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岷县城区停车# !乱停乱放将依法处置】
为进一步推动城区机动车、非机动车规范停放,共同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九条“非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未设停放地点的,非机动车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现就本县城区范围内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秩序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1.机动车需要在城区临时停放的,必须停放在施划的停车泊位内,不得逆向、越位停放。
2.机动车停放时严禁占用人行道、盲道、非机动车道、广场、绿化带、公共通道及出入口。在路牙以上车位停放时,车头一律朝向道路,做到同向、头齐、入位停放,禁止随意停放。
3.辖区内设置禁停标志的道路一律不得停放机动车车辆;距离交叉路口、急弯路、桥梁、陡坡、隧道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放机动车辆,违者将予以拖移。
4.严禁社会车辆占用公交车专用停车位,影响公交车进站停靠,以免造成交通拥堵。
5.摩托车、非机动车要整齐有序停放在摩托车、非机动车停车泊位内,车头一律朝路停放。在目前未施划摩托车、非机动停放区域的地段,一律按车头朝路、集中、整齐停放的原则统一停放。
6.摩托车、非机动车停放时不得占用机动车道和盲道,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7.电动三轮车一律不得在摩托车、非机动车专用停车泊位及人行道停放。
8.在“门前五包”责任区内随意停放的,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应予以劝阻,引导市民规范有序停放。
9.严禁占用摩托车、非机动车专用停车泊位,展示展销商品、放置灯箱广告和堆放杂物。违法占用的,将依法予以处置。
未按通告第一至七条要求停放的相关车辆均属于乱停乱放行为,公安、城管部门将一律拖移至指定地点,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处置。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文明出行、规范停车,共同营造干净整洁的市容市貌和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
岷县公安局 岷县城管局
2022年8月31日
为进一步推动城区机动车、非机动车规范停放,共同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九条“非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未设停放地点的,非机动车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现就本县城区范围内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秩序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1.机动车需要在城区临时停放的,必须停放在施划的停车泊位内,不得逆向、越位停放。
2.机动车停放时严禁占用人行道、盲道、非机动车道、广场、绿化带、公共通道及出入口。在路牙以上车位停放时,车头一律朝向道路,做到同向、头齐、入位停放,禁止随意停放。
3.辖区内设置禁停标志的道路一律不得停放机动车车辆;距离交叉路口、急弯路、桥梁、陡坡、隧道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放机动车辆,违者将予以拖移。
4.严禁社会车辆占用公交车专用停车位,影响公交车进站停靠,以免造成交通拥堵。
5.摩托车、非机动车要整齐有序停放在摩托车、非机动车停车泊位内,车头一律朝路停放。在目前未施划摩托车、非机动停放区域的地段,一律按车头朝路、集中、整齐停放的原则统一停放。
6.摩托车、非机动车停放时不得占用机动车道和盲道,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7.电动三轮车一律不得在摩托车、非机动车专用停车泊位及人行道停放。
8.在“门前五包”责任区内随意停放的,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应予以劝阻,引导市民规范有序停放。
9.严禁占用摩托车、非机动车专用停车泊位,展示展销商品、放置灯箱广告和堆放杂物。违法占用的,将依法予以处置。
未按通告第一至七条要求停放的相关车辆均属于乱停乱放行为,公安、城管部门将一律拖移至指定地点,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处置。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文明出行、规范停车,共同营造干净整洁的市容市貌和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
岷县公安局 岷县城管局
2022年8月31日
【事关#岷县城区停车# !乱停乱放将依法处置】
