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案例分析#
【风险负担案例】(本人自己编的[doge])
①甲看中了乙的眼镜,故而向乙发出一项购买该眼镜的要约(出价250元),在承诺期限内,眼镜被的仇人丙毁损。
请问:
本案中眼镜毁损的风险属于何种风险?乙是否有给付眼镜的义务?甲是否有支付价款的义务?
②甲看中了乙的眼镜,故而向乙发出一项购买该眼镜的要约(出价250元),乙欣然同意,承诺于在承诺期限内到达甲处。双方约定3日后交付,但第2天上午乙外出买菜时,眼镜不慎被追逐打闹的行人丙、丁撞掉并被踩踏而毁损。
请问:
本案中眼镜毁损的风险属于民法上的何种风险?乙是否仍有给付眼镜的义务?甲是否有支付价款的义务?
③甲看中了乙的眼镜,故而向乙发出一项购买该眼镜的要约,乙要价250元,甲表示同意,但因囊中羞涩,表示可否宽限几天。乙恐甲不按时支付价款,便提出眼镜可以交付给甲但只有甲支付全部价款时所有权才移转给甲,甲对此表示同意。双方完成了即时交付。拿到眼镜的甲喜出望外,正细细打量时不料被追逐打闹的行人丙丁撞掉并被踩踏而毁损。
请问:
(1)本案中眼镜毁损的风险属于民法上的何种风险?乙是否仍有给付眼镜的义务?甲是否有支付价款的义务?
(2)若丙丁二人赔付乙一副新的眼镜,甲可否主张乙交付该副新的眼镜?甲又是否需要支付价款?
④甲看中了乙的眼镜,故而向乙发出一项购买该眼镜的要约,乙要价250元,甲表示同意,双方约定第二天交付。当天夜里,乙却突然反悔,但心想又不能毁约,思前想后决定交付一副类似的旧眼镜给甲,第二天拿到眼镜的甲喜出望外,正细细打量时发现眼镜腿的侧边竟然和那天喜欢的款式截然不同,且眼镜有多处磨损,戴着还硌耳朵,于是把眼镜暂放地上,气冲冲地通过VX给乙发去消息:“眼镜我不要了,快把我的钱还我!”乙见伎俩被揭穿,只好答应退款。但不料旧眼镜却不见了,经过监控查询眼镜被一只野狗叼走不知所踪。
请问:本案中眼镜是否发生了灭失?若是,灭失的风险属于民法上的何种风险?该风险应由何人负担?甲是否仍有权请求乙退款?
⑤家住山东烟台的甲毕业后经营当地的蔬菜批发市场,因其出售的蔬菜新鲜无农药且价格实惠受到当地百姓的青睐,远在贵州的同学乙听闻后便故向甲发出一项购买3斤彩椒和2斤蒜薹的要约(共计250元),同时要求把3斤彩椒直接送货上门给家在山东青岛的远房大姨丙,2斤蒜薹则交由自己已经联系好的丁快递公司,甲只需要将蒜薹打包好交给丁快递公司即可,甲欣然同意。双方还约定3日后履行上述义务。合同订立后,甲立刻进行打包工作并通知了乙,之后将打包好的彩椒和蒜薹存入了自己的头等仓库——A仓库,但天有不测风云,甲的A仓库于当晚惨遭雷击,彩椒和蒜薹在内的多种蔬菜成了“烧烤”,甲不得不含泪和附近的邻居搞了次烧烤party。
请问:
本案中彩椒和蒜薹灭失的风险属于民法上的何种风险?甲是否仍有给付上述两种蔬菜的义务?乙是否同时有支付价款的义务?
【风险负担案例】(本人自己编的[doge])
①甲看中了乙的眼镜,故而向乙发出一项购买该眼镜的要约(出价250元),在承诺期限内,眼镜被的仇人丙毁损。
请问:
本案中眼镜毁损的风险属于何种风险?乙是否有给付眼镜的义务?甲是否有支付价款的义务?
②甲看中了乙的眼镜,故而向乙发出一项购买该眼镜的要约(出价250元),乙欣然同意,承诺于在承诺期限内到达甲处。双方约定3日后交付,但第2天上午乙外出买菜时,眼镜不慎被追逐打闹的行人丙、丁撞掉并被踩踏而毁损。
请问:
本案中眼镜毁损的风险属于民法上的何种风险?乙是否仍有给付眼镜的义务?甲是否有支付价款的义务?
