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女高管开除男子称至今找不到新工作#【被北京女高管违法开除员工否认学历造假:给我泼脏水,找不到新工作】据潇湘晨报:近日,北京尼欧克斯科技有限公司女高管叫嚣违法开除员工事件持续发酵。1月9日,涉事公司董事长在接受新浪科技采访时称,被开除员工可能涉嫌“学历造假、简历造假”,此前一路讹了多家公司,惯犯。
1月9日下午,潇湘晨报记者联系到被开除员工孙先生。他向记者否认了“学历造假”一说,并表示:“学历如果是真的造假的话,不可能到今天才说。之前的开除理由不是一直说是能力不足吗?什么能力低下、不合企业文化。”
孙先生告诉记者,被北京尼欧克斯科技有限公司裁员后,他一直没找到工作,他怀疑公司在业内散布了一些不利于自己的消息,“我天天投简历都找不到(工作),到现在都找不到(工作)。”
据孙先生透露,最近有一家公司有意招他入职,最终却因为背调不通过没能接到offer,“我觉得是它(北京尼欧克斯科技有限公司)往这家公司打电话了,给我泼脏水。”
此前于1月7日,一则“女高管叫嚣违法开除员工”的视频在网上流传并引发众怒。当晚,涉事公司北京尼欧克斯科技有限公司深夜发表声明,确认网上出现的争议视频,是公司人力与前员工因解除劳动关系而出现争执的视频:人力员工情绪激动发表不当言论,对此诚挚道歉。
北京尼欧克斯科技有限公司称:前员工孙某(即孙先生)于2023年6月25日入职,签订了3年的劳动合同及保密与竞业限制协议,试用期为6个月。由于孙某工作能力不胜任,公司决定不予通过试用期。双方于2023年12月1日协商一致签署了解除劳动关系协议,公司在同年12月8日依法足额支付了11月份工资及离职补偿金。
但是孙先生在接受大河报采访时则表示,并非能力不足被辞退,冲突的原因是他反对盗版和芯片外包,被逼签道歉函才给赔偿。
1月9日下午,记者多次拨打北京尼欧克斯科技有限公司对外登记的联系电话,显示为空号。海淀区劳动监察大队一工作人员曾表示,孙先生未就其反映的诉求投诉或仲裁,双方已就离职补偿达成协议。
员工被辞退后,公司若是存在“泼脏水,散布对员工求职不利消息”的行为,是否涉及侵权?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赵良善告诉记者,如果该家公司存在“故意在行业内给孙先生泼脏水,诋毁甚至诽谤孙先生”的行为,依据《民法典》第1024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以及《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如果因为劳动者工作中的纠纷被企业恶意诋毁、造谣,造成劳动者社会评价降低、实际工作受到影响,企业实际上已经构成了对劳动者名誉权的侵害,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停止侵权行为,如果因此造成损失的,还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
1月9日下午,潇湘晨报记者联系到被开除员工孙先生。他向记者否认了“学历造假”一说,并表示:“学历如果是真的造假的话,不可能到今天才说。之前的开除理由不是一直说是能力不足吗?什么能力低下、不合企业文化。”
孙先生告诉记者,被北京尼欧克斯科技有限公司裁员后,他一直没找到工作,他怀疑公司在业内散布了一些不利于自己的消息,“我天天投简历都找不到(工作),到现在都找不到(工作)。”
据孙先生透露,最近有一家公司有意招他入职,最终却因为背调不通过没能接到offer,“我觉得是它(北京尼欧克斯科技有限公司)往这家公司打电话了,给我泼脏水。”
此前于1月7日,一则“女高管叫嚣违法开除员工”的视频在网上流传并引发众怒。当晚,涉事公司北京尼欧克斯科技有限公司深夜发表声明,确认网上出现的争议视频,是公司人力与前员工因解除劳动关系而出现争执的视频:人力员工情绪激动发表不当言论,对此诚挚道歉。
北京尼欧克斯科技有限公司称:前员工孙某(即孙先生)于2023年6月25日入职,签订了3年的劳动合同及保密与竞业限制协议,试用期为6个月。由于孙某工作能力不胜任,公司决定不予通过试用期。双方于2023年12月1日协商一致签署了解除劳动关系协议,公司在同年12月8日依法足额支付了11月份工资及离职补偿金。
但是孙先生在接受大河报采访时则表示,并非能力不足被辞退,冲突的原因是他反对盗版和芯片外包,被逼签道歉函才给赔偿。
1月9日下午,记者多次拨打北京尼欧克斯科技有限公司对外登记的联系电话,显示为空号。海淀区劳动监察大队一工作人员曾表示,孙先生未就其反映的诉求投诉或仲裁,双方已就离职补偿达成协议。
员工被辞退后,公司若是存在“泼脏水,散布对员工求职不利消息”的行为,是否涉及侵权?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赵良善告诉记者,如果该家公司存在“故意在行业内给孙先生泼脏水,诋毁甚至诽谤孙先生”的行为,依据《民法典》第1024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以及《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如果因为劳动者工作中的纠纷被企业恶意诋毁、造谣,造成劳动者社会评价降低、实际工作受到影响,企业实际上已经构成了对劳动者名誉权的侵害,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停止侵权行为,如果因此造成损失的,还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
