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千药品将不再报销(附名单)
最后三个月,多省又将有大批药品不再报销
01
倒计时来临,一大批药品将不再报销
近日,北京市医保局发布《关于公布本市第二批调出非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药品品种及规范药品名称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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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显示,自2021年12月1日起,将“阿托品异丙嗪注射剂”等182个非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品种从本市医保药品目录删除,对“清开灵注射剂”等48个药品名称、剂型等进行规范调整。
也就是说,还有不足两个月,又将有一批药品调出北京市医保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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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赛柏蓝梳理,2022年1月1日是多省药品调出医保的重要时间点,届时,一大批药品将不能再报销。
贵州(339个)
8月3日,贵州医保局、贵州人社厅发布“关于将部分药品调出《贵州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1年)》的通知”称,从2022年1月1日起,将西地碘等339个药品调出《药品目录》。上述药品调出前,继续按《药品目录》有关规定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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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63个)
此前,陕西省医保局发布关于将部分药品调出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公示,经过专家论证,确定了陕西省第一批消化药品名单,从2021年1月1日起剔除出陕西省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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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129个)
此前,青海省医保局发布《关于印发青海省增补药品消化目录的通知》。通知显示,2020年,调出国家重点监控药品和上年度青海省药品采购平台未招采使用的药品,共129个品种,从2021年1月1日起停止医保、工伤保险报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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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118个)
8月3日,浙江医保局、浙江人社厅发布“关于将部分药品调出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将阿莫西林双氯西林等118个药品调出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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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145个)
7月26日,四川医保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地方调增乙类药品消化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告显示,经专家论证,四川省医保局决定于2022年1月1日起将丁硼软膏剂等145种药品调出四川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支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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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156个)
7月14日,江苏省医保局发布《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省增补药品第二批消化名录的通知》显示:
