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https://t.cn/A6wIOW0n
伶俐视觉更懂抓拍
更有故事,更有温度
“画的是野鸭?”他问。
之寰眼睛亮起来,光看两笔光秃秃的圆圈就能判断这是野鸭,她感觉遇到了懂她的人。只见他倒入墨汁,提笔,一眨眼之间,两只活灵活现的野鸭便跃然纸上。之寰不敢置信张大嘴,她磨叽一下午的两个圈儿,在瞬间变成野鸭,还是好看的野鸭。
“你叫什么?”
“汪之寰。”她傻傻回答。
她以为他还要问她怎么写,她的名字有些难写,到现在她的“寰”字,在她笔下还是分家的,字号整整比其他两个字大上一圈。
可是,他只是提笔,写下:汪之寰作。
在她名字的旁边,紧挨着的地方又写下:宋森榆题。#成都婚纱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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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的是野鸭?”他问。
之寰眼睛亮起来,光看两笔光秃秃的圆圈就能判断这是野鸭,她感觉遇到了懂她的人。只见他倒入墨汁,提笔,一眨眼之间,两只活灵活现的野鸭便跃然纸上。之寰不敢置信张大嘴,她磨叽一下午的两个圈儿,在瞬间变成野鸭,还是好看的野鸭。
“你叫什么?”
“汪之寰。”她傻傻回答。
她以为他还要问她怎么写,她的名字有些难写,到现在她的“寰”字,在她笔下还是分家的,字号整整比其他两个字大上一圈。
可是,他只是提笔,写下:汪之寰作。
在她名字的旁边,紧挨着的地方又写下:宋森榆题。#成都婚纱照#
D1665 昨下午小睡一会,昨晚上就严重失眠到现在,天都要亮了,索性不睡了,讲个昨个的事吧。周末带汤圆去姥姥家,在儿童乐园看到卖小鸡和鹌鹑的,2只小鸡加2只鹌鹑外加一个笼子才15块,汤圆最近特别喜欢小动物,也就买回家了。鹌鹑买回家状态就不太好,勉强熬过一夜,第二天早上我们去早市买菜,回来鹌鹑就死掉了。汤圆看到后很伤心,说希望所有的小动物都不要死。怕他们死掉。汤圆一边抹眼泪一边对我说,爸爸,我可以做个白日梦吗?我搂着他,说可以啊,你想梦到什么呢?他说,我想开飞机,把好多好多,数不清的鹌鹑,运到厦门,我在那里陪他们玩。让他们永远都不要死掉。还要开飞机把我的小蝈,蚂蚁,小鱼,蜗牛,小鸡都运过去。建个动物园。汤圆很喜欢厦门,最近几个月,几乎天天念叨去厦门。别人问他哪儿人,张嘴就来说他自己是厦门人,有时起床,光着屁股就要开门去厦门。偶尔和我生气,也要把我扔到厦门去。汤圆目前几大爱好:读绘本,看火车,开飞机,养小动物,去厦门[偷笑]#就这一刻#
今天看到这样一个话题:“是你的喜欢让他特别了。”
其中有个回答是:“为什么非要执着于一定是要是他呢?是别人也可以,他不特别,是你的喜欢让他特别了,他在别人眼里也就是泛泛之人。”
以前在家读书的时候总会听朋友提起自己的男朋友,每次提起都是两眼放光。
有天中午和朋友一起去吃饭,她的男朋友突然来我们学校给她送了西瓜和奶茶,聊了几句男生就赶着回学校了。
朋友咬着西瓜笑得合不拢嘴,我忍不住说了句:“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吴彦祖给你送的西瓜呢。”
朋友把西瓜往我嘴边一递:“比吴彦祖送的还好吃,甜到不行。”
我拒绝了朋友递过来的狗粮西瓜之后,问她:“这和其他的西瓜有什么不同吗?难道施的不是肥是糖精?”
朋友听出我的调侃,笑着对我说:“西瓜是一样的,可是是他送过来的,我就觉得这个西瓜比其他的西瓜都要甜,都要好吃,都要特别。”
当时还未能对朋友的话感同身受,直到后来遇见鑫哥,我才知道,特别的从来都不是那随处可见,随处可买的西瓜,而是那个提着西瓜走近的人。
他只是个普通人,他做的事,买的东西也都是平凡而普通的,可因为你的喜欢,他成了来往人群中最特别的那一个。
夜空的亿万星辰中,我们总会觉得自己的那颗星星永远都是最亮的。
以前每次下课,所有的人一起出大门,我总能在人群中一眼就看见鑫哥,然后摇着雯姐的手激动的说:“是鑫哥是鑫哥”。雯姐每次都是疑惑又惊讶的问我:“这么多人,你是怎么认出他的?”
