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喽,今天是作文小悠,酝酿了好久,才舍得把这两天的情绪分享出来。
猛的回头一想,惊觉距离自己高考结束已经整整10年的时间了,可是迈出考场那一刻的心情还是历历在目。不知道是不是解脱中混杂着从没体验过的紧张,那段时间总是觉得任何情绪表现在自己身上都显得异常幼稚和不懂事。
可能是过去了太长时间,当时的执念好像也已经释怀了好久,甚至不认真想都已经忘记了它曾经困扰过我那么多年。现在的我逐渐接近当时我认为的人生最好的30岁,可以任性地做自己想做的事,可以凭着爱好自由地去见想见的人,可以逐渐从工作的焦虑中抽离,可以逐渐热爱现在的生活。
虽然不知道,如果当年的这两天,多写一个字,多答对一道题,今天的我会不会完全不一样,但那又有什么好重要。好好爱自己、专注自己的每一天,才应该是甜蜜而美好的每一天。
PS:那天刷着微博,看大家都在为高考加油,突然想家了,就默写了首歌词,原谅我太久不写字,甚至写不出“勉”这个字啦,我要去反思自己,是不是该多写写字啦!(那个照片也没什么!只不过是想炫耀一下啦!)
猛的回头一想,惊觉距离自己高考结束已经整整10年的时间了,可是迈出考场那一刻的心情还是历历在目。不知道是不是解脱中混杂着从没体验过的紧张,那段时间总是觉得任何情绪表现在自己身上都显得异常幼稚和不懂事。
可能是过去了太长时间,当时的执念好像也已经释怀了好久,甚至不认真想都已经忘记了它曾经困扰过我那么多年。现在的我逐渐接近当时我认为的人生最好的30岁,可以任性地做自己想做的事,可以凭着爱好自由地去见想见的人,可以逐渐从工作的焦虑中抽离,可以逐渐热爱现在的生活。
虽然不知道,如果当年的这两天,多写一个字,多答对一道题,今天的我会不会完全不一样,但那又有什么好重要。好好爱自己、专注自己的每一天,才应该是甜蜜而美好的每一天。
PS:那天刷着微博,看大家都在为高考加油,突然想家了,就默写了首歌词,原谅我太久不写字,甚至写不出“勉”这个字啦,我要去反思自己,是不是该多写写字啦!(那个照片也没什么!只不过是想炫耀一下啦!)
选择我 08
仔细想来,汉默不曾和赫连像现在这般朝夕相处过。也许是因为赫连的右手还不太灵便,汉默觉得赫连稍微有点依赖自己了,这让他非常高兴。
哪个哨兵不想被自己的向导依赖呢?自从结合之后,哨兵和向导的人生就此交织在了一起,能变成相互依赖相互信任的关系当然是最好的。
当然,赫连还是不太爱说话,只是黏在汉默身上的时间变长了,就连汉默下床拿个东西,他的视线都会紧紧跟随,如果汉默走出了卧室,他倒是不会跟出去,但会派精神体前来盯梢。
嗯……还是有那么点奇怪。
汉默在洗手台边站了一会儿,看着镜子里那个锁骨上被啃得斑斑点点的自己,又低下头去看抬着右前腿不肯落地的薮猫。
薮猫动了动胡须,没有再背耳朵。
汉默笑着弯下腰,对着薮猫做了个“来吧我抱你”的姿势,向薮猫伸出了双臂,薮猫反应飞快,他用后脚站了起来抬高两只前爪向上伸展身体,直到汉默把他稳稳抱在了怀里。
“真是好猫。”汉默称赞道。
薮猫歪了歪头,用左爪不太熟练地按了按汉默的脸颊,又用腮帮子蹭了蹭哨兵的脸颊。
汉默捏了捏对方的右爪,抱着对方回到了卧室里。
刚走进卧室,汉默怀里一轻,原本把脑袋架在他肩膀上撒娇的薮猫凭空消失了。
“嗯?”汉默很快反应过来,是正坐在床上看工作资料的向导将精神体收回了自己的精神图景里。
“你们俩这几天相处得很不错。”赫连语气很平淡,但在汉默听来就是有点酸溜溜的。
汉默失笑,心想怎么有人会吃自己精神体的醋?但这两天他也有点飘了,就是想逗赫连一下:“是啊,他很可爱,我原来都不知道他可以这么粘人。”
赫连哼了一声,工作资料也不看了,拿被子把自己一裹,准备装睡。
汉默走过去蹲在床边,把自己的精神体召唤了出来抱在怀里,他对赫连说:“要是你可以摸摸他,他也会很高兴的。”
赫连冷着脸掀开被子,一把抄起汉默的精神体汪汪抱在怀里,再用被子裹起来。
牧羊犬:嗷?
