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卖药老店
浅谈大乘三系
印顺导师在
《 成佛之道 》 中,
阐述过一段生动的譬喻 :
有一家卖救命丹的老药店。
救命丹虽好,
但由于老店不讲究装潢,
故只有少数识货之人会来买。
为了拓展销路,
老店只好重修门面,
把药装进精美的瓶子,
包上糖衣裹上胶囊。
如此一来,
销量果然增加,
救的人命也随之增加。
可是幼童们还是不愿意吃药,
老药店于是另想办法,
用更多的糖,
制作成各式各样玩具的形式,
以便幼童们愿意入口。
这譬喻蕴含着甚么意思?
本文尝试逐一解说。
故事所蕴藏的指称
在这个譬喻里,
救命金丹指的是
可以帮助众生
解脱生死轮迴的方法。
而老实卖药的老店,
便是大乘三系中的
「 性空唯名系 」;
经装修包装后的方式卖药,
如
「 虚妄唯识系 」;
为吸引幼童服食
而将救命丹用大量糖
做成玩具造型的,
则是
「 真常唯心系 」。
故事中的
「 糖衣 」、
「 胶囊 」
只是方便,
追根究底店家想餵给众生的,
是解脱生死轮迴的究竟无上道。
如果误将方便当究竟,
或者滥用方便,
如增加了过多的糖
而改变了药性,
那就得不偿失了。
究竟那三种形式的店家 :
性空唯名系、
虚妄唯识系、
真常唯心系的内容为何?
它们如何用不同的说法,
去
「 包装 」 一个
「 救命丹 」 ——
法性空?
下面将作简单的叙述。
浅说大乘佛法三大系
大乘佛法三系
都是为了帮助众生解脱
而开展的修学系统,
用以安立业果,
解释众生的生死轮迴
与提供解脱之道。
其内容可判别为 :
一 、 性空唯名论 :
主张缘起性空,
依空立一切法,
认为一切法毕竟空,
万事万物包括我这颗心在内,
都是因缘而生,
因缘而灭的。
因为因缘处在无常变化之中,
而这些随缘生灭的种种现象,
论其本质都是性空的。
换句话说,
就是我空、
法空,
又称
「 人法二空 」。
此思想体系离
「 有 」 与
「 无 」 二边,
然而谓之
「 空 」
并非不承认事物存在,
但也不认为世间万物为实有,
所以说离二边。
就拿桌子来说,
各方面条件具足了,
有所需的木材也有木匠,
它因此被制作出来,
暂时假名为桌子。
但有朝一日,
它坏了,
被回收销毁,
也就无处可觅了。
凡是因缘和合而生的,
并无永恆不变的自性,
因此不能将之视为实有。
也因为万事万物
只是假名存在,
缘起时虽有,
但空无自性,
随时因缘而灭,
倘若众生执空为有,
烦恼便无穷无尽,
遑论解脱。
性空唯名的思想体系,
在修证上颇为不易。
即便在思维层面上
理解了甚么叫缘起、
甚么叫无自性空,
但要确确实实证入,
并不容易。
依
《 解深密经 》 的说法,
还得是
「 五事具足 」 的利根人。
因此,
并不是所有人一开始
便能如实信受万法皆空的。
对于空宗无法信解者,
大乘佛法仍有下面两个
有宗的系统可以修学。
二 、 虚妄唯识系 :
唯识系虽然也谈空性,
但认为心识是
「 有 」,
万法唯识所现。
以
「 识 」
做延伸,
以实立假,
一切法依此而立。
简而言之,
离心之外万法
皆是空无自性,
但是我们用以认知
世间万物的心识,
确是
「 有 」 的。
若无心识起作用,
则外境万法无法成立。
然而由心识所变现的,
乃无自性且虚妄不实,
故而唯识系也谈空义,
这一点与空宗的思想相合,
亦是认为万法空无自性。
唯识系认为心外境界
乃唯识所现,
简单说就是外在世界
与我们的心识有直接关联,
我们的心识决定了
我们所经验到的
外在世界的一切。
第八识
( 又称阿赖耶识 )
作为造成众生生死轮迴的
