌肤失养导致的。
三:治疗:
滋补肝肾
气血双补
熄风止痉
活血化淤
化经络痰
滋补肝肾阴液,气血双补,目的是让经脉得到阴液得到气和血的正常汝阳,正常汝阳他就不会抖动了,那就是风停了,滋补肝肾 气血双补是为了熄风,熄风柔韧起来不在震颤我们叫熄风止痉,所以从整个的用药上主要用滋补肝肾和气血双补药,达到熄风止痉的目的。此疾病一定要当动态的疾病去治疗,久病多瘀 容易淤血和经络痰。辅佐活血化瘀和化经络痰。
四:方药:
补益气血药:炙黄芪 15-30克党参 9-12克茯苓 9-15克炒白术 9-12克
补气养血药:熟地 9-15克当归 10-18克白芍 10-30克川芎6-9克
滋补肝肾阴液药:炙龟板15-30克或炙鳖甲15-30克(这类病用血肉友情之品价格贵但是一定要用)
化经络痰药 :天麻 6-9克僵蚕 6-9克
活血化淤 :赤芍 6-12 克
用药奥秘:方药品种非常多 因为颤症很麻烦。西医有个帕金森病和帕金森综合症有人问如果确诊是帕金森病,因为帕金森是属于颤症里面,帕金森病是世界性难题,中西药都没有太好的作用,排出帕金森及帕金森综合症,中医肢体震颤 头摇 半侧身体麻木 全身虫子在跑,此方药和组方还是有很好的疗效的,中西医结合治疗也可以的。当然如果出现颤症的时候我们还是建议先到医院做相关的检查,疾病永远是这样先做相关检查,把疾病搞清楚,什么样疾病在中医里面是什么样疾病,病因病机是怎么回事,该用中医用中医 该西医用西医,或者中西医结合。
提醒:这类患者多于心理疾病有关系。也要做好心理的疏导,这类病人多长时间可以治好,三分靠医生 七分靠病人,如果刚刚治好了 患者在家里又生了一场大气,又会旧病复发,因为这类疾病和心神有关系和肝有关系,首先伤肝 然后伤心神,所以说家庭的温暖非常重要,家属一定要从心理给予呵护,不要从言语或者行为上面刺激他,否则再好的医生开的药,没有家属和患者配合也没有办法把这个疾病解决掉。
头、手的颤抖是告诉你过度操心劳神了
温馨提醒⏰:以下内容为本人的听课笔记分享仅供参考,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禁用!
同志们好今天给大家谈中老年人常见病,手一直震颤 头摇,我们叫他颤症,过去这个病老年人多现在年轻人也多,此病中老年多见 女性发病率高,尤其是中年女性,临床上发病非常高,很多女性出现这些问题会有震颤 半边身体麻木 像虫子在爬,大部分是操心劳累造成的,性格要强 心眼太小 容易着急生气
一:症状:
身体震颤
阴虚引起颤症
血虚引起颤症
肝风内动
解释:颤症在中医基础理论当中,曾经讲到一个问题,叫肝风内动,这个肝风属于风症,那的风是肝风,为什么用到风上了,风善动而不居,颤是一直再动,所有这类患者的症状他是动摇不定的,有时候身上有麻木感有时候身上有虫行感,所以和自然界风的像是雷同的,按照趋向比类的方法,我们把这种患者中医叫风邪,由于我们机体本身所引起的这种类似动风现象,我们叫内风,内风和谁有关系驻风吊悬,皆属于肝,为什么和肝联系起来,因为这些动都是筋脉在动,而肝皆属于筋,所以筋脉在动的这一类症状,我们统统把他归纳到肝,所有颤症属于中医肝风内动的范畴,那么从肝风内动,我们谈到过热疾生风,肝阳化风,阴虚动风 血虚动风等等问题。(热疾生风是高热后产生和我们本堂课无关系,肝阳化风是情志刺激后出现没有情志刺激也出现和我们本节课无关系)和阴虚和血虚有关系。肝属木脏 肝阴虚常常由肾虚导致的。
二:病因病机:
1:肝肾阴虚
2:气血亏虚
3:筋脉失养
解释:什么导致肝肾亏虚因为患者常年操劳过度 操的是心 劳的是神 两个都是暗耗气血,所以血虚了 气为血之帅,血为气之母,所以血虚之人常常伴随有气虚,所有患者有气血亏虚的表现,不论肝血阴虚还是气血亏虚都会导致人体筋脉失养,筋脉失养所以就会出现抖动,表现起来就会是颤抖,严重就会肢体麻木,甚至虫子在爬,如患者讲老感觉腿上有虫子,又看不见,其实不是虫子在爬,是一种感觉,而这种感觉是由于肌肤失养导致的。
三:治疗:
滋补肝肾
气血双补
熄风止痉
活血化淤
化经络痰
滋补肝肾阴液,气血双补,目的是让经脉得到阴液得到气和血的正常汝阳,正常汝阳他就不会抖动了,那就是风停了,滋补肝肾 气血双补是为了熄风,熄风柔韧起来不在震颤我们叫熄风止痉,所以从整个的用药上主要用滋补肝肾和气血双补药,达到熄风止痉的目的。此疾病一定要当动态的疾病去治疗,久病多瘀 容易淤血和经络痰。辅佐活血化瘀和化经络痰。
四:方药:
补益气血药:炙黄芪 15-30克党参 9-12克茯苓 9-15克炒白术 9-12克
补气养血药:熟地 9-15克当归 10-18克白芍 10-30克川芎6-9克
滋补肝肾阴液药:炙龟板15-30克或炙鳖甲15-30克(这类病用血肉友情之品价格贵但是一定要用)
