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8个穿着讲究,打扮时尚的青年男女点了一大桌饭菜,一共吃了1100多元,还吃了5个多小时,吃完后,8人纷纷离开,谁也不愿意付款,有人甚至想跳窗逃离。
事发当天,小汪的店里来了这8个年轻的男女,他们有说笑,穿着很讲究,也很时尚,他们一来,就直接要了一个包厢。小汪看到来了那么多人,感觉这是一桌大顾客,他们应该会点蛮多饭菜的,于是就热情地招呼了他们。
他们进了包厢之后,果然在点菜的时候点了很多菜品,还要了不少的酒。等这些菜品和酒端上桌,桌上摆得满满当当的。看到这一桌的菜品,小汪感到很高兴,就想着为他们好好服务,让他们吃好喝好,成为他们店里的老顾客。
不过他们点了饭菜之后,就把包厢门关住了,不让小汪和其他店员进来。小汪他们也没有多想,他们觉得年轻人相聚,多多少少都想随意一些,有人在旁边,他们还放不开。
所以当包厢门关住之后,小汪和别的店员就没有过多地关注他们的包厢。
而这八位年轻人关了包厢之后,不但放开了肚子,也放开话匣子,他们愉悦地推杯换盏,开心地聊着天南地北,高兴地品尝着美食。包厢里氛围非常好,没有人在乎这顿饭他们会花多少钱,他们只顾着眼前的快乐。
而在这快乐的氛围中,他们吃吃喝喝,从晚上的七点开始,一直吃到了凌晨12点多。而这时候,才有人打算离场。
直到散场,来聚餐的这8个人才意识到大家都喝多了,似乎都想不起来,来的时候到底是那位朋友说请客的。所以这时候都没有人站出来说要买单,意识到这种情况,大家感觉氛围都不对了。
于是有的朋友先结伴离开,都是两三个两三个,小心翼翼地关上房门,然后悄无声色地离开。而有一位喝得有些多了,当他看到朋友们都离开了,才意识到怎么一回事,他也想直接逃跑,但是怕被发现了。
于是他来窗跟前,打算跳窗而逃,可发现窗户离地面挺高的,直接跳下去的话,有可能受伤,所以他不敢冒这个险。于是,他也学大家一样,小心翼翼地关上房门,然后若无其事地离开了。
由于这几个人都表现得很正常,加上当时得店员在收拾东西准备下班,所以谁都没意识到,这8人已经逃单了,等他们发现之后,这几个人已经逃得无影无踪了。
发现这几个人逃单之后,小汪心情很不好,因为他们消费了1100多元,这是他们店忙活一天得收入,他们一逃单,他们就白干一天了。
一开始,大家还不愿意相信他们是逃单了,于是查看了他们就餐得情况,直到看到有人想跳窗逃离,他们这才意识到他们可能就想恶意逃单,了解到这种情况,为了挽回损失,小汪报了警。
对于这8位年轻人吃饭跳单一事,很多都不理解,既然是朋友间的相聚,那就不应该如此不负责人,选择集体逃单。
也有的人觉得,可能是这些人也不是故意逃掉的,可能是大家一时没钱,喝多了,才一时没有付款。
但更多的人认为他们就是想吃饭不给钱,应该追究他们的责任。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如何认定他们的行为?
一、如果他们只是忘记了付款,那么他们的行为只是违约行为。
从他们点餐开始,他们就和店家构成合同关系,店家需要履行提供就餐的义务,而他们每个人都可以履行付款的义务,如果他们不确定谁应该付款,然后没人去付款,那么他们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57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对于这些违约责任,店家有权要求他们任意一人履行付款的义务。
二、如果他们吃完饭故意不付款,选择了逃跑,那么这是恶意逃单,那么他们的行为就构成寻衅滋事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规定,有寻衅滋事行为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由于这一顿饭菜涉及的金额是1100多元,而就餐的人为了不付款,有人甚至想通过跳窗来逃离,这属于情节较重,他们至少也应该被处五日拘留,并罚款500元。
吃饭给钱,天经地义,经营者对于吃饭不给钱人,应当走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对于这8个年轻吃饭不给钱的行为,你有什么看法?