根本心识,
本身就含藏了众生
无始劫来种下的
所有善恶种子,
所以心识,
本就有染有净。
而凡夫对境
起种种分别与执着,
又不断地去
执取虚妄不实的
外境为实有,
随缘造新殃,
固而烦恼不息,
轮迴不止。
唯识系的修学要点,
正是要转识成智 ——
把有漏的八识,
转变为无漏的四智。
相状虽然还是存在,
但只要心能够不起分别,
以无分别智停止
对一切现象的执取,
便能达到解脱。
三 、 真常唯心系 :
又称如来藏系。
此系主张众生皆有如来藏
( 佛性,
或称真如 ),
故此皆堪作佛。
又说,
众生本具的如来藏性
与佛无二无别,
乃本自清净,
本自具足的。
心性本净,
只不过迷时为凡夫,
悟时即是佛。
真常系既是以如来藏立一切法,
所以也是属于有宗。
具体而言,
这种人人本自具有的如来藏性,
自无始以来便是常住清净,
不变异的,
只不过众生的
无明烦恼将其覆盖住了。
倘若能如神秀大师所言
「 时时勤拂拭,
勿使惹尘埃 」,
则能恢復我们
本自清净的真常心。
所以修行并不是向外去
增加甚么、
获得甚么,
而在于蠲除烦恼无明,
回归到我们原来的样子,
将本自具足本自清净的
佛性开展出来。
有的人或许会产生疑惑,
这里所说的如来藏
与外道的梵我、
神我,
是同一回事吗?
对此印老在
《 成佛之道 ( 增注版 )》
曾写道 :
「 佛説法性空,
以为如来藏;
真如无差别,
勿滥外道见。」
意即
「『 佛 』 是
『 说 』 那一切
『 法性空 』,
称之
『 为如来藏 』 的 」,
这与
「 外道之我 」
有着根本不同,
因为如来藏
只是对于法性空的
另一种转折的说法,
实质上与法性空并无矛盾。
其实都是同一味药
回到文章一开始
印老的譬喻故事,
既然都是同一味药,
何劳包装修饰裹糖衣呢?
既然都是归结于法性空,
那何以还要立
「 有宗 」 呢?
这是因为众生根机不相同,
有的人
「 畏无我句 」,
一听到
「 无我 」
就排斥,
一谈及
「 空寂 」
便畏惧,
为了契理契机,
所以才要施设不同的教学系统。
所谓
「 法性本无二,
随机说成异;
了义不了义,
智者善抉择 」,
法性本无差别,
但众生根器有差别,
所以三系
其实就是为了摄受
不同根机的众生,
我们随自己
能信解的法门
修行就可以了。
但有的人执持
自己所修学的系统
为唯一正确的标准,
因而贡高我慢,
自赞毁它,
这可就落入谤法的过失中了。
浅谈大乘三系
印顺导师在
《 成佛之道 》 中,
阐述过一段生动的譬喻 :
有一家卖救命丹的老药店。
救命丹虽好,
但由于老店不讲究装潢,
故只有少数识货之人会来买。
为了拓展销路,
老店只好重修门面,
把药装进精美的瓶子,
包上糖衣裹上胶囊。
如此一来,
销量果然增加,
救的人命也随之增加。
可是幼童们还是不愿意吃药,
老药店于是另想办法,
用更多的糖,
制作成各式各样玩具的形式,
以便幼童们愿意入口。
这譬喻蕴含着甚么意思?
本文尝试逐一解说。
故事所蕴藏的指称
在这个譬喻里,
救命金丹指的是
可以帮助众生
解脱生死轮迴的方法。
而老实卖药的老店,
便是大乘三系中的
「 性空唯名系 」;
经装修包装后的方式卖药,
如
「 虚妄唯识系 」;
为吸引幼童服食
而将救命丹用大量糖
做成玩具造型的,
则是
「 真常唯心系 」。
故事中的
「 糖衣 」、
「 胶囊 」
只是方便,
追根究底店家想餵给众生的,
是解脱生死轮迴的究竟无上道。
如果误将方便当究竟,
或者滥用方便,
如增加了过多的糖
而改变了药性,
那就得不偿失了。
究竟那三种形式的店家 :
性空唯名系、
虚妄唯识系、
真常唯心系的内容为何?