化经络痰药 :天麻 6-9克僵蚕 6-9克
活血化淤 :赤芍 6-12 克
用药奥秘:方药品种非常多 因为颤症很麻烦。西医有个帕金森病和帕金森综合症有人问如果确诊是帕金森病,因为帕金森是属于颤症里面,帕金森病是世界性难题,中西药都没有太好的作用,排出帕金森及帕金森综合症,中医肢体震颤 头摇 半侧身体麻木 全身虫子在跑,此方药和组方还是有很好的疗效的,中西医结合治疗也可以的。当然如果出现颤症的时候我们还是建议先到医院做相关的检查,疾病永远是这样先做相关检查,把疾病搞清楚,什么样疾病在中医里面是什么样疾病,病因病机是怎么回事,该用中医用中医 该西医用西医,或者中西医结合。
提醒:这类患者多于心理疾病有关系。也要做好心理的疏导,这类病人多长时间可以治好,三分靠医生 七分靠病人,如果刚刚治好了 患者在家里又生了一场大气,又会旧病复发,因为这类疾病和心神有关系和肝有关系,首先伤肝 然后伤心神,所以说家庭的温暖非常重要,家属一定要从心理给予呵护,不要从言语或者行为上面刺激他,否则再好的医生开的药,没有家属和患者配合也没有办法把这个疾病解决掉。
【转载】云南日报奇案
他把只有8分钱的公司盘活
却因350万转让费成阶下囚
《云南日报》2013年10月14日
记者 熊波
他将一个账户上只有8分钱的公司“变身”上千万元,到头来,他没有成为公司的功臣,反而成了有罪之人——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他有期徒刑10年。他多次上诉、申诉,可7次审判来回折腾,11份法律文书仍无法改变他10年牢狱的命运。如今,因病监外就医的他,坚持认为他的案件只是股东之间的民事纠纷而已,不应该是刑事案件,他不应该被判刑。于是,他再一次申诉。近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了他的申诉,相关的申诉审理程序也在紧张进行中。同时,他还向云南省人民检察院递交了相关材料,请求检察机关介入自己的案子。
A合伙失败—
他掏钱救公司导致和妻子离婚
2004年12月8日,湖北石首人张作新前往云南省怒江州泸水县,与广东人傅卓江、傅杰父子在片马口岸合伙成立富宝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宝公司”)。按照双方的出资和约定,傅卓江父子任正副董事长兼正副经理,占90%股份,张作新占10%的股份任监事。仅仅5个月后,公司原本良好的发展势头急转直下,还欠下1000多万元债务。
张作新说,2006年1月,经历了半年多的困境后,他向朋友借来300万元资金用来“救急”,但到账5天后,公司账户上的300万元“救命钱”却被其他股东尽数转移。随后,傅卓江父子也离开了公司。“当时,我去查看公司的账户,上面只有8分钱。”张作新说。
股东一去不返,公司尚有1000多万元债务急需偿还,张作新只好一个人独自支撑公司的运转。2006年9月4日,张作新向怒江州和泸水县有关部门反映公司情况,请求当地政府派工作组来监管公司,但未被批准。在一直联系不到傅卓江父子的情况下,张作新只好自掏腰包,以解公司燃眉之急。他说:“因为我拿了家里太多的钱,我跟妻子吵了无数次的架,最终也因为这个公司离婚了。”
B 转让股权—
350万元转让费使他成阶下囚
2007年10月3日,张作新终于联系上了傅卓江父子,他带着账目远赴广东,与对方召开了股东大会。根据账目显示,3年来,富宝公司共负债约1600万元,公司评估值2000万元。在股东大会上,通过约定,傅卓江父子将其手中的90%股份以350万元转让给张作新,并约定“公司所有债务皆由张作新偿还”。
2007年12月10日,同在片马口岸开矿的林华商号有意收购富宝公司,张作新遂以1990万元的价格将公司转让给林华商号,并约定所有债务由张作新偿还。事后,林华商号先后支付了1100万元给张作新,用以处理债务和支付工人工资。
“支付完这些后,林华商号还有650万元的尾款,我提出从650万元尾款中支付350万元给傅卓江父子,但对方不同意。他们担心尾款会拖很长时间,想在1100万元中直接提走。现在650万元尾款已拿到,350万元转让费也支付给了傅卓江父子。”张作新说,正是这350万元转让费,让傅卓江父子找到了控告他的理由。
2009年,傅卓江父子向怒江州公安局以“张作新涉嫌职务侵占”报了案。侦查机关调查,张作新将公司转让后,没有履行股权转让等事宜,而将转让款私自挥霍,拿到湖北老家买车、买房。
同年,张作新以涉嫌挪用资金罪被刑事拘留,6月19日被批准逮捕。2010年7月6日,泸水县人民检察院指控张作新犯挪用资金罪,起诉到泸水县法院。
C 多次判决—
他犯职务侵占罪被判刑10年
