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你是否也有过类似的苦恼:
怕暴露自己的软肋,招来别人异样的眼光,不敢表露心声。
怕梦想破碎,一腔热情被浇灭,显得自己一无是处,不敢去尝试。
为了所谓颜面,压抑着情感;为了避免失败,逃避了开始。
别急着说别无选择,很多事情的答案都不止一个;也别以为只有对与错,失败也许是另一种方式的获得。
人生更像是一场体验,唯有经历过努力过,才能领悟它的意义。
在拥有的时候全力以赴,到了告别的时刻不谈亏欠,这是对生命最好的交待,也是对自己最大的负责。
怕暴露自己的软肋,招来别人异样的眼光,不敢表露心声。
怕梦想破碎,一腔热情被浇灭,显得自己一无是处,不敢去尝试。
为了所谓颜面,压抑着情感;为了避免失败,逃避了开始。
别急着说别无选择,很多事情的答案都不止一个;也别以为只有对与错,失败也许是另一种方式的获得。
人生更像是一场体验,唯有经历过努力过,才能领悟它的意义。
在拥有的时候全力以赴,到了告别的时刻不谈亏欠,这是对生命最好的交待,也是对自己最大的负责。
聊聊大局观。
在我眼中,拥有大局观的人往往就是比其他人多考虑几个因素而已,没有什么很神秘的。
一是,确保这件事情所有的参数都在视线范围内。你不能说你在跟另一个人合作的时候,遇到了阻力,所有的问题都是对方不配合。这就是典型的,看待事情没有把所有的参数纳入视线范围之内。守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义愤填膺地批判对方不配合自己。
二是,考虑问题的时候,他们的时间维度能放下整个生命周期上,而不是当下这一刻。有些事情,当下可能是要付出一些成本,但是到了下个阶段,好处才展现出来。这是鼠目寸光的人很难做到的事情。
三是,考虑问题的主体,放在整体上,而不是局部上,个体上。如图中所说主体是放在全社会上,也许你失业了,但是全社会更多人就业了,你说哪种方案收益更大呢?
一个人考虑问题短浅,狭隘,一定是上面三个条件中的一个或者多个不满足。
身边人给我讲了一个某地产公司的事情,公司老板养了一大帮打手,这些打手干什么呢?平常好吃好喝招待,到了项目启动,涉及到拆迁的事情,他们就会出动,他们辅助谈判以及…强制执行。发生打人事件那是常有的。
单看这个局部,你可能会觉得惨无人道,没有王法。但是我告诉你,地产公司项目一旦启动,每天都是巨额成本,耽误一天,这些钱就浪费了。如果所有的人都坐下来慢慢谈,结果就是大量的资金浪费,公司效益变差,甚至倒闭,拆迁款变少,税收减少…波及更多人受损,更多人失业,更多人拿不到拆迁补偿。你会有不一样的看法吗?
我知道看到这里,有的人会拿出人权来说事儿,个体的意愿也需要得到尊重。在国内就喜欢牺牲少部分人利益,成全大多数利益…只是这个这个牺牲没落在我头上。
关于这个问题,有几点值得说道。
第一,个体必须得到尊重。
第二,为了维系一个组织的运转,必须优先考虑大多数人的利益。
第三,你看到的很多所谓的牺牲少部分人的利益成全大部分人,在我看来,事情的真相是牺牲了大部分人的利益,成全了极少数人的利益。你仔细想想,到底牺牲了谁,到底是谁又是实实在在受益了,而不是想象中的受益。
你们可能会发现这几点,存在矛盾点,这个矛盾的解决,是需要靠法律来完成的。大家共同制定相关条款,来确保某些事情发生的大多数人利益,并且大家又都能接受的方式。到了这个层面,很多事情就没法细讲了…总之,这个事情就是给看到的人一点启发…很多事情不是局部看起来那么简单。
在我眼中,拥有大局观的人往往就是比其他人多考虑几个因素而已,没有什么很神秘的。
一是,确保这件事情所有的参数都在视线范围内。你不能说你在跟另一个人合作的时候,遇到了阻力,所有的问题都是对方不配合。这就是典型的,看待事情没有把所有的参数纳入视线范围之内。守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义愤填膺地批判对方不配合自己。
二是,考虑问题的时候,他们的时间维度能放下整个生命周期上,而不是当下这一刻。有些事情,当下可能是要付出一些成本,但是到了下个阶段,好处才展现出来。这是鼠目寸光的人很难做到的事情。
三是,考虑问题的主体,放在整体上,而不是局部上,个体上。如图中所说主体是放在全社会上,也许你失业了,但是全社会更多人就业了,你说哪种方案收益更大呢?