#被女高管开除男子称至今找不到新工作#【被北京女高管违法开除员工否认学历造假:给我泼脏水,找不到新工作】据潇湘晨报:近日,北京尼欧克斯科技有限公司女高管叫嚣违法开除员工事件持续发酵。1月9日,涉事公司董事长在接受新浪科技采访时称,被开除员工可能涉嫌“学历造假、简历造假”,此前一路讹了多家公司,惯犯。
1月9日下午,潇湘晨报记者联系到被开除员工孙先生。他向记者否认了“学历造假”一说,并表示:“学历如果是真的造假的话,不可能到今天才说。之前的开除理由不是一直说是能力不足吗?什么能力低下、不合企业文化。”
孙先生告诉记者,被北京尼欧克斯科技有限公司裁员后,他一直没找到工作,他怀疑公司在业内散布了一些不利于自己的消息,“我天天投简历都找不到(工作),到现在都找不到(工作)。”
据孙先生透露,最近有一家公司有意招他入职,最终却因为背调不通过没能接到offer,“我觉得是它(北京尼欧克斯科技有限公司)往这家公司打电话了,给我泼脏水。”
此前于1月7日,一则“女高管叫嚣违法开除员工”的视频在网上流传并引发众怒。当晚,涉事公司北京尼欧克斯科技有限公司深夜发表声明,确认网上出现的争议视频,是公司人力与前员工因解除劳动关系而出现争执的视频:人力员工情绪激动发表不当言论,对此诚挚道歉。
北京尼欧克斯科技有限公司称:前员工孙某(即孙先生)于2023年6月25日入职,签订了3年的劳动合同及保密与竞业限制协议,试用期为6个月。由于孙某工作能力不胜任,公司决定不予通过试用期。双方于2023年12月1日协商一致签署了解除劳动关系协议,公司在同年12月8日依法足额支付了11月份工资及离职补偿金。
但是孙先生在接受大河报采访时则表示,并非能力不足被辞退,冲突的原因是他反对盗版和芯片外包,被逼签道歉函才给赔偿。
1月9日下午,记者多次拨打北京尼欧克斯科技有限公司对外登记的联系电话,显示为空号。海淀区劳动监察大队一工作人员曾表示,孙先生未就其反映的诉求投诉或仲裁,双方已就离职补偿达成协议。
员工被辞退后,公司若是存在“泼脏水,散布对员工求职不利消息”的行为,是否涉及侵权?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赵良善告诉记者,如果该家公司存在“故意在行业内给孙先生泼脏水,诋毁甚至诽谤孙先生”的行为,依据《民法典》第1024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以及《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如果因为劳动者工作中的纠纷被企业恶意诋毁、造谣,造成劳动者社会评价降低、实际工作受到影响,企业实际上已经构成了对劳动者名誉权的侵害,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停止侵权行为,如果因此造成损失的,还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
1月9日下午,潇湘晨报记者联系到被开除员工孙先生。他向记者否认了“学历造假”一说,并表示:“学历如果是真的造假的话,不可能到今天才说。之前的开除理由不是一直说是能力不足吗?什么能力低下、不合企业文化。”
孙先生告诉记者,被北京尼欧克斯科技有限公司裁员后,他一直没找到工作,他怀疑公司在业内散布了一些不利于自己的消息,“我天天投简历都找不到(工作),到现在都找不到(工作)。”
据孙先生透露,最近有一家公司有意招他入职,最终却因为背调不通过没能接到offer,“我觉得是它(北京尼欧克斯科技有限公司)往这家公司打电话了,给我泼脏水。”
此前于1月7日,一则“女高管叫嚣违法开除员工”的视频在网上流传并引发众怒。当晚,涉事公司北京尼欧克斯科技有限公司深夜发表声明,确认网上出现的争议视频,是公司人力与前员工因解除劳动关系而出现争执的视频:人力员工情绪激动发表不当言论,对此诚挚道歉。
北京尼欧克斯科技有限公司称:前员工孙某(即孙先生)于2023年6月25日入职,签订了3年的劳动合同及保密与竞业限制协议,试用期为6个月。由于孙某工作能力不胜任,公司决定不予通过试用期。双方于2023年12月1日协商一致签署了解除劳动关系协议,公司在同年12月8日依法足额支付了11月份工资及离职补偿金。
但是孙先生在接受大河报采访时则表示,并非能力不足被辞退,冲突的原因是他反对盗版和芯片外包,被逼签道歉函才给赔偿。
1月9日下午,记者多次拨打北京尼欧克斯科技有限公司对外登记的联系电话,显示为空号。海淀区劳动监察大队一工作人员曾表示,孙先生未就其反映的诉求投诉或仲裁,双方已就离职补偿达成协议。