2010年10月8日,泸水县法院审理后认为,公诉机关指控张作新涉嫌犯挪用资金罪的罪名不成立。但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张作新有期徒刑10年,追缴1092万元。
张作新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怒江州中级人民法院,2010年12月9日该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张作新不服二审判决,提出申诉。
2011年7月,怒江州中院裁定:本案由该院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同年9月,怒江州中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了泸水县法院和该院之前作出的对张作新的有罪判决,本案发回泸水县法院重审。
长达3年的审判、上诉、申诉后,张作新的案件又被打回原点,从头再审。
2011年12月,泸水县法院一审重审后,维持了第一次的刑事判决结果。随后,张作新又提出上诉。2012年5月,怒江州中院同样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且程序违法”裁定撤销了一审重审判决书,再次发回重审。
2012年7月本案第三次重新审理一审中,泸水县法院仍然判处张作新10年有期徒刑,追缴1092万元侵占款。同年9月,怒江州中院维持原判。张作新不服,继续申诉。随后,怒江州中院驳回了张作新的申诉。
至此,3年内7次审判,11份法律文书中,怒江州中院最后的这次判决成为张作新案的生效判决书。
D 最新进展—
省高院正式受理申诉
对于张作新来说,这一路折腾下来,多次审判,他仍然还是一个有罪之人。
去年9月,怒江州中院最后一次判决他有罪的判决书生效后,张作新开始履行法律义务,走上了服刑的道路。如今,张作新因病被允许监外服刑。这些年,拖着有罪身躯的张作新一直不服判决,一家人一直坚持申诉。近日,云南省高院已经正式受理了张作新的申诉,相关的申诉审理也正在紧张进行中。
依据侦查机关在2009年3月31日的询问笔录,警察问傅卓江为何要控告张作新涉嫌经济犯罪时,傅卓江回答:“他把公司卖了,没有履行《意向书》的规定,没有把我转让给他的90%股份转让费汇过来,他的行为已经涉嫌经济犯罪。”
而在张作新看来,他与傅父子之间存在股权转让争议,也只是民事纠纷官司而已,此案被定性为刑事案件,至今他也想不通。
为了讨说法,张作新在武汉大学读书的儿子休学一年,从湖北赶到云南,替父亲四处奔走申诉。大学毕业的女儿也前往北京,寻找为父亲翻案的机会。张作新和老母亲频繁前往省检察院、省高院申诉和请求检察机关抗诉。
E 合伙人称—
不给转让费所以才告他
对于张作新的说法,傅卓江在2009年3月31日的笔录中说:“我知道他把公司转让以后,向他索要350万元转让费,他(指张作新)说要等从林华商号的尾款中支付给我,但我坚持不同意,直到现在张作新也没有履行约定,这就是我们要控告他涉嫌经济犯罪的原因之一。”
F专家观点—
本案只是股东经济纠纷
在张作新案被7次审理的3年内,张作新的辩护律师先后找到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等10多位国内著名法学专家,对本案进行“会诊”。专家们也为此出具了意见书,意见书认为,本案只是一起普通的股东经济纠纷案,而并非是刑事案件。
张作新本人也认为,在傅卓江父子离开公司后他独自支撑公司,把一个只有8分钱的公司变成了一个上千万元的公司,这些年,他把自己的钱垫进了公司,如今,他不但没有功劳,反而成了一个有罪之人。
张作新说,2007年10月3日,傅卓江父子将其90%的股份以350万元转给他,股份转让意向书上,并没有明确约定支付转让款的具体时间。再者,意向书签订后,整个公司被卖了,他一直都安排人员在当地处理债权债务,他并没有卷款逃跑。为证明自己的说法,张作新向记者出示了一份林华商号公司的证明。在张作新看来,公司卖了后,这笔350万元的股权转让款他不是不给,他曾经向傅卓江父子表示过,350万元的股权转让款要等到林华商号收购他们公司的尾款到账后再支付。 https://t.cn/R2WxQOQ
他把只有8分钱的公司盘活
却因350万转让费成阶下囚
《云南日报》2013年10月14日
记者 熊波