省级医保经办机构要及时做好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数据库的信息维护,调出所涉第二批消化药品通用名下所有品种。同时,将原维护在药品通用名下不符合现行通用名规则等的药品同步全部调出。
同时,江苏省公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所有调出的药品发生的费用不再纳入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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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
根据重庆医保局的安排,重庆地方医保第2年消化药品,从2022年1月1日起停止医保报销。第2年消化药品如下:
氨苄青毒素丙磺舒(口服常释剂型,药品已更名为“氨苄西林丙磺舒”)、氟氯西林(注射剂)、五水头孢唑林(注射剂)、头孢甲肟(注射剂)、头孢曲松他唑巴坦(注射剂)、头孢噻利(注射剂)、罗红霉素(缓释控释剂型)、穿琥宁(注射剂)、氯唑沙宗(口服常释剂型)、高乌甲素(注射剂)、复方氨基酸(8-11)(口服常释剂型)、脱氧核苷酸(注射剂)、复方氨基酸(15)双肽(2) (注射剂)、长链脂肪乳(OO)(注射剂)、卡介菌多糖核酸(注射剂)、匹多莫德(口服常释剂型)、胎盘多肽(注射剂)、紫杉醇脂质体(注射剂)、重组改构人肿瘤坏死因子(注射剂)、长春胺(缓释控释剂型)、蕲蛇酶(注射剂)、谷红(注射剂)、甲氯芬酯(注射剂)、乙酰天麻素(口服常释剂型)、氨溴索(缓释控释剂型)、复方可待因(口服液体剂)、西沙必利(口服常释剂型)、苦参素(口服常释剂型)、门冬氨酸鸟氨酸(颗粒剂)、参芎葡萄糖(注射剂)、辅酶Q10(口服常释剂型)、左旋卡尼汀(口服液体剂)、甘露聚糖肽(注射剂)、果糖二磷酸钠(口服液体剂)、低分子右旋糖酐氨基酸(注射剂)、复方电解质(注射剂)、钠钾镁钙葡萄糖(注射剂)、氨碘肽(滴眼剂)、三维制霉素(栓剂)、清肠通便胶囊、芩连片(颗粒、胶囊)、猴耳环消炎片、叶下珠胶囊(片)、砂连和胃胶囊、野马追糖浆、抗脑衰胶囊、益脑心颗粒、五子衍宗口服液(丸、片、软胶囊)、五味子糖浆(胶囊、片、颗粒)、复方扶芳藤合剂(胶囊)、复方大红袍止血胶囊、血康口服液(颗粒)、止血宝颗粒、心脉隆注射液、血府逐瘀软胶囊、注射用丹参、注射用红花黄色素、益心酮片(胶囊)、海丹胶囊、圣·约翰草提取物片、沉香化气丸(胶囊)、锯叶棕果实提取物软胶囊、降脂通络软胶囊、消石利胆胶囊、麝香舒活灵、蟾酥注射液、金嗓利咽丸、珍黄丸、独圣活血片、灯盏花素分散片、舒肝益脾颗粒、恩他卡朋双多巴片(Ⅱ)(片剂,北京诺华制药有限公司)、吡格列酮二甲双胍片(片剂,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拉坦噻吗滴眼液(滴眼剂,Pfizer Manufacturing Belgium NV)、混合糖电解质注射液(注射剂,江苏正大丰海制药有限公司)、培哚普利吲达帕胺片(片剂,施维雅(天津)制药有限公司)、脂肪乳氨基酸(18)注射液(注射剂,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雌二醇/雌二醇地屈孕酮片复合包装(片剂,Abbott Biologicals B.V.)、奥沙利铂甘露醇注射液(注射剂,四川美大康佳乐药业有限公司、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注射用脂溶性维生素(Ⅱ)/注射用水溶性维生素组合包装(注射剂,成都天台山制药有限公司、河北智同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坎地氢噻片(片剂,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注射用复方维生素(3) (注射剂,辽宁海思科制药有限公司)、奥美拉唑碳酸氢钠胶囊(胶囊剂,厦门恩成制药有限公司)、注射用双氯芬酸钠利多卡因(注射剂(冻干粉针剂),北京四环科宝制药有限公司)、杏芎氯化钠注射液(注射剂,弘和制药(中国)有限公司)、多种油脂肪乳注射液(C6-24)(注射剂,Fresenius Kabi Austria GmbH)、复方脑肽节苷脂注射液(注射剂,吉林步长制药有限公司,厂家更名为吉林天成制药有限公司)、复方曲肽注射液(注射剂,吉林步长制药有限公司,厂家更名为吉林天成制药有限公司)、曲伏噻吗滴眼液(滴眼剂,s.a. ALCON-COUVREUR n.v.)、氨溴特罗口服溶液(口服溶液剂,北京韩美药品有限公司)、注射用12种复合维生素(注射剂,药品已更名为“注射用多种维生素(12)”,山西普德药业有限公司)、复方双氯芬酸钠注射液(注射剂,广州白云山明兴制药有限公司)、阿仑膦酸钠维D3片(Ⅱ)(片剂,杭州默沙东制药有限公司)、克林霉素葡萄糖注射液(注射剂)、盐酸氨溴索葡萄糖注射液(注射剂)、盐酸格拉司琼葡萄糖注射液(注射剂)、多索茶碱葡萄糖注射液(注射剂)、奥扎格雷钠葡萄糖注射液(注射剂)、盐酸溴己新葡萄糖注射液(注射剂)、克林霉素氯化钠注射液(注射剂)、盐酸氨溴索氯化钠注射液(注射剂)、法莫替丁氯化钠注射液(注射剂)、盐酸托烷司琼氯化钠注射液(注射剂)、氯化钾氯化钠注射液(注射剂)、盐酸尼卡地平氯化钠注射液(注射剂)、奥扎格雷钠氯化钠注射液(注射剂)、吡拉西坦氯化钠注射液(注射剂)、氧氟沙星氯化钠注射液(注射剂)、盐酸倍他司汀氯化钠注射液(注射剂)、吗啉硝唑氯化钠注射液(注射剂)