一个人考虑问题短浅,狭隘,一定是上面三个条件中的一个或者多个不满足。
身边人给我讲了一个某地产公司的事情,公司老板养了一大帮打手,这些打手干什么呢?平常好吃好喝招待,到了项目启动,涉及到拆迁的事情,他们就会出动,他们辅助谈判以及…强制执行。发生打人事件那是常有的。
单看这个局部,你可能会觉得惨无人道,没有王法。但是我告诉你,地产公司项目一旦启动,每天都是巨额成本,耽误一天,这些钱就浪费了。如果所有的人都坐下来慢慢谈,结果就是大量的资金浪费,公司效益变差,甚至倒闭,拆迁款变少,税收减少…波及更多人受损,更多人失业,更多人拿不到拆迁补偿。你会有不一样的看法吗?
我知道看到这里,有的人会拿出人权来说事儿,个体的意愿也需要得到尊重。在国内就喜欢牺牲少部分人利益,成全大多数利益…只是这个这个牺牲没落在我头上。
关于这个问题,有几点值得说道。
第一,个体必须得到尊重。
第二,为了维系一个组织的运转,必须优先考虑大多数人的利益。
第三,你看到的很多所谓的牺牲少部分人的利益成全大部分人,在我看来,事情的真相是牺牲了大部分人的利益,成全了极少数人的利益。你仔细想想,到底牺牲了谁,到底是谁又是实实在在受益了,而不是想象中的受益。
你们可能会发现这几点,存在矛盾点,这个矛盾的解决,是需要靠法律来完成的。大家共同制定相关条款,来确保某些事情发生的大多数人利益,并且大家又都能接受的方式。到了这个层面,很多事情就没法细讲了…总之,这个事情就是给看到的人一点启发…很多事情不是局部看起来那么简单。
[太阳]《大佛顶首楞言经》[月亮]经文节选:
【佛告<阿难>:汝当闭眼见暗之时,此暗境界为与眼对?为不眼对?若与眼对,暗在眼前,云何成内?若成内者,居暗室中无日、月、灯,此室暗中皆汝焦腑?若不对者,云何成见?】
[鲜花]成观法师[鲜花]《楞言经义贯(义理贯通)》:
「佛告<阿难>:汝当闭眼」而「见」到一片「暗」境「之时」,「此」片黑「暗」之「境界为」是「与」你的「眼」根正面相「对」?「为不」与你的「眼」根正面相「对」?
「若」你说此暗境是「与」你的「眼」正面相「对」,则此「暗」境应该是「在」你的「眼前」才对,▶️若暗境在你眼前,则应是在你身外才对,「云何」又说此暗境反「成」为你的「内」身?
(因此,你的推论中说此暗境界是你的内身,这是不能成立的;也因此你的立论之「闭眼见暗是内对」,以及说是内对看自内身,也都是错的。)
退一步说,「若」此暗境真的「成」为你的「内」身「者」,则设当你「居」在一间「暗室」之「中」,於此室中,既「无日、月」之光,亦无「灯」光,故只是一片黑暗,如此一来,因室中本来就一片黑暗,故不论你是睁眼还是闭眼,你在此室中所见的,一定只是一片漆黑,这么说来,▶️「此室」在一片黑「暗中」之空间,难道「皆」变成「汝」内身之三「焦」六「腑」了吗?
(显然不是这样,此暗室之空间绝不会变成你的内身之三焦六腑,因此可证你眼前所见的一片黑暗并不是你的内身,也因此你闭眼见暗並非是你所说的「内对」,所以说:『闭眼见暗室时为内对见自内身』这个立论是错的。)
再者,你此时「若」辩说:暗室並「不对」目前「者」(暗室与眼非正面相对,)亦即,暗室並不须在目前,所以暗境不是在身外;▶️如果说暗境並不在目前,即眼根与色尘不相对,根尘既不相对,如何能生眼识,「云何」能「成」就眼睛「见」物之事?若不能成就见物之事,即是无所见,即是无所见,又怎能说你看到了你的内身?