他将一个账户上只有8分钱的公司“变身”上千万元,到头来,他没有成为公司的功臣,反而成了有罪之人——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他有期徒刑10年。他多次上诉、申诉,可7次审判来回折腾,11份法律文书仍无法改变他10年牢狱的命运。如今,因病监外就医的他,坚持认为他的案件只是股东之间的民事纠纷而已,不应该是刑事案件,他不应该被判刑。于是,他再一次申诉。近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了他的申诉,相关的申诉审理程序也在紧张进行中。同时,他还向云南省人民检察院递交了相关材料,请求检察机关介入自己的案子。
A合伙失败—
他掏钱救公司导致和妻子离婚
2004年12月8日,湖北石首人张作新前往云南省怒江州泸水县,与广东人傅卓江、傅杰父子在片马口岸合伙成立富宝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宝公司”)。按照双方的出资和约定,傅卓江父子任正副董事长兼正副经理,占90%股份,张作新占10%的股份任监事。仅仅5个月后,公司原本良好的发展势头急转直下,还欠下1000多万元债务。
张作新说,2006年1月,经历了半年多的困境后,他向朋友借来300万元资金用来“救急”,但到账5天后,公司账户上的300万元“救命钱”却被其他股东尽数转移。随后,傅卓江父子也离开了公司。“当时,我去查看公司的账户,上面只有8分钱。”张作新说。
股东一去不返,公司尚有1000多万元债务急需偿还,张作新只好一个人独自支撑公司的运转。2006年9月4日,张作新向怒江州和泸水县有关部门反映公司情况,请求当地政府派工作组来监管公司,但未被批准。在一直联系不到傅卓江父子的情况下,张作新只好自掏腰包,以解公司燃眉之急。他说:“因为我拿了家里太多的钱,我跟妻子吵了无数次的架,最终也因为这个公司离婚了。”
B 转让股权—
350万元转让费使他成阶下囚
2007年10月3日,张作新终于联系上了傅卓江父子,他带着账目远赴广东,与对方召开了股东大会。根据账目显示,3年来,富宝公司共负债约1600万元,公司评估值2000万元。在股东大会上,通过约定,傅卓江父子将其手中的90%股份以350万元转让给张作新,并约定“公司所有债务皆由张作新偿还”。
2007年12月10日,同在片马口岸开矿的林华商号有意收购富宝公司,张作新遂以1990万元的价格将公司转让给林华商号,并约定所有债务由张作新偿还。事后,林华商号先后支付了1100万元给张作新,用以处理债务和支付工人工资。
“支付完这些后,林华商号还有650万元的尾款,我提出从650万元尾款中支付350万元给傅卓江父子,但对方不同意。他们担心尾款会拖很长时间,想在1100万元中直接提走。现在650万元尾款已拿到,350万元转让费也支付给了傅卓江父子。”张作新说,正是这350万元转让费,让傅卓江父子找到了控告他的理由。
2009年,傅卓江父子向怒江州公安局以“张作新涉嫌职务侵占”报了案。侦查机关调查,张作新将公司转让后,没有履行股权转让等事宜,而将转让款私自挥霍,拿到湖北老家买车、买房。
同年,张作新以涉嫌挪用资金罪被刑事拘留,6月19日被批准逮捕。2010年7月6日,泸水县人民检察院指控张作新犯挪用资金罪,起诉到泸水县法院。
C 多次判决—
他犯职务侵占罪被判刑10年
2010年10月8日,泸水县法院审理后认为,公诉机关指控张作新涉嫌犯挪用资金罪的罪名不成立。但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张作新有期徒刑10年,追缴1092万元。
张作新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怒江州中级人民法院,2010年12月9日该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张作新不服二审判决,提出申诉。
2011年7月,怒江州中院裁定:本案由该院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同年9月,怒江州中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了泸水县法院和该院之前作出的对张作新的有罪判决,本案发回泸水县法院重审。
长达3年的审判、上诉、申诉后,张作新的案件又被打回原点,从头再审。
2011年12月,泸水县法院一审重审后,维持了第一次的刑事判决结果。随后,张作新又提出上诉。2012年5月,怒江州中院同样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且程序违法”裁定撤销了一审重审判决书,再次发回重审。
