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456754》沈如星 萧诀
《75456754》沈如星 萧诀
精彩片段:
沈如星作为冲喜新娘,嫁进定安候府三年,萧诀都没有碰她。
今晚,她趁着夜色悄悄摸进了萧诀的衾被。
不料,沈如星刚触碰对方的肩膀——
“谁?!”
床上的人猛地坐起身,将沈如星狠狠拽住。
“阿诀,是我,你弄疼我了。”沈如星疼的抽气。
月光透窗而入,萧诀清晰看见沈如星身上的薄纱。
“谁让你进来的?!”
说罢,他将沈如星的手狠狠一甩,面露嫌恶。
沈如星低着头,紧咬着嘴唇,被萧诀斥责的面色苍白。
“阿诀,我们成亲也有三年了,萧家需要一个孩子,阿诀,我也需要一个孩子……”
沈如星紧紧扣着手,连指尖都发白。
闻言,萧诀却嘲讽斥道:“沈如星,成亲的那晚我就说过,你一介村姑,不配诞下我萧诀的子嗣!”
说罢,他越过沈如星下了塌,捞起一旁悬挂着的衣衫披在身上,走出了房门。
明明屋内的暖炉烧得正旺,沈如星却感觉到了一阵周身冰冷,似是深陷冰窟。
从成亲的第一天起,她就知道,萧诀不爱她。
萧诀愿意娶她,也不过是因为当初萧老太君觉得她的八字与萧诀合,想借着成亲,给重病卧床的萧诀冲喜罢了。
《75456754》沈如星 萧诀
精彩片段:
沈如星作为冲喜新娘,嫁进定安候府三年,萧诀都没有碰她。
今晚,她趁着夜色悄悄摸进了萧诀的衾被。
不料,沈如星刚触碰对方的肩膀——
“谁?!”
床上的人猛地坐起身,将沈如星狠狠拽住。
“阿诀,是我,你弄疼我了。”沈如星疼的抽气。
月光透窗而入,萧诀清晰看见沈如星身上的薄纱。
“谁让你进来的?!”
说罢,他将沈如星的手狠狠一甩,面露嫌恶。
沈如星低着头,紧咬着嘴唇,被萧诀斥责的面色苍白。
“阿诀,我们成亲也有三年了,萧家需要一个孩子,阿诀,我也需要一个孩子……”
沈如星紧紧扣着手,连指尖都发白。
闻言,萧诀却嘲讽斥道:“沈如星,成亲的那晚我就说过,你一介村姑,不配诞下我萧诀的子嗣!”
说罢,他越过沈如星下了塌,捞起一旁悬挂着的衣衫披在身上,走出了房门。
明明屋内的暖炉烧得正旺,沈如星却感觉到了一阵周身冰冷,似是深陷冰窟。
从成亲的第一天起,她就知道,萧诀不爱她。
萧诀愿意娶她,也不过是因为当初萧老太君觉得她的八字与萧诀合,想借着成亲,给重病卧床的萧诀冲喜罢了。
一群羊趁着夜色溜进了村囗(外一首)
一群羊
曾经想进村
就被挡在村口
一个红袖箍
一把测温枪 就能
把它们团灭
如今 一群羊
随随便便就能
趁着夜色
悄悄地溜进了村口
不会说话的 老槐树
无法将它们阻拦
它们咬碎人家的篱笆
专咬那些
不蒙囗罩把门的肉体
它们在村巷蹓跶
与那些老人小孩
打成一片
谁也不认识谁
只知道山村
正在一次又一次地
发着高烧
地道战
从前一群群冠毒
全让卫星监控
让摄像跟踪追击
它们无处躲藏
尽被团灭
如今的冠毒
学会了十六字战术
一个个组成了
地下武工队
都钻入了地道
谁也不知它们的身份
杀人之后
也不写一张留名的便条
用一柄匕手
甩在柱上
一群羊
曾经想进村
就被挡在村口
一个红袖箍
一把测温枪 就能
把它们团灭
如今 一群羊
随随便便就能
趁着夜色
悄悄地溜进了村口
不会说话的 老槐树
无法将它们阻拦
它们咬碎人家的篱笆
专咬那些
不蒙囗罩把门的肉体
