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义乌,一老汉前往银行,想把400万拆迁款存成定期。接待经理,劝其买理财,老汉坚决表示只存定期。经理无奈之下,按其意愿,办的定期存款,存单上明确写着,存款期限为一年,利息132000元。到期后,老汉去取钱,却被柜员告知:存单是假的,且为其办理存款的经理已经被刑拘。老汉赶紧找到银行负责人,负责人说,这和银行无关。老汉一气之下,把银行告上法庭,法院判了。
刘老汉拿着手里的存款单,反复看了又看,他没想到在银行办理的存款单还会有有假的。
原来,他拿着这张存款单,来到银行,想把里面到期的400万和利息132000元取出来,却被银行柜员告知,这张存款单是假的,不能为他办理支付。
刘老汉听到这个消息后,如晴天霹雳,血压升高,双腿颤抖。
他强撑着身体有找到银行负责人,负责人告诉他,当初为他办存款的业务经理王斌已经被处以刑事处罚了,这件事和银行没关系,只能找王斌个人负责处理。
刘老汉听后,怒火中烧,提着嗓门儿喊:我是在你们银行办理的存款,他是你们的职员,你们把锅甩给他,这是就是推诿责任。
然而,不管刘老汉如何表达不满和愤怒,经理只冷漠的表示:这件事跟银行无关,谁给你办理的,找谁去。
这件事要从一年前说起。
刘老汉家的老房子因拆迁获得了400万的补偿款,这对于刘老汉来说,简直是天大的好事,他全家人都高兴得不得了,一整晚都兴奋地睡不着觉。
刘老汉拿到这400万后,与妻子商量,认为银行是最安全的选择。
他们决定存个定期,每年到期后取出利息作为生活开销,这样一来,他们的生活将不再需要节衣缩食,而那400万本金则作为养老的保障。
于是,刘老汉带着400万来到银行,领取了排队号码。期间,客户经理王斌主动上前询问他要办理什么业务。
刘老汉告诉王斌,自己想把拆迁所得的400万存入银行。
王斌敏锐地察觉到了这个“大客户”,立刻热情地引导刘老汉到一旁。
出于对银行的信任,刘老汉也深信王斌这位王经理。
随后,王斌将刘老汉带到一个单独的办公室,并解释说因为他的存款金额足够,可以享受VIP服务,无需排队。
刘老汉心中暗自欢喜,觉得有钱就是好,待遇也随之提升。
其不知,刘老汉已经一步步向陷阱靠近。
随后,王斌热情地接待了刘老汉,为他倒了茶水,并开始滔滔不绝地推销理财产品,声称能带来极高的收益。
然而,刘老汉并没有被说服,也不相信什么理财产品,更不相信王斌给他画的大饼。
刘老汉有点不耐其烦了,他坚决表示,只想存一年的定期。
王斌担任客户经理多年,很会察言观色,于是,停止了继续推荐理财产品,马上微笑的表示,按刘老汉的要求办理定期存款。
当刘老汉接过存单以后,细致的看了一下。上面白纸黑字的写着存取为一年,利息3.3﹪,到期利息132000元。
刘老汉终于放心,把存单小心翼翼的放在安全的地方,然后回家了。
转眼就到了一年的期限,刘老汉拿着存款单前往银行,想把利息取出来。
可是却被告知存款单是假的,出现了文章开头那一幕。
刘老汉几次找到银行,索要400万存款和利息,都无果。随后,刘老汉愤怒的将银行告上法庭。
那么,在法律的角度,该如何认定此事呢?