它们如何用不同的说法,
去
「 包装 」 一个
「 救命丹 」 ——
法性空?
下面将作简单的叙述。
浅说大乘佛法三大系
大乘佛法三系
都是为了帮助众生解脱
而开展的修学系统,
用以安立业果,
解释众生的生死轮迴
与提供解脱之道。
其内容可判别为 :
一 、 性空唯名论 :
主张缘起性空,
依空立一切法,
认为一切法毕竟空,
万事万物包括我这颗心在内,
都是因缘而生,
因缘而灭的。
因为因缘处在无常变化之中,
而这些随缘生灭的种种现象,
论其本质都是性空的。
换句话说,
就是我空、
法空,
又称
「 人法二空 」。
此思想体系离
「 有 」 与
「 无 」 二边,
然而谓之
「 空 」
并非不承认事物存在,
但也不认为世间万物为实有,
所以说离二边。
就拿桌子来说,
各方面条件具足了,
有所需的木材也有木匠,
它因此被制作出来,
暂时假名为桌子。
但有朝一日,
它坏了,
被回收销毁,
也就无处可觅了。
凡是因缘和合而生的,
并无永恆不变的自性,
因此不能将之视为实有。
也因为万事万物
只是假名存在,
缘起时虽有,
但空无自性,
随时因缘而灭,
倘若众生执空为有,
烦恼便无穷无尽,
遑论解脱。
性空唯名的思想体系,
在修证上颇为不易。
即便在思维层面上
理解了甚么叫缘起、
甚么叫无自性空,
但要确确实实证入,
并不容易。
依
《 解深密经 》 的说法,
还得是
「 五事具足 」 的利根人。
因此,
并不是所有人一开始
便能如实信受万法皆空的。
对于空宗无法信解者,
大乘佛法仍有下面两个
有宗的系统可以修学。
二 、 虚妄唯识系 :
唯识系虽然也谈空性,
但认为心识是
「 有 」,
万法唯识所现。
以
「 识 」
做延伸,
以实立假,
一切法依此而立。
简而言之,
离心之外万法
皆是空无自性,
但是我们用以认知
世间万物的心识,
确是
「 有 」 的。
若无心识起作用,
则外境万法无法成立。
然而由心识所变现的,
乃无自性且虚妄不实,
故而唯识系也谈空义,
这一点与空宗的思想相合,
亦是认为万法空无自性。
唯识系认为心外境界
乃唯识所现,
简单说就是外在世界
与我们的心识有直接关联,
我们的心识决定了
我们所经验到的
外在世界的一切。
第八识
( 又称阿赖耶识 )
作为造成众生生死轮迴的
根本心识,
本身就含藏了众生
无始劫来种下的
所有善恶种子,
所以心识,
本就有染有净。
而凡夫对境
起种种分别与执着,
又不断地去
执取虚妄不实的
外境为实有,
随缘造新殃,
固而烦恼不息,
轮迴不止。
唯识系的修学要点,
正是要转识成智 ——
把有漏的八识,
转变为无漏的四智。
相状虽然还是存在,
但只要心能够不起分别,
以无分别智停止
对一切现象的执取,
便能达到解脱。
三 、 真常唯心系 :
又称如来藏系。
此系主张众生皆有如来藏
( 佛性,
或称真如 ),
故此皆堪作佛。
又说,
众生本具的如来藏性
与佛无二无别,
乃本自清净,
本自具足的。
心性本净,
只不过迷时为凡夫,
悟时即是佛。
真常系既是以如来藏立一切法,
所以也是属于有宗。
具体而言,
这种人人本自具有的如来藏性,
自无始以来便是常住清净,
不变异的,
只不过众生的
无明烦恼将其覆盖住了。
倘若能如神秀大师所言
「 时时勤拂拭,
勿使惹尘埃 」,
则能恢復我们
本自清净的真常心。
所以修行并不是向外去
增加甚么、
获得甚么,
而在于蠲除烦恼无明,
回归到我们原来的样子,
将本自具足本自清净的
佛性开展出来。
有的人或许会产生疑惑,
这里所说的如来藏
与外道的梵我、
神我,
是同一回事吗?
