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城事# 【#泸州# 家有宠物的注意 遛狗不拴绳不佩戴犬牌将涉嫌违法】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将正式施行,遛狗拴绳被正式写入了法律。届时遛狗不拴绳、不佩戴犬牌将涉嫌违法!“5月1日起,遛狗不牵绳现象,将不再是‘违规行为’,而是‘违法行为’,立法规定文明养犬,不仅为宠物管理问题提供了法律支撑,更能提高城市治理水平和效力。接下来,泸州将加强对犬只的管理力度和不文明养犬行为的处罚力度。希望广大宠物犬喂养者及时为爱犬办理犬只准养证,出门遛狗拴犬绳,做个合格、文明的养犬人。”泸州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提醒!下月起,遛狗不拴绳、不佩戴犬牌将涉嫌违法】5月1日起,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将正式施行,遛狗拴绳被正式写入了法律。届时,遛狗不拴绳、不佩戴犬牌,将涉嫌违法。2020年11月开始施行的《泸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则规定,携带犬只出户,未使用牵引绳的或者乘坐电梯、出入人员密集场所未采取给犬只配戴嘴套、将犬只装入犬笼犬袋等安全防范措施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泸州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5月1日起,遛狗不牵绳现象,将不再是违规行为,而是违法行为,立法规定文明养犬,不仅为宠物管理问题提供了法律支撑,更能提高城市治理水平和效力。接下来,泸州将加强对犬只的管理力度和不文明养犬行为的处罚力度。希望广大宠物犬喂养者及时为爱犬办理犬只准养证,出门遛狗拴犬绳,做个合格、文明的养犬人。
泸州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5月1日起,遛狗不牵绳现象,将不再是违规行为,而是违法行为,立法规定文明养犬,不仅为宠物管理问题提供了法律支撑,更能提高城市治理水平和效力。接下来,泸州将加强对犬只的管理力度和不文明养犬行为的处罚力度。希望广大宠物犬喂养者及时为爱犬办理犬只准养证,出门遛狗拴犬绳,做个合格、文明的养犬人。
#川检发布#【四川检察机关依法对宋祥涉嫌受贿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提起公诉】近日,泸州市公安局龙马潭区分局小市派出所原所长宋祥(副科级)涉嫌受贿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经泸州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叙永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叙永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宋祥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意见。叙永县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宋祥利用担任泸州市公安局龙马潭区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副大队长、小市派出所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帮助黑社会性质组织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查禁,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https://t.cn/R2Wx3fo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宋祥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意见。叙永县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宋祥利用担任泸州市公安局龙马潭区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副大队长、小市派出所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帮助黑社会性质组织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查禁,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https://t.cn/R2Wx3f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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