1、刘老汉认为,王斌是银行的职员,所以银行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民法典》第1191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王斌身为银行职员,竟然在银行内部利用假存款单进行欺诈,将客户的资金私自挪用,给客户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客户基于对银行的信任,才放心地将资金交给银行工作人员处理。
由于这些工作人员在银行的监管之下,银行应当承担起相应的赔偿责任,以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
2、银行认为,这都是王斌的个人行为,刘老汉应该追究王斌的责,而不是揪着银行不放。
《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银行表示,因为存单是王斌提供的,是假存单,也就是说,刘老汉与银行未形成合约关系,银行无需负责。
3、法院审理后认为,
银行否认与刘老汉形成合约关系是错误的,作为客户,刘老汉是无法识别存单真伪的,他走进银行大门时,首先信任的是银行本身。
《商业银行法》第6条规定:商业银行应当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侵犯。
银行有责任和义务确保客户的利益不受侵犯,因此,在王斌利用假存款单进行欺诈的情况下,银行应当承担起相应的赔偿责任。
最终,法院判令,银行赔偿刘老汉400万存款,和利息132000元。 https://t.cn/Ryh677g
刘老汉拿着手里的存款单,反复看了又看,他没想到在银行办理的存款单还会有有假的。
原来,他拿着这张存款单,来到银行,想把里面到期的400万和利息132000元取出来,却被银行柜员告知,这张存款单是假的,不能为他办理支付。
刘老汉听到这个消息后,如晴天霹雳,血压升高,双腿颤抖。
他强撑着身体有找到银行负责人,负责人告诉他,当初为他办存款的业务经理王斌已经被处以刑事处罚了,这件事和银行没关系,只能找王斌个人负责处理。
刘老汉听后,怒火中烧,提着嗓门儿喊:我是在你们银行办理的存款,他是你们的职员,你们把锅甩给他,这是就是推诿责任。
然而,不管刘老汉如何表达不满和愤怒,经理只冷漠的表示:这件事跟银行无关,谁给你办理的,找谁去。
这件事要从一年前说起。
刘老汉家的老房子因拆迁获得了400万的补偿款,这对于刘老汉来说,简直是天大的好事,他全家人都高兴得不得了,一整晚都兴奋地睡不着觉。
刘老汉拿到这400万后,与妻子商量,认为银行是最安全的选择。
他们决定存个定期,每年到期后取出利息作为生活开销,这样一来,他们的生活将不再需要节衣缩食,而那400万本金则作为养老的保障。
于是,刘老汉带着400万来到银行,领取了排队号码。期间,客户经理王斌主动上前询问他要办理什么业务。
刘老汉告诉王斌,自己想把拆迁所得的400万存入银行。
王斌敏锐地察觉到了这个“大客户”,立刻热情地引导刘老汉到一旁。
出于对银行的信任,刘老汉也深信王斌这位王经理。
随后,王斌将刘老汉带到一个单独的办公室,并解释说因为他的存款金额足够,可以享受VIP服务,无需排队。
刘老汉心中暗自欢喜,觉得有钱就是好,待遇也随之提升。
其不知,刘老汉已经一步步向陷阱靠近。
随后,王斌热情地接待了刘老汉,为他倒了茶水,并开始滔滔不绝地推销理财产品,声称能带来极高的收益。
然而,刘老汉并没有被说服,也不相信什么理财产品,更不相信王斌给他画的大饼。
刘老汉有点不耐其烦了,他坚决表示,只想存一年的定期。
王斌担任客户经理多年,很会察言观色,于是,停止了继续推荐理财产品,马上微笑的表示,按刘老汉的要求办理定期存款。
当刘老汉接过存单以后,细致的看了一下。上面白纸黑字的写着存取为一年,利息3.3﹪,到期利息132000元。
刘老汉终于放心,把存单小心翼翼的放在安全的地方,然后回家了。
转眼就到了一年的期限,刘老汉拿着存款单前往银行,想把利息取出来。
可是却被告知存款单是假的,出现了文章开头那一幕。
刘老汉几次找到银行,索要400万存款和利息,都无果。随后,刘老汉愤怒的将银行告上法庭。
那么,在法律的角度,该如何认定此事呢?