为进一步推动城区机动车、非机动车规范停放,共同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九条“非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未设停放地点的,非机动车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现就本县城区范围内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秩序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1.机动车需要在城区临时停放的,必须停放在施划的停车泊位内,不得逆向、越位停放。
2.机动车停放时严禁占用人行道、盲道、非机动车道、广场、绿化带、公共通道及出入口。在路牙以上车位停放时,车头一律朝向道路,做到同向、头齐、入位停放,禁止随意停放。
3.辖区内设置禁停标志的道路一律不得停放机动车车辆;距离交叉路口、急弯路、桥梁、陡坡、隧道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放机动车辆,违者将予以拖移。
4.严禁社会车辆占用公交车专用停车位,影响公交车进站停靠,以免造成交通拥堵。
5.摩托车、非机动车要整齐有序停放在摩托车、非机动车停车泊位内,车头一律朝路停放。在目前未施划摩托车、非机动停放区域的地段,一律按车头朝路、集中、整齐停放的原则统一停放。
6.摩托车、非机动车停放时不得占用机动车道和盲道,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7.电动三轮车一律不得在摩托车、非机动车专用停车泊位及人行道停放。
8.在“门前五包”责任区内随意停放的,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应予以劝阻,引导市民规范有序停放。
9.严禁占用摩托车、非机动车专用停车泊位,展示展销商品、放置灯箱广告和堆放杂物。违法占用的,将依法予以处置。
未按通告第一至七条要求停放的相关车辆均属于乱停乱放行为,公安、城管部门将一律拖移至指定地点,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处置。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文明出行、规范停车,共同营造干净整洁的市容市貌和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
岷县公安局 岷县城管局
2022年8月31日
为进一步推动城区机动车、非机动车规范停放,共同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九条“非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未设停放地点的,非机动车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现就本县城区范围内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秩序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1.机动车需要在城区临时停放的,必须停放在施划的停车泊位内,不得逆向、越位停放。
2.机动车停放时严禁占用人行道、盲道、非机动车道、广场、绿化带、公共通道及出入口。在路牙以上车位停放时,车头一律朝向道路,做到同向、头齐、入位停放,禁止随意停放。
3.辖区内设置禁停标志的道路一律不得停放机动车车辆;距离交叉路口、急弯路、桥梁、陡坡、隧道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放机动车辆,违者将予以拖移。
4.严禁社会车辆占用公交车专用停车位,影响公交车进站停靠,以免造成交通拥堵。
5.摩托车、非机动车要整齐有序停放在摩托车、非机动车停车泊位内,车头一律朝路停放。在目前未施划摩托车、非机动停放区域的地段,一律按车头朝路、集中、整齐停放的原则统一停放。
6.摩托车、非机动车停放时不得占用机动车道和盲道,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7.电动三轮车一律不得在摩托车、非机动车专用停车泊位及人行道停放。
8.在“门前五包”责任区内随意停放的,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应予以劝阻,引导市民规范有序停放。
9.严禁占用摩托车、非机动车专用停车泊位,展示展销商品、放置灯箱广告和堆放杂物。违法占用的,将依法予以处置。
未按通告第一至七条要求停放的相关车辆均属于乱停乱放行为,公安、城管部门将一律拖移至指定地点,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处置。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文明出行、规范停车,共同营造干净整洁的市容市貌和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
岷县公安局 岷县城管局
2022年8月31日
私占公有土地,私划公有道路,土皇.帝硬权下何处状告
我叫王飞,居住在唐河县昝岗乡王屯村,常年在外打工,回到老家的时间很少,因此家里的30平方米田地一直由家中的老父亲进行打理,并不能因为父亲年事已高而否认我是这块地的所有者,也是因为这块地,才让我的生活变得陷入了无.尽的烦恼之中。