02
2022年全国范围内统一医保目录
9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未来几年医保工作的重要纲领性文件《“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
规划明确,持续开展2022年全国范围内统一医保目录、动态调整医保药品目录等重点工作。
2022年实现全国基本医保用药范围基本统一。建立健全医保药品支付标准,从谈判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药品和“两病”患者用药支付标准切入,逐步衔接医保药品目录管理和支付标准。
截至目前,甘肃、宁夏、新疆、广西、浙江、陕西、云南、湖南、吉林、天津、河北、安徽、西藏、北京、重庆、江苏、青海、重庆、四川、河南等20多个省份已经落地执行地方增补目录调出政策。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将有大批药品被调出,但在专家评审的过程中,已经将可替代性作为一项重要指标,也就是说,被调出的药品目录内均有疗效相当或者更好的药物可供替代。
同时,这些药品的调出,其实是为更多新药、好药纳入目录腾出空间。
《“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中也指出,要完善医保药品目录调整机制。立足基金承受能力,适应群众基本医疗需求、临床技术进步需要,建立并完善医保药品目录调整规则及指标体系,动态调整优化医保药品目录。
及时将临床价值高、患者获益明显、经济性评价优良的药品按程序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将符合条件的中药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健全医保药品评价机制,加强医保药品目录落地情况监测和创新药评价,支持药品创新,提高谈判药品可及性。
总的来说,医改政策的实施下,给医药人带来了机遇与挑战,这也就要求相关药企必须要调整好定位,才能更好的在市场发展。
尊重原创,如有侵权,请联系小编删除。
最后三个月,多省又将有大批药品不再报销
01
倒计时来临,一大批药品将不再报销
近日,北京市医保局发布《关于公布本市第二批调出非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药品品种及规范药品名称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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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显示,自2021年12月1日起,将“阿托品异丙嗪注射剂”等182个非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品种从本市医保药品目录删除,对“清开灵注射剂”等48个药品名称、剂型等进行规范调整。
也就是说,还有不足两个月,又将有一批药品调出北京市医保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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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赛柏蓝梳理,2022年1月1日是多省药品调出医保的重要时间点,届时,一大批药品将不能再报销。
贵州(339个)
8月3日,贵州医保局、贵州人社厅发布“关于将部分药品调出《贵州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1年)》的通知”称,从2022年1月1日起,将西地碘等339个药品调出《药品目录》。上述药品调出前,继续按《药品目录》有关规定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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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63个)
此前,陕西省医保局发布关于将部分药品调出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公示,经过专家论证,确定了陕西省第一批消化药品名单,从2021年1月1日起剔除出陕西省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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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129个)
