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梆子《金铃记》改编自石家庄丝弦,与曲剧《寇准背靴》以及梆子、皮黄等剧种的《探地穴》《八贤王访将》《流沙河》《背靴子》等剧目题材一致,但情节多有差别,表演风格亦有所区别。由于丝弦极重表演艺术,前辈大师王永春先生在《金铃记》中传承创造了诸多表演艺术,河北梆子名家王伯华先生把握丝弦中的精华,保持银达子唱腔流派,又从京剧麒派、蒲剧张(庆奎)派中转益多师,塑造出独具个性的《金铃记》,剧中夸张舒展的步态、形体,苍劲顿挫的道白,以及取法于“跑城”的圆场调度、做功韵律,都极具麒派个性;而翅子、甩靴、单脚高靴等技巧和对髯口、袍带、水袖的自由使用,既保持了梆子戏传统技巧,又根据剧情做了更加准确的表演。张四刚先生亲炙王永春、王伯华等先生,谙熟丝弦、梆子、京剧表演,得法于前辈丰富的表演规范,能将师辈的传统精准地传承在身,又能将戏曲的程式技巧活化于心,因此在繁重的唱念做表中,气息沉稳,行云流水地演绎出《金铃记》本该具有的经典性。具体而言:一,该剧虽有个别情节疏漏,但整体结构严整,在寇准拜访杨府时偶然地听到看到杨府的一丝反常,由此引出一段妙趣横生的事理追踪,而这正与开场时杨六郎与焦孟二将匆匆返家简短的对话情节相关,亦与剧终时六郎慨然受命相互呼应,节奏紧凑,环环相扣。而剧本文学所涉曲词道白几乎没有冗杂多余处,精准地展示着人物在情节推进时的心理、情绪、思想等。应该说剧本的经典化承载了最大可能的表演(包括乐队演奏)空间,让剧作兼容着演员主导的舞台创造空间。二,该剧的音乐做到了与人物的恰如其分,音乐的形象化成为舞台艺术形象创造中重要的构成内容。无论是每个人物形象的板式铺排,还是唱腔间间奏曲的渲染,或是唱腔与伴奏形成的呼应、衬托、反差等艺术效果,都紧密地贴近并深入到人物特定的情态心理。三,基于文学、音乐的完备性,剧作更加要求演员在技术技巧综合活用时,保持对人物形象的准确定位,除了柴郡主、八贤王等人物形象外,剧中寇准在其久经阅历的沧桑质感上,增加了洞达人心的老辣练达和幽默从容,他对杨家的悲悯同情和理解感通,对国事的忧虑关怀和爱憎分明,都让他在破解疑惑的过程中流露出一个明臣在处理家国事务时特有的分寸感。张四刚先生经过长期的舞台演出和打磨,让寇准形象体现出梆子戏表演美学的至高之境,让人恍然忘记了演员在演绎人物,技巧不再是演给观众看的,而是人物在彼时彼地真实情态的身体对应,舞台上的一举一动一言一唱都成了情感的、心灵的自然律动。因此,他的那些来自于麒派的表演内容,没有了达子腔与麒派嫁接的痕迹,而糅合成了寇准这个人物通透的自主的个体韵律。例如演员在靴子脱落后,客观上存在行走时高低不平的姿态,但是在追随郡主时又要保持两人步线行针时的亦步亦趋距离合宜,因此张四刚先生在拿捏两种步法的分寸时恰到好处,契合两种步法在聚焦心理与情态时的侧重与不同。该剧主要有前后两次翅子功的表现,一次是在书房中,一次是花园内,前者因为侧重思虑,在舒缓的音乐节奏中通过翅子控制来表现左右思量,后者因为追着线索,距离成功咫尺之遥,在热烈的音乐伴奏中用翅子来表达喜形于色的状貌,虽然技法上有重复,但情感色彩截然相反,完全依靠着演员对形象的准确驾驭而让翅子成了心灵色彩的不同外化。该剧虽然重在塑造寇准,但是群戏表演却异常突出,尤其是寇准与剧中柴郡主更需要二人情态的严丝合缝,这就要求演员之间的默契直接灌注在彼此表演交接中。寇准的完美,需要其他形象的完美回应,这也是该剧最终要诉诸并考验演员的表演功力,才能实现作品在案头场上的经典性。该剧目前还有几处细节需要斟酌:一,杨府中秋宴会本来该在信息封锁时举办,寇准能够进入杨府观察到杨府动态,不论何种原因,都与其时局面不合。二,寇准在宴会上接见杨府中人,看到郡主孝服下的红衣与八姐常服下的素装,郡主与八姐上场时褶子散穿,于情于理于其场合都欠妥。三,剧情中六郎已经伪装死了一年,郡主焉能穿孝,而且假做坟头前还没有墓碑?佘太君嘱咐做墓碑又有何用?四,寇准在酒席前声称算出杨六郎在世,除了郡主,其他人均无反应,这就与这句话带给众人的压力不相符。五,剧中杨文广、杨洪在寇准盘问下,或者被引诱说出真话,或者因贪功而主动告诉真相,都显得不必,也弱化了情势悬念的紧张感。包括杨洪与更夫对话嘱咐不能走漏消息,也显得六郎生还的信息太不严密。六,寇准在贤王面前说“定叫六郎跪在千岁面前”,固然展示寇准料事坚定,但“跪”字对于六郎而言有所矮化,且对寇准形象塑造无益。
看了眼守屋茜的舞台剧,给出来的照片应该是新的公式照,但是签的什么事务所真的一点消息都没有。
演劇集団Z-Lion新作「テーマ 我が家の家族」追加キャストに守屋茜・竹中凌平ら
题目是《我家的家人》
新舞台看梗概应该是情感喜剧,茜茜演的角色暂时没看出和梗概的故事有什么关系,人物介绍是守屋茜:山本ゆうり(山本家の娘),人物关系推测应该是椎名葵:山本のぞみ(ゆうりの母)、金児憲史:山本吉成(山本商事社長)这两位老师的女儿,社长女儿兜兜转转又演了大小姐(草,看出演者表感觉像是女二.....?