1、刘老汉认为,王斌是银行的职员,所以银行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民法典》第1191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王斌身为银行职员,竟然在银行内部利用假存款单进行欺诈,将客户的资金私自挪用,给客户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客户基于对银行的信任,才放心地将资金交给银行工作人员处理。
由于这些工作人员在银行的监管之下,银行应当承担起相应的赔偿责任,以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
2、银行认为,这都是王斌的个人行为,刘老汉应该追究王斌的责,而不是揪着银行不放。
《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银行表示,因为存单是王斌提供的,是假存单,也就是说,刘老汉与银行未形成合约关系,银行无需负责。
3、法院审理后认为,
银行否认与刘老汉形成合约关系是错误的,作为客户,刘老汉是无法识别存单真伪的,他走进银行大门时,首先信任的是银行本身。
《商业银行法》第6条规定:商业银行应当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侵犯。
银行有责任和义务确保客户的利益不受侵犯,因此,在王斌利用假存款单进行欺诈的情况下,银行应当承担起相应的赔偿责任。
最终,法院判令,银行赔偿刘老汉400万存款,和利息132000元。 https://t.cn/Ryh677g
陕西渭南,女子趁丈夫去上班,将情夫带回家玩游戏。不料被丈夫意外撞破,悄悄联系了一群亲友前来帮忙围堵。女子情急之下,趁丈夫不注意,竟然从3楼阳台跳下,构成10级伤残。之后,女子将丈夫和亲友告上法庭,索要39万赔偿,法院判了!
(来源: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这天,雷丽趁着丈夫去上班,便马上把情人约到了出租屋,两人开始翻云覆雨。
正在他们大战之时,突然门外响起了急促的敲门声,还有一阵阵的嘈杂声,有人在叫嚣:“雷丽,你这个不要 脸的女人,你给我把门打开!”
雷丽一下就听出来,那是丈夫金朋的声音,她十分害怕,抓着情夫的手不停地说:“怎么办?是他,被他发现我就死定了。”情夫比她更怕,窝在床上不停地发着抖,雷丽瞬间绝望了。
就在她思考着,怎么给丈夫一个合理的解释时,突然窗破璃“呯”的一声应声而碎。紧接着,丈夫从窗台爬进来,立马打开房间门,哗啦啦进来几个亲戚。
雷丽赶紧扯了个被子,把自己给盖住,她觉得十分丢人。
雷丽不明白,自己明明是看着丈夫去上班了,才约情夫上门约会的,他怎么会突然回来呢。
其实这事是金朋无意间撞破的。
金朋正在上班时,突然接到学校老师的电话,让他提供一下儿子的保险单,可是他打妻子电话无人接听。
他只好自己回家拿,没想到在房门口听到了妻子和一个陌生男子的欢愉声。
他十分气愤,想冲进去揍扁他们,可是转念一想,妻子做出这种事,自己肯定是无法跟她再在一起生活下去了,还不如跟她好聚好散,省得儿子难堪。
他打算取证让妻子净身出户,于是他马上给几个亲友打去电话,让他们来协助自己捉奸,做个见证人。
亲友们很快赶到,金朋开始敲门,可是根本无人应答。他当即从邻居家爬到窗户外面,一锤打破窗户爬了进去。
金朋十分生气,抓起雷丽的头发就狠狠甩了几巴掌,又冲过去打了那男的几拳。
之后,金朋对其中2个亲友说:“你们帮我把他带去厕所,看管起来,记住不要打骂他。”
可没想到,雷丽趁他不注意,竟然猛然冲出房间,从3楼阳台一跃而下,造成身上多处骨折,构成十级伤残。
雷丽在医院休养了很长时间,花光了家里的20万积蓄后,终于出院了。
而金朋和2名负责控制情敌的亲友,被警方带走,并做出行政拘留10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雷丽知道后,心里很不服气,自己明明都伤成这样了,他们的处罚太轻了。
于是她反手就申请了行政复议,想让丈夫和亲友得到更加严厉的惩罚,没想到申诉失败了。
她仍然不甘心,又一纸诉状,将金朋和3名亲友告上法庭,向其索要39万的伤残赔偿金。
那么在法律上是如何看待此事的呢?