事发当天,小汪的店里来了这8个年轻的男女,他们有说笑,穿着很讲究,也很时尚,他们一来,就直接要了一个包厢。小汪看到来了那么多人,感觉这是一桌大顾客,他们应该会点蛮多饭菜的,于是就热情地招呼了他们。
他们进了包厢之后,果然在点菜的时候点了很多菜品,还要了不少的酒。等这些菜品和酒端上桌,桌上摆得满满当当的。看到这一桌的菜品,小汪感到很高兴,就想着为他们好好服务,让他们吃好喝好,成为他们店里的老顾客。
不过他们点了饭菜之后,就把包厢门关住了,不让小汪和其他店员进来。小汪他们也没有多想,他们觉得年轻人相聚,多多少少都想随意一些,有人在旁边,他们还放不开。
所以当包厢门关住之后,小汪和别的店员就没有过多地关注他们的包厢。
而这八位年轻人关了包厢之后,不但放开了肚子,也放开话匣子,他们愉悦地推杯换盏,开心地聊着天南地北,高兴地品尝着美食。包厢里氛围非常好,没有人在乎这顿饭他们会花多少钱,他们只顾着眼前的快乐。
而在这快乐的氛围中,他们吃吃喝喝,从晚上的七点开始,一直吃到了凌晨12点多。而这时候,才有人打算离场。
直到散场,来聚餐的这8个人才意识到大家都喝多了,似乎都想不起来,来的时候到底是那位朋友说请客的。所以这时候都没有人站出来说要买单,意识到这种情况,大家感觉氛围都不对了。
于是有的朋友先结伴离开,都是两三个两三个,小心翼翼地关上房门,然后悄无声色地离开。而有一位喝得有些多了,当他看到朋友们都离开了,才意识到怎么一回事,他也想直接逃跑,但是怕被发现了。
于是他来窗跟前,打算跳窗而逃,可发现窗户离地面挺高的,直接跳下去的话,有可能受伤,所以他不敢冒这个险。于是,他也学大家一样,小心翼翼地关上房门,然后若无其事地离开了。
由于这几个人都表现得很正常,加上当时得店员在收拾东西准备下班,所以谁都没意识到,这8人已经逃单了,等他们发现之后,这几个人已经逃得无影无踪了。
发现这几个人逃单之后,小汪心情很不好,因为他们消费了1100多元,这是他们店忙活一天得收入,他们一逃单,他们就白干一天了。
一开始,大家还不愿意相信他们是逃单了,于是查看了他们就餐得情况,直到看到有人想跳窗逃离,他们这才意识到他们可能就想恶意逃单,了解到这种情况,为了挽回损失,小汪报了警。
对于这8位年轻人吃饭跳单一事,很多都不理解,既然是朋友间的相聚,那就不应该如此不负责人,选择集体逃单。
也有的人觉得,可能是这些人也不是故意逃掉的,可能是大家一时没钱,喝多了,才一时没有付款。
但更多的人认为他们就是想吃饭不给钱,应该追究他们的责任。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如何认定他们的行为?
一、如果他们只是忘记了付款,那么他们的行为只是违约行为。
从他们点餐开始,他们就和店家构成合同关系,店家需要履行提供就餐的义务,而他们每个人都可以履行付款的义务,如果他们不确定谁应该付款,然后没人去付款,那么他们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57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对于这些违约责任,店家有权要求他们任意一人履行付款的义务。
二、如果他们吃完饭故意不付款,选择了逃跑,那么这是恶意逃单,那么他们的行为就构成寻衅滋事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规定,有寻衅滋事行为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由于这一顿饭菜涉及的金额是1100多元,而就餐的人为了不付款,有人甚至想通过跳窗来逃离,这属于情节较重,他们至少也应该被处五日拘留,并罚款500元。
吃饭给钱,天经地义,经营者对于吃饭不给钱人,应当走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对于这8个年轻吃饭不给钱的行为,你有什么看法?
