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周五发布的全国卫星数据研究显示,中国近一半的主要城市正遭受“中度至重度”程度的沉降,使数百万人面临洪水风险,尤其是在海平面上升的情况下。
这篇发表在《科学》杂志上的论文的作者发现,中国45%的城市土地每年下沉速度超过3毫米,其中16%的城市土地每年下沉速度超过10毫米,这不仅是由于地下水位下降,而且是由于建筑环境的重量所致。
华南师范大学敖祖瑞领导的研究小组表示,由于中国城市人口已超过9亿,“中国即使是一小部分下沉土地也可能对城市生活构成重大威胁”。
沉降已经给中国造成每年超过75亿元人民币(10.4亿美元)的损失,并且在下个世纪内,近四分之一的沿海土地实际上可能低于海平面,使数亿人面临更大的洪水风险。
东安格利亚大学廷德尔气候变化研究中心的罗伯特·尼科尔斯说:“这确实让人们意识到,这对中国来说是一个全国性的问题,而不仅仅是一两个地方的问题。” “这是世界其他地区正在发生的事情的缩影。”
拥有超过1500万人口的北方城市天津被确定为受灾最严重的城市之一。去年,一场“突发地质灾害”导致3000名居民被疏散,调查人员将这场灾害归咎于水资源枯竭和地热井的建设。
中国许多老煤区,打开新选项卡过度开采也造成了损失,当局经常被迫向摇摇欲坠的矿井中注入混凝土以加固土地。
问题不仅限于中国。2月份发表的另一项研究称,全球约630万平方公里(240万平方英里)的土地面临风险。印度尼西亚是受灾最严重的国家之一,首都雅加达的大部分地区现已低于海平面。
尼科尔斯表示,脆弱的城市可以从东京汲取教训,在20世纪70年代禁止地下水开采之前,东京下沉了约5米(16英尺)。“应该非常认真地考虑缓解沉降,但你无法阻止所有这些,所以你正在谈论适应和建造堤坝。”
根据新加坡2022年的一项研究,在遭受这一问题的44个主要沿海城市中,有30个位于亚洲。
罗德岛大学地球物理学专家马特·韦说:“这是城市化和人口增长的问题——人口密度更大、开采的水更多、(和)沉降更多。”
中国的沉降问题不仅涉及地下水位下降,还与建筑环境的重量有关,表明这是一个多方面的问题。随着全球气候变化加剧,海平面上升,这一问题将变得更加紧迫。对于中国等人口稠密地区,这可能引发更大规模的灾难,给数以百万计的人民带来严重威胁。
这篇发表在《科学》杂志上的论文的作者发现,中国45%的城市土地每年下沉速度超过3毫米,其中16%的城市土地每年下沉速度超过10毫米,这不仅是由于地下水位下降,而且是由于建筑环境的重量所致。
华南师范大学敖祖瑞领导的研究小组表示,由于中国城市人口已超过9亿,“中国即使是一小部分下沉土地也可能对城市生活构成重大威胁”。
沉降已经给中国造成每年超过75亿元人民币(10.4亿美元)的损失,并且在下个世纪内,近四分之一的沿海土地实际上可能低于海平面,使数亿人面临更大的洪水风险。
东安格利亚大学廷德尔气候变化研究中心的罗伯特·尼科尔斯说:“这确实让人们意识到,这对中国来说是一个全国性的问题,而不仅仅是一两个地方的问题。” “这是世界其他地区正在发生的事情的缩影。”
拥有超过1500万人口的北方城市天津被确定为受灾最严重的城市之一。去年,一场“突发地质灾害”导致3000名居民被疏散,调查人员将这场灾害归咎于水资源枯竭和地热井的建设。
中国许多老煤区,打开新选项卡过度开采也造成了损失,当局经常被迫向摇摇欲坠的矿井中注入混凝土以加固土地。
问题不仅限于中国。2月份发表的另一项研究称,全球约630万平方公里(240万平方英里)的土地面临风险。印度尼西亚是受灾最严重的国家之一,首都雅加达的大部分地区现已低于海平面。
尼科尔斯表示,脆弱的城市可以从东京汲取教训,在20世纪70年代禁止地下水开采之前,东京下沉了约5米(16英尺)。“应该非常认真地考虑缓解沉降,但你无法阻止所有这些,所以你正在谈论适应和建造堤坝。”
根据新加坡2022年的一项研究,在遭受这一问题的44个主要沿海城市中,有30个位于亚洲。
罗德岛大学地球物理学专家马特·韦说:“这是城市化和人口增长的问题——人口密度更大、开采的水更多、(和)沉降更多。”
中国的沉降问题不仅涉及地下水位下降,还与建筑环境的重量有关,表明这是一个多方面的问题。随着全球气候变化加剧,海平面上升,这一问题将变得更加紧迫。对于中国等人口稠密地区,这可能引发更大规模的灾难,给数以百万计的人民带来严重威胁。
【市场监管总局通报,#普娜饮用水再现亚硝酸盐超标#】继去年底被市场监管总局通报后,圣培露饮用水近日再度被检出亚硝酸盐超标。
据市场监管总局4月16日通报,河南省麦德龙商业集团有限公司郑州郑东商场销售的、标称上海雀巢产品服务有限公司中国总代理的、意大利SANPELLEGRINO S.p.A.公司出品的普娜饮用天然泉水,其中亚硝酸盐(以NO2-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据了解,去年12月29日,市场监管总局曾发布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通报,同样是标称上海雀巢产品服务有限公司中国总代理的、意大利SANPELLEGRINO S.p.A公司出品的饮用天然泉水,被检出亚硝酸盐(以NO2-计)超标。而区别在于销售单位是沃尔玛(天津)商业零售有限公司。
据了解,亚硝酸盐广泛存在于环境中,是自然界中普遍存在的含氮化合物,水中的亚硝酸盐可由硝酸盐转化而来,能一定程度上反映水体被污染的情况。亚硝酸盐可导致高铁血红蛋白症,还能够与蛋白质分解产物在酸性条件下发生反应产生亚硝胺类致癌物,若饮用亚硝酸盐严重超标的水可能会引起中毒。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包装饮用水(矿泉水除外)中亚硝酸盐(以NO2-计)的最大限量值为0.005mg/L。其他类饮用水中亚硝酸盐超标的原因,可能是水体被细菌污染;也可能是消毒控制不当。
公开报道显示,普娜是雀巢旗下定位高端市场的饮用水品牌,2020年进入中国市场。普娜官方公众号介绍,品牌起始于1954年,普娜的水源地是意大利佛罗伦萨的托斯卡纳山脉。(泰山财经)
据市场监管总局4月16日通报,河南省麦德龙商业集团有限公司郑州郑东商场销售的、标称上海雀巢产品服务有限公司中国总代理的、意大利SANPELLEGRINO S.p.A.公司出品的普娜饮用天然泉水,其中亚硝酸盐(以NO2-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据了解,去年12月29日,市场监管总局曾发布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通报,同样是标称上海雀巢产品服务有限公司中国总代理的、意大利SANPELLEGRINO S.p.A公司出品的饮用天然泉水,被检出亚硝酸盐(以NO2-计)超标。而区别在于销售单位是沃尔玛(天津)商业零售有限公司。