1、雷丽声称,金朋带着人上来围堵自己,双方发生了肢体冲突,给自己造成了精神压力,导致自己跳楼,他们涉嫌侵权,应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同时《民法典》第1168条规定:2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侵权的4大构成要件为:侵权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主观上有过错。
金朋并不认可该说法,自己回家的主要目的是拿保险单,而不是捉奸。在发现妻子背叛自己后,自己才破窗而入,属于紧急避险行为。
之后只是打了她几巴掌,并不构成人身威胁。而亲友也只是帮忙取证,全程没有动手,也没有用语言攻击雷丽及其情夫。
雷丽在情绪稳定的情况下,突然夺门而出并跳楼的行为,并不是他们所能预料的,属于她个人行为,因此金朋认为,他们并没有构成侵权,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2、雷丽认为,亲友们非未她的许可,私自闯入自己的出租屋,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
根据《刑法》第245条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金朋辩驳,自己和雷丽是夫妻,出租屋的承租人是自己,租金也都是自己出的,他回自己的家,不构成非法入侵他人住宅。而且亲友们是在自己破窗入屋后,打开房间门进来的,自己作为屋主,有权邀请亲友来家里做客,这并不违法。
3、法院审理认为:
根据《民法典》第1173条规定: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金朋在没得到妻子的允许下,私自指使众亲友强行闯入雷丽的房间,双方还发生了摩擦。雷丽因为难以承受精神创伤,选择从3楼跳下避祸,造成了人身损害后果。金朋和亲友存在一定的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但雷丽身为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对跳下3楼所产生的损害后果 ,是有预见性的,但她选择铤而走险,对自身没有尽到安全注意义务,所以她要为自己的伤残负主要责任。
因此法院判决:雷丽承担60%的责任,金朋承担25%,赔偿雷丽7.8万余元,3个亲友各自承担5%,每人赔偿雷丽1.9万余元。
对于此判决,金朋表示不服,提起上诉,2审法院维持原判!(人物均为化名)
对此,你怎么看?
(来源: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这天,雷丽趁着丈夫去上班,便马上把情人约到了出租屋,两人开始翻云覆雨。
正在他们大战之时,突然门外响起了急促的敲门声,还有一阵阵的嘈杂声,有人在叫嚣:“雷丽,你这个不要 脸的女人,你给我把门打开!”
雷丽一下就听出来,那是丈夫金朋的声音,她十分害怕,抓着情夫的手不停地说:“怎么办?是他,被他发现我就死定了。”情夫比她更怕,窝在床上不停地发着抖,雷丽瞬间绝望了。
就在她思考着,怎么给丈夫一个合理的解释时,突然窗破璃“呯”的一声应声而碎。紧接着,丈夫从窗台爬进来,立马打开房间门,哗啦啦进来几个亲戚。
雷丽赶紧扯了个被子,把自己给盖住,她觉得十分丢人。
雷丽不明白,自己明明是看着丈夫去上班了,才约情夫上门约会的,他怎么会突然回来呢。
其实这事是金朋无意间撞破的。
金朋正在上班时,突然接到学校老师的电话,让他提供一下儿子的保险单,可是他打妻子电话无人接听。
他只好自己回家拿,没想到在房门口听到了妻子和一个陌生男子的欢愉声。
他十分气愤,想冲进去揍扁他们,可是转念一想,妻子做出这种事,自己肯定是无法跟她再在一起生活下去了,还不如跟她好聚好散,省得儿子难堪。
他打算取证让妻子净身出户,于是他马上给几个亲友打去电话,让他们来协助自己捉奸,做个见证人。
亲友们很快赶到,金朋开始敲门,可是根本无人应答。他当即从邻居家爬到窗户外面,一锤打破窗户爬了进去。
金朋十分生气,抓起雷丽的头发就狠狠甩了几巴掌,又冲过去打了那男的几拳。
之后,金朋对其中2个亲友说:“你们帮我把他带去厕所,看管起来,记住不要打骂他。”
可没想到,雷丽趁他不注意,竟然猛然冲出房间,从3楼阳台一跃而下,造成身上多处骨折,构成十级伤残。
雷丽在医院休养了很长时间,花光了家里的20万积蓄后,终于出院了。
而金朋和2名负责控制情敌的亲友,被警方带走,并做出行政拘留10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雷丽知道后,心里很不服气,自己明明都伤成这样了,他们的处罚太轻了。
于是她反手就申请了行政复议,想让丈夫和亲友得到更加严厉的惩罚,没想到申诉失败了。
她仍然不甘心,又一纸诉状,将金朋和3名亲友告上法庭,向其索要39万的伤残赔偿金。
那么在法律上是如何看待此事的呢?