此前,青海省医保局发布《关于印发青海省增补药品消化目录的通知》。通知显示,2020年,调出国家重点监控药品和上年度青海省药品采购平台未招采使用的药品,共129个品种,从2021年1月1日起停止医保、工伤保险报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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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118个)
8月3日,浙江医保局、浙江人社厅发布“关于将部分药品调出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将阿莫西林双氯西林等118个药品调出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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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145个)
7月26日,四川医保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地方调增乙类药品消化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告显示,经专家论证,四川省医保局决定于2022年1月1日起将丁硼软膏剂等145种药品调出四川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支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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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156个)
7月14日,江苏省医保局发布《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省增补药品第二批消化名录的通知》显示:
省级医保经办机构要及时做好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数据库的信息维护,调出所涉第二批消化药品通用名下所有品种。同时,将原维护在药品通用名下不符合现行通用名规则等的药品同步全部调出。
同时,江苏省公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所有调出的药品发生的费用不再纳入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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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
根据重庆医保局的安排,重庆地方医保第2年消化药品,从2022年1月1日起停止医保报销。第2年消化药品如下:
氨苄青毒素丙磺舒(口服常释剂型,药品已更名为“氨苄西林丙磺舒”)、氟氯西林(注射剂)、五水头孢唑林(注射剂)、头孢甲肟(注射剂)、头孢曲松他唑巴坦(注射剂)、头孢噻利(注射剂)、罗红霉素(缓释控释剂型)、穿琥宁(注射剂)、氯唑沙宗(口服常释剂型)、高乌甲素(注射剂)、复方氨基酸(8-11)(口服常释剂型)、脱氧核苷酸(注射剂)、复方氨基酸(15)双肽(2) (注射剂)、长链脂肪乳(OO)(注射剂)、卡介菌多糖核酸(注射剂)、匹多莫德(口服常释剂型)、胎盘多肽(注射剂)、紫杉醇脂质体(注射剂)、重组改构人肿瘤坏死因子(注射剂)、长春胺(缓释控释剂型)、蕲蛇酶(注射剂)、谷红(注射剂)、甲氯芬酯(注射剂)、乙酰天麻素(口服常释剂型)、氨溴索(缓释控释剂型)、复方可待因(口服液体剂)、西沙必利(口服常释剂型)、苦参素(口服常释剂型)、门冬氨酸鸟氨酸(颗粒剂)、参芎葡萄糖(注射剂)、辅酶Q10(口服常释剂型)、左旋卡尼汀(口服液体剂)、甘露聚糖肽(注射剂)、果糖二磷酸钠(口服液体剂)、低分子右旋糖酐氨基酸(注射剂)、复方电解质(注射剂)、钠钾镁钙葡萄糖(注射剂)、氨碘肽(滴眼剂)、三维制霉素(栓剂)、清肠通便胶囊、芩连片(颗粒、胶囊)、猴耳环消炎片、叶下珠胶囊(片)、砂连和胃胶囊、野马追糖浆、抗脑衰胶囊、益脑心颗粒、五子衍宗口服液(丸、片、软胶囊)、五味子糖浆(胶囊、片、颗粒)、复方扶芳藤合剂(胶囊)、复方大红袍止血胶囊、血康口服液(颗粒)、止血宝颗粒、心脉隆注射液、血府逐瘀软胶囊、注射用丹参、注射用红花黄色素、益心酮片(胶囊)、海丹胶囊、圣·约翰草提取物片、沉香化气丸(胶囊)、锯叶棕果实提取物软胶囊、降脂通络软胶囊、消石利胆胶囊、麝香舒活灵、蟾酥注射液、金嗓利咽丸、珍黄丸、独圣活血片、灯盏花素分散片、舒肝益脾颗粒、恩他卡朋双多巴片(Ⅱ)(片剂,北京诺华制药有限公司)、吡格列酮二甲双胍片(片剂,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拉坦噻吗滴眼液(滴眼剂,Pfizer Manufacturing Belgium NV)、混合糖电解质注射液(注射剂,江苏正大丰海制药有限公司)、培哚普利吲达帕胺片(片剂,施维雅(天津)制药有限公司)、脂肪乳氨基酸(18)注射液(注射剂,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雌二醇/雌二醇地屈孕酮片复合包装(片剂,Abbott Biologicals B.V.)