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五项救助补贴保障困难群众过冬#:下拨救助补助资金2300余万、发放取暖补贴电价补贴……】下拨救助补助资金、发放取暖补贴、电价补贴……冬季已来临,为扎实做好疫情之下特殊群体和困难群众的生活保障工作,让他们温暖过冬,11月16日,记者从郑州市民政局获悉,全市“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正在温暖进行时。
举措:五项救助补贴,为“困难群众”送上关爱“服务包”
据了解,郑州市及时下拨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为有效保障各开发区、区县(市)及时足额发放城乡低保对象、城乡特困人员的救助资金,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有保证,市民政局、市财政局优化资金使用方案,加快资金拨付进程,已及时下拨2022年市级第二批社会救助补助资金2303.72万元。
发放困难群众冬季取暖补贴。根据有关规定,“实施取暖救助,为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
发放冬季取暖补贴”的规定,市民政局联合市财政局向全市城乡低保对象、城乡特困人员按照每人200元的标准发放冬季取暖补贴。据统计,2022年11月全市城乡低保对象49568人、城乡特困人员13209人,市财政已安排下拨市级匹配取暖补贴627.77万元。同时要求各开发区、区县市要足额配备资金并加快拨付力度。预计用于困难群众冬季取暖补贴资金达到1255.54万元。
发放困难群众价格临时补贴。为强化困难群众的兜底保障,减轻困难群众因物价上涨因素对生活的影响,按照市政府安排部署,启动10月份困难群众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工作。根据统计,共需向66665名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人口、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特殊群体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共发放资金139.9965万元。目前各开发区、各区县(市)正在有序组织发放,确保本月底前发放到位。
发放困难群众电价补贴。联合郑州供电公司向全市城区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户59854户次的困难群众发放电价补贴33.52万元。目前发放户次、发放金额、各区民政部门银行账号已统计完毕,近期将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
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及时完善救助政策。对因疫情影响,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家庭要立即启动临时救助程序,建立救助绿色通道,乡镇(街道)可实行“先行救助”,事后补充说明情况, 实现凡困必救。对于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非本地户籍流动人口,按急难型临时救助方式直接实施临时救助;优化审批程序。针对不同的困难情形,可采取直接受理、一事一议、先行救助等方式,提高救助时效性;合理提高救助额度。将单次临时救助最高额度由5000元提高至10倍城市低保标准,即7500元。对遭遇重大生活困难的,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确定救助额度。
下一步,市民政局还将积极筹措所急所需的物资,对空巢独居老人、农村留守老年人、高风险区内老幼病残孕等特殊群体进行慰问帮扶。
现场:简化手续,2000元救助金送达困难家庭
金水区大石桥街道居民王先生,一家五口人,父母均为重残,妻子待业在家,女儿高中在读。王先生自己也身患疾病,住院治疗后几个月未发工资,又逢疫情封控,生活困难,11月11日向街道申请临时救助。了解情况后,金水区民政局简化审核审批程序,今天(16日)上午及时将救助金2000元先行发放至王某手中,待疫情缓解后补齐临时救助程序。
据了解,疫情期间,金水区对辖区困难群众及时足额发放低保金、天燃气、一次性补贴等各项救助资金,对符合救助政策的困难人员,应救尽救。
延伸:价格临时补贴启动条件
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全市统一启动或中止。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即启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一是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单月同比涨幅达3.5%。二是CPI中的食品价格单月同比涨幅达6%。当月所有启动条件均不满足时,即中止价格补贴联动机制。
今年10月份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中的食品价格单月同比涨幅超过6%(达到7.9%),满足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启动条件,自本月起自动启动,为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此次为今年以来价格临时补贴联动机制的首次启动。
(正观新闻)
举措:五项救助补贴,为“困难群众”送上关爱“服务包”
据了解,郑州市及时下拨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为有效保障各开发区、区县(市)及时足额发放城乡低保对象、城乡特困人员的救助资金,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有保证,市民政局、市财政局优化资金使用方案,加快资金拨付进程,已及时下拨2022年市级第二批社会救助补助资金2303.72万元。
发放困难群众冬季取暖补贴。根据有关规定,“实施取暖救助,为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