坏心的向导不仅不让他动弹,还要挠他不太长毛的肚皮。
牧羊犬:好痒,但是不敢动qvq
闹腾完这一次之后,牧羊犬对赫连也稍微亲近了些,赫连在做复健的时候他就把下巴搭在赫连的大腿上,至于薮猫……汉默反倒是一次都没见过。
又过了几天,赫连开始用右手练字了,其实字迹在汉默看来还算工整,但赫连似乎怎么写都不满意,甚至尝试着用左手写字,汉默看到后边根本忍不住想笑,走过去帮赫连按摩右手。
“为什么这么着急,假期还有很久。”汉默问他。
“没着急。”赫连说着把身体往汉默身上靠,“一直在家很无聊,我们出去玩几天?”
塔不允许哨兵单独外出,汉默除了出任务,确实很少去外边走走,现在他有了自己的向导了情况就不太一样了,他有些兴奋地问:“好,要去哪?东西我来准备。”
“地点我选好了,气候和首都星差不多,不需要带太多的东西。”赫连回答道。
本着对自家向导的信任,汉默拎着不太多的行李第一次和赫连一起乘坐了民用的飞行器,对于哨兵来说民用飞行器的舒适程度比较低,好在他的向导足够靠谱,精神屏障足以保护哨兵敏感的感官,经过三次换乘之后,两个人终于来到了本次旅行的目的地。
这是一颗表面上有着许多巨大热带植物的星球,气温确实和首都星差不多,但水汽更加丰沛,绿色的植物遮天蔽日,仔细看下来,这些植物和汉默原本理解里的植物又有不太一样的地方。
汉默跟着赫连一起取了车,来这颗星球游玩的人不算多,当车行驶在还算宽阔的道路上时,汉默看着车窗外的景象,似乎想起了些什么。
“我好像来过这里。”汉默说。
过了好一会儿,赫连才接茬:“你当然来过这里,不过已经是很久之前的事情了,记不清楚也很正常。”
汉默没认真听对方具体说了什么,只是觉得赫连的后半句话有些咬牙切齿的感觉。
赫连不说话还好,他一用这种语气说话,汉默多半是要屁股遭殃。
“呃……”汉默想岔开话题,反问道,“你怎么知道我来过这?”
赫连的手指点了点方向盘,对汉默说:“我当然知道。”
“这里是我的家乡,也是我们第一次见面的地方。”
仔细想来,汉默不曾和赫连像现在这般朝夕相处过。也许是因为赫连的右手还不太灵便,汉默觉得赫连稍微有点依赖自己了,这让他非常高兴。
哪个哨兵不想被自己的向导依赖呢?自从结合之后,哨兵和向导的人生就此交织在了一起,能变成相互依赖相互信任的关系当然是最好的。
当然,赫连还是不太爱说话,只是黏在汉默身上的时间变长了,就连汉默下床拿个东西,他的视线都会紧紧跟随,如果汉默走出了卧室,他倒是不会跟出去,但会派精神体前来盯梢。
嗯……还是有那么点奇怪。
汉默在洗手台边站了一会儿,看着镜子里那个锁骨上被啃得斑斑点点的自己,又低下头去看抬着右前腿不肯落地的薮猫。
薮猫动了动胡须,没有再背耳朵。
汉默笑着弯下腰,对着薮猫做了个“来吧我抱你”的姿势,向薮猫伸出了双臂,薮猫反应飞快,他用后脚站了起来抬高两只前爪向上伸展身体,直到汉默把他稳稳抱在了怀里。
“真是好猫。”汉默称赞道。
薮猫歪了歪头,用左爪不太熟练地按了按汉默的脸颊,又用腮帮子蹭了蹭哨兵的脸颊。
汉默捏了捏对方的右爪,抱着对方回到了卧室里。
刚走进卧室,汉默怀里一轻,原本把脑袋架在他肩膀上撒娇的薮猫凭空消失了。
“嗯?”汉默很快反应过来,是正坐在床上看工作资料的向导将精神体收回了自己的精神图景里。
“你们俩这几天相处得很不错。”赫连语气很平淡,但在汉默听来就是有点酸溜溜的。
汉默失笑,心想怎么有人会吃自己精神体的醋?但这两天他也有点飘了,就是想逗赫连一下:“是啊,他很可爱,我原来都不知道他可以这么粘人。”
赫连哼了一声,工作资料也不看了,拿被子把自己一裹,准备装睡。
汉默走过去蹲在床边,把自己的精神体召唤了出来抱在怀里,他对赫连说:“要是你可以摸摸他,他也会很高兴的。”
赫连冷着脸掀开被子,一把抄起汉默的精神体汪汪抱在怀里,再用被子裹起来。
牧羊犬:嗷?
