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体动态# 【警民联手 爱心护学—泗县大路口镇各校园扎实开展“护学岗”工作】
为了确保学生上、下学安全,深入开展警、民、校“联防联控”,泗县大路口中心校联合泗县公安局大路口镇派出所及由本校学生家长组成的“护学义警”,在全镇小学、幼儿园设立“护学岗”,对上、下学时间段学校附近的交通进行有效管制,为学生撑起一把安全“保护伞”。
大路口镇各校、园参与各校园安保工作。每天学生上、下学,泗县大路口镇派出所派出民警和护学义警提前半个小时到达校、园门口,会同学校值班老师、保安人员对学生进行引导分流,对过往车辆进行疏导管控,护送学生安全上学、下学。执勤民警除了在上、下学期间对学校安全进行防护以外,坚持不定时在全镇校园周边进行巡逻,排查治安安全隐患,竭力确保学校及周边环境秩序井然。
警、民、校联动,“护学岗”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大大提升了学生和家长的安全感,获得社会一致好评,为打造平安校园提供了有力保障。(陈其龙 王杰 )
为了确保学生上、下学安全,深入开展警、民、校“联防联控”,泗县大路口中心校联合泗县公安局大路口镇派出所及由本校学生家长组成的“护学义警”,在全镇小学、幼儿园设立“护学岗”,对上、下学时间段学校附近的交通进行有效管制,为学生撑起一把安全“保护伞”。
大路口镇各校、园参与各校园安保工作。每天学生上、下学,泗县大路口镇派出所派出民警和护学义警提前半个小时到达校、园门口,会同学校值班老师、保安人员对学生进行引导分流,对过往车辆进行疏导管控,护送学生安全上学、下学。执勤民警除了在上、下学期间对学校安全进行防护以外,坚持不定时在全镇校园周边进行巡逻,排查治安安全隐患,竭力确保学校及周边环境秩序井然。
警、民、校联动,“护学岗”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大大提升了学生和家长的安全感,获得社会一致好评,为打造平安校园提供了有力保障。(陈其龙 王杰 )
【读懂禁采家长敏感信息背后的教育深意】#中教君评论#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对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作出部署。其中,“严禁采集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的要求引发社会各界热议,成为家长们讨论的热门话题。
众所周知,学校采集家长信息实际上已是运行多年的常规化操作,属于“例行动作”,通常大家都会一致认为其本意就是为了实现“家校共育”,登记学生家长姓名、家长手机号、家庭地址等信息,出发点就是便于学校教师联系家长。但近年来,有媒体报道显示,有幼儿园要求家长提供工资明细流水和社保,有小学要求家长提供住房面积和价格等信息,有的孩子被要求画出自家汽车的车标或是拍照发到群里……正是一些学校收集或者被认为“变相”收集家长职务、职业、收入、学历等与教育无关的敏感信息时有发生,才引发了社会公众的想象和猜测。教育部此时明确要求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并非无中生有和小题大做,而是对广大学生家长真实诉求以及过往政府平台上网民合理反映和建议的真切回应。从这里,我们其实不难读懂其中蕴含的诸多教育深意。
呼唤全面提升学校治理效能。在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中需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民法典明确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学校过度收集家长信息,显示出学校的治理水平亟待提升。治理的核心要义是多元主体参与,学校治理是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等多主体参与的管理形态,强调多元参与、法治精神,以自治、共治求善治。随着义务教育阶段办学条件全面提升,现代学校章程建设逐步健全,智慧教育有序开展,育人模式转型不断深化,当前学校应该不断从管理走向治理、全面完善和提升学校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助推精准实现“家校共育”效果。在探索“家校共育”的大背景下,采集家长个人必要的相关信息,是教师和家长之间增进彼此了解、共同促进学生成长的方式,更是为了学校“家校共育”的可持续推进。除了让家长能参与学校日常管理的监督工作外,还能有效利用丰富的“家长资源”来打造“家长课堂”和“家长学校”。比如,让有关职业的家长走进学校为孩子带来一场“职业教育”课,或者让具有特长的家长入校给孩子们作科普讲座。真正的家校合作,需要学校尽可能调动学生家长参与学校教育的热情,获得家长对学校管理和发展的认同,也需要家长了解学校的教育教学目标,使家庭教育配合学校教育。但在教育实践过程中,利用好家长资源,正确把握与家长沟通的边界,需要把握良好的分寸和尺度。
促进不断完善教育公平长效机制。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基石,是人生公平的起点,教育公平越来越受到群众关注。学校采集信息不能没有边界,如果要求家长无条件提供工作单位、职务和收入信息等,就极有可能涉嫌按家长的情况招生、按家长的情况教学,引起家长对教育“嫌贫爱富”的质疑,加剧一些家长的教育不公焦虑。“歧视的土壤永远长不出健康的花朵”,一视同仁地对待每一名学生,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应有之义。(作者:李名梁 系伊犁师范大学特聘教授兼“一带一路”发展研究院研究员)
