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疫情期间免租减租补发燃油附加等几个诉求方面的问题
广州白云集团出租车公司各分公司领导:
鉴于目前新冠肺炎的影响,出租车市场一片狼藉,收不抵支人气低落,又有网约车虎视眈眈争抢市场份额,导致出租车司机收入一落千丈,生计困难!有回家过年的司机一时半会回不来,坚守下来的司机也因为疫情严重,不敢出去工作,即使冒风险出车,也存在无乘客坐车之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7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又根据《出租汽车员工承包合同》第12条,违约责任第10条规定,若因自然灾害,政府行业行为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单方或双方不可能继续履行本合同的,则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勉责任。换句话说,我们可以全部退车解除合同,又或者不交少交租金。又根据本合同第11条其他约定事项,第七小项规定,警方要求休假或者减免承包费,现在休假,会申请减免期间将车辆交回甲方,等规定。这一次因疫情严重国家启动全国性一级响应,街上无客导致无法运营,我们是不是有理由全部把车交由公司处理?在疫情结束后,再上班?
第二件事:根据《出租车承包合同》第5条,第3小项中其他约定费用,第2条之规定,在合同期内,甲方承担车辆的有关车辆保险费等,却没有为我们买不计免赔责任保险!假如发生重大事故,司机们在赔偿比例中赔偿能力根本无力承担!在本合同第11条其他约定事项中,车辆自燃的赔偿部分,更不合理!如果是车辆的质量问题造成而非人为造成,要司机承担责任的10%,有待商榷!
第三件事是关于300元的奖罚制度的不合理性。(1)有没有与司机协商过?(2)罚没的钱作何用途?(3)有没有起到激励作用?以前对有贡献的好人好事发放奖励,现在还有吗?金额多少?明明知道交通违章违法及交通事故不可避免,以此巧立名目违规操作收取费用,榨取司机们300元的血汗钱,是否合理???
第4件事,关于少发扣发燃油附加费的问题。根据《广州白云集团出租汽车有限公司驾驶员生产业务指标管理责任书》,第6条车辆营运成本分担第1项,额定营运费用,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推进员工聘任制经营模式的指导意见和穂价[2011 ]183号的文件精神,甲方给予乙方额定人员费用为27升每班等规定,结合当时气价为3块9毛7每升,即为107.19元每班,每月另补气价,3215.7元每班,每年每班应补38,588.4元,实际上大家都没有享受合同这一项优惠,公司并没有执行,反而燃油司附加费被克扣并按比例与公司分成,在此强烈要求公开这些年的政府逐年下发的燃油补贴总额数据,以及公开账目查询实际到司机账户的应收款项数据。强烈要求补齐应该由甲方给予乙方的额定燃油费用,及补齐扣发少发的燃油补贴!
第5件事是关于2016年至2018年期间单班车多交780元费用的不合理性提出异议及应补回事宜!理由是,一有主观胁迫性质,公司在明知道当时网约车在逐步蚕食市场份额的时候,司机们收入不稳,双班人员无法保障,收不抵支的经济压力下,被迫签约单班协议,有违《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章第5条,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原则!这份附加合同的签订对司机不公平!
第二,明知道单班车司机一旦签约,会存在严重超时,长期劳累,带来不确定因素及意外风险!公司竟视而不见,为了把公司的经营压力转嫁给司机们,强行强迫与司机签订780元附加费用合同,应视为无效合同!事实上在各种网约车不断增加补贴价中,垄断了出租市场,几乎所有出租车行业变成,几乎所有出租车行业已经变成 秋后蚂蚱,任人随意宰割了。并没有增加收入,反而是忍辱负重!大部分司机是在非自愿情况下接受这一份不合理附加合同!只是迫于生计!所以强烈要求追回应属于我们的血汗钱,即每人每年9360元,三年的费用共计28080元。
最后要说的是,由于这是疫情,公司口口声声说与我们共度难关,但是所推出的优惠措施也是杯水车薪,作为国字单位,大企业,也是通过我们的血汗钱积累下来雄厚资本,今天为什么在困难面前互相推诿,毫无担当?以目前的生意,每名司机,天天为110元的班产发愁,更加不用说自身的生计!