【“半藏森林”AI克隆人年收入可高达72万,这会成为劣迹艺人网红变相复出的“后门”吗?】#AI克隆会成为劣迹网红变相复出的后门吗#6月1日,有公司上线了网红明星克隆人#半藏森林#,用户可以在App中与AI克隆人交流,“目前不付费可以互动,付费可以看朋友圈、打视频电话。两种付费模式月费分别是6元/30元、年费72元/360元。”以“半藏森林”为例,如果有1万个情感模式付费用户,相当于“半藏森林”克隆人一年收入72万元,如果有1万个超级模式付费用户,一年收入可达360万元。(据6月3日《北京商报》)
利用克隆虚拟的明星网红,提供情感交流服务,在全球范围内都是非常新的商业模式。事实上,在追星圈子里,很早就开始流行“AI语言角色扮演”,通过明星的模拟性格和语气,和粉丝文字聊天,大部分都是免费的,主打一个陪伴和慰藉。
但是,该公司选择“半藏森林”试水这一领域,引发了超出人工智能伦理之外的、更大的网络争议。因为“半藏森林”在网络知名度最高的事件,是被她的好友、同为时尚网红的阿沁曝光,插足她和男友刘阳之间的感情。虽然她的行为不足被认定为“劣迹”,但在大多数人眼中,她在道德人品上是有瑕疵的。而通过AI克隆的方式,对她的外形特征、声音风格、性格技能进行推广,是否存在不良价值导向,成为网友争论的重点。
也有很多人担心,一旦“半藏森林”通过这种方式走红获利,那么将自己变成AI克隆人,会不会成为劣迹艺人、网红变相复出的渠道,违反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给公众传递错误的信息和观念,让行业不良现象沉渣泛起?
另外,从相关报道来看,这种AI复制的技术门槛、时间成本都相对较低,但是由于概念新奇、需求庞大,潜在利润却非常可观,该公司目前对明星网红是采取授权分成的方式进行复制,但一旦这种变现模式开始走红,被不法分子嗅到了腥味,可能就会出现无授权的复制,肆意侵犯他人合法权利;或是粗制滥造的AI炮制,割消费者的“韭菜”;甚至可能会有人利用人性的弱点,去利用这一概念设下各种骗局和陷阱,这些都是可以预见的,不得不防范的风险。
而人工智能应用本身,也存在其固有的法律伦理上的忧虑。当用户可以在虚拟空间创造自己的克隆人,发现并获取其他克隆人,某种程度上,就是将AI克隆人当成“电子宠物”,这在伦理上依然不能广泛地为大众所接受。而当复制的主体是当下活生生的人,那么就可能触发对隐私、人格尊严、名誉权的保护问题。而且,用户与AI人之间的交互内容,也可能会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AI的各种行为,如果对受众产生了误导,模糊了虚拟和现实的界限,更可能对真实存在的人产生影响。
科技的进步和创新,当然会让人感到好奇欣喜,其中蕴含的新鲜体验和无限商机,自然也会让市场很兴奋。但兴奋之余,虚拟交流背后的种种风险不可忽视,更为主动的监管,更为明晰的规范,是不可或缺的。而在风险应对措施尚未跟上脚步的当下,想要“吃螃蟹”的人们,还是多加小心为好。(极目新闻评论员 屈旌)https://t.cn/A6pq5RzM
利用克隆虚拟的明星网红,提供情感交流服务,在全球范围内都是非常新的商业模式。事实上,在追星圈子里,很早就开始流行“AI语言角色扮演”,通过明星的模拟性格和语气,和粉丝文字聊天,大部分都是免费的,主打一个陪伴和慰藉。
但是,该公司选择“半藏森林”试水这一领域,引发了超出人工智能伦理之外的、更大的网络争议。因为“半藏森林”在网络知名度最高的事件,是被她的好友、同为时尚网红的阿沁曝光,插足她和男友刘阳之间的感情。虽然她的行为不足被认定为“劣迹”,但在大多数人眼中,她在道德人品上是有瑕疵的。而通过AI克隆的方式,对她的外形特征、声音风格、性格技能进行推广,是否存在不良价值导向,成为网友争论的重点。
也有很多人担心,一旦“半藏森林”通过这种方式走红获利,那么将自己变成AI克隆人,会不会成为劣迹艺人、网红变相复出的渠道,违反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给公众传递错误的信息和观念,让行业不良现象沉渣泛起?