对此印老在
《 成佛之道 ( 增注版 )》
曾写道 :
「 佛説法性空,
以为如来藏;
真如无差别,
勿滥外道见。」
意即
「『 佛 』 是
『 说 』 那一切
『 法性空 』,
称之
『 为如来藏 』 的 」,
这与
「 外道之我 」
有着根本不同,
因为如来藏
只是对于法性空的
另一种转折的说法,
实质上与法性空并无矛盾。
其实都是同一味药
回到文章一开始
印老的譬喻故事,
既然都是同一味药,
何劳包装修饰裹糖衣呢?
既然都是归结于法性空,
那何以还要立
「 有宗 」 呢?
这是因为众生根机不相同,
有的人
「 畏无我句 」,
一听到
「 无我 」
就排斥,
一谈及
「 空寂 」
便畏惧,
为了契理契机,
所以才要施设不同的教学系统。
所谓
「 法性本无二,
随机说成异;
了义不了义,
智者善抉择 」,
法性本无差别,
但众生根器有差别,
所以三系
其实就是为了摄受
不同根机的众生,
我们随自己
能信解的法门
修行就可以了。
但有的人执持
自己所修学的系统
为唯一正确的标准,
因而贡高我慢,
自赞毁它,
这可就落入谤法的过失中了。
欧洲有一种特殊的文化,叫作“决斗”,就是双方约定好时间地点,一对一单挑,不许旁人插手,生死由天。那欧洲人为什么这么喜欢决斗呢?决斗在欧洲为什么会变成一种文化呢?这背后有着很复杂的原因。
欧洲人的决斗文化,最早源于日耳曼人的传统。请注意,日耳曼人是现代欧洲的主体民族之一,今天的德意志人、英格兰人、瑞士人、荷兰人、挪威人等等,都是日耳曼人的后裔。日耳曼人本来是罗马帝国眼中的蛮族,后来成为埋葬罗马帝国的主力,并在罗马帝国的废墟上建立起大大小小的国家。
日耳曼人原本就有决斗的传统,他们遇上纠纷就喜欢找地方单挑。双方在地上划一个小圈子,站在圈子里用剑决斗,直到一方死亡或认输为止。
这种决斗原本流行于贵族的小圈子,到了中世纪晚期,随着市民社会的发展,逐渐普及到新兴的市民阶层。市民阶层主要靠商业为生,商业活动很容易产生纠纷,他们为了解决纠纷,也跟着贵族,有样学样,用决斗决胜负。
那司法机构难道也不管管吗?当时司法机构非但不管,反而助长了决斗的风气,使决斗最终定型为欧洲的流行文化。这是怎么回事呢?欧洲的司法机构受到基督教信仰的影响,认为决斗的结果代表上帝的意志,是正义的体现,于是不但不管,还把决斗当成一种审判的手段。
当时两个人要是有纠纷,跑来找法官,法官并不会亲自作出审判,而是说,你俩决斗吧,我就在旁边看。你们谁赢了,那就是上帝让他赢的,我就判他打赢这场官司。司法机构甚至还给单挑起了个一本正经的名称,叫“司法决斗”。于是,决斗的风气在市民阶层中也蔓延开来。
你可能觉得司法机构这种做法很荒唐,其实,欧洲的法官们并不是傻子,这种做法也不是毫无道理,其中还蕴涵了一些进步的因素。
在司法决斗出现以前,欧洲司法审判的方式更原始。双方跑来找法官打官司,法官会用各种千奇百怪的方式来判定谁有道理,谁没道理。比如法官会让双方都坐在篝火边上,伸手让火去烤。谁先支撑不住,谁就算没道理,这官司就算输了。这种方法被称为“酷刑审判”,就跟严刑逼供差不多。
虽然是严刑逼供,但这背后也体现了当时对上帝的信仰。你先支撑不住,把手缩回去,那说明上帝看你不顺眼,不肯保佑你啊。
这些奇怪的审判方式后来逐渐被司法决斗取代,是因为司法决斗在程序上更加完善,更加合理。