2012年7月本案第三次重新审理一审中,泸水县法院仍然判处张作新10年有期徒刑,追缴1092万元侵占款。同年9月,怒江州中院维持原判。张作新不服,继续申诉。随后,怒江州中院驳回了张作新的申诉。
至此,3年内7次审判,11份法律文书中,怒江州中院最后的这次判决成为张作新案的生效判决书。
D 最新进展—
省高院正式受理申诉
对于张作新来说,这一路折腾下来,多次审判,他仍然还是一个有罪之人。
去年9月,怒江州中院最后一次判决他有罪的判决书生效后,张作新开始履行法律义务,走上了服刑的道路。如今,张作新因病被允许监外服刑。这些年,拖着有罪身躯的张作新一直不服判决,一家人一直坚持申诉。近日,云南省高院已经正式受理了张作新的申诉,相关的申诉审理也正在紧张进行中。
依据侦查机关在2009年3月31日的询问笔录,警察问傅卓江为何要控告张作新涉嫌经济犯罪时,傅卓江回答:“他把公司卖了,没有履行《意向书》的规定,没有把我转让给他的90%股份转让费汇过来,他的行为已经涉嫌经济犯罪。”
而在张作新看来,他与傅父子之间存在股权转让争议,也只是民事纠纷官司而已,此案被定性为刑事案件,至今他也想不通。
为了讨说法,张作新在武汉大学读书的儿子休学一年,从湖北赶到云南,替父亲四处奔走申诉。大学毕业的女儿也前往北京,寻找为父亲翻案的机会。张作新和老母亲频繁前往省检察院、省高院申诉和请求检察机关抗诉。
E 合伙人称—
不给转让费所以才告他
对于张作新的说法,傅卓江在2009年3月31日的笔录中说:“我知道他把公司转让以后,向他索要350万元转让费,他(指张作新)说要等从林华商号的尾款中支付给我,但我坚持不同意,直到现在张作新也没有履行约定,这就是我们要控告他涉嫌经济犯罪的原因之一。”
F专家观点—
本案只是股东经济纠纷
在张作新案被7次审理的3年内,张作新的辩护律师先后找到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等10多位国内著名法学专家,对本案进行“会诊”。专家们也为此出具了意见书,意见书认为,本案只是一起普通的股东经济纠纷案,而并非是刑事案件。
张作新本人也认为,在傅卓江父子离开公司后他独自支撑公司,把一个只有8分钱的公司变成了一个上千万元的公司,这些年,他把自己的钱垫进了公司,如今,他不但没有功劳,反而成了一个有罪之人。
张作新说,2007年10月3日,傅卓江父子将其90%的股份以350万元转给他,股份转让意向书上,并没有明确约定支付转让款的具体时间。再者,意向书签订后,整个公司被卖了,他一直都安排人员在当地处理债权债务,他并没有卷款逃跑。为证明自己的说法,张作新向记者出示了一份林华商号公司的证明。在张作新看来,公司卖了后,这笔350万元的股权转让款他不是不给,他曾经向傅卓江父子表示过,350万元的股权转让款要等到林华商号收购他们公司的尾款到账后再支付。 https://t.cn/R2WxQOQ
【转载】云南日报
奇案 |
他把只有8分钱的公司盘活
却因350万转让费成阶下囚
《云南日报》2013年10月14日
记者 熊波
他将一个账户上只有8分钱的公司“变身”上千万元,到头来,他没有成为公司的功臣,反而成了有罪之人——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他有期徒刑10年。他多次上诉、申诉,可7次审判来回折腾,11份法律文书仍无法改变他10年牢狱的命运。如今,因病监外就医的他,坚持认为他的案件只是股东之间的民事纠纷而已,不应该是刑事案件,他不应该被判刑。于是,他再一次申诉。近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了他的申诉,相关的申诉审理程序也在紧张进行中。同时,他还向云南省人民检察院递交了相关材料,请求检察机关介入自己的案子。
A合伙失败—
他掏钱救公司导致和妻子离婚
2004年12月8日,湖北石首人张作新前往云南省怒江州泸水县,与广东人傅卓江、傅杰父子在片马口岸合伙成立富宝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宝公司”)。按照双方的出资和约定,傅卓江父子任正副董事长兼正副经理,占90%股份,张作新占10%的股份任监事。仅仅5个月后,公司原本良好的发展势头急转直下,还欠下1000多万元债务。
张作新说,2006年1月,经历了半年多的困境后,他向朋友借来300万元资金用来“救急”,但到账5天后,公司账户上的300万元“救命钱”却被其他股东尽数转移。随后,傅卓江父子也离开了公司。“当时,我去查看公司的账户,上面只有8分钱。”张作新说。
