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600余名代表组团参加东盟博览会 去年河南与东盟进出口贸易达766.4亿元】
第17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以下简称“东盟博览会”)于11月27日至30日在广西南宁举行。记者从河南省商务厅获悉,此次博览会全省注册参会参展人员600余人,展会期间还将举办豫桂东盟西部陆海贸易新通道合作洽谈会。
据大河网记者了解,东盟是河南省第二大贸易伙伴,2019年进出口贸易达到766.4亿元,同比增长20%,占全省的13.1%。今年前10个月,河南对东盟进出口增长3.2%,东盟在河南新设企业11家,河南实际利用东盟资金11亿美元,新加坡丰益国际、泰国正大等东盟国家企业在河南投资发展态势良好,获得了丰厚的回报,也助力了河南发展。
此次,东盟博览会期间河南还筛选出8家具有代表性的医疗健康和中医药企业参加主题形象展,设置了“医疗器械”“检测试剂”“中草药成品”“中药饮片”四大板块。河南本土研发生产的医用正压防护头罩、防护服、医用硅胶防护口罩等防疫物资,多种抗击新冠肺炎中药产品,高科技体外诊断试剂和微生物检测仪器等将精彩亮相。
河南省商务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主题形象展有助于精准对接东盟国家市场需求,服务‘健康丝绸之路’,深度融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建设,为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贡献河南力量。”
除此之外,河南举办的豫桂东盟西部陆海贸易新通道合作洽谈会将是河南向境内外客商重点介绍贸易平台优势及豫桂东盟合作成果和前景优势,鹤壁市、周口港、洛阳综合保税区、河南速达电动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中大门国际物流服务有限公司等均做重点推介,我省还将与越南、印尼等国企业及广西企业现场签署相关合作协议。
中国—东盟博览会是由中国商务部和东盟10国政府经贸主管部门及东盟秘书处共同主办、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承办,每年在广西南宁举办,且在同期举办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自2004年以来,东博会已连续成功举办16届,形成中国和东盟开放合作的“南宁渠道”,成为壮美广西的亮丽名片和中国—东盟开放合作的重要平台,在中国和东盟国家共建“一带一路”中发挥了重要作用。2020年11月15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签署,标志着世界上人口数量最多、成员结构最多元、发展潜力最大的自贸区建设成功启动。https://t.cn/A6Gdcypi
第17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以下简称“东盟博览会”)于11月27日至30日在广西南宁举行。记者从河南省商务厅获悉,此次博览会全省注册参会参展人员600余人,展会期间还将举办豫桂东盟西部陆海贸易新通道合作洽谈会。
据大河网记者了解,东盟是河南省第二大贸易伙伴,2019年进出口贸易达到766.4亿元,同比增长20%,占全省的13.1%。今年前10个月,河南对东盟进出口增长3.2%,东盟在河南新设企业11家,河南实际利用东盟资金11亿美元,新加坡丰益国际、泰国正大等东盟国家企业在河南投资发展态势良好,获得了丰厚的回报,也助力了河南发展。
此次,东盟博览会期间河南还筛选出8家具有代表性的医疗健康和中医药企业参加主题形象展,设置了“医疗器械”“检测试剂”“中草药成品”“中药饮片”四大板块。河南本土研发生产的医用正压防护头罩、防护服、医用硅胶防护口罩等防疫物资,多种抗击新冠肺炎中药产品,高科技体外诊断试剂和微生物检测仪器等将精彩亮相。
河南省商务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主题形象展有助于精准对接东盟国家市场需求,服务‘健康丝绸之路’,深度融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建设,为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贡献河南力量。”
除此之外,河南举办的豫桂东盟西部陆海贸易新通道合作洽谈会将是河南向境内外客商重点介绍贸易平台优势及豫桂东盟合作成果和前景优势,鹤壁市、周口港、洛阳综合保税区、河南速达电动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中大门国际物流服务有限公司等均做重点推介,我省还将与越南、印尼等国企业及广西企业现场签署相关合作协议。
中国—东盟博览会是由中国商务部和东盟10国政府经贸主管部门及东盟秘书处共同主办、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承办,每年在广西南宁举办,且在同期举办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自2004年以来,东博会已连续成功举办16届,形成中国和东盟开放合作的“南宁渠道”,成为壮美广西的亮丽名片和中国—东盟开放合作的重要平台,在中国和东盟国家共建“一带一路”中发挥了重要作用。2020年11月15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签署,标志着世界上人口数量最多、成员结构最多元、发展潜力最大的自贸区建设成功启动。https://t.cn/A6Gdcypi
#法院动态# 【浦北县人民法院荣获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浦北县人民法院坚持精神文明建设常抓不懈,自2019年获得第十七批自治区文明单位以来,该院持续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不断深化,把创建文明单位内容贯穿于党的建设与审判工作的全过程,久久为攻,锲而不舍。坚持以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在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谐法院建设中成绩显著。