③甲看中了乙的眼镜,故而向乙发出一项购买该眼镜的要约,乙要价250元,甲表示同意,但因囊中羞涩,表示可否宽限几天。乙恐甲不按时支付价款,便提出眼镜可以交付给甲但只有甲支付全部价款时所有权才移转给甲,甲对此表示同意。双方完成了即时交付。拿到眼镜的甲喜出望外,正细细打量时不料被追逐打闹的行人丙丁撞掉并被踩踏而毁损。
请问:
(1)本案中眼镜毁损的风险属于民法上的何种风险?乙是否仍有给付眼镜的义务?甲是否有支付价款的义务?
(2)若丙丁二人赔付乙一副新的眼镜,甲可否主张乙交付该副新的眼镜?甲又是否需要支付价款?
④甲看中了乙的眼镜,故而向乙发出一项购买该眼镜的要约,乙要价250元,甲表示同意,双方约定第二天交付。当天夜里,乙却突然反悔,但心想又不能毁约,思前想后决定交付一副类似的旧眼镜给甲,第二天拿到眼镜的甲喜出望外,正细细打量时发现眼镜腿的侧边竟然和那天喜欢的款式截然不同,且眼镜有多处磨损,戴着还硌耳朵,于是把眼镜暂放地上,气冲冲地通过VX给乙发去消息:“眼镜我不要了,快把我的钱还我!”乙见伎俩被揭穿,只好答应退款。但不料旧眼镜却不见了,经过监控查询眼镜被一只野狗叼走不知所踪。
请问:本案中眼镜是否发生了灭失?若是,灭失的风险属于民法上的何种风险?该风险应由何人负担?甲是否仍有权请求乙退款?
⑤家住山东烟台的甲毕业后经营当地的蔬菜批发市场,因其出售的蔬菜新鲜无农药且价格实惠受到当地百姓的青睐,远在贵州的同学乙听闻后便故向甲发出一项购买3斤彩椒和2斤蒜薹的要约(共计250元),同时要求把3斤彩椒直接送货上门给家在山东青岛的远房大姨丙,2斤蒜薹则交由自己已经联系好的丁快递公司,甲只需要将蒜薹打包好交给丁快递公司即可,甲欣然同意。双方还约定3日后履行上述义务。合同订立后,甲立刻进行打包工作并通知了乙,之后将打包好的彩椒和蒜薹存入了自己的头等仓库——A仓库,但天有不测风云,甲的A仓库于当晚惨遭雷击,彩椒和蒜薹在内的多种蔬菜成了“烧烤”,甲不得不含泪和附近的邻居搞了次烧烤party。
请问:
本案中彩椒和蒜薹灭失的风险属于民法上的何种风险?甲是否仍有给付上述两种蔬菜的义务?乙是否同时有支付价款的义务?
「光影留情」修仙之道,凶險之極
1984年9月下旬至10月下旬,亞視《八仙過海》外景隊赴山東拍外景,共拍下一百二十幾場戲,不過該劇演員兼武術指導林迪安在泰山拍戲時發生意外,不慎被火燒傷,險些毀容。據林迪安透露,當日在泰山要拍一幕火燒人特技鏡頭,當地演員都不敢做這種危險動作,由於林迪安本人是武指,所以他只好兼做替身,事前由同事協助下,將淋上汽油的衣服穿在防火衣外。當時風勢很大,視野受到風沙影響,但林迪安為了趕戲,亦顧不了那麼多,決定要全身著火衝入一個烈火燃燒的帳營。在正式錄映時,因為他身上被淋上太多汽油,已經將他燒成一個火人,在他衝入火場途中,冷不防被一塊風吹起的燃燒著的帳簾蓋過來,灸傷面部,令他當堂疼到跳起來,手忙腳亂之下失去重心,跌倒在火場內的沙地上,而且臉上沾滿了泥沙,令傷情更為嚴重,幸好在場工作人員眼明手快,連忙衝進火場將他救出,轉送醫院。在醫院護士花了三個小時才將他面上的沙粒清除。他拿鏡子照著自己的臉,擔心相貌不能復原,痛哭了一晚。他留醫近一周,經過醫護人員細心料理,他的面部除了唇心和耳邊有疤痕,其他部分已回復光滑。出院後林迪安立刻投入劇集拍攝工作,但他禍不單行,未幾在拍海景時其中一艘船翻覆,船上包括他在內的藝員和工作人員落水,他被大浪捲走,情況比被火燒時更加恐慌,後來被解放軍救起,可謂死裡逃生。