它们在村巷蹓跶
与那些老人小孩
打成一片
谁也不认识谁
只知道山村
正在一次又一次地
发着高烧
地道战
从前一群群冠毒
全让卫星监控
让摄像跟踪追击
它们无处躲藏
尽被团灭
如今的冠毒
学会了十六字战术
一个个组成了
地下武工队
都钻入了地道
谁也不知它们的身份
杀人之后
也不写一张留名的便条
用一柄匕手
甩在柱上
《艺术病》
第三阶段:症状明显期
《艾的日记本》
1日:我蜗居在自己的小房子里,床边是深褐色的床头柜,上面放着一台老式的电脑,主机和音响都放在地上,我经常盘着腿坐在地上敲打我的文字,不知不觉就会写上好几个小时,还经常在文思泉涌的时候因为腿麻而不停变换姿势,每一次血液的不流通都会在流通的时候带走我灵感的万分之一,虽然微小但是很重要。我的房子太小了,或许也是太大了,一整栋楼都空荡荡的,没有人会上来,就算有也没有人会上到这么高的楼层。我亲切地称这里为向上的深渊,每当有人在楼底凝视上方的时候,我也在凝视着他们。
我已经不记得自己当初是为什么要来这里的了,好像是偶然间路过,看到了这栋大楼被废弃所以就住了进来。就像我不记得自己从什么时候开始写作了,只是偶然间想起来曾经看过很多书,为了模仿,为了尝试能不能够写出优美的句子,所以我也开始写一些东西了。我像一张白纸,越深刻地涂抹,却越空白的消除了痕迹,如出一辙的,纯白的我。
碎花裙是因为好看所以就买了,我的碎花裙子买了四件,一件是黄白色的小雏菊,一件是橙黄色的向日葵,一件是米白色的印花,一件是紫色的薰衣草。裙子被塞进背包的时候全部皱皱地叠在了一起,我把它铺在床上的时候,它身上满是皱褶,像小时候用卡纸折纸,但是忘记了步骤,反反复复之中就变成了这副模样。这可是不行的呀,我这么想着,随意地穿上一条裙子,走下楼去。
我不喜欢在天气很晴朗的时候出门,夕阳西下的傍晚才是风景最好的时候,这个时候有波光粼粼的水面,高大的芦苇丛会遮挡我的身影,对面江岸上散步的人们也赶着回去吃晚饭了。我讨厌过多的和人交流,因为人们总是弄不清我想要表达的意思,就算写得再明白也会有人看不懂,高山流水遇知音只是可遇不可求的事情。
我从小就觉得自己比其他人要聪明那么一点点,不是很普通,也没有特别聪明。只是在某一天读到了某个作家的书就产生了共鸣,开始写作,开始获奖,开始在全班面前被表扬,然后去参赛,拿奖。不停地写,不停地比赛,不停地拿奖。大家喜欢看什么我就写什么,这样子就会成为最新晋的作家,拥有很多的名誉。我一直都是这么想的,直到十七岁,我开始写自己的故事,我突然发现没有人会赞扬我了。
我在文字之中投入了零碎的自我,但是没有人可以看得懂,就连我在后面翻看的时候,才发现连这点零碎的自我都是仿照曾经读过的小说主人公捏造出来的。我到底是为了什么才写作的呢,我到底是为了什么才热爱的呢,我已经不知道了。但是到底是不知道,还是已经忘记了理由,我也记不起来了。
15日:话说回来,上次我去到了楼底下,是为了找一些废旧的电线绑在阳台当晾衣绳。芦苇荡里面有很多电线杆,废弃的电线杆,还有废弃的信号灯。好像在废弃的大楼这边什么都是废弃的,而在另一头是老旧的小区还有新造的江边公园,看起来很有风头,但是也已经开始从内部废弃了。