因此再次呼吁,如果公司,不能正视我们的诉求,解决问题。所有司机朋友们向公司交车退车,解除合同,退回押金! https://t.cn/RxrNxiQ
广州白云集团出租车公司各分公司领导:
鉴于目前新冠肺炎的影响,出租车市场一片狼藉,收不抵支人气低落,又有网约车虎视眈眈争抢市场份额,导致出租车司机收入一落千丈,生计困难!有回家过年的司机一时半会回不来,坚守下来的司机也因为疫情严重,不敢出去工作,即使冒风险出车,也存在无乘客坐车之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7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又根据《出租汽车员工承包合同》第12条,违约责任第10条规定,若因自然灾害,政府行业行为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单方或双方不可能继续履行本合同的,则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勉责任。换句话说,我们可以全部退车解除合同,又或者不交少交租金。又根据本合同第11条其他约定事项,第七小项规定,警方要求休假或者减免承包费,现在休假,会申请减免期间将车辆交回甲方,等规定。这一次因疫情严重国家启动全国性一级响应,街上无客导致无法运营,我们是不是有理由全部把车交由公司处理?在疫情结束后,再上班?
第二件事:根据《出租车承包合同》第5条,第3小项中其他约定费用,第2条之规定,在合同期内,甲方承担车辆的有关车辆保险费等,却没有为我们买不计免赔责任保险!假如发生重大事故,司机们在赔偿比例中赔偿能力根本无力承担!在本合同第11条其他约定事项中,车辆自燃的赔偿部分,更不合理!如果是车辆的质量问题造成而非人为造成,要司机承担责任的10%,有待商榷!
第三件事是关于300元的奖罚制度的不合理性。(1)有没有与司机协商过?(2)罚没的钱作何用途?(3)有没有起到激励作用?以前对有贡献的好人好事发放奖励,现在还有吗?金额多少?明明知道交通违章违法及交通事故不可避免,以此巧立名目违规操作收取费用,榨取司机们300元的血汗钱,是否合理???
第4件事,关于少发扣发燃油附加费的问题。根据《广州白云集团出租汽车有限公司驾驶员生产业务指标管理责任书》,第6条车辆营运成本分担第1项,额定营运费用,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推进员工聘任制经营模式的指导意见和穂价[2011 ]183号的文件精神,甲方给予乙方额定人员费用为27升每班等规定,结合当时气价为3块9毛7每升,即为107.19元每班,每月另补气价,3215.7元每班,每年每班应补38,588.4元,实际上大家都没有享受合同这一项优惠,公司并没有执行,反而燃油司附加费被克扣并按比例与公司分成,在此强烈要求公开这些年的政府逐年下发的燃油补贴总额数据,以及公开账目查询实际到司机账户的应收款项数据。强烈要求补齐应该由甲方给予乙方的额定燃油费用,及补齐扣发少发的燃油补贴!
第5件事是关于2016年至2018年期间单班车多交780元费用的不合理性提出异议及应补回事宜!理由是,一有主观胁迫性质,公司在明知道当时网约车在逐步蚕食市场份额的时候,司机们收入不稳,双班人员无法保障,收不抵支的经济压力下,被迫签约单班协议,有违《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章第5条,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原则!这份附加合同的签订对司机不公平!
第二,明知道单班车司机一旦签约,会存在严重超时,长期劳累,带来不确定因素及意外风险!公司竟视而不见,为了把公司的经营压力转嫁给司机们,强行强迫与司机签订780元附加费用合同,应视为无效合同!事实上在各种网约车不断增加补贴价中,垄断了出租市场,几乎所有出租车行业变成,几乎所有出租车行业已经变成 秋后蚂蚱,任人随意宰割了。并没有增加收入,反而是忍辱负重!大部分司机是在非自愿情况下接受这一份不合理附加合同!只是迫于生计!所以强烈要求追回应属于我们的血汗钱,即每人每年9360元,三年的费用共计28080元。
最后要说的是,由于这是疫情,公司口口声声说与我们共度难关,但是所推出的优惠措施也是杯水车薪,作为国字单位,大企业,也是通过我们的血汗钱积累下来雄厚资本,今天为什么在困难面前互相推诿,毫无担当?以目前的生意,每名司机,天天为110元的班产发愁,更加不用说自身的生计!
因此再次呼吁,如果公司,不能正视我们的诉求,解决问题。所有司机朋友们向公司交车退车,解除合同,退回押金! https://t.cn/RxrNxiQ
最受道长们喜爱的植物,听说是它!