员工被辞退后,公司若是存在“泼脏水,散布对员工求职不利消息”的行为,是否涉及侵权?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赵良善告诉记者,如果该家公司存在“故意在行业内给孙先生泼脏水,诋毁甚至诽谤孙先生”的行为,依据《民法典》第1024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以及《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如果因为劳动者工作中的纠纷被企业恶意诋毁、造谣,造成劳动者社会评价降低、实际工作受到影响,企业实际上已经构成了对劳动者名誉权的侵害,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停止侵权行为,如果因此造成损失的,还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
#宝鸡# 【新房一天没住,水管爆管导致房屋泡水】“新房都还没住,竟然被水泡了!”近日,陕西宝鸡。市民李先生反映,他在碧桂园·凤凰城买的精装修房子,因为水管爆管导致新房被泡,事发至今半个多月物业和维保一直不处理。
李先生说,他在碧桂园·凤凰城二期买的精装修房子,去年交的房子,交房后,他找人做了鞋柜和卧室的衣柜,同时墙面铺了壁布,但新房一直未入住。去年12月23日晚厨房的水管爆管,等物业发现查看时,新房地面全是积水。“物业通知我,我赶过去一看做好的鞋柜和衣柜都被水泡了,之后我就找物业,物业说让我找维保,我找了维保,却被告知不予赔付,让我告他们去。”
李先生表示,房子是精装修,厨房没有安装热水器,没有接水管,交房时的水管他都没动,出现爆管就是水管的质量问题,造成的六万多元的损失就应当由物业和维保来负责,对方一直不处理就是不愿承担责任。
当日,记者和当事人来到小区物业。物业前台工作人员表示,公司有专门对接媒体的的人员,让记者留下电话,会有人联系说明情况。
随后,记者来到小区维保,对此问题,维保一负责人表示,当初物业就发了通知,让没有入住的业主关闭水管总阀门,业主自己没有关。另外,爆管造成的数额损失比较大,责任不好划分,他们建议业主走法律程序,根据法院判定他们是否有责任,如果有责任具体承担多少赔偿等。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水管爆破致使业主财产损失谁来承担,关键要看水管爆破的原因,如经鉴定,是因开发商对管道设计不合理,且管道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导致业主财产损失的,那么由开发商向业主承担赔偿责任。
赵良善表示,如果因水管道失修,物业公司未及时发现,未及时维修造成水管爆破的,那么由物业公司承担一定的过错赔偿责任。但是,如果是因业主人为原因造成水管受损爆破的,则由业主承担责任。
赵良善建议,业主与开发商、物业公司尽量共同委托一家专业机构,对水管爆破的原因予以鉴定,查明原因后,确定各方的责任。同时,建议各方尽量协商处理,如协商不成,业主可诉诸法院,由法院公正裁判,以维护其合法权益。(华商报)
李先生说,他在碧桂园·凤凰城二期买的精装修房子,去年交的房子,交房后,他找人做了鞋柜和卧室的衣柜,同时墙面铺了壁布,但新房一直未入住。去年12月23日晚厨房的水管爆管,等物业发现查看时,新房地面全是积水。“物业通知我,我赶过去一看做好的鞋柜和衣柜都被水泡了,之后我就找物业,物业说让我找维保,我找了维保,却被告知不予赔付,让我告他们去。”
李先生表示,房子是精装修,厨房没有安装热水器,没有接水管,交房时的水管他都没动,出现爆管就是水管的质量问题,造成的六万多元的损失就应当由物业和维保来负责,对方一直不处理就是不愿承担责任。
当日,记者和当事人来到小区物业。物业前台工作人员表示,公司有专门对接媒体的的人员,让记者留下电话,会有人联系说明情况。
随后,记者来到小区维保,对此问题,维保一负责人表示,当初物业就发了通知,让没有入住的业主关闭水管总阀门,业主自己没有关。另外,爆管造成的数额损失比较大,责任不好划分,他们建议业主走法律程序,根据法院判定他们是否有责任,如果有责任具体承担多少赔偿等。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水管爆破致使业主财产损失谁来承担,关键要看水管爆破的原因,如经鉴定,是因开发商对管道设计不合理,且管道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导致业主财产损失的,那么由开发商向业主承担赔偿责任。
赵良善表示,如果因水管道失修,物业公司未及时发现,未及时维修造成水管爆破的,那么由物业公司承担一定的过错赔偿责任。但是,如果是因业主人为原因造成水管受损爆破的,则由业主承担责任。
赵良善建议,业主与开发商、物业公司尽量共同委托一家专业机构,对水管爆破的原因予以鉴定,查明原因后,确定各方的责任。同时,建议各方尽量协商处理,如协商不成,业主可诉诸法院,由法院公正裁判,以维护其合法权益。(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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