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出台23条举措 进一步强化已自发搬迁农民规范管理工作】近期,中共凉山州委办公室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已自发搬迁农民规范管理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切实规范管理凉山州3.7万户17.5万已自发搬迁农民,确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不漏一户、不掉一人”。
据悉,该《若干措施》是继2017年10月中共凉山州委办公室、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规范已自主搬迁农民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后,又一凉山州委州政府对已自发搬迁农民加强规范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分别从加强防止返贫工作、加强产业和就业扶持、加强教育服务保障、加强公共医疗卫生服务、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人居环境治理、加强基层治理、加强移风易俗工作、加强改革力度、加强规范管理10个方面进一步明晰有关要求。切实细化明确了明晰管理责任、加强救助保障、推进特色产业发展、提升就业服务质量、优化教育保障、加大控辍保学力度、实施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强化权益保障、建立防止无序搬迁长效机制等23条具体举措,并由州自发搬迁办、州委组织部、州农业农村局等29个州级成员单位落实相关措施,17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重点进行保障。
《若干措施》规定,在管理责任方面,由各迁入地对本区域内已自发搬迁农民入户摸排、信息采集、监测、识别和帮扶等工作负主体责任;在加强救助保障方面,已自发搬迁农民需要申请低保、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等只能由户籍所在地审批的救助保障措施时,可向迁入地、迁出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也可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确保群众少跑腿;在教育保障方面,按照“以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就读公办学校为主、以就近就地入学为主”的三为主原则将已自发搬迁农民适龄儿童全部纳入迁入地义务教育范围予以保障;在医疗保障方面,保障已自发搬迁农民在迁入地所有医疗机构享受同等医疗服务,2024年起资助参保对象参保缴费由迁入地负责,迁出地配合;在农房质量安全提升方面,由迁入地负责对危房进行加固、维修或按相关规定为农户提供过渡性保障住房,有序提升农房质量安全水平;在深化户籍改革方面,将全面开展已自发搬迁农民无户籍及多重户籍问题专项排查整改,对有落户意愿但暂不能落户到具体村组的,迁入地要积极帮助办理公共集体户落户事宜,不愿落户公共集体户的,按相关规定办理《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回执》;在权益保
据悉,该《若干措施》是继2017年10月中共凉山州委办公室、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规范已自主搬迁农民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后,又一凉山州委州政府对已自发搬迁农民加强规范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分别从加强防止返贫工作、加强产业和就业扶持、加强教育服务保障、加强公共医疗卫生服务、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人居环境治理、加强基层治理、加强移风易俗工作、加强改革力度、加强规范管理10个方面进一步明晰有关要求。切实细化明确了明晰管理责任、加强救助保障、推进特色产业发展、提升就业服务质量、优化教育保障、加大控辍保学力度、实施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强化权益保障、建立防止无序搬迁长效机制等23条具体举措,并由州自发搬迁办、州委组织部、州农业农村局等29个州级成员单位落实相关措施,17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重点进行保障。
《若干措施》规定,在管理责任方面,由各迁入地对本区域内已自发搬迁农民入户摸排、信息采集、监测、识别和帮扶等工作负主体责任;在加强救助保障方面,已自发搬迁农民需要申请低保、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等只能由户籍所在地审批的救助保障措施时,可向迁入地、迁出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也可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确保群众少跑腿;在教育保障方面,按照“以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就读公办学校为主、以就近就地入学为主”的三为主原则将已自发搬迁农民适龄儿童全部纳入迁入地义务教育范围予以保障;在医疗保障方面,保障已自发搬迁农民在迁入地所有医疗机构享受同等医疗服务,2024年起资助参保对象参保缴费由迁入地负责,迁出地配合;在农房质量安全提升方面,由迁入地负责对危房进行加固、维修或按相关规定为农户提供过渡性保障住房,有序提升农房质量安全水平;在深化户籍改革方面,将全面开展已自发搬迁农民无户籍及多重户籍问题专项排查整改,对有落户意愿但暂不能落户到具体村组的,迁入地要积极帮助办理公共集体户落户事宜,不愿落户公共集体户的,按相关规定办理《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回执》;在权益保
【今春全市4.2万余名学生享受资助】2023年春季,我市共资助42372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额3175.1435万元。目前,全市学前教育补助名单、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制学生、非寄宿制学生生活费补助名单及普通高中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国家免学费资助名单和国家助学金资助名单锁定,市直学校、广水市、曾都区已完成各项资助金发放。
据悉,学前教育学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费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普通高中学校学生免学费标准为省、市级重点(示范)高中每生每年1800元、一般高中1260元,普通高中学校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平均为每生每年2000元,中职学校学生免学费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助学金为每生每年2000元。
为确保学生资助不错一人、不漏一人,我市加强学生资助工作监督,把握受助对象认定、资金发放等关键节点,强化事前数据比对、网上数据审核、事后大数据核查等举措,以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和建设为着力点,充分发挥资助信息系统数据作用,为规范管理、精准资助提供有效数据支撑。(随州日报讯全媒记者王聪莹、通讯员车蓓)
据悉,学前教育学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费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普通高中学校学生免学费标准为省、市级重点(示范)高中每生每年1800元、一般高中1260元,普通高中学校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平均为每生每年2000元,中职学校学生免学费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助学金为每生每年2000元。
为确保学生资助不错一人、不漏一人,我市加强学生资助工作监督,把握受助对象认定、资金发放等关键节点,强化事前数据比对、网上数据审核、事后大数据核查等举措,以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和建设为着力点,充分发挥资助信息系统数据作用,为规范管理、精准资助提供有效数据支撑。(随州日报讯全媒记者王聪莹、通讯员车蓓)
【随州4.2万余名学生享受资助】2023年春季,我市共资助42372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额3175.1435万元。目前,全市学前教育补助名单、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制学生、非寄宿制学生生活费补助名单及普通高中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国家免学费资助名单和国家助学金资助名单锁定,市直学校、广水市、曾都区已完成各项资助金发放。
据悉,学前教育学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费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普通高中学校学生免学费标准为省、市级重点(示范)高中每生每年1800元、一般高中1260元,普通高中学校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平均为每生每年2000元,中职学校学生免学费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助学金为每生每年2000元。
为确保学生资助不错一人、不漏一人,我市加强学生资助工作监督,把握受助对象认定、资金发放等关键节点,强化事前数据比对、网上数据审核、事后大数据核查等举措,以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和建设为着力点,充分发挥资助信息系统数据作用,为规范管理、精准资助提供有效数据支撑。(全媒记者王聪莹、通讯员车蓓)
据悉,学前教育学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费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普通高中学校学生免学费标准为省、市级重点(示范)高中每生每年1800元、一般高中1260元,普通高中学校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平均为每生每年2000元,中职学校学生免学费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助学金为每生每年2000元。
为确保学生资助不错一人、不漏一人,我市加强学生资助工作监督,把握受助对象认定、资金发放等关键节点,强化事前数据比对、网上数据审核、事后大数据核查等举措,以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和建设为着力点,充分发挥资助信息系统数据作用,为规范管理、精准资助提供有效数据支撑。(全媒记者王聪莹、通讯员车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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