1、雷丽声称,金朋带着人上来围堵自己,双方发生了肢体冲突,给自己造成了精神压力,导致自己跳楼,他们涉嫌侵权,应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同时《民法典》第1168条规定:2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侵权的4大构成要件为:侵权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主观上有过错。
金朋并不认可该说法,自己回家的主要目的是拿保险单,而不是捉奸。在发现妻子背叛自己后,自己才破窗而入,属于紧急避险行为。
之后只是打了她几巴掌,并不构成人身威胁。而亲友也只是帮忙取证,全程没有动手,也没有用语言攻击雷丽及其情夫。
雷丽在情绪稳定的情况下,突然夺门而出并跳楼的行为,并不是他们所能预料的,属于她个人行为,因此金朋认为,他们并没有构成侵权,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2、雷丽认为,亲友们非未她的许可,私自闯入自己的出租屋,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
根据《刑法》第245条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金朋辩驳,自己和雷丽是夫妻,出租屋的承租人是自己,租金也都是自己出的,他回自己的家,不构成非法入侵他人住宅。而且亲友们是在自己破窗入屋后,打开房间门进来的,自己作为屋主,有权邀请亲友来家里做客,这并不违法。
3、法院审理认为:
根据《民法典》第1173条规定: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金朋在没得到妻子的允许下,私自指使众亲友强行闯入雷丽的房间,双方还发生了摩擦。雷丽因为难以承受精神创伤,选择从3楼跳下避祸,造成了人身损害后果。金朋和亲友存在一定的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但雷丽身为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对跳下3楼所产生的损害后果 ,是有预见性的,但她选择铤而走险,对自身没有尽到安全注意义务,所以她要为自己的伤残负主要责任。
因此法院判决:雷丽承担60%的责任,金朋承担25%,赔偿雷丽7.8万余元,3个亲友各自承担5%,每人赔偿雷丽1.9万余元。
对于此判决,金朋表示不服,提起上诉,2审法院维持原判!(人物均为化名)
对此,你怎么看?
师父是上天你对的恩,赐浅谈道家师的徒缘份 。 ͏
壹
修行,人总会有自己师的父。是那因缘成熟的遇相,总会着带种莫名的熟悉!
师父会以殊特的方式来点化徒,弟艰难的磨合者快一两三年的慢需要一辈子的时间。师父也许责会骂、摆布、冷落、抬举、宠爱、放任,甚至娇但宠是不会弃放!
你醒不他不安,不你伤也许懂难,不折你不你专注,不你痛你不知,道不压你你懈会怠……爱恨交加所以师为如父。也许会你逃避,你但会发现离开不的是你!但你也觉会得师像父火,太近会被烧灼太,远又感到冷,保如持何恰当的离距已经是你修行的门入了。
作为子弟,不需不断白表,是真亲正师会知你道来做什么你要怎么才样可以归纳心自。当然也发会现难以言喻是得你渴望见你到或提及需要那的份喜悦,至甚会紧张异常。
贰
在师父面前不隐必瞒你己自,无你论有怎样的缺陷,请信相你的师父无,论生活给你什么不意如,请相你信的师父 师,父是上天对的你恩赐。他会在你看你不明白顶不的住时候你给方向与支柱,便即你师父能脆力弱但他爱怜的眼神关切的心情会也在他修的持中燃点你心不中灭的灯火。
因恩为师就像面一明镜看的你透彻无而处躲藏。如果样这不要害怕,为因师父会用净清思维、道养智慧,让子弟照出了己自问题与前进方的向。
在师父前面,弟子不必惭万愧分,无地自容,满 腹话语或,者难以启齿。要建内立心对师父完整信任这,时师就徒有传承性性特独质的通沟。你才能有力感受和领到悟师父笑语谈言中无的尽悲心怜爱与生人智慧,你才能体会师父道弘利生苦的难与酸辛,你才能懂师父的中思惠、杯中茶、笑中泪……
叁
在亲师指的导调伏,下你会发现你的眼神柔和坚但定,你的言语越来越温和自但信,的你心越来越软但真实,至甚会找到合适理恰由当的原谅的你仇敌。
静静地忆念你下的师父,的他一言一行举,手投足之间,音容貌笑,本心真纯和孩顽样皮,又如的善慈悲,也兼具长庄者肃,你的父师一定有然自而然的魅,力 师父道知做弟子,难但弟子要体恤为师亦。难
生者活的一切所为,都是顺自其然利益生诸的善本现示,回归自性承担本都质源自于师徒间心传应授,有时无需语言。师徒间应相法的相携有无着量的功益。法得传承才是正道一唯。
人一的生会无有数次的相,逢那些无法诠释的感觉都,是没由来的缘分缘,深缘,浅早有分晓。之后任你如我何修行,也无法改更初时的模样。感恩父师的孜孜教诲,剩下就的靠自己努力领了悟!
