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身边事#【5月1日起,漯河城管将开始对乱停车开罚单】3月31日,漯河市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漯河市城管局、漯河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在漯河市委编办会议室召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行政处罚权移交工作会。
按照《漯河市城市管理和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漯编〔2017〕79号),将市公安局承担的“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行政处罚权移交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负责实施。
据了解,设置移交过渡期一个月,自4月1日起至4月30日,过渡期内仍由市公安局负责执法,过渡期满自5月1日起开始由市城市管理局负责执法,同时非机动车违法停放将依照《漯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进行处罚。(漯河日报)
按照《漯河市城市管理和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漯编〔2017〕79号),将市公安局承担的“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行政处罚权移交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负责实施。
据了解,设置移交过渡期一个月,自4月1日起至4月30日,过渡期内仍由市公安局负责执法,过渡期满自5月1日起开始由市城市管理局负责执法,同时非机动车违法停放将依照《漯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进行处罚。(漯河日报)
【漯河:城市乱停车要罚款,“交警”权力移交“城管”!】为深入贯彻落实城管执法体制改革要求,不断提升漯河市城市管理执法水平,3月31日下午,漯河市委编办会议室召开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行政处罚权移交工作会。将市公安局承担的“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行政处罚权移交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负责实施。详情:https://t.cn/A6Z9MfIC
【重要提醒!#5月起漯河交警不再贴条#!】2020年3月31日下午,漯河市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漯河市城管局、漯河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在漯河市委编办会议室召开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行政处罚权移交工作会。按照《漯河市城市管理和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设置移交过渡期一个月,自2020年4月1日起至2020年4月30日,过渡期内仍由市公安局负责执法,过渡期满自2020年5月1日起开始由市城市管理局负责执法。详情→https://t.cn/A6ZK349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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