我曾经登上过那些小区的楼顶,光是走进楼梯间的时候,死老鼠腐烂的味道和木制品的气味就充满了我的鼻子。墙壁早就开始泛黄了,每个角落都堆满灰尘,霉斑零星的在墙壁之间感染后蔓延。门后面还住着人,但是安静得没有一点生活的气息。就连蒙尘的摇椅还在摇晃这一回事,我都没感觉有什么不太对劲,要逐渐废弃掉了,我想。
芦苇丛里面的信号灯灯罩上的漆已经掉了一大半,露出一大块的铁皮,满地都是碎屑。我没找到电线,想要趁着夜色还没到来的时候去附近再看看,于是往转身往大楼的方向走去。刚走出没几步路,我就看到有人在芦苇里,他穿着一双漂亮的绑带靴子,上了鞋油,显得亮闪闪的。我走过去坐下,也学着他的样子躺在芦苇上看晚霞。如果他还有呼吸就好了,我想。
那天晚上我不知道为什么,一下子就记起来以前写的诗歌和文章了,我一句一句地坐在他旁边背诵着,弄得嗓子有点沙哑。我牵了牵他冰凉的手指,然后挖坑,然后埋葬。我以后可能会一直穿着这双漂亮的绑带靴子了。
48日:拉开我桌子,也就是床边的床头柜的抽屉,就会看到一袋用塑料袋封好的果冻蜡,还有几个小玻璃杯,是做果冻蜡的材料。还有手柄是陶瓷的小汤匙,和几个膜具,一捆灯芯。娜塔莉曾经在书里说过,“一个字也没写出来以前,我们就已经是一个好人了。”可是我从来没想过,我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用文字不停粉饰的现实背后,拿着笔的我究竟是什么样子呢。小时候我总觉得文字永远写不出现实的美好,但是现在一看,的确是啊,现实哪里有什么美好的事情呢。如果我有一天忘记了怎么写作,会哭吗,或许到时候我会忘记我为什么哭了。
369日:认为自己和别人与众不同,热爱程度甚至也超过他人,自恃清高地投入在名为艺术的世界里。明明不被艺术所偏爱,但是还固执地认为在不断地与艺术联结。这就是艺术病。
第三阶段:症状明显期
《艾的日记本》
1日:我蜗居在自己的小房子里,床边是深褐色的床头柜,上面放着一台老式的电脑,主机和音响都放在地上,我经常盘着腿坐在地上敲打我的文字,不知不觉就会写上好几个小时,还经常在文思泉涌的时候因为腿麻而不停变换姿势,每一次血液的不流通都会在流通的时候带走我灵感的万分之一,虽然微小但是很重要。我的房子太小了,或许也是太大了,一整栋楼都空荡荡的,没有人会上来,就算有也没有人会上到这么高的楼层。我亲切地称这里为向上的深渊,每当有人在楼底凝视上方的时候,我也在凝视着他们。
我已经不记得自己当初是为什么要来这里的了,好像是偶然间路过,看到了这栋大楼被废弃所以就住了进来。就像我不记得自己从什么时候开始写作了,只是偶然间想起来曾经看过很多书,为了模仿,为了尝试能不能够写出优美的句子,所以我也开始写一些东西了。我像一张白纸,越深刻地涂抹,却越空白的消除了痕迹,如出一辙的,纯白的我。
碎花裙是因为好看所以就买了,我的碎花裙子买了四件,一件是黄白色的小雏菊,一件是橙黄色的向日葵,一件是米白色的印花,一件是紫色的薰衣草。裙子被塞进背包的时候全部皱皱地叠在了一起,我把它铺在床上的时候,它身上满是皱褶,像小时候用卡纸折纸,但是忘记了步骤,反反复复之中就变成了这副模样。这可是不行的呀,我这么想着,随意地穿上一条裙子,走下楼去。
我不喜欢在天气很晴朗的时候出门,夕阳西下的傍晚才是风景最好的时候,这个时候有波光粼粼的水面,高大的芦苇丛会遮挡我的身影,对面江岸上散步的人们也赶着回去吃晚饭了。我讨厌过多的和人交流,因为人们总是弄不清我想要表达的意思,就算写得再明白也会有人看不懂,高山流水遇知音只是可遇不可求的事情。