、奥沙利铂甘露醇注射液(注射剂,四川美大康佳乐药业有限公司、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注射用脂溶性维生素(Ⅱ)/注射用水溶性维生素组合包装(注射剂,成都天台山制药有限公司、河北智同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坎地氢噻片(片剂,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注射用复方维生素(3) (注射剂,辽宁海思科制药有限公司)、奥美拉唑碳酸氢钠胶囊(胶囊剂,厦门恩成制药有限公司)、注射用双氯芬酸钠利多卡因(注射剂(冻干粉针剂),北京四环科宝制药有限公司)、杏芎氯化钠注射液(注射剂,弘和制药(中国)有限公司)、多种油脂肪乳注射液(C6-24)(注射剂,Fresenius Kabi Austria GmbH)、复方脑肽节苷脂注射液(注射剂,吉林步长制药有限公司,厂家更名为吉林天成制药有限公司)、复方曲肽注射液(注射剂,吉林步长制药有限公司,厂家更名为吉林天成制药有限公司)、曲伏噻吗滴眼液(滴眼剂,s.a. ALCON-COUVREUR n.v.)、氨溴特罗口服溶液(口服溶液剂,北京韩美药品有限公司)、注射用12种复合维生素(注射剂,药品已更名为“注射用多种维生素(12)”,山西普德药业有限公司)、复方双氯芬酸钠注射液(注射剂,广州白云山明兴制药有限公司)、阿仑膦酸钠维D3片(Ⅱ)(片剂,杭州默沙东制药有限公司)、克林霉素葡萄糖注射液(注射剂)、盐酸氨溴索葡萄糖注射液(注射剂)、盐酸格拉司琼葡萄糖注射液(注射剂)、多索茶碱葡萄糖注射液(注射剂)、奥扎格雷钠葡萄糖注射液(注射剂)、盐酸溴己新葡萄糖注射液(注射剂)、克林霉素氯化钠注射液(注射剂)、盐酸氨溴索氯化钠注射液(注射剂)、法莫替丁氯化钠注射液(注射剂)、盐酸托烷司琼氯化钠注射液(注射剂)、氯化钾氯化钠注射液(注射剂)、盐酸尼卡地平氯化钠注射液(注射剂)、奥扎格雷钠氯化钠注射液(注射剂)、吡拉西坦氯化钠注射液(注射剂)、氧氟沙星氯化钠注射液(注射剂)、盐酸倍他司汀氯化钠注射液(注射剂)、吗啉硝唑氯化钠注射液(注射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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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全国范围内统一医保目录
9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未来几年医保工作的重要纲领性文件《“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
规划明确,持续开展2022年全国范围内统一医保目录、动态调整医保药品目录等重点工作。
2022年实现全国基本医保用药范围基本统一。建立健全医保药品支付标准,从谈判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药品和“两病”患者用药支付标准切入,逐步衔接医保药品目录管理和支付标准。
截至目前,甘肃、宁夏、新疆、广西、浙江、陕西、云南、湖南、吉林、天津、河北、安徽、西藏、北京、重庆、江苏、青海、重庆、四川、河南等20多个省份已经落地执行地方增补目录调出政策。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将有大批药品被调出,但在专家评审的过程中,已经将可替代性作为一项重要指标,也就是说,被调出的药品目录内均有疗效相当或者更好的药物可供替代。
同时,这些药品的调出,其实是为更多新药、好药纳入目录腾出空间。
《“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中也指出,要完善医保药品目录调整机制。立足基金承受能力,适应群众基本医疗需求、临床技术进步需要,建立并完善医保药品目录调整规则及指标体系,动态调整优化医保药品目录。
及时将临床价值高、患者获益明显、经济性评价优良的药品按程序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将符合条件的中药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健全医保药品评价机制,加强医保药品目录落地情况监测和创新药评价,支持药品创新,提高谈判药品可及性。
总的来说,医改政策的实施下,给医药人带来了机遇与挑战,这也就要求相关药企必须要调整好定位,才能更好的在市场发展。
尊重原创,如有侵权,请联系小编删除。
长春秋菜上市时间确定!161个销售点公布!
长春市城市管理局消息,10月1日,长春市秋菜将集中上市,期限为25天,10月25日结束。