剧情梗概:大学4年级的桑野优花决定毕业后嫁给未婚夫栗田凉。在这样的优花面前有个毕业论文的难关。看着研究内容定不下来抱着头的优花,凉提议如果结婚愿望强烈的话,要不要写结婚的事情。听了这样的话,优花开始写关于自己结婚的事情,但是觉得完全没有意思。因为无论如何都要写完,所以把主题换成了自己父母的结婚。于是,别说父母结婚了,就连自己家令人吃惊的过去也变得明朗起来了……
【公演日程】
2022年5月18日(水)〜5月22日(日)
【会場】
六本木俳優座劇場(キャパ約300席)
最后诚邀大家来看我宝贝的短发,应该是出道以来的第一次短发,真好看呜呜呜呜呜
演劇集団Z-Lion新作「テーマ 我が家の家族」追加キャストに守屋茜・竹中凌平ら
题目是《我家的家人》
新舞台看梗概应该是情感喜剧,茜茜演的角色暂时没看出和梗概的故事有什么关系,人物介绍是守屋茜:山本ゆうり(山本家の娘),人物关系推测应该是椎名葵:山本のぞみ(ゆうりの母)、金児憲史:山本吉成(山本商事社長)这两位老师的女儿,社长女儿兜兜转转又演了大小姐(草,看出演者表感觉像是女二.....?
剧情梗概:大学4年级的桑野优花决定毕业后嫁给未婚夫栗田凉。在这样的优花面前有个毕业论文的难关。看着研究内容定不下来抱着头的优花,凉提议如果结婚愿望强烈的话,要不要写结婚的事情。听了这样的话,优花开始写关于自己结婚的事情,但是觉得完全没有意思。因为无论如何都要写完,所以把主题换成了自己父母的结婚。于是,别说父母结婚了,就连自己家令人吃惊的过去也变得明朗起来了……
【公演日程】
2022年5月18日(水)〜5月22日(日)
【会場】
六本木俳優座劇場(キャパ約300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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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我车上西瓜少了4吨,中间我没下过高速,去哪了呢?”近日,广西北海一高速收费站发生一起蹊跷事。货车司机谢师傅拉着一车西瓜从海南万宁上高速,到广西境内下高速时,却被收费站工作人员告知货车上的西瓜整整少了4吨,这是为何?
(案例来源:济南时代-新黄河)
谢师傅是货车司机,平时全国各地帮客户拉货跑运输,虽然辛苦点,但是生活也算过得去。
事发前几天,谢师傅接到客户的电话说,有十几吨西瓜,想从海南运到广西去卖,问谢师傅有没有空?谢师傅当时没有犹豫,因为对方已经是老客户了。
谢师傅随后按照规定时间,来到客户指定位置装车。装好车后,谢师傅就开始出发前往目的地。
当车辆来到广东徐闻上船过渡时,车辆过磅仪器显示为16.2吨。注意,谢师傅所驾驶的货车核定载车质量为18吨。
根据交通运输部规定,装载运输全国统一《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内的产品车辆,所载鲜活农产品只要达到车辆核定载车质量或者车厢容积的80%以上的,可以免收高速路通行费。
也就是说,谢师傅车上所载的西瓜重量已经超过货车核定载质量80%以上的,符合免收过路费的规定。
然而令谢师傅没想到的是,他在广西下高速过磅时,仪器表却显示为12.2吨,比在广东上船过磅时的质量整整少了4吨,由于未超过货车核定载质量80%以上,所以谢师傅被要求支付过路费187元。
谢师傅解释说,一定是弄错了,中间自己也没下过高速,这4吨去哪了呢?所以谢师傅要求复测,但遭到高速收费站的拒绝。于是谢师傅决定报警求助。
民警到场处置后,谢师傅缴纳了187元过路费,并在民警与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到另一个高速路口上高速,此时过磅仪器却又显示为16.2吨。看到结果后,工作人员啥也没说,瞅了一眼就走了。
为了不耽误交货时间,谢师傅选择把货运到再说,但是整个过程,谢师傅都拍照取证了。
那么从法律上来说,该怎么看待这起事件呢?