我从小就觉得自己比其他人要聪明那么一点点,不是很普通,也没有特别聪明。只是在某一天读到了某个作家的书就产生了共鸣,开始写作,开始获奖,开始在全班面前被表扬,然后去参赛,拿奖。不停地写,不停地比赛,不停地拿奖。大家喜欢看什么我就写什么,这样子就会成为最新晋的作家,拥有很多的名誉。我一直都是这么想的,直到十七岁,我开始写自己的故事,我突然发现没有人会赞扬我了。
我在文字之中投入了零碎的自我,但是没有人可以看得懂,就连我在后面翻看的时候,才发现连这点零碎的自我都是仿照曾经读过的小说主人公捏造出来的。我到底是为了什么才写作的呢,我到底是为了什么才热爱的呢,我已经不知道了。但是到底是不知道,还是已经忘记了理由,我也记不起来了。
15日:话说回来,上次我去到了楼底下,是为了找一些废旧的电线绑在阳台当晾衣绳。芦苇荡里面有很多电线杆,废弃的电线杆,还有废弃的信号灯。好像在废弃的大楼这边什么都是废弃的,而在另一头是老旧的小区还有新造的江边公园,看起来很有风头,但是也已经开始从内部废弃了。
我曾经登上过那些小区的楼顶,光是走进楼梯间的时候,死老鼠腐烂的味道和木制品的气味就充满了我的鼻子。墙壁早就开始泛黄了,每个角落都堆满灰尘,霉斑零星的在墙壁之间感染后蔓延。门后面还住着人,但是安静得没有一点生活的气息。就连蒙尘的摇椅还在摇晃这一回事,我都没感觉有什么不太对劲,要逐渐废弃掉了,我想。
芦苇丛里面的信号灯灯罩上的漆已经掉了一大半,露出一大块的铁皮,满地都是碎屑。我没找到电线,想要趁着夜色还没到来的时候去附近再看看,于是往转身往大楼的方向走去。刚走出没几步路,我就看到有人在芦苇里,他穿着一双漂亮的绑带靴子,上了鞋油,显得亮闪闪的。我走过去坐下,也学着他的样子躺在芦苇上看晚霞。如果他还有呼吸就好了,我想。
那天晚上我不知道为什么,一下子就记起来以前写的诗歌和文章了,我一句一句地坐在他旁边背诵着,弄得嗓子有点沙哑。我牵了牵他冰凉的手指,然后挖坑,然后埋葬。我以后可能会一直穿着这双漂亮的绑带靴子了。
48日:拉开我桌子,也就是床边的床头柜的抽屉,就会看到一袋用塑料袋封好的果冻蜡,还有几个小玻璃杯,是做果冻蜡的材料。还有手柄是陶瓷的小汤匙,和几个膜具,一捆灯芯。娜塔莉曾经在书里说过,“一个字也没写出来以前,我们就已经是一个好人了。”可是我从来没想过,我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用文字不停粉饰的现实背后,拿着笔的我究竟是什么样子呢。小时候我总觉得文字永远写不出现实的美好,但是现在一看,的确是啊,现实哪里有什么美好的事情呢。如果我有一天忘记了怎么写作,会哭吗,或许到时候我会忘记我为什么哭了。
369日:认为自己和别人与众不同,热爱程度甚至也超过他人,自恃清高地投入在名为艺术的世界里。明明不被艺术所偏爱,但是还固执地认为在不断地与艺术联结。这就是艺术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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