因此可证▶️:说「闭眼看到你的内身」这个立论是错的。
[诠论] <阿难>在此第四计(计心有开合及能内外对)中,他所运用的推理,若以现代的逻辑式子来表示,则比较能清楚<阿难>的意思,以及他所犯的错处在哪里:▶️【见图】
若依以上的横式(Formula)推演来看,好象是可以成立的。这也就是上面诠论中所说
▶️西洋(形式)逻辑推论的缺陷:
只顾一些没有生命的符号之推演排列,全不顾经验上的可能性之有无。
如是一来,所作的推论,不论在形式上看来多么天衣无缝,但在经验界上来验证,那只是一种毫不可能的妄想,或忽发奇想(Whim),虽然此奇想亦能所谓「持之有据」或「言之成理」,乃至能惊世骇俗,但因为是妄想故,到底是於修行无益乃至有害的。
(虽然於世俗间也许可能因此奇想或狂论,而名振一时,乃至所谓「成一家之言」,或扬名立万——但那些是世俗人之所求,到底非修行人之目的。)
其次<阿难>在此第四计中所犯之过,主要在於上面所说的妄想(或忽发奇想),
以英文而言,即是说:「我有一个好主意」(I’vegotagoodidea﹒),那就是,他说:心之「见」能「内外对」,此见解在世间人看来,可能很有「原创性」(Originality),但此原创性对修行乃至见道、证道来讲,不但无益,反而有害,因为那是自心妄想分别,不依於实相,不依正思惟、正知、正见故,故是与道相违,反成障道。
所以▶️世人常由於种种妄想分别,而沾沾自喜,甚至自以为是「高见」,然而对修行而言,不但不足以喜,反堪为忧。
以此「内对」与「外对」的妄想为害太大,故佛在此先破此见。而佛所用的立论、为根据於佛常开示的唯识根本道理:「根尘相对而生识」,其详兹如上「注释」及「义贯」中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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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告<阿难>:汝当闭眼见暗之时,此暗境界为与眼对?为不眼对?若与眼对,暗在眼前,云何成内?若成内者,居暗室中无日、月、灯,此室暗中皆汝焦腑?若不对者,云何成见?】
[鲜花]成观法师[鲜花]《楞言经义贯(义理贯通)》:
「佛告<阿难>:汝当闭眼」而「见」到一片「暗」境「之时」,「此」片黑「暗」之「境界为」是「与」你的「眼」根正面相「对」?「为不」与你的「眼」根正面相「对」?
「若」你说此暗境是「与」你的「眼」正面相「对」,则此「暗」境应该是「在」你的「眼前」才对,▶️若暗境在你眼前,则应是在你身外才对,「云何」又说此暗境反「成」为你的「内」身?
(因此,你的推论中说此暗境界是你的内身,这是不能成立的;也因此你的立论之「闭眼见暗是内对」,以及说是内对看自内身,也都是错的。)
退一步说,「若」此暗境真的「成」为你的「内」身「者」,则设当你「居」在一间「暗室」之「中」,於此室中,既「无日、月」之光,亦无「灯」光,故只是一片黑暗,如此一来,因室中本来就一片黑暗,故不论你是睁眼还是闭眼,你在此室中所见的,一定只是一片漆黑,这么说来,▶️「此室」在一片黑「暗中」之空间,难道「皆」变成「汝」内身之三「焦」六「腑」了吗?
(显然不是这样,此暗室之空间绝不会变成你的内身之三焦六腑,因此可证你眼前所见的一片黑暗并不是你的内身,也因此你闭眼见暗並非是你所说的「内对」,所以说:『闭眼见暗室时为内对见自内身』这个立论是错的。)
再者,你此时「若」辩说:暗室並「不对」目前「者」(暗室与眼非正面相对,)亦即,暗室並不须在目前,所以暗境不是在身外;▶️如果说暗境並不在目前,即眼根与色尘不相对,根尘既不相对,如何能生眼识,「云何」能「成」就眼睛「见」物之事?若不能成就见物之事,即是无所见,即是无所见,又怎能说你看到了你的内身?
因此可证▶️:说「闭眼看到你的内身」这个立论是错的。
[诠论] <阿难>在此第四计(计心有开合及能内外对)中,他所运用的推理,若以现代的逻辑式子来表示,则比较能清楚<阿难>的意思,以及他所犯的错处在哪里:▶️【见图】
若依以上的横式(Formula)推演来看,好象是可以成立的。这也就是上面诠论中所说
▶️西洋(形式)逻辑推论的缺陷:
只顾一些没有生命的符号之推演排列,全不顾经验上的可能性之有无。
如是一来,所作的推论,不论在形式上看来多么天衣无缝,但在经验界上来验证,那只是一种毫不可能的妄想,或忽发奇想(Whim),虽然此奇想亦能所谓「持之有据」或「言之成理」,乃至能惊世骇俗,但因为是妄想故,到底是於修行无益乃至有害的。
(虽然於世俗间也许可能因此奇想或狂论,而名振一时,乃至所谓「成一家之言」,或扬名立万——但那些是世俗人之所求,到底非修行人之目的。)
其次<阿难>在此第四计中所犯之过,主要在於上面所说的妄想(或忽发奇想),
以英文而言,即是说:「我有一个好主意」(I’vegotagoodidea﹒),那就是,他说:心之「见」能「内外对」,此见解在世间人看来,可能很有「原创性」(Originality),但此原创性对修行乃至见道、证道来讲,不但无益,反而有害,因为那是自心妄想分别,不依於实相,不依正思惟、正知、正见故,故是与道相违,反成障道。
所以▶️世人常由於种种妄想分别,而沾沾自喜,甚至自以为是「高见」,然而对修行而言,不但不足以喜,反堪为忧。
以此「内对」与「外对」的妄想为害太大,故佛在此先破此见。而佛所用的立论、为根据於佛常开示的唯识根本道理:「根尘相对而生识」,其详兹如上「注释」及「义贯」中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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