道教竹文化,能充分地展示竹子与中国文化精神的契合性。在哲学思想层面,竹被赋予生命本体结构的象征内涵;在器用发明层面,以竹为原料的器具丰富多样;在精神启示方面,竹之魅力更是光芒焕发。
一、竹之道:中虚圆通
在道教哲学视界,“竹”作为“道”的物化象征和符号载体而存在。在古代道人看来,竹子是一种天然契合于“道-气”之生命结构及运动机制的形物。
先秦时, 老子即用“橐籥” 来比拟“道”的生命结构及运动形式:“天地之间,其犹橐籥乎?虚而不屈,动而愈出”(《道德经》第5章)。
何谓“橐籥”?橐是指古代的一种鼓风吹火器;籥,则是指竹管吹火器,亦为竹管类的乐器。南宋道士范应元说:“天地之间,虚通而已,亦如竹管之接气,通而不曲也,气来则通,气往则不积。”
“橐籥”之喻,揭示出道家关于宇宙生命结构及运动形式的本质观念:中虚圆通。所谓“中虚”,是指生命体的内在结构必须是中空、虚通的。如此,生命的基本元素——气,才能通行于其中,从而保持生命存在。在中虚状态下,生命体本身会显现为“虚而不屈,动而愈出”的气行活性状态。“中虚圆通”作为一种生命结构和运动机理的统一概念,实为道的生命哲学内涵之体现。
道教认为,人体本质上同样是一种“中虚圆通”的结构体,人体的生命运行机制也在于“气”的流通。一个生命体的内部空间结构,就如同一支竹管一样,“圆虚内解,重隐含素”,必须保持内部的“空虚”或“空灵”,才能 “通气”并使生命功能得以正常运行。古代道士基于竹子作为“道”的物化载体以及竹可以通灵利生的观念,有力地催生和创造了丰富多彩的道教竹文化。
二、竹之用:竹药与竹器
竹子具备“中虚圆通”的生命结构理念,在这一基础上,道教对竹子作了不少器用发明,多集中在医药、养生技术等方面。以竹子作药物,在我国古代极为普遍。
道教对于竹药物的开发和利用,尤其值得重视。道教医药学中的竹药物种类非常丰富:竹叶、竹汁、竹沥、竹茹、竹膜、竹笋、竹皮、竹根等,皆可入药。例如,据道教典籍《肘后备急方》记载,竹叶可用来作治疗霍乱等疾病的药物:“治霍乱:浓煑竹叶汤五六升,令灼已转筋处”;“用小麦、竹叶三昧合煮,小儿甚良”。
在道教中,竹子更被广泛地用于制作各种医疗器具。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竹管。在道教看来,竹子作为中虚圆通之道的形物,基本的功能机理在于通气或导气。因此,古代道士把竹子做的“律管”(古人用以制定音律的竹管)直接用于治疗身体疾病,其功能原理就在于“律管”可以“候气”、“导气”。
道教炼养著作《服气疗病论》载:“既知其穴,宜依十二月,各用其律管,急按穴上,相而出之,则心存有所主,气行有所适矣。”这是说,把“律管”置于病人身体相应的穴位上,将“病气”引导出来,就可治好病。竹管多用于通经活络、休克急救等,用竹管来进行疾病治疗的方法,是我国古代道教医学取得的重要成果和宝贵遗产之一。至今,“竹管疗法”仍被中医学所使用。
竹子还被大量用于制作竹筒、竹刀、竹夹子、竹杖子、竹弓等医药器具。竹筒主要作为盛放、合成药物的器具。道教外丹典籍《太清经天师口诀》载,“次作消毒蒸炼法:薄削竹筒,内消毒灰汁,用好粗沙安竹筒中”。竹刀,专门用于采取、切割药材的刀具。竹夹子,在采制药物时,用于夹取物品的器具。竹杖子,道士炼丹药时用于搅拌药物的器具。竹弓,弹压出痈疮脓血的器具,如作为道教医学代表作之一的《孙真人备急千金要方》卷十八载,治唇黑肿痛痒不可忍方可用竹弓。
三、竹之魂:虚、直、贞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竹子是一种象征人格高尚、清雅脱俗的典型物象。在道教中,竹子更是生命坚强、精神高洁的象征。古代道人通过对竹的审美和体知感悟,视之为具有纯洁生命、高尚灵魂以及超凡品格的生命存在与道德境界载体。