实际上,当谢师傅上高速那一刻起,就与高速公路管理者形成了合同关系。根据合同规定,如果谢师傅所运输的西瓜,未超过货车核定载质量80%以上的,谢师傅需要缴纳相应的过路费。反之,则不用。
目前双方的争议是车上西瓜的重量,谢师傅主张是16.2吨,然而高速公路主张以其自已仪器显示的12.2吨为准。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当双方出现合同纠纷时,当事人可以协商、仲裁、诉讼等方式处理合同纠纷。因合同纠纷造成一方损失,如果合同没有约定的,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
意思就是说,如果谢师傅认为涉事收费站的过磅仪器不准,可以申请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重新过磅。
目前的情况是,谢师傅在民警与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在附近高速收费站重新过磅,结果显示亦为16.2吨,相信这个证据是具有法律效力,且真实可信的。
综上所述,如果谢师傅将对方诉至法庭,个人认为谢师傅大概率是能够获得法院支持的。
最后,虽然178元并不多,但是法律面前无小事,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我们就应当采用法律武器维权。
那么大家认为,谢师傅应不应该告上法庭呢?欢迎大家讨论!(娟姐看法)
(案例来源:济南时代-新黄河)
谢师傅是货车司机,平时全国各地帮客户拉货跑运输,虽然辛苦点,但是生活也算过得去。
事发前几天,谢师傅接到客户的电话说,有十几吨西瓜,想从海南运到广西去卖,问谢师傅有没有空?谢师傅当时没有犹豫,因为对方已经是老客户了。
谢师傅随后按照规定时间,来到客户指定位置装车。装好车后,谢师傅就开始出发前往目的地。
当车辆来到广东徐闻上船过渡时,车辆过磅仪器显示为16.2吨。注意,谢师傅所驾驶的货车核定载车质量为18吨。
根据交通运输部规定,装载运输全国统一《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内的产品车辆,所载鲜活农产品只要达到车辆核定载车质量或者车厢容积的80%以上的,可以免收高速路通行费。
也就是说,谢师傅车上所载的西瓜重量已经超过货车核定载质量80%以上的,符合免收过路费的规定。
然而令谢师傅没想到的是,他在广西下高速过磅时,仪器表却显示为12.2吨,比在广东上船过磅时的质量整整少了4吨,由于未超过货车核定载质量80%以上,所以谢师傅被要求支付过路费187元。
谢师傅解释说,一定是弄错了,中间自己也没下过高速,这4吨去哪了呢?所以谢师傅要求复测,但遭到高速收费站的拒绝。于是谢师傅决定报警求助。
民警到场处置后,谢师傅缴纳了187元过路费,并在民警与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到另一个高速路口上高速,此时过磅仪器却又显示为16.2吨。看到结果后,工作人员啥也没说,瞅了一眼就走了。
为了不耽误交货时间,谢师傅选择把货运到再说,但是整个过程,谢师傅都拍照取证了。
那么从法律上来说,该怎么看待这起事件呢?
实际上,当谢师傅上高速那一刻起,就与高速公路管理者形成了合同关系。根据合同规定,如果谢师傅所运输的西瓜,未超过货车核定载质量80%以上的,谢师傅需要缴纳相应的过路费。反之,则不用。
目前双方的争议是车上西瓜的重量,谢师傅主张是16.2吨,然而高速公路主张以其自已仪器显示的12.2吨为准。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当双方出现合同纠纷时,当事人可以协商、仲裁、诉讼等方式处理合同纠纷。因合同纠纷造成一方损失,如果合同没有约定的,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
意思就是说,如果谢师傅认为涉事收费站的过磅仪器不准,可以申请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重新过磅。
目前的情况是,谢师傅在民警与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在附近高速收费站重新过磅,结果显示亦为16.2吨,相信这个证据是具有法律效力,且真实可信的。
综上所述,如果谢师傅将对方诉至法庭,个人认为谢师傅大概率是能够获得法院支持的。
最后,虽然178元并不多,但是法律面前无小事,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我们就应当采用法律武器维权。
那么大家认为,谢师傅应不应该告上法庭呢?欢迎大家讨论!(娟姐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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