股东一去不返,公司尚有1000多万元债务急需偿还,张作新只好一个人独自支撑公司的运转。2006年9月4日,张作新向怒江州和泸水县有关部门反映公司情况,请求当地政府派工作组来监管公司,但未被批准。在一直联系不到傅卓江父子的情况下,张作新只好自掏腰包,以解公司燃眉之急。他说:“因为我拿了家里太多的钱,我跟妻子吵了无数次的架,最终也因为这个公司离婚了。”
B 转让股权—
350万元转让费使他成阶下囚
2007年10月3日,张作新终于联系上了傅卓江父子,他带着账目远赴广东,与对方召开了股东大会。根据账目显示,3年来,富宝公司共负债约1600万元,公司评估值2000万元。在股东大会上,通过约定,傅卓江父子将其手中的90%股份以350万元转让给张作新,并约定“公司所有债务皆由张作新偿还”。
2007年12月10日,同在片马口岸开矿的林华商号有意收购富宝公司,张作新遂以1990万元的价格将公司转让给林华商号,并约定所有债务由张作新偿还。事后,林华商号先后支付了1100万元给张作新,用以处理债务和支付工人工资。
“支付完这些后,林华商号还有650万元的尾款,我提出从650万元尾款中支付350万元给傅卓江父子,但对方不同意。他们担心尾款会拖很长时间,想在1100万元中直接提走。现在650万元尾款已拿到,350万元转让费也支付给了傅卓江父子。”张作新说,正是这350万元转让费,让傅卓江父子找到了控告他的理由。
2009年,傅卓江父子向怒江州公安局以“张作新涉嫌职务侵占”报了案。侦查机关调查,张作新将公司转让后,没有履行股权转让等事宜,而将转让款私自挥霍,拿到湖北老家买车、买房。
同年,张作新以涉嫌挪用资金罪被刑事拘留,6月19日被批准逮捕。2010年7月6日,泸水县人民检察院指控张作新犯挪用资金罪,起诉到泸水县法院。
C 多次判决—
他犯职务侵占罪被判刑10年
2010年10月8日,泸水县法院审理后认为,公诉机关指控张作新涉嫌犯挪用资金罪的罪名不成立。但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张作新有期徒刑10年,追缴1092万元。
张作新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怒江州中级人民法院,2010年12月9日该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张作新不服二审判决,提出申诉。
2011年7月,怒江州中院裁定:本案由该院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同年9月,怒江州中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了泸水县法院和该院之前作出的对张作新的有罪判决,本案发回泸水县法院重审。
长达3年的审判、上诉、申诉后,张作新的案件又被打回原点,从头再审。
2011年12月,泸水县法院一审重审后,维持了第一次的刑事判决结果。随后,张作新又提出上诉。2012年5月,怒江州中院同样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且程序违法”裁定撤销了一审重审判决书,再次发回重审。
2012年7月本案第三次重新审理一审中,泸水县法院仍然判处张作新10年有期徒刑,追缴1092万元侵占款。同年9月,怒江州中院维持原判。张作新不服,继续申诉。随后,怒江州中院驳回了张作新的申诉。
至此,3年内7次审判,11份法律文书中,怒江州中院最后的这次判决成为张作新案的生效判决书。
D 最新进展—
省高院正式受理申诉
对于张作新来说,这一路折腾下来,多次审判,他仍然还是一个有罪之人。
去年9月,怒江州中院最后一次判决他有罪的判决书生效后,张作新开始履行法律义务,走上了服刑的道路。如今,张作新因病被允许监外服刑。这些年,拖着有罪身躯的张作新一直不服判决,一家人一直坚持申诉。近日,云南省高院已经正式受理了张作新的申诉,相关的申诉审理也正在紧张进行中。
依据侦查机关在2009年3月31日的询问笔录,警察问傅卓江为何要控告张作新涉嫌经济犯罪时,傅卓江回答:“他把公司卖了,没有履行《意向书》的规定,没有把我转让给他的90%股份转让费汇过来,他的行为已经涉嫌经济犯罪。”
而在张作新看来,他与傅父子之间存在股权转让争议,也只是民事纠纷官司而已,此案被定性为刑事案件,至今他也想不通。
为了讨说法,张作新在武汉大学读书的儿子休学一年,从湖北赶到云南,替父亲四处奔走申诉。大学毕业的女儿也前往北京,寻找为父亲翻案的机会。张作新和老母亲频繁前往省检察院、省高院申诉和请求检察机关抗诉。
E 合伙人称—
不给转让费所以才告他