在古代道人眼中,竹乃草木之中生长最为旺盛的植物,是因为“惟竹之得于天者最清”,即竹子的天然生命质素是最清洁的,所以其生命力最为茂盛。而竹的生命品性也尤为纯洁、高尚。道教把竹之生命品性归结为:虚、直、贞,并以此来赋比人所应该具备的高尚道德。
道教《炼虚歌》曰:“处事以直,处世以顺,处心以柔,处身以静,竹之节操也;动则忘情,静则忘念,应机忘我,应变忘物,竹之中虚也;立决定志,存不疑心,内外圆通,始终不易,竹之岁寒也;广参至士,遍访明师,接待云水,混同三教,竹之丛林也。”这段文字将竹之品性规定为直、顺、柔、静,体现出道家追求生命和谐、心灵纯洁的理念。
古代道人在养生修道实践中,培蓄和提炼出体现“道”之境界的“竹精神”。道教南宗高道白玉蟾《赠赵太虚画竹石》诗中云:“竹魂竹魄竹精神,飞落潇湘淇水濒。千竿万竿竞青翠,吹风饮露千来春。”
在这首诗歌中,白玉蟾对于赵元静所绘竹子给予了高度评价。他提炼出“竹魂、竹魄、竹精神”的概念,并以此作为体现生命本真存在的审美意象。这种清虚、高洁的“竹精神”,实质上就是古代道人在观赏、体知和感悟竹之美的过程中,蓄养而成的一种身心和谐、精神纯洁的本真生命意识与高尚道德情操。
道教竹文化,能充分地展示竹子与中国文化精神的契合性。在哲学思想层面,竹被赋予生命本体结构的象征内涵;在器用发明层面,以竹为原料的器具丰富多样;在精神启示方面,竹之魅力更是光芒焕发。
一、竹之道:中虚圆通
在道教哲学视界,“竹”作为“道”的物化象征和符号载体而存在。在古代道人看来,竹子是一种天然契合于“道-气”之生命结构及运动机制的形物。
先秦时, 老子即用“橐籥” 来比拟“道”的生命结构及运动形式:“天地之间,其犹橐籥乎?虚而不屈,动而愈出”(《道德经》第5章)。
何谓“橐籥”?橐是指古代的一种鼓风吹火器;籥,则是指竹管吹火器,亦为竹管类的乐器。南宋道士范应元说:“天地之间,虚通而已,亦如竹管之接气,通而不曲也,气来则通,气往则不积。”
“橐籥”之喻,揭示出道家关于宇宙生命结构及运动形式的本质观念:中虚圆通。所谓“中虚”,是指生命体的内在结构必须是中空、虚通的。如此,生命的基本元素——气,才能通行于其中,从而保持生命存在。在中虚状态下,生命体本身会显现为“虚而不屈,动而愈出”的气行活性状态。“中虚圆通”作为一种生命结构和运动机理的统一概念,实为道的生命哲学内涵之体现。
道教认为,人体本质上同样是一种“中虚圆通”的结构体,人体的生命运行机制也在于“气”的流通。一个生命体的内部空间结构,就如同一支竹管一样,“圆虚内解,重隐含素”,必须保持内部的“空虚”或“空灵”,才能 “通气”并使生命功能得以正常运行。古代道士基于竹子作为“道”的物化载体以及竹可以通灵利生的观念,有力地催生和创造了丰富多彩的道教竹文化。
二、竹之用:竹药与竹器
竹子具备“中虚圆通”的生命结构理念,在这一基础上,道教对竹子作了不少器用发明,多集中在医药、养生技术等方面。以竹子作药物,在我国古代极为普遍。
道教对于竹药物的开发和利用,尤其值得重视。道教医药学中的竹药物种类非常丰富:竹叶、竹汁、竹沥、竹茹、竹膜、竹笋、竹皮、竹根等,皆可入药。例如,据道教典籍《肘后备急方》记载,竹叶可用来作治疗霍乱等疾病的药物:“治霍乱:浓煑竹叶汤五六升,令灼已转筋处”;“用小麦、竹叶三昧合煮,小儿甚良”。
在道教中,竹子更被广泛地用于制作各种医疗器具。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竹管。在道教看来,竹子作为中虚圆通之道的形物,基本的功能机理在于通气或导气。因此,古代道士把竹子做的“律管”(古人用以制定音律的竹管)直接用于治疗身体疾病,其功能原理就在于“律管”可以“候气”、“导气”。