1984年9月下旬至10月下旬,亞視《八仙過海》外景隊赴山東拍外景,共拍下一百二十幾場戲,不過該劇演員兼武術指導林迪安在泰山拍戲時發生意外,不慎被火燒傷,險些毀容。據林迪安透露,當日在泰山要拍一幕火燒人特技鏡頭,當地演員都不敢做這種危險動作,由於林迪安本人是武指,所以他只好兼做替身,事前由同事協助下,將淋上汽油的衣服穿在防火衣外。當時風勢很大,視野受到風沙影響,但林迪安為了趕戲,亦顧不了那麼多,決定要全身著火衝入一個烈火燃燒的帳營。在正式錄映時,因為他身上被淋上太多汽油,已經將他燒成一個火人,在他衝入火場途中,冷不防被一塊風吹起的燃燒著的帳簾蓋過來,灸傷面部,令他當堂疼到跳起來,手忙腳亂之下失去重心,跌倒在火場內的沙地上,而且臉上沾滿了泥沙,令傷情更為嚴重,幸好在場工作人員眼明手快,連忙衝進火場將他救出,轉送醫院。在醫院護士花了三個小時才將他面上的沙粒清除。他拿鏡子照著自己的臉,擔心相貌不能復原,痛哭了一晚。他留醫近一周,經過醫護人員細心料理,他的面部除了唇心和耳邊有疤痕,其他部分已回復光滑。出院後林迪安立刻投入劇集拍攝工作,但他禍不單行,未幾在拍海景時其中一艘船翻覆,船上包括他在內的藝員和工作人員落水,他被大浪捲走,情況比被火燒時更加恐慌,後來被解放軍救起,可謂死裡逃生。
小女孩捡到手机欲归还却被大人阻止 警方正排查(图)
新闻来源: 极目新闻 于2022-10-08 8:38:50 大字阅读 提示:新闻观点不代表本人立场
昆明石林县一男子在超市丢了一部手机,一名小女孩捡到后欲上前归还,疑被大人阻止的视频在网上流传。8日,超市负责人告诉极目新闻记者,暂未查到捡手机者信息,相关监控均已提交给警方。属地派出所表示,此事还在排查中。
女孩捡到手机(来源:监控视频截图)
事发时的监控视频显示,超市入口处,一名扎着马尾的小女孩捡到一部手机后,向前走了两步,之后又退回将手机交给与他同行的男子,该男子拿着手机操作了一会儿,随后带着孩子进入了超市。
7日,失主梁先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这部手机刚买了一个月,价格在3000元左右,6日他和妻子逛超市时不慎弄丢手机,事后查看监控发现,小女孩捡到手机后本想叫住他们,后被大人阻止,至今手机没有归还,也未开机,他已报警。
女孩在超市入口捡到手机(来源:监控视频截图)
“如果捡到手机的顾客在我们这儿有购物记录,并且是超市的会员,我们才能找到当事人。要是没有的话,我们就不好找了。”8日上午,超市一负责人告诉极目新闻记者,事发时店内的监控视频均已提供给警方,后续由警方处理。
属地石林县岔口派出所一工作人员回应极目新闻称,此事目前还在排查中,暂不便透露详情。
新闻来源: 极目新闻 于2022-10-08 8:38:50 大字阅读 提示:新闻观点不代表本人立场
昆明石林县一男子在超市丢了一部手机,一名小女孩捡到后欲上前归还,疑被大人阻止的视频在网上流传。8日,超市负责人告诉极目新闻记者,暂未查到捡手机者信息,相关监控均已提交给警方。属地派出所表示,此事还在排查中。
女孩捡到手机(来源:监控视频截图)
事发时的监控视频显示,超市入口处,一名扎着马尾的小女孩捡到一部手机后,向前走了两步,之后又退回将手机交给与他同行的男子,该男子拿着手机操作了一会儿,随后带着孩子进入了超市。
7日,失主梁先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这部手机刚买了一个月,价格在3000元左右,6日他和妻子逛超市时不慎弄丢手机,事后查看监控发现,小女孩捡到手机后本想叫住他们,后被大人阻止,至今手机没有归还,也未开机,他已报警。
女孩在超市入口捡到手机(来源:监控视频截图)
“如果捡到手机的顾客在我们这儿有购物记录,并且是超市的会员,我们才能找到当事人。要是没有的话,我们就不好找了。”8日上午,超市一负责人告诉极目新闻记者,事发时店内的监控视频均已提供给警方,后续由警方处理。
属地石林县岔口派出所一工作人员回应极目新闻称,此事目前还在排查中,暂不便透露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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