#食品安全##食品抽检##市场监督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近期,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水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调味品、饮料和糖果制品5类食品478批次样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抽检水果制品86批次、检出2批次不合格样品,茶叶及相关制品168批次、检出2批次不合格样品,调味品175批次、检出3批次不合格样品,饮料4批次、检出4批次不合格样品;糖果制品45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
1.广西南宁桂特商贸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北流市大同果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桂圆肉”(生产日期/批号:2020-1-3、规格:200g(10g×20包)/盒、商标:大同仙果及图案),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检验结果为2.8×10CFU/g,标准值为≤1000CFU/g。
2.广西贺州市泰兴连锁超市有限责任公司钟山时代商业广场销售的、标称贺州市浮山果蔬有限公司生产的“山楂花”(生产日期/批号:2020-7-5、规格:160克/瓶、商标:浮山及图形),不合格项目为: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验结果为1.33g/kg,标准值为≤0.5g/kg。
3.贺州百家福购物有限公司城西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昭平县马江镇桂江茗茶厂生产的“桂江茗绿茶”(生产日期/批号:2020-7-28、规格:150克/袋、商标:桂江茗及图形商标),不合格项目为:乙酰甲胺磷,检验结果为0.19mg/kg,标准值为≤0.1mg/kg。
4.贺州百家福购物有限公司城西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昭平县马江镇桂江茗茶厂生产的“桂江绿茶”(生产日期/批号:2020-5-28、规格:100克/袋、商标:桂江茗及图形商标),不合格项目为:乙酰甲胺磷,检验结果为0.24mg/kg,标准值为≤0.1mg/kg。
5.浦北县北通镇佳汇超市销售的、标称广西海良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烧烤粉(非即食)”(生产日期/批号:2020-1-3、规格:20克/瓶、商标:家家圣及图形),不合格项目为:铅(以Pb计),检验结果为1.36mg/kg,标准值为≤1.06mg/kg。
6.隆林大众购物商城有限公司步行街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南宁市荷蕊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味精(谷氨酸钠80%味精)”(生产日期/批号:2019-11-2、规格:50克/袋、商标:乔蕊及图形),不合格项目为:谷氨酸钠,检验结果为74.2%,标准值为≥80%。
7.融水县中汇大洋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桂林李大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鲜味汁”(生产日期/批号:2020-4-26、规格:350克/袋、商标:图形商标),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检验结果为1.3×10CFU/g,标准值为≤30000CFU/g。
8.柳城县玉露纯净水厂生产的“相思泉包装饮用水”(生产日期/批号:2020-8-4、规格:18.9L/桶、商标:/),不合格项目为:铜绿假单胞菌,检验结果为①1.3×102CFU/250mL、②2.3×104CFU/250mL、③<1CFU/250mL、④2CFU/250mL、⑤2CFU/250mL,标准值为n=5、c=0、m=0CFU/250mL。
9.柳州市聚湖饮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清嗓子饮用纯净水”(生产日期/批号:2020-8-20、规格:18.6L/桶、商标:/),不合格项目为:铜绿假单胞菌,检验结果为①<1CFU/250mL;②1.4×102CFU/250mL、③1CFU/250mL、④<1CFU/250mL、⑤<1CFU/250mL,标准值为n=5、c=0、m=0CFU/250mL。
10.柳州市聚湖饮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上品优质纯净水”(生产日期/批号:2020-8-18、规格:18.9L/桶、商标:/),不合格项目为:铜绿假单胞菌,检验结果为①1.9×102CFU/250mL、②1.8×102CFU/250mL、③2.9×102CFU/250mL、④2.8×102CFU/250mL、⑤2CFU/250mL,标准值为n=5、c=0、m=0CFU/250mL。
11.合山市山海清饮用纯净水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山海清包装饮用水”(生产日期/批号:2020-8-28、规格:18.9L/桶、商标:/),不合格项目为:铜绿假单胞菌,检验结果为①7.4×104CFU/250mL、②<1CFU/250mL、③2.4×102CFU/250mL、④7.2×104CFU/250mL、⑤6.8×104CFU/250mL,标准值为n=5、c=0、m=0CFU/250mL。
三、核查处置情况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相关工作。玉林、贺州、贵港、南宁、桂林、柳州、来宾市市场监管局已督促有关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不合格原因并进行整改;南宁、贺州、钦州、百色、柳州市市场监管局已责令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相关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向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食品抽检主要是依据国家强制性的标准来判断食品是否合格,标签问题、含量不足、产品等级标准不合格、限量成分超标以及含有违禁成分等都可能成为判定食品不合格的原因。
菌落总数检测仪农药残留检测仪 重金属多功能检测仪 食品添加剂检测仪