发放冬季取暖补贴”的规定,市民政局联合市财政局向全市城乡低保对象、城乡特困人员按照每人200元的标准发放冬季取暖补贴。据统计,2022年11月全市城乡低保对象49568人、城乡特困人员13209人,市财政已安排下拨市级匹配取暖补贴627.77万元。同时要求各开发区、区县市要足额配备资金并加快拨付力度。预计用于困难群众冬季取暖补贴资金达到1255.54万元。
发放困难群众价格临时补贴。为强化困难群众的兜底保障,减轻困难群众因物价上涨因素对生活的影响,按照市政府安排部署,启动10月份困难群众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工作。根据统计,共需向66665名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人口、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特殊群体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共发放资金139.9965万元。目前各开发区、各区县(市)正在有序组织发放,确保本月底前发放到位。
发放困难群众电价补贴。联合郑州供电公司向全市城区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户59854户次的困难群众发放电价补贴33.52万元。目前发放户次、发放金额、各区民政部门银行账号已统计完毕,近期将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
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及时完善救助政策。对因疫情影响,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家庭要立即启动临时救助程序,建立救助绿色通道,乡镇(街道)可实行“先行救助”,事后补充说明情况, 实现凡困必救。对于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非本地户籍流动人口,按急难型临时救助方式直接实施临时救助;优化审批程序。针对不同的困难情形,可采取直接受理、一事一议、先行救助等方式,提高救助时效性;合理提高救助额度。将单次临时救助最高额度由5000元提高至10倍城市低保标准,即7500元。对遭遇重大生活困难的,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确定救助额度。
下一步,市民政局还将积极筹措所急所需的物资,对空巢独居老人、农村留守老年人、高风险区内老幼病残孕等特殊群体进行慰问帮扶。
现场:简化手续,2000元救助金送达困难家庭
金水区大石桥街道居民王先生,一家五口人,父母均为重残,妻子待业在家,女儿高中在读。王先生自己也身患疾病,住院治疗后几个月未发工资,又逢疫情封控,生活困难,11月11日向街道申请临时救助。了解情况后,金水区民政局简化审核审批程序,今天(16日)上午及时将救助金2000元先行发放至王某手中,待疫情缓解后补齐临时救助程序。
据了解,疫情期间,金水区对辖区困难群众及时足额发放低保金、天燃气、一次性补贴等各项救助资金,对符合救助政策的困难人员,应救尽救。
延伸:价格临时补贴启动条件
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全市统一启动或中止。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即启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一是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单月同比涨幅达3.5%。二是CPI中的食品价格单月同比涨幅达6%。当月所有启动条件均不满足时,即中止价格补贴联动机制。
今年10月份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中的食品价格单月同比涨幅超过6%(达到7.9%),满足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启动条件,自本月起自动启动,为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此次为今年以来价格临时补贴联动机制的首次启动。
(正观新闻)
【#郑州五项补贴保障困难群众温暖过冬#】下拨救助补助资金、发放取暖补贴、电价补贴……冬季已来临,为扎实做好疫情之下特殊群体和困难群众的生活保障工作,让他们温暖过冬,11月16日,记者从郑州市民政局获悉,全市“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正在温暖进行时。
举措:五项救助补贴,为“困难群众”送上关爱“服务包”
据了解,郑州市及时下拨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为有效保障各开发区、区县(市)及时足额发放城乡低保对象、城乡特困人员的救助资金,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有保证,市民政局、市财政局优化资金使用方案,加快资金拨付进程,已及时下拨2022年市级第二批社会救助补助资金2303.72万元。
发放困难群众冬季取暖补贴。根据有关规定,“实施取暖救助,为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
发放冬季取暖补贴”的规定,市民政局联合市财政局向全市城乡低保对象、城乡特困人员按照每人200元的标准发放冬季取暖补贴。据统计,2022年11月全市城乡低保对象49568人、城乡特困人员13209人,市财政已安排下拨市级匹配取暖补贴627.77万元。同时要求各开发区、区县市要足额配备资金并加快拨付力度。预计用于困难群众冬季取暖补贴资金达到1255.54万元。