另外,从相关报道来看,这种AI复制的技术门槛、时间成本都相对较低,但是由于概念新奇、需求庞大,潜在利润却非常可观,该公司目前对明星网红是采取授权分成的方式进行复制,但一旦这种变现模式开始走红,被不法分子嗅到了腥味,可能就会出现无授权的复制,肆意侵犯他人合法权利;或是粗制滥造的AI炮制,割消费者的“韭菜”;甚至可能会有人利用人性的弱点,去利用这一概念设下各种骗局和陷阱,这些都是可以预见的,不得不防范的风险。
而人工智能应用本身,也存在其固有的法律伦理上的忧虑。当用户可以在虚拟空间创造自己的克隆人,发现并获取其他克隆人,某种程度上,就是将AI克隆人当成“电子宠物”,这在伦理上依然不能广泛地为大众所接受。而当复制的主体是当下活生生的人,那么就可能触发对隐私、人格尊严、名誉权的保护问题。而且,用户与AI人之间的交互内容,也可能会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AI的各种行为,如果对受众产生了误导,模糊了虚拟和现实的界限,更可能对真实存在的人产生影响。
科技的进步和创新,当然会让人感到好奇欣喜,其中蕴含的新鲜体验和无限商机,自然也会让市场很兴奋。但兴奋之余,虚拟交流背后的种种风险不可忽视,更为主动的监管,更为明晰的规范,是不可或缺的。而在风险应对措施尚未跟上脚步的当下,想要“吃螃蟹”的人们,还是多加小心为好。(极目新闻评论员 屈旌)https://t.cn/A6pq5RzM
南通老板拖欠员工3000块钱不给,通过劳动仲裁和法律诉讼拿回来的概率多大?此外,拿回欠款的成本有多高?整个过程需要多长时间?
首先,我们来看劳动仲裁。据说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一种常见方式,有人说,如果员工能提供合法的劳动合同、工资支付记录和其他证据,那么成功率相对较高些,成功率大概是60%还是80%之间。但临时工具体成功率不详,没有数据支撑!劳动仲裁程序通常相对简单迅速,处理时间一般在数周到数个月之间。此外,劳动仲裁的成本相对较低,受理费收费标准每件20至50元不等,但对于一个小白来说,咨询律师及来回折腾的费用则需要花费几百元至一千元左右。
接下来,我们来考虑法律诉讼。如果劳动仲裁未能解决争议,员工可以选择采取法律诉讼的方式。在法庭上,员工需要雇佣律师,提供充分的证据,并依法行使自己的权益。根据统计数据,劳动争议的法律诉讼成功率一般与劳动仲裁相当。然而,法律诉讼相对于劳动仲裁来说需要更长的时间和更高的成本。法律诉讼的时间通常需要数个月到一年以上,具体时间取决于法院的工作负荷和案件的复杂性。成本方面,法律诉讼需要支付律师费、法院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律师费可能在数千元至数万元之间,而法院费用则根据案件的性质和金额而有所不同。
也许正是因为维权者在维权的路上面临种种困难,才会选择做出如此极端的举动。
#江苏南通发生命案两人遇害##南通爆料#
首先,我们来看劳动仲裁。据说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一种常见方式,有人说,如果员工能提供合法的劳动合同、工资支付记录和其他证据,那么成功率相对较高些,成功率大概是60%还是80%之间。但临时工具体成功率不详,没有数据支撑!劳动仲裁程序通常相对简单迅速,处理时间一般在数周到数个月之间。此外,劳动仲裁的成本相对较低,受理费收费标准每件20至50元不等,但对于一个小白来说,咨询律师及来回折腾的费用则需要花费几百元至一千元左右。
接下来,我们来考虑法律诉讼。如果劳动仲裁未能解决争议,员工可以选择采取法律诉讼的方式。在法庭上,员工需要雇佣律师,提供充分的证据,并依法行使自己的权益。根据统计数据,劳动争议的法律诉讼成功率一般与劳动仲裁相当。然而,法律诉讼相对于劳动仲裁来说需要更长的时间和更高的成本。法律诉讼的时间通常需要数个月到一年以上,具体时间取决于法院的工作负荷和案件的复杂性。成本方面,法律诉讼需要支付律师费、法院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律师费可能在数千元至数万元之间,而法院费用则根据案件的性质和金额而有所不同。
也许正是因为维权者在维权的路上面临种种困难,才会选择做出如此极端的举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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