据了解,亚硝酸盐广泛存在于环境中,是自然界中普遍存在的含氮化合物,水中的亚硝酸盐可由硝酸盐转化而来,能一定程度上反映水体被污染的情况。亚硝酸盐可导致高铁血红蛋白症,还能够与蛋白质分解产物在酸性条件下发生反应产生亚硝胺类致癌物,若饮用亚硝酸盐严重超标的水可能会引起中毒。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包装饮用水(矿泉水除外)中亚硝酸盐(以NO2-计)的最大限量值为0.005mg/L。其他类饮用水中亚硝酸盐超标的原因,可能是水体被细菌污染;也可能是消毒控制不当。
公开报道显示,普娜是雀巢旗下定位高端市场的饮用水品牌,2020年进入中国市场。普娜官方公众号介绍,品牌起始于1954年,普娜的水源地是意大利佛罗伦萨的托斯卡纳山脉。(泰山财经)
天津生育保险与职工医保拟合并实施!缴费和待遇会变吗?
近日,天津市医保局网站发布天津市医保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职工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工作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天津市职工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拟合并实施。
全文如下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国办发〔2019〕10号),持续做好职工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工作,我们研究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职工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工作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意见,提高决策科学性、合理性,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及起草说明向社会公布。社会公众可在2024年4月26日18:00前,通过以下方式查阅并提出修改意见。
关于进一步做好职工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工作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做好职工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工作,强化基金共济能力,提升管理综合效能,保障参保人员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国办发〔2019〕10号)等文件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同步参保登记
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灵活就业人员等在参加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时,同步参加职工生育保险,并按规定办理参保登记和变更登记。其中,职工由用人单位依法为其申请办理参保登记,灵活就业人员自行申请办理参保登记。
二、统一基金征缴
职工生育保险费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统一征缴,按照参加职工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之和确定新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根据运行情况和保障需求,按照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按程序确定和调整职工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
三、合并基金管理
职工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中设置职工生育保险基金收入项目,在待遇支出中设置职工生育待遇支出项目。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严格执行社保基金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建立健全基金风险预警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坚持基金收支运行情况公开,强化基金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确保基金安全运行。
四、规范医疗服务管理
统一职工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服务管理,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相关医疗服务协议时,要将生育医疗服务有关要求和指标增加到协议内容中,并充分利用协议管理,强化对生育医疗服务的监控。充分利用医保智能监控系统,强化监控和审核,控制生育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执行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
五、优化经办和信息服务
统一职工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经办管理,规范经办流程,深入推进落实“出生一件事”。充分利用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平台,实行信息系统一体化运行,确保生育医疗费用及时结算。完善统计信息系统,及时全面准确反映职工生育保险基金运行、待遇享受人员、待遇支付等方面情况。
本通知自2024年5月22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生育保险并入医保,对职工有何影响?