对于张作新的说法,傅卓江在2009年3月31日的笔录中说:“我知道他把公司转让以后,向他索要350万元转让费,他(指张作新)说要等从林华商号的尾款中支付给我,但我坚持不同意,直到现在张作新也没有履行约定,这就是我们要控告他涉嫌经济犯罪的原因之一。”
F专家观点—
本案只是股东经济纠纷
在张作新案被7次审理的3年内,张作新的辩护律师先后找到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等10多位国内著名法学专家,对本案进行“会诊”。专家们也为此出具了意见书,意见书认为,本案只是一起普通的股东经济纠纷案,而并非是刑事案件。
张作新本人也认为,在傅卓江父子离开公司后他独自支撑公司,把一个只有8分钱的公司变成了一个上千万元的公司,这些年,他把自己的钱垫进了公司,如今,他不但没有功劳,反而成了一个有罪之人。
张作新说,2007年10月3日,傅卓江父子将其90%的股份以350万元转给他,股份转让意向书上,并没有明确约定支付转让款的具体时间。再者,意向书签订后,整个公司被卖了,他一直都安排人员在当地处理债权债务,他并没有卷款逃跑。为证明自己的说法,张作新向记者出示了一份林华商号公司的证明。在张作新看来,公司卖了后,这笔350万元的股权转让款他不是不给,他曾经向傅卓江父子表示过,350万元的股权转让款要等到林华商号收购他们公司的尾款到账后再支付。 https://t.cn/R2WxQOQ
奇案 |
他把只有8分钱的公司盘活
却因350万转让费成阶下囚
《云南日报》2013年10月14日
记者 熊波
他将一个账户上只有8分钱的公司“变身”上千万元,到头来,他没有成为公司的功臣,反而成了有罪之人——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他有期徒刑10年。他多次上诉、申诉,可7次审判来回折腾,11份法律文书仍无法改变他10年牢狱的命运。如今,因病监外就医的他,坚持认为他的案件只是股东之间的民事纠纷而已,不应该是刑事案件,他不应该被判刑。于是,他再一次申诉。近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了他的申诉,相关的申诉审理程序也在紧张进行中。同时,他还向云南省人民检察院递交了相关材料,请求检察机关介入自己的案子。
A合伙失败—
他掏钱救公司导致和妻子离婚
2004年12月8日,湖北石首人张作新前往云南省怒江州泸水县,与广东人傅卓江、傅杰父子在片马口岸合伙成立富宝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宝公司”)。按照双方的出资和约定,傅卓江父子任正副董事长兼正副经理,占90%股份,张作新占10%的股份任监事。仅仅5个月后,公司原本良好的发展势头急转直下,还欠下1000多万元债务。
张作新说,2006年1月,经历了半年多的困境后,他向朋友借来300万元资金用来“救急”,但到账5天后,公司账户上的300万元“救命钱”却被其他股东尽数转移。随后,傅卓江父子也离开了公司。“当时,我去查看公司的账户,上面只有8分钱。”张作新说。
股东一去不返,公司尚有1000多万元债务急需偿还,张作新只好一个人独自支撑公司的运转。2006年9月4日,张作新向怒江州和泸水县有关部门反映公司情况,请求当地政府派工作组来监管公司,但未被批准。在一直联系不到傅卓江父子的情况下,张作新只好自掏腰包,以解公司燃眉之急。他说:“因为我拿了家里太多的钱,我跟妻子吵了无数次的架,最终也因为这个公司离婚了。”
B 转让股权—
350万元转让费使他成阶下囚
2007年10月3日,张作新终于联系上了傅卓江父子,他带着账目远赴广东,与对方召开了股东大会。根据账目显示,3年来,富宝公司共负债约1600万元,公司评估值2000万元。在股东大会上,通过约定,傅卓江父子将其手中的90%股份以350万元转让给张作新,并约定“公司所有债务皆由张作新偿还”。
2007年12月10日,同在片马口岸开矿的林华商号有意收购富宝公司,张作新遂以1990万元的价格将公司转让给林华商号,并约定所有债务由张作新偿还。事后,林华商号先后支付了1100万元给张作新,用以处理债务和支付工人工资。
“支付完这些后,林华商号还有650万元的尾款,我提出从650万元尾款中支付350万元给傅卓江父子,但对方不同意。他们担心尾款会拖很长时间,想在1100万元中直接提走。现在650万元尾款已拿到,350万元转让费也支付给了傅卓江父子。”张作新说,正是这350万元转让费,让傅卓江父子找到了控告他的理由。
2009年,傅卓江父子向怒江州公安局以“张作新涉嫌职务侵占”报了案。侦查机关调查,张作新将公司转让后,没有履行股权转让等事宜,而将转让款私自挥霍,拿到湖北老家买车、买房。