首先,司法决斗是相对公平的,双方完全靠本事决胜负。这在很大程度上排除了社会地位和财产之类因素的影响。而且,在司法决斗中,法官是绝对中立的,他就在旁边看戏,不会发表意见。今天西方在司法审判中特别强调法官的中立地位,这最早其实就和司法决斗有关。
更有意思的是,司法决斗甚至孕育了现代的律师制度,这又是怎么回事呢?当时的法律规定,当事人应当亲自参加决斗,但如果当事人属于老弱病残,实在没有能力决斗,这些人都可以花钱雇人替自己上阵。这些拿了钱替人上场打架的人,被称作“决斗士”,是一种正式的职业。
后来,法律又逐渐放宽,无论当事人是否有能力决斗,都可以雇佣决斗士来替自己上场。你看,决斗士这种职业中,蕴含着一种专业化的精神,也就是由专业的人代理当事人去打官司,这在本质上和后来的律师很相似。律师和决斗士最大的区别,只在于律师比决斗士更文明一些,决斗士动手,律师动口。著名法学家徐昕先生就指出,现代法庭上的对抗式诉讼制度,其实就是从司法决斗发展过来的。这背后的本质是,诉讼双方的对抗从武斗变成了文斗,从直接动粗发展为依靠法律和逻辑展开对抗。
所以,司法决斗看上去荒唐可笑,但它相比于酷刑审判,其实更为进步。司法机构把“决斗”这种行为制度化了,决斗在欧洲才成为一种文化。
后来,随着社会的进步,司法决斗逐渐被法庭辩论取代,但决斗的风气在欧洲仍然存在。即使欧洲各国后来普遍出台法令,禁止决斗,决斗仍然屡禁不止。这是因为在当时的欧洲人看来,国家越是禁止决斗,决斗越是能够体现人们的勇气。
法国启蒙思想家伏尔泰就曾经说过:当司法机关下达庄严的命令,用决斗来进行审判的时候,决斗还没有那么频繁。当司法机关下令谴责决斗的时候,决斗却多得不可胜数。于是,决斗开始成为一场全民的狂欢,当时盛行两种决斗,一种叫“荣誉决斗”,就是为了保卫自己的荣誉而发起决斗。还有一种叫“政治决斗”,就是政治家出于政见不同而发起的决斗。
俄国著名诗人普希金就是死于荣誉决斗。当时他的妻子受到一个男人的勾引,他一怒之下和这个男人决斗,结果被杀。决斗的风气甚至还蔓延到了美国,美国有一位开国元勋名叫汉密尔顿,曾经参与过美国宪法的起草,他最后死于一场政治决斗,被政敌一枪打死。
直到19世纪末,随着司法诉讼的进一步普及,以及各国对于决斗行为的严厉打击,决斗的风气才逐渐消停下去。
决斗看似是个人行为,背后其实有着传统、宗教和法律的背景。
欧洲人的决斗文化,最早源于日耳曼人的传统。请注意,日耳曼人是现代欧洲的主体民族之一,今天的德意志人、英格兰人、瑞士人、荷兰人、挪威人等等,都是日耳曼人的后裔。日耳曼人本来是罗马帝国眼中的蛮族,后来成为埋葬罗马帝国的主力,并在罗马帝国的废墟上建立起大大小小的国家。
日耳曼人原本就有决斗的传统,他们遇上纠纷就喜欢找地方单挑。双方在地上划一个小圈子,站在圈子里用剑决斗,直到一方死亡或认输为止。
这种决斗原本流行于贵族的小圈子,到了中世纪晚期,随着市民社会的发展,逐渐普及到新兴的市民阶层。市民阶层主要靠商业为生,商业活动很容易产生纠纷,他们为了解决纠纷,也跟着贵族,有样学样,用决斗决胜负。
那司法机构难道也不管管吗?当时司法机构非但不管,反而助长了决斗的风气,使决斗最终定型为欧洲的流行文化。这是怎么回事呢?欧洲的司法机构受到基督教信仰的影响,认为决斗的结果代表上帝的意志,是正义的体现,于是不但不管,还把决斗当成一种审判的手段。
当时两个人要是有纠纷,跑来找法官,法官并不会亲自作出审判,而是说,你俩决斗吧,我就在旁边看。你们谁赢了,那就是上帝让他赢的,我就判他打赢这场官司。司法机构甚至还给单挑起了个一本正经的名称,叫“司法决斗”。于是,决斗的风气在市民阶层中也蔓延开来。