道教炼养著作《服气疗病论》载:“既知其穴,宜依十二月,各用其律管,急按穴上,相而出之,则心存有所主,气行有所适矣。”这是说,把“律管”置于病人身体相应的穴位上,将“病气”引导出来,就可治好病。竹管多用于通经活络、休克急救等,用竹管来进行疾病治疗的方法,是我国古代道教医学取得的重要成果和宝贵遗产之一。至今,“竹管疗法”仍被中医学所使用。
竹子还被大量用于制作竹筒、竹刀、竹夹子、竹杖子、竹弓等医药器具。竹筒主要作为盛放、合成药物的器具。道教外丹典籍《太清经天师口诀》载,“次作消毒蒸炼法:薄削竹筒,内消毒灰汁,用好粗沙安竹筒中”。竹刀,专门用于采取、切割药材的刀具。竹夹子,在采制药物时,用于夹取物品的器具。竹杖子,道士炼丹药时用于搅拌药物的器具。竹弓,弹压出痈疮脓血的器具,如作为道教医学代表作之一的《孙真人备急千金要方》卷十八载,治唇黑肿痛痒不可忍方可用竹弓。
三、竹之魂:虚、直、贞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竹子是一种象征人格高尚、清雅脱俗的典型物象。在道教中,竹子更是生命坚强、精神高洁的象征。古代道人通过对竹的审美和体知感悟,视之为具有纯洁生命、高尚灵魂以及超凡品格的生命存在与道德境界载体。
在古代道人眼中,竹乃草木之中生长最为旺盛的植物,是因为“惟竹之得于天者最清”,即竹子的天然生命质素是最清洁的,所以其生命力最为茂盛。而竹的生命品性也尤为纯洁、高尚。道教把竹之生命品性归结为:虚、直、贞,并以此来赋比人所应该具备的高尚道德。
道教《炼虚歌》曰:“处事以直,处世以顺,处心以柔,处身以静,竹之节操也;动则忘情,静则忘念,应机忘我,应变忘物,竹之中虚也;立决定志,存不疑心,内外圆通,始终不易,竹之岁寒也;广参至士,遍访明师,接待云水,混同三教,竹之丛林也。”这段文字将竹之品性规定为直、顺、柔、静,体现出道家追求生命和谐、心灵纯洁的理念。
古代道人在养生修道实践中,培蓄和提炼出体现“道”之境界的“竹精神”。道教南宗高道白玉蟾《赠赵太虚画竹石》诗中云:“竹魂竹魄竹精神,飞落潇湘淇水濒。千竿万竿竞青翠,吹风饮露千来春。”
在这首诗歌中,白玉蟾对于赵元静所绘竹子给予了高度评价。他提炼出“竹魂、竹魄、竹精神”的概念,并以此作为体现生命本真存在的审美意象。这种清虚、高洁的“竹精神”,实质上就是古代道人在观赏、体知和感悟竹之美的过程中,蓄养而成的一种身心和谐、精神纯洁的本真生命意识与高尚道德情操。
#李泽言[超话]# 李泽言x我
时光逆旅 第5章
第1章 https://t.cn/AisSbwhY
评论里都会放下一章链接的
(结尾一定是HE的请放心食用 如果写BE 我这个玻璃心都不用等你们哭 自己边写边暴哭)
我揪住身边李泽言的领带,拉扯着强迫他看着我的眼,质问:“李泽言,你告诉我,你来找我,究竟背负了哪些风险,最差的结果,会是什么?”
男人张了张嘴,没有说话,看着我的眼无奈又温柔。
#恋与制作人##李泽言##恋与制作人同人#
时光逆旅 第5章
第1章 https://t.cn/AisSbw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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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尾一定是HE的请放心食用 如果写BE 我这个玻璃心都不用等你们哭 自己边写边暴哭)
我揪住身边李泽言的领带,拉扯着强迫他看着我的眼,质问:“李泽言,你告诉我,你来找我,究竟背负了哪些风险,最差的结果,会是什么?”
男人张了张嘴,没有说话,看着我的眼无奈又温柔。
#恋与制作人##李泽言##恋与制作人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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