近期,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水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调味品、饮料和糖果制品5类食品478批次样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抽检水果制品86批次、检出2批次不合格样品,茶叶及相关制品168批次、检出2批次不合格样品,调味品175批次、检出3批次不合格样品,饮料4批次、检出4批次不合格样品;糖果制品45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
1.广西南宁桂特商贸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北流市大同果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桂圆肉”(生产日期/批号:2020-1-3、规格:200g(10g×20包)/盒、商标:大同仙果及图案),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检验结果为2.8×10CFU/g,标准值为≤1000CFU/g。
2.广西贺州市泰兴连锁超市有限责任公司钟山时代商业广场销售的、标称贺州市浮山果蔬有限公司生产的“山楂花”(生产日期/批号:2020-7-5、规格:160克/瓶、商标:浮山及图形),不合格项目为: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验结果为1.33g/kg,标准值为≤0.5g/kg。
3.贺州百家福购物有限公司城西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昭平县马江镇桂江茗茶厂生产的“桂江茗绿茶”(生产日期/批号:2020-7-28、规格:150克/袋、商标:桂江茗及图形商标),不合格项目为:乙酰甲胺磷,检验结果为0.19mg/kg,标准值为≤0.1mg/kg。
4.贺州百家福购物有限公司城西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昭平县马江镇桂江茗茶厂生产的“桂江绿茶”(生产日期/批号:2020-5-28、规格:100克/袋、商标:桂江茗及图形商标),不合格项目为:乙酰甲胺磷,检验结果为0.24mg/kg,标准值为≤0.1mg/kg。
5.浦北县北通镇佳汇超市销售的、标称广西海良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烧烤粉(非即食)”(生产日期/批号:2020-1-3、规格:20克/瓶、商标:家家圣及图形),不合格项目为:铅(以Pb计),检验结果为1.36mg/kg,标准值为≤1.06mg/kg。
6.隆林大众购物商城有限公司步行街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南宁市荷蕊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味精(谷氨酸钠80%味精)”(生产日期/批号:2019-11-2、规格:50克/袋、商标:乔蕊及图形),不合格项目为:谷氨酸钠,检验结果为74.2%,标准值为≥80%。
7.融水县中汇大洋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桂林李大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鲜味汁”(生产日期/批号:2020-4-26、规格:350克/袋、商标:图形商标),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检验结果为1.3×10CFU/g,标准值为≤30000CFU/g。
8.柳城县玉露纯净水厂生产的“相思泉包装饮用水”(生产日期/批号:2020-8-4、规格:18.9L/桶、商标:/),不合格项目为:铜绿假单胞菌,检验结果为①1.3×102CFU/250mL、②2.3×104CFU/250mL、③<1CFU/250mL、④2CFU/250mL、⑤2CFU/250mL,标准值为n=5、c=0、m=0CFU/250mL。
9.柳州市聚湖饮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清嗓子饮用纯净水”(生产日期/批号:2020-8-20、规格:18.6L/桶、商标:/),不合格项目为:铜绿假单胞菌,检验结果为①<1CFU/250mL;②1.4×102CFU/250mL、③1CFU/250mL、④<1CFU/250mL、⑤<1CFU/250mL,标准值为n=5、c=0、m=0CFU/250mL。
10.柳州市聚湖饮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上品优质纯净水”(生产日期/批号:2020-8-18、规格:18.9L/桶、商标:/),不合格项目为:铜绿假单胞菌,检验结果为①1.9×102CFU/250mL、②1.8×102CFU/250mL、③2.9×102CFU/250mL、④2.8×102CFU/250mL、⑤2CFU/250mL,标准值为n=5、c=0、m=0CFU/250mL。
11.合山市山海清饮用纯净水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山海清包装饮用水”(生产日期/批号:2020-8-28、规格:18.9L/桶、商标:/),不合格项目为:铜绿假单胞菌,检验结果为①7.4×104CFU/250mL、②<1CFU/250mL、③2.4×102CFU/250mL、④7.2×104CFU/250mL、⑤6.8×104CFU/250mL,标准值为n=5、c=0、m=0CFU/250mL。
三、核查处置情况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相关工作。玉林、贺州、贵港、南宁、桂林、柳州、来宾市市场监管局已督促有关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不合格原因并进行整改;南宁、贺州、钦州、百色、柳州市市场监管局已责令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相关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向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食品抽检主要是依据国家强制性的标准来判断食品是否合格,标签问题、含量不足、产品等级标准不合格、限量成分超标以及含有违禁成分等都可能成为判定食品不合格的原因。
菌落总数检测仪农药残留检测仪 重金属多功能检测仪 食品添加剂检测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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