坏心的向导不仅不让他动弹,还要挠他不太长毛的肚皮。
牧羊犬:好痒,但是不敢动qvq
闹腾完这一次之后,牧羊犬对赫连也稍微亲近了些,赫连在做复健的时候他就把下巴搭在赫连的大腿上,至于薮猫……汉默反倒是一次都没见过。
又过了几天,赫连开始用右手练字了,其实字迹在汉默看来还算工整,但赫连似乎怎么写都不满意,甚至尝试着用左手写字,汉默看到后边根本忍不住想笑,走过去帮赫连按摩右手。
“为什么这么着急,假期还有很久。”汉默问他。
“没着急。”赫连说着把身体往汉默身上靠,“一直在家很无聊,我们出去玩几天?”
塔不允许哨兵单独外出,汉默除了出任务,确实很少去外边走走,现在他有了自己的向导了情况就不太一样了,他有些兴奋地问:“好,要去哪?东西我来准备。”
“地点我选好了,气候和首都星差不多,不需要带太多的东西。”赫连回答道。
本着对自家向导的信任,汉默拎着不太多的行李第一次和赫连一起乘坐了民用的飞行器,对于哨兵来说民用飞行器的舒适程度比较低,好在他的向导足够靠谱,精神屏障足以保护哨兵敏感的感官,经过三次换乘之后,两个人终于来到了本次旅行的目的地。
这是一颗表面上有着许多巨大热带植物的星球,气温确实和首都星差不多,但水汽更加丰沛,绿色的植物遮天蔽日,仔细看下来,这些植物和汉默原本理解里的植物又有不太一样的地方。
汉默跟着赫连一起取了车,来这颗星球游玩的人不算多,当车行驶在还算宽阔的道路上时,汉默看着车窗外的景象,似乎想起了些什么。
“我好像来过这里。”汉默说。
过了好一会儿,赫连才接茬:“你当然来过这里,不过已经是很久之前的事情了,记不清楚也很正常。”
汉默没认真听对方具体说了什么,只是觉得赫连的后半句话有些咬牙切齿的感觉。
赫连不说话还好,他一用这种语气说话,汉默多半是要屁股遭殃。
“呃……”汉默想岔开话题,反问道,“你怎么知道我来过这?”
赫连的手指点了点方向盘,对汉默说:“我当然知道。”
“这里是我的家乡,也是我们第一次见面的地方。”
今天是打暑假工的第七天,刚刚好赶上这个松下公司的30周年庆,挺热,有几个游戏玩。。。过程体验一般般,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这个书法免费写字的一个叔叔,这个字本来是要写到公司免费发的扇子上的,但是因为人太多就发完了,然后我突发奇想希望叔叔写到我这个包包上面(因为自己学过书法,所以对书法有种莫名执念),叔叔说“让我写的包上面,这你不得天天背这我呀哈哈哈”后面叔叔也开心答应了,叔叔说让我想一下写什么字,我说想让您送我一个字,后面叔叔说写个“缘”字,我立马答应,写的过程中我觉得好治愈我,看到叔叔特别认真的样子,我跟说叔叔说我学过,然后叔叔就很开心的样子(我其实是第一个拿包给叔叔写的嘻嘻哈哈哈哈不好意思优越感上来了。)因为是布特别吸墨,所以叔叔写了五分钟左右,真的好用心,我也感觉叔叔特别喜欢自己这个作品,他自己也拍了这个照片,嘻嘻后面我们两个还互相那自己手机拍了合照。我想那一刻对我,对叔叔来说,这个“缘”字有特别的含义,不仅仅是字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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