如果你有父师,请珍来惜之不易的三世因证缘果!
壹
修行,人总会有自己师的父。是那因缘成熟的遇相,总会着带种莫名的熟悉!
师父会以殊特的方式来点化徒,弟艰难的磨合者快一两三年的慢需要一辈子的时间。师父也许责会骂、摆布、冷落、抬举、宠爱、放任,甚至娇但宠是不会弃放!
你醒不他不安,不你伤也许懂难,不折你不你专注,不你痛你不知,道不压你你懈会怠……爱恨交加所以师为如父。也许会你逃避,你但会发现离开不的是你!但你也觉会得师像父火,太近会被烧灼太,远又感到冷,保如持何恰当的离距已经是你修行的门入了。
作为子弟,不需不断白表,是真亲正师会知你道来做什么你要怎么才样可以归纳心自。当然也发会现难以言喻是得你渴望见你到或提及需要那的份喜悦,至甚会紧张异常。
贰
在师父面前不隐必瞒你己自,无你论有怎样的缺陷,请信相你的师父无,论生活给你什么不意如,请相你信的师父 师,父是上天对的你恩赐。他会在你看你不明白顶不的住时候你给方向与支柱,便即你师父能脆力弱但他爱怜的眼神关切的心情会也在他修的持中燃点你心不中灭的灯火。
因恩为师就像面一明镜看的你透彻无而处躲藏。如果样这不要害怕,为因师父会用净清思维、道养智慧,让子弟照出了己自问题与前进方的向。
在师父前面,弟子不必惭万愧分,无地自容,满 腹话语或,者难以启齿。要建内立心对师父完整信任这,时师就徒有传承性性特独质的通沟。你才能有力感受和领到悟师父笑语谈言中无的尽悲心怜爱与生人智慧,你才能体会师父道弘利生苦的难与酸辛,你才能懂师父的中思惠、杯中茶、笑中泪……
叁
在亲师指的导调伏,下你会发现你的眼神柔和坚但定,你的言语越来越温和自但信,的你心越来越软但真实,至甚会找到合适理恰由当的原谅的你仇敌。
静静地忆念你下的师父,的他一言一行举,手投足之间,音容貌笑,本心真纯和孩顽样皮,又如的善慈悲,也兼具长庄者肃,你的父师一定有然自而然的魅,力 师父道知做弟子,难但弟子要体恤为师亦。难
生者活的一切所为,都是顺自其然利益生诸的善本现示,回归自性承担本都质源自于师徒间心传应授,有时无需语言。师徒间应相法的相携有无着量的功益。法得传承才是正道一唯。
人一的生会无有数次的相,逢那些无法诠释的感觉都,是没由来的缘分缘,深缘,浅早有分晓。之后任你如我何修行,也无法改更初时的模样。感恩父师的孜孜教诲,剩下就的靠自己努力领了悟!
如果你有父师,请珍来惜之不易的三世因证缘果!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