发放困难群众价格临时补贴。为强化困难群众的兜底保障,减轻困难群众因物价上涨因素对生活的影响,按照市政府安排部署,启动10月份困难群众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工作。根据统计,共需向66665名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人口、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特殊群体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共发放资金139.9965万元。目前各开发区、各区县(市)正在有序组织发放,确保本月底前发放到位。
发放困难群众电价补贴。联合郑州供电公司向全市城区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户59854户次的困难群众发放电价补贴33.52万元。目前发放户次、发放金额、各区民政部门银行账号已统计完毕,近期将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
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及时完善救助政策。对因疫情影响,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家庭要立即启动临时救助程序,建立救助绿色通道,乡镇(街道)可实行“先行救助”,事后补充说明情况, 实现凡困必救。对于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非本地户籍流动人口,按急难型临时救助方式直接实施临时救助;优化审批程序。针对不同的困难情形,可采取直接受理、一事一议、先行救助等方式,提高救助时效性;合理提高救助额度。将单次临时救助最高额度由5000元提高至10倍城市低保标准,即7500元。对遭遇重大生活困难的,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确定救助额度。
下一步,市民政局还将积极筹措所急所需的物资,对空巢独居老人、农村留守老年人、高风险区内老幼病残孕等特殊群体进行慰问帮扶。
现场:简化手续,2000元救助金送达困难家庭
金水区大石桥街道居民王先生,一家五口人,父母均为重残,妻子待业在家,女儿高中在读。王先生自己也身患疾病,住院治疗后几个月未发工资,又逢疫情封控,生活困难,11月11日向街道申请临时救助。了解情况后,金水区民政局简化审核审批程序,今天(16日)上午及时将救助金2000元先行发放至王某手中,待疫情缓解后补齐临时救助程序。
据了解,疫情期间,金水区对辖区困难群众及时足额发放低保金、天燃气、一次性补贴等各项救助资金,对符合救助政策的困难人员,应救尽救。
延伸:价格临时补贴启动条件
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全市统一启动或中止。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即启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一是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单月同比涨幅达3.5%。二是CPI中的食品价格单月同比涨幅达6%。当月所有启动条件均不满足时,即中止价格补贴联动机制。
今年10月份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中的食品价格单月同比涨幅超过6%(达到7.9%),满足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启动条件,自本月起自动启动,为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此次为今年以来价格临时补贴联动机制的首次启动。
举措:五项救助补贴,为“困难群众”送上关爱“服务包”
据了解,郑州市及时下拨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为有效保障各开发区、区县(市)及时足额发放城乡低保对象、城乡特困人员的救助资金,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有保证,市民政局、市财政局优化资金使用方案,加快资金拨付进程,已及时下拨2022年市级第二批社会救助补助资金2303.72万元。
发放困难群众冬季取暖补贴。根据有关规定,“实施取暖救助,为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
发放冬季取暖补贴”的规定,市民政局联合市财政局向全市城乡低保对象、城乡特困人员按照每人200元的标准发放冬季取暖补贴。据统计,2022年11月全市城乡低保对象49568人、城乡特困人员13209人,市财政已安排下拨市级匹配取暖补贴627.77万元。同时要求各开发区、区县市要足额配备资金并加快拨付力度。预计用于困难群众冬季取暖补贴资金达到1255.54万元。
发放困难群众价格临时补贴。为强化困难群众的兜底保障,减轻困难群众因物价上涨因素对生活的影响,按照市政府安排部署,启动10月份困难群众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工作。根据统计,共需向66665名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人口、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特殊群体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共发放资金139.9965万元。目前各开发区、各区县(市)正在有序组织发放,确保本月底前发放到位。
发放困难群众电价补贴。联合郑州供电公司向全市城区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户59854户次的困难群众发放电价补贴33.52万元。目前发放户次、发放金额、各区民政部门银行账号已统计完毕,近期将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