秋菜上市期间,各城区、开发区相关部门要站在服务民生、服务菜农的角度,全力做好相关的城市管理和秋菜上市保障工作,并结合辖区实际情况,确定秋菜销售地点,采取分散设置多点位、少摊位的办法,尽可能减少对道路的影响。秋菜销售点要设在次要街路、背街小巷、居民小区、早市场。
秋菜集中供应期内,允许运菜车辆凭《秋菜质量合格证》进城
(一)以下街路或路段区域内(含以下街路或路段)禁止畜力车(含赶乘牲畜)通行
东四环路-世纪大街—净月大街—长清公路—永顺路—聚业大街—柳莺西路—新城大街—福祉大路—生态大街—南四环路—超达路—西湖大路—西四环路—北四环城路
(二)以下街路禁止卖菜车辆行驶(可以横穿)
人民大街、全市快速路、南湖大路、自由大路、解放大路、吉林大路、西安大路、长春大街、工农大路、新民大街、延安大街、北京大街、胜利大街、汉口大街、亚泰大街、东风大街、重庆路、北安路、康平街、新发路、上海路、同志街、建设街、东朝阳路、东中华路、辽宁路、长白路、铁北二路、临河街。
(三)以下街路禁止卖菜车辆停车设摊销售
卫星路、繁荣路、磐石路、台北大街、景阳大路、宽平大路、前进大街、飞跃路、和平大街、春城大街、正阳街、普阳街、安达街、岳阳街、东盛大街、仙台大街、生态大街、乐群街、会展大街、东天街、东岭南街、硅谷大街、光谷大街、东大桥广场、西广场、南广场、南湖广场、新民广场、卫星广场、站前广场、世纪广场、赛德广场。
(四)卖菜车辆通行需遵守长春市货车限行通告的规定
1、6 时至 20 时,四环路区域内(不含四环路)禁止中型、重型和牵引车、挂车通行。
四环路即西湖大路—超达大街—南四环路—世纪广场—世纪大街—洋浦大街—102 国道—龙湖大路—北四环路—西四环路
2、7 时至 9 时、16 时至19 时,三环路区域内(不含三环路)禁止农用运输车、低速货车、轻型及以上货车通行。
三环路即西环城路—自立街—安庆路—东风大街—兴顺路—蔚山路—南环城路—生态大街—卫星路—东环城路—北环城路
3、4时至22时,一环路区域内(含一环路)禁止中型、重型和低速货车、牵引车、挂车通行。
一环路即安达街—长白路—亚泰大街—自由大路—工农大路
4、城市快速路禁止货车通行。
(五)卖菜车辆所有人和驾驶人要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服从交通民警指挥和管理,售菜时严禁妨碍交通。
(六)菜农售菜要缩小占道面、保持环境卫生整洁,严禁损坏花草树木、绿地和方砖步道。
(七)运菜车辆免收过桥(路)费。
(八)非运菜畜力车仍按原规定管理。
对违反以上运销管理规定的,由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城市管理部门按规定处罚
为做好秋菜上市期间城市管理工作,各城区、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还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各城区、开发区城管行政执法局对每个秋菜销售点都要定岗定责,设专人值守,抓好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管。经营者应严格按照要求在指定地点销售,卖菜车辆可以占用停车位进行销售,但货物不得堆放在停车位上,严禁借秋菜销售点经营其他商品、占用街路堆放秋菜以及使用扩音设备辅助销售。
二、每个销售点要统一设置标识牌(标明二维码,注明街路名称、场地范围、经营时间及秋菜上市的相关管理要求),宣传形式品位要高,以广告板为主,严禁各秋菜点悬挂条幅。
三、实行净菜上市,提倡秋菜垃圾还田。入市前应去掉老帮烂叶、泥土,修摘干净,入市时菜农应自带清扫工具及时清扫场地,秋菜垃圾要装袋带出城外。
四、要积极教育劝导菜农及时清扫和清运其产生的蔬菜垃圾,对拒不清运垃圾,严重影响环境卫生的,将依据《长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五、要安排专门保洁人员做好辖区秋菜销售点及周边环境卫生保洁和秋菜垃圾清运工作,及时清理产生的秋菜垃圾。每天秋菜销售点散市后,要及时清运,做到日产日清。对设有秋菜销售点的街路和秋菜运输车辆途经街路要及时洗扫,保持街路整洁,减少扬尘。
六、加强居民秋菜晾晒管理。主要街路两侧、校园周边、临街阳台及已经施划的停车位严禁晾晒秋菜。
七、加强秋菜上市的舆论宣传。应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形式开展广泛宣传。
八、各城区、开发区城市管理局应配合省、市防疫相关部门做好防疫工作。
2021年长春市秋菜销售点位统计表
https://t.cn/A6McQKiq
长春市城市管理局消息,10月1日,长春市秋菜将集中上市,期限为25天,10月25日结束。
秋菜上市期间,各城区、开发区相关部门要站在服务民生、服务菜农的角度,全力做好相关的城市管理和秋菜上市保障工作,并结合辖区实际情况,确定秋菜销售地点,采取分散设置多点位、少摊位的办法,尽可能减少对道路的影响。秋菜销售点要设在次要街路、背街小巷、居民小区、早市场。
秋菜集中供应期内,允许运菜车辆凭《秋菜质量合格证》进城
(一)以下街路或路段区域内(含以下街路或路段)禁止畜力车(含赶乘牲畜)通行
东四环路-世纪大街—净月大街—长清公路—永顺路—聚业大街—柳莺西路—新城大街—福祉大路—生态大街—南四环路—超达路—西湖大路—西四环路—北四环城路
(二)以下街路禁止卖菜车辆行驶(可以横穿)