你可能觉得司法机构这种做法很荒唐,其实,欧洲的法官们并不是傻子,这种做法也不是毫无道理,其中还蕴涵了一些进步的因素。
在司法决斗出现以前,欧洲司法审判的方式更原始。双方跑来找法官打官司,法官会用各种千奇百怪的方式来判定谁有道理,谁没道理。比如法官会让双方都坐在篝火边上,伸手让火去烤。谁先支撑不住,谁就算没道理,这官司就算输了。这种方法被称为“酷刑审判”,就跟严刑逼供差不多。
虽然是严刑逼供,但这背后也体现了当时对上帝的信仰。你先支撑不住,把手缩回去,那说明上帝看你不顺眼,不肯保佑你啊。
这些奇怪的审判方式后来逐渐被司法决斗取代,是因为司法决斗在程序上更加完善,更加合理。
首先,司法决斗是相对公平的,双方完全靠本事决胜负。这在很大程度上排除了社会地位和财产之类因素的影响。而且,在司法决斗中,法官是绝对中立的,他就在旁边看戏,不会发表意见。今天西方在司法审判中特别强调法官的中立地位,这最早其实就和司法决斗有关。
更有意思的是,司法决斗甚至孕育了现代的律师制度,这又是怎么回事呢?当时的法律规定,当事人应当亲自参加决斗,但如果当事人属于老弱病残,实在没有能力决斗,这些人都可以花钱雇人替自己上阵。这些拿了钱替人上场打架的人,被称作“决斗士”,是一种正式的职业。
后来,法律又逐渐放宽,无论当事人是否有能力决斗,都可以雇佣决斗士来替自己上场。你看,决斗士这种职业中,蕴含着一种专业化的精神,也就是由专业的人代理当事人去打官司,这在本质上和后来的律师很相似。律师和决斗士最大的区别,只在于律师比决斗士更文明一些,决斗士动手,律师动口。著名法学家徐昕先生就指出,现代法庭上的对抗式诉讼制度,其实就是从司法决斗发展过来的。这背后的本质是,诉讼双方的对抗从武斗变成了文斗,从直接动粗发展为依靠法律和逻辑展开对抗。
所以,司法决斗看上去荒唐可笑,但它相比于酷刑审判,其实更为进步。司法机构把“决斗”这种行为制度化了,决斗在欧洲才成为一种文化。
后来,随着社会的进步,司法决斗逐渐被法庭辩论取代,但决斗的风气在欧洲仍然存在。即使欧洲各国后来普遍出台法令,禁止决斗,决斗仍然屡禁不止。这是因为在当时的欧洲人看来,国家越是禁止决斗,决斗越是能够体现人们的勇气。
法国启蒙思想家伏尔泰就曾经说过:当司法机关下达庄严的命令,用决斗来进行审判的时候,决斗还没有那么频繁。当司法机关下令谴责决斗的时候,决斗却多得不可胜数。于是,决斗开始成为一场全民的狂欢,当时盛行两种决斗,一种叫“荣誉决斗”,就是为了保卫自己的荣誉而发起决斗。还有一种叫“政治决斗”,就是政治家出于政见不同而发起的决斗。
俄国著名诗人普希金就是死于荣誉决斗。当时他的妻子受到一个男人的勾引,他一怒之下和这个男人决斗,结果被杀。决斗的风气甚至还蔓延到了美国,美国有一位开国元勋名叫汉密尔顿,曾经参与过美国宪法的起草,他最后死于一场政治决斗,被政敌一枪打死。
直到19世纪末,随着司法诉讼的进一步普及,以及各国对于决斗行为的严厉打击,决斗的风气才逐渐消停下去。
决斗看似是个人行为,背后其实有着传统、宗教和法律的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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