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及时完善救助政策。对因疫情影响,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家庭要立即启动临时救助程序,建立救助绿色通道,乡镇(街道)可实行“先行救助”,事后补充说明情况, 实现凡困必救。对于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非本地户籍流动人口,按急难型临时救助方式直接实施临时救助;优化审批程序。针对不同的困难情形,可采取直接受理、一事一议、先行救助等方式,提高救助时效性;合理提高救助额度。将单次临时救助最高额度由5000元提高至10倍城市低保标准,即7500元。对遭遇重大生活困难的,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确定救助额度。
下一步,市民政局还将积极筹措所急所需的物资,对空巢独居老人、农村留守老年人、高风险区内老幼病残孕等特殊群体进行慰问帮扶。
现场:简化手续,2000元救助金送达困难家庭
金水区大石桥街道居民王先生,一家五口人,父母均为重残,妻子待业在家,女儿高中在读。王先生自己也身患疾病,住院治疗后几个月未发工资,又逢疫情封控,生活困难,11月11日向街道申请临时救助。了解情况后,金水区民政局简化审核审批程序,今天(16日)上午及时将救助金2000元先行发放至王某手中,待疫情缓解后补齐临时救助程序。
据了解,疫情期间,金水区对辖区困难群众及时足额发放低保金、天燃气、一次性补贴等各项救助资金,对符合救助政策的困难人员,应救尽救。
延伸:价格临时补贴启动条件
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全市统一启动或中止。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即启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一是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单月同比涨幅达3.5%。二是CPI中的食品价格单月同比涨幅达6%。当月所有启动条件均不满足时,即中止价格补贴联动机制。
今年10月份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中的食品价格单月同比涨幅超过6%(达到7.9%),满足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启动条件,自本月起自动启动,为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此次为今年以来价格临时补贴联动机制的首次启动。
【重庆:倡导非必要不离渝!确需离渝要履行哪些程序?官方解读】
昨(15)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综办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离渝人员出行管理的通知》,倡导市民非必要不离渝,非必需不离渝,确实需要离开重庆去外地的必须满足相关条件、履行相关程序。
11月16日,重庆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第141场),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李畔对此做简要通报。
第一、关于离渝条件
正在隔离观察中的密切接触者、居住在高风险区或临时管控区的人员、所在社区7天内有阳性感染者的人员暂不离渝。其他人员确需离渝,须符合以下条件:
由乡镇(街道)开具证明,健康监测无异常,72小时内3次核酸检测阴性(每日1次,最后一次采样在离渝前24小时内,以发车或起飞时间为准),持健康码绿码。
第二,关于离渝审批和责任
离渝人员要提前1天向所在村(社区)提出申请,提供7天内活动轨迹、规定的核酸阴性证明、外出理由及相关证明、外出目的地等信息,报所在乡镇(街道)审核。
乡镇(街道)原则上在24小时内完成审核并出具证明,优先审批外出就医等特殊情况。离渝人员所在社区存在传播风险隐患的,原则上不予批准。离渝学生提前向市外就读的学校报备,学校同意后提出申请。居住地村(社区)要及时向离渝人员的目的地推送相关信息。
第三,关于交通站点查验和服务
“白名单”人员和车辆离渝不需审批。机场、火车站、高速公路上道口、国省干道交通查验点将严格查验离渝证明,急诊急救、“白名单”企业、紧急公务、民生保障等车辆及人员按照规定优先放行、快速通行。(上游新闻 钱也)https://t.cn/A6osH2zL
昨(15)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综办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离渝人员出行管理的通知》,倡导市民非必要不离渝,非必需不离渝,确实需要离开重庆去外地的必须满足相关条件、履行相关程序。
11月16日,重庆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第141场),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李畔对此做简要通报。
第一、关于离渝条件
正在隔离观察中的密切接触者、居住在高风险区或临时管控区的人员、所在社区7天内有阳性感染者的人员暂不离渝。其他人员确需离渝,须符合以下条件:
由乡镇(街道)开具证明,健康监测无异常,72小时内3次核酸检测阴性(每日1次,最后一次采样在离渝前24小时内,以发车或起飞时间为准),持健康码绿码。
第二,关于离渝审批和责任
离渝人员要提前1天向所在村(社区)提出申请,提供7天内活动轨迹、规定的核酸阴性证明、外出理由及相关证明、外出目的地等信息,报所在乡镇(街道)审核。
乡镇(街道)原则上在24小时内完成审核并出具证明,优先审批外出就医等特殊情况。离渝人员所在社区存在传播风险隐患的,原则上不予批准。离渝学生提前向市外就读的学校报备,学校同意后提出申请。居住地村(社区)要及时向离渝人员的目的地推送相关信息。
第三,关于交通站点查验和服务
“白名单”人员和车辆离渝不需审批。机场、火车站、高速公路上道口、国省干道交通查验点将严格查验离渝证明,急诊急救、“白名单”企业、紧急公务、民生保障等车辆及人员按照规定优先放行、快速通行。(上游新闻 钱也)https://t.cn/A6osH2z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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