仝某某是当地有名的村Ba,很多人见到他都会选择绕路而走,就在2021年3月份,因仝某某想要建筑豪华宅院,竟然在没有提前知会我的情况下,将我家田地中的三颗果树砍掉,强行将我家的田地划为其私有财产,在不符合规定的情况下违章建筑。在我得知这件事情之后,第.一时间与仝某某进行沟通,无奈其态度蛮.横并出言恐吓,更过分的是,仝某某为了建筑豪华宅院竟然私自强行封闭两条马路,自此全村的四条马路已经被仝某某及其家人封闭三条,起因都是建筑豪华宅院,由此为村民行动造成很大的不便,但是出于对仝某某和家族平日行为的惧怕,很多村民都在其yin威下敢怒又不敢言。
仝某某之所以敢在村中如此肆无忌惮,说到底,还是因为其“朝中有人”,仝某某是D员,其叔叔是村干部,并且主.管本村的房屋建筑,同时还是乡Z府邮递员,平日里在乡Z府上班,惯于作威作福。仅仅因为建造别.墅而封闭马路,这是何等的行为,因此我曾几次与村、乡、县Z府反映,都是无济于事,反馈结果均是房屋已经建好无法处理,这是何逻辑!在万般无奈之下,我还致电了12345,奈何仝某某后台背景的强大,使得12345在调查事情经过时,接收到的信息完全不是事实。并且其还强迫村W会、乡Z府给12345还有信F办汇报假信息,假数据,很难相信,法治社会下,竟然还有人能如此一手遮天。
Zui让村民不能接受的是,仝某某建筑房子的时候没有审批不说,其建筑豪华宅院的空地并不是其自家的宅基地,而是村W的池塘,为了自家行走的方便,为了别.墅的美观效果,竟然将规划好的公路划入到自家院子,以便满足其私欲。
农村土地有限,每家建房子的宅基地是有固定面积的,其中南北长14.3米,东西宽14.3米,共205平方米,可是仝某某的房子主体就建了215平方米。因建好的房子没有院子,因此仝某某就把东西的第.二条公路及我家菜地共160平方米规划起来作为他的院子。在东面仝某某还超建了一个90平的车.库,用来停放其奔驰450,院子前面一个池塘还有我家田地和一条东西公路,共300平方米也被村Ba用钢筋混凝土圈起来,总体算下来,仝某某建造房屋一共占用了720平方米的公共资源,难道如此明显的违章建筑,上级L导都看不到吗?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如果有村民想这样做,恐怕在地基还没建成时,就已经被毁掉了。
身为D员,身为公职人员,竟然知F犯F,仝某某的嚣张行径这些年来与不少的邻居都打过官司。但是结果无一例外,仗着强硬的地方庇护,行使着与自身并不相配的权利,日常乐趣为欺ya百姓,稍有不服者就会被打击恐.吓,因此我想借助媒体曝光的力量,让上级L导尽快解.决此事,免去其家族D员及村干部职位,同时拆除违章建筑,返还给村民应有的权益。同时我也相信,民Yi大于天,正义不会迟到。
——本稿件由当事人提供发布,仅代表个人观点,与平台及媒体无关,禁止转载和借用。
我叫王飞,居住在唐河县昝岗乡王屯村,常年在外打工,回到老家的时间很少,因此家里的30平方米田地一直由家中的老父亲进行打理,并不能因为父亲年事已高而否认我是这块地的所有者,也是因为这块地,才让我的生活变得陷入了无.尽的烦恼之中。
仝某某是当地有名的村Ba,很多人见到他都会选择绕路而走,就在2021年3月份,因仝某某想要建筑豪华宅院,竟然在没有提前知会我的情况下,将我家田地中的三颗果树砍掉,强行将我家的田地划为其私有财产,在不符合规定的情况下违章建筑。在我得知这件事情之后,第.一时间与仝某某进行沟通,无奈其态度蛮.横并出言恐吓,更过分的是,仝某某为了建筑豪华宅院竟然私自强行封闭两条马路,自此全村的四条马路已经被仝某某及其家人封闭三条,起因都是建筑豪华宅院,由此为村民行动造成很大的不便,但是出于对仝某某和家族平日行为的惧怕,很多村民都在其yin威下敢怒又不敢言。
仝某某之所以敢在村中如此肆无忌惮,说到底,还是因为其“朝中有人”,仝某某是D员,其叔叔是村干部,并且主.管本村的房屋建筑,同时还是乡Z府邮递员,平日里在乡Z府上班,惯于作威作福。仅仅因为建造别.墅而封闭马路,这是何等的行为,因此我曾几次与村、乡、县Z府反映,都是无济于事,反馈结果均是房屋已经建好无法处理,这是何逻辑!在万般无奈之下,我还致电了12345,奈何仝某某后台背景的强大,使得12345在调查事情经过时,接收到的信息完全不是事实。并且其还强迫村W会、乡Z府给12345还有信F办汇报假信息,假数据,很难相信,法治社会下,竟然还有人能如此一手遮天。
Zui让村民不能接受的是,仝某某建筑房子的时候没有审批不说,其建筑豪华宅院的空地并不是其自家的宅基地,而是村W的池塘,为了自家行走的方便,为了别.墅的美观效果,竟然将规划好的公路划入到自家院子,以便满足其私欲。
农村土地有限,每家建房子的宅基地是有固定面积的,其中南北长14.3米,东西宽14.3米,共205平方米,可是仝某某的房子主体就建了215平方米。因建好的房子没有院子,因此仝某某就把东西的第.二条公路及我家菜地共160平方米规划起来作为他的院子。在东面仝某某还超建了一个90平的车.库,用来停放其奔驰450,院子前面一个池塘还有我家田地和一条东西公路,共300平方米也被村Ba用钢筋混凝土圈起来,总体算下来,仝某某建造房屋一共占用了720平方米的公共资源,难道如此明显的违章建筑,上级L导都看不到吗?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如果有村民想这样做,恐怕在地基还没建成时,就已经被毁掉了。
身为D员,身为公职人员,竟然知F犯F,仝某某的嚣张行径这些年来与不少的邻居都打过官司。但是结果无一例外,仗着强硬的地方庇护,行使着与自身并不相配的权利,日常乐趣为欺ya百姓,稍有不服者就会被打击恐.吓,因此我想借助媒体曝光的力量,让上级L导尽快解.决此事,免去其家族D员及村干部职位,同时拆除违章建筑,返还给村民应有的权益。同时我也相信,民Yi大于天,正义不会迟到。
——本稿件由当事人提供发布,仅代表个人观点,与平台及媒体无关,禁止转载和借用。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