人民大街、全市快速路、南湖大路、自由大路、解放大路、吉林大路、西安大路、长春大街、工农大路、新民大街、延安大街、北京大街、胜利大街、汉口大街、亚泰大街、东风大街、重庆路、北安路、康平街、新发路、上海路、同志街、建设街、东朝阳路、东中华路、辽宁路、长白路、铁北二路、临河街。
(三)以下街路禁止卖菜车辆停车设摊销售
卫星路、繁荣路、磐石路、台北大街、景阳大路、宽平大路、前进大街、飞跃路、和平大街、春城大街、正阳街、普阳街、安达街、岳阳街、东盛大街、仙台大街、生态大街、乐群街、会展大街、东天街、东岭南街、硅谷大街、光谷大街、东大桥广场、西广场、南广场、南湖广场、新民广场、卫星广场、站前广场、世纪广场、赛德广场。
(四)卖菜车辆通行需遵守长春市货车限行通告的规定
1、6 时至 20 时,四环路区域内(不含四环路)禁止中型、重型和牵引车、挂车通行。
四环路即西湖大路—超达大街—南四环路—世纪广场—世纪大街—洋浦大街—102 国道—龙湖大路—北四环路—西四环路
2、7 时至 9 时、16 时至19 时,三环路区域内(不含三环路)禁止农用运输车、低速货车、轻型及以上货车通行。
三环路即西环城路—自立街—安庆路—东风大街—兴顺路—蔚山路—南环城路—生态大街—卫星路—东环城路—北环城路
3、4时至22时,一环路区域内(含一环路)禁止中型、重型和低速货车、牵引车、挂车通行。
一环路即安达街—长白路—亚泰大街—自由大路—工农大路
4、城市快速路禁止货车通行。
(五)卖菜车辆所有人和驾驶人要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服从交通民警指挥和管理,售菜时严禁妨碍交通。
(六)菜农售菜要缩小占道面、保持环境卫生整洁,严禁损坏花草树木、绿地和方砖步道。
(七)运菜车辆免收过桥(路)费。
(八)非运菜畜力车仍按原规定管理。
对违反以上运销管理规定的,由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城市管理部门按规定处罚
为做好秋菜上市期间城市管理工作,各城区、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还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各城区、开发区城管行政执法局对每个秋菜销售点都要定岗定责,设专人值守,抓好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管。经营者应严格按照要求在指定地点销售,卖菜车辆可以占用停车位进行销售,但货物不得堆放在停车位上,严禁借秋菜销售点经营其他商品、占用街路堆放秋菜以及使用扩音设备辅助销售。
二、每个销售点要统一设置标识牌(标明二维码,注明街路名称、场地范围、经营时间及秋菜上市的相关管理要求),宣传形式品位要高,以广告板为主,严禁各秋菜点悬挂条幅。
三、实行净菜上市,提倡秋菜垃圾还田。入市前应去掉老帮烂叶、泥土,修摘干净,入市时菜农应自带清扫工具及时清扫场地,秋菜垃圾要装袋带出城外。
四、要积极教育劝导菜农及时清扫和清运其产生的蔬菜垃圾,对拒不清运垃圾,严重影响环境卫生的,将依据《长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五、要安排专门保洁人员做好辖区秋菜销售点及周边环境卫生保洁和秋菜垃圾清运工作,及时清理产生的秋菜垃圾。每天秋菜销售点散市后,要及时清运,做到日产日清。对设有秋菜销售点的街路和秋菜运输车辆途经街路要及时洗扫,保持街路整洁,减少扬尘。
六、加强居民秋菜晾晒管理。主要街路两侧、校园周边、临街阳台及已经施划的停车位严禁晾晒秋菜。
七、加强秋菜上市的舆论宣传。应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形式开展广泛宣传。
八、各城区、开发区城市管理局应配合省、市防疫相关部门做好防疫工作。
2021年长春市秋菜销售点位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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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身边事#【南关区人民大街下穿隧道项目即将启动征收】近日,南关区征收中心发布了关于委托南关区人民大街下穿隧道项目土地、房屋及附着物评估机构要约邀请公告及关于委托南关区吉林省中奇广告有限公司房屋评估机构要约邀请公告。
人民大街下穿隧道项目征收范围:南起规划丙五十路,北至南四环路,(具体以规划图纸为准),项目内容为评估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土地、房屋及附着物。#长春房产指南# https://t.cn/RJhTtpf
人民大街下穿隧道项目征收范围:南起规划丙五十路,北至南四环路,(具体以规划图纸为准),项目内容为评估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土地、房屋及附着物。#长春房产指南# https://t.cn/RJhTtp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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