2019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公布《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按照《意见》,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实现参保同步登记、基金合并运行、征缴管理一致、监督管理统一、经办服务一体化。
“五险一金”变“四险一金”,职工遇会不会受影响?对此,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陈金甫曾进行解读。
《意见》明确指出,确保职工生育期间生育保险待遇不变。参保人员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等各项生育保险待遇按现行法律法规执行,所需资金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两项保险合并实施,丝毫不会影响参保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改变的只是经办渠道,原有生育保险参保范围、保障项目和支付水平均未改变。”陈金甫表示,两险合并实施并非取消生育保险,不涉及生育保险待遇政策的调整,也不增加单位和个人缴费负担,只是管理运行上的一体化,即所有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保险,有利于实现生育保险应保尽保。
陈金甫进一步介绍,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两部分。不同于医疗保险待遇按比例支付的方式,生育保险采取的是在规定范围内实报实销的办法。同时,生育保险由单位缴费,个人不缴费。合并实施后,不仅上述政策不变,还将通过实现两项保险参保同步登记、基金合并运行、征缴管理一致、监督管理统一、经办服务一体化,在节省管理成本、提升效率的同时,使得参保者报销更加便利。
近日,天津市医保局网站发布天津市医保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职工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工作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天津市职工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拟合并实施。
全文如下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国办发〔2019〕10号),持续做好职工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工作,我们研究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职工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工作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意见,提高决策科学性、合理性,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及起草说明向社会公布。社会公众可在2024年4月26日18:00前,通过以下方式查阅并提出修改意见。
关于进一步做好职工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工作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做好职工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工作,强化基金共济能力,提升管理综合效能,保障参保人员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国办发〔2019〕10号)等文件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同步参保登记
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灵活就业人员等在参加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时,同步参加职工生育保险,并按规定办理参保登记和变更登记。其中,职工由用人单位依法为其申请办理参保登记,灵活就业人员自行申请办理参保登记。
二、统一基金征缴
职工生育保险费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统一征缴,按照参加职工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之和确定新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根据运行情况和保障需求,按照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按程序确定和调整职工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
三、合并基金管理
职工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中设置职工生育保险基金收入项目,在待遇支出中设置职工生育待遇支出项目。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严格执行社保基金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建立健全基金风险预警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坚持基金收支运行情况公开,强化基金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确保基金安全运行。
四、规范医疗服务管理
统一职工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服务管理,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相关医疗服务协议时,要将生育医疗服务有关要求和指标增加到协议内容中,并充分利用协议管理,强化对生育医疗服务的监控。充分利用医保智能监控系统,强化监控和审核,控制生育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执行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
五、优化经办和信息服务
统一职工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经办管理,规范经办流程,深入推进落实“出生一件事”。充分利用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平台,实行信息系统一体化运行,确保生育医疗费用及时结算。完善统计信息系统,及时全面准确反映职工生育保险基金运行、待遇享受人员、待遇支付等方面情况。
本通知自2024年5月22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生育保险并入医保,对职工有何影响?
2019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公布《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按照《意见》,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实现参保同步登记、基金合并运行、征缴管理一致、监督管理统一、经办服务一体化。
“五险一金”变“四险一金”,职工遇会不会受影响?对此,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陈金甫曾进行解读。
《意见》明确指出,确保职工生育期间生育保险待遇不变。参保人员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等各项生育保险待遇按现行法律法规执行,所需资金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两项保险合并实施,丝毫不会影响参保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改变的只是经办渠道,原有生育保险参保范围、保障项目和支付水平均未改变。”陈金甫表示,两险合并实施并非取消生育保险,不涉及生育保险待遇政策的调整,也不增加单位和个人缴费负担,只是管理运行上的一体化,即所有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保险,有利于实现生育保险应保尽保。
陈金甫进一步介绍,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两部分。不同于医疗保险待遇按比例支付的方式,生育保险采取的是在规定范围内实报实销的办法。同时,生育保险由单位缴费,个人不缴费。合并实施后,不仅上述政策不变,还将通过实现两项保险参保同步登记、基金合并运行、征缴管理一致、监督管理统一、经办服务一体化,在节省管理成本、提升效率的同时,使得参保者报销更加便利。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