其实,我也不知道我是怎么在那么多人中捕捉到他的身影的,我只知道每次就算是一个背影,我也能准确无误的认出他。
你的喜欢能让他特别到什么程度呢?他在的地方,所有的人都成了无足轻重的背景板。
就像《小王子》里的小狐狸说的那样:“遇见你之前,你就和普通人一样,你不需要我,我不需要你,对你来说,我也是一样;但是如果你‘驯养’了我,对我来说,你就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了,我也是你世界里的唯一。”
他在你的心里无可代替,皆是因为你喜欢他。
以前鑫哥每次给我唱歌的时候,我就会分享给我的朋友,并附带上一句:天籁之音。然后等待朋友回复的白眼。
我们总会觉得自己喜欢的那个人有千般好万般好,说不完的优点,总觉得他笑起来也好看,皱眉也好看,一切的一切都好看。
想起以前看到过的一段话:“他本来浑身是光,有那么一瞬间,突然就暗淡了,成为宇宙里的一颗尘埃。我努力回想起他全身是光的样子,却怎么也想不起来。后来发现,那是第一次见到他时,我眼里的光。大家都是凡人,是你的爱为他镀上金身。”
是你眼里为他亮起的光才让他在你的视线中耀眼夺目。是因为你的喜欢,才让那个没什么不同的普通人变成了这个世界上最特别的存在。
真正可贵的是你独一无二的那份爱意。
其中有个回答是:“为什么非要执着于一定是要是他呢?是别人也可以,他不特别,是你的喜欢让他特别了,他在别人眼里也就是泛泛之人。”
以前在家读书的时候总会听朋友提起自己的男朋友,每次提起都是两眼放光。
有天中午和朋友一起去吃饭,她的男朋友突然来我们学校给她送了西瓜和奶茶,聊了几句男生就赶着回学校了。
朋友咬着西瓜笑得合不拢嘴,我忍不住说了句:“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吴彦祖给你送的西瓜呢。”
朋友把西瓜往我嘴边一递:“比吴彦祖送的还好吃,甜到不行。”
我拒绝了朋友递过来的狗粮西瓜之后,问她:“这和其他的西瓜有什么不同吗?难道施的不是肥是糖精?”
朋友听出我的调侃,笑着对我说:“西瓜是一样的,可是是他送过来的,我就觉得这个西瓜比其他的西瓜都要甜,都要好吃,都要特别。”
当时还未能对朋友的话感同身受,直到后来遇见鑫哥,我才知道,特别的从来都不是那随处可见,随处可买的西瓜,而是那个提着西瓜走近的人。
他只是个普通人,他做的事,买的东西也都是平凡而普通的,可因为你的喜欢,他成了来往人群中最特别的那一个。
夜空的亿万星辰中,我们总会觉得自己的那颗星星永远都是最亮的。
以前每次下课,所有的人一起出大门,我总能在人群中一眼就看见鑫哥,然后摇着雯姐的手激动的说:“是鑫哥是鑫哥”。雯姐每次都是疑惑又惊讶的问我:“这么多人,你是怎么认出他的?”
其实,我也不知道我是怎么在那么多人中捕捉到他的身影的,我只知道每次就算是一个背影,我也能准确无误的认出他。
你的喜欢能让他特别到什么程度呢?他在的地方,所有的人都成了无足轻重的背景板。
就像《小王子》里的小狐狸说的那样:“遇见你之前,你就和普通人一样,你不需要我,我不需要你,对你来说,我也是一样;但是如果你‘驯养’了我,对我来说,你就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了,我也是你世界里的唯一。”
他在你的心里无可代替,皆是因为你喜欢他。
以前鑫哥每次给我唱歌的时候,我就会分享给我的朋友,并附带上一句:天籁之音。然后等待朋友回复的白眼。
我们总会觉得自己喜欢的那个人有千般好万般好,说不完的优点,总觉得他笑起来也好看,皱眉也好看,一切的一切都好看。
想起以前看到过的一段话:“他本来浑身是光,有那么一瞬间,突然就暗淡了,成为宇宙里的一颗尘埃。我努力回想起他全身是光的样子,却怎么也想不起来。后来发现,那是第一次见到他时,我眼里的光。大家都是凡人,是你的爱为他镀上金身。”
是你眼里为他亮起的光才让他在你的视线中耀眼夺目。是因为你的喜欢,才让那个没什么不同的普通人变成了这个世界上最特别的存在。
真正可贵的是你独一无二的那份爱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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