同年,张作新以涉嫌挪用资金罪被刑事拘留,6月19日被批准逮捕。2010年7月6日,泸水县人民检察院指控张作新犯挪用资金罪,起诉到泸水县法院。
C 多次判决—
他犯职务侵占罪被判刑10年
2010年10月8日,泸水县法院审理后认为,公诉机关指控张作新涉嫌犯挪用资金罪的罪名不成立。但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张作新有期徒刑10年,追缴1092万元。
张作新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怒江州中级人民法院,2010年12月9日该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张作新不服二审判决,提出申诉。
2011年7月,怒江州中院裁定:本案由该院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同年9月,怒江州中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了泸水县法院和该院之前作出的对张作新的有罪判决,本案发回泸水县法院重审。
长达3年的审判、上诉、申诉后,张作新的案件又被打回原点,从头再审。
2011年12月,泸水县法院一审重审后,维持了第一次的刑事判决结果。随后,张作新又提出上诉。2012年5月,怒江州中院同样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且程序违法”裁定撤销了一审重审判决书,再次发回重审。
2012年7月本案第三次重新审理一审中,泸水县法院仍然判处张作新10年有期徒刑,追缴1092万元侵占款。同年9月,怒江州中院维持原判。张作新不服,继续申诉。随后,怒江州中院驳回了张作新的申诉。
至此,3年内7次审判,11份法律文书中,怒江州中院最后的这次判决成为张作新案的生效判决书。
D 最新进展—
省高院正式受理申诉
对于张作新来说,这一路折腾下来,多次审判,他仍然还是一个有罪之人。
去年9月,怒江州中院最后一次判决他有罪的判决书生效后,张作新开始履行法律义务,走上了服刑的道路。如今,张作新因病被允许监外服刑。这些年,拖着有罪身躯的张作新一直不服判决,一家人一直坚持申诉。近日,云南省高院已经正式受理了张作新的申诉,相关的申诉审理也正在紧张进行中。
依据侦查机关在2009年3月31日的询问笔录,警察问傅卓江为何要控告张作新涉嫌经济犯罪时,傅卓江回答:“他把公司卖了,没有履行《意向书》的规定,没有把我转让给他的90%股份转让费汇过来,他的行为已经涉嫌经济犯罪。”
而在张作新看来,他与傅父子之间存在股权转让争议,也只是民事纠纷官司而已,此案被定性为刑事案件,至今他也想不通。
为了讨说法,张作新在武汉大学读书的儿子休学一年,从湖北赶到云南,替父亲四处奔走申诉。大学毕业的女儿也前往北京,寻找为父亲翻案的机会。张作新和老母亲频繁前往省检察院、省高院申诉和请求检察机关抗诉。
E 合伙人称—
不给转让费所以才告他
对于张作新的说法,傅卓江在2009年3月31日的笔录中说:“我知道他把公司转让以后,向他索要350万元转让费,他(指张作新)说要等从林华商号的尾款中支付给我,但我坚持不同意,直到现在张作新也没有履行约定,这就是我们要控告他涉嫌经济犯罪的原因之一。”
F专家观点—
本案只是股东经济纠纷
在张作新案被7次审理的3年内,张作新的辩护律师先后找到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等10多位国内著名法学专家,对本案进行“会诊”。专家们也为此出具了意见书,意见书认为,本案只是一起普通的股东经济纠纷案,而并非是刑事案件。
张作新本人也认为,在傅卓江父子离开公司后他独自支撑公司,把一个只有8分钱的公司变成了一个上千万元的公司,这些年,他把自己的钱垫进了公司,如今,他不但没有功劳,反而成了一个有罪之人。
张作新说,2007年10月3日,傅卓江父子将其90%的股份以350万元转给他,股份转让意向书上,并没有明确约定支付转让款的具体时间。再者,意向书签订后,整个公司被卖了,他一直都安排人员在当地处理债权债务,他并没有卷款逃跑。为证明自己的说法,张作新向记者出示了一份林华商号公司的证明。在张作新看来,公司卖了后,这笔350万元的股权转让款他不是不给,他曾经向傅卓江父子表示过,350万元的股权转让款要等到林华商号收购他们公司的尾款到账后再支付。 https://t.cn/R2WxQOQ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