众所周知,学校采集家长信息实际上已是运行多年的常规化操作,属于“例行动作”,通常大家都会一致认为其本意就是为了实现“家校共育”,登记学生家长姓名、家长手机号、家庭地址等信息,出发点就是便于学校教师联系家长。但近年来,有媒体报道显示,有幼儿园要求家长提供工资明细流水和社保,有小学要求家长提供住房面积和价格等信息,有的孩子被要求画出自家汽车的车标或是拍照发到群里……正是一些学校收集或者被认为“变相”收集家长职务、职业、收入、学历等与教育无关的敏感信息时有发生,才引发了社会公众的想象和猜测。教育部此时明确要求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并非无中生有和小题大做,而是对广大学生家长真实诉求以及过往政府平台上网民合理反映和建议的真切回应。从这里,我们其实不难读懂其中蕴含的诸多教育深意。
呼唤全面提升学校治理效能。在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中需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民法典明确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学校过度收集家长信息,显示出学校的治理水平亟待提升。治理的核心要义是多元主体参与,学校治理是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等多主体参与的管理形态,强调多元参与、法治精神,以自治、共治求善治。随着义务教育阶段办学条件全面提升,现代学校章程建设逐步健全,智慧教育有序开展,育人模式转型不断深化,当前学校应该不断从管理走向治理、全面完善和提升学校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助推精准实现“家校共育”效果。在探索“家校共育”的大背景下,采集家长个人必要的相关信息,是教师和家长之间增进彼此了解、共同促进学生成长的方式,更是为了学校“家校共育”的可持续推进。除了让家长能参与学校日常管理的监督工作外,还能有效利用丰富的“家长资源”来打造“家长课堂”和“家长学校”。比如,让有关职业的家长走进学校为孩子带来一场“职业教育”课,或者让具有特长的家长入校给孩子们作科普讲座。真正的家校合作,需要学校尽可能调动学生家长参与学校教育的热情,获得家长对学校管理和发展的认同,也需要家长了解学校的教育教学目标,使家庭教育配合学校教育。但在教育实践过程中,利用好家长资源,正确把握与家长沟通的边界,需要把握良好的分寸和尺度。
促进不断完善教育公平长效机制。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基石,是人生公平的起点,教育公平越来越受到群众关注。学校采集信息不能没有边界,如果要求家长无条件提供工作单位、职务和收入信息等,就极有可能涉嫌按家长的情况招生、按家长的情况教学,引起家长对教育“嫌贫爱富”的质疑,加剧一些家长的教育不公焦虑。“歧视的土壤永远长不出健康的花朵”,一视同仁地对待每一名学生,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应有之义。(作者:李名梁 系伊犁师范大学特聘教授兼“一带一路”发展研究院研究员)
【“回头看”促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见实长效】
2022年3月,沿河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督促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性案例。沿河检察院遂即向县委县政府告报,各部门联合开展一次“回头看”,推动建立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治理长效机制的制定和落实。
2020年沿河检察院督促对校园周边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行政公益诉讼判决后,被诉行政部门履行工作职责让校园周边流动商贩食品安全整治得到明显改善,但由于行政部门职能重叠,缺少机制建设,常有反弹现象,并未形成规范有序的良好效果。指导性案例发布后,为让该案切实落实名副其实,真正把沿河县打造成周边履行食品安全监管示范县,沿河检察院立即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指导性案例的指导意义和实践意义,为将该案的示范效果落到实处,综合考虑该案在既往实践管理中各行政部门职能职责,后成立以常委副县长为组长、多部门参与、检察机关跟踪监督的领导小组。3月28日,包括市场监管、教育、城管、农业、卫计、公安、应急管理和乡镇街道等多个部门在内,制定覆盖全县所有中小学的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并实施。各部门根据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的工作要求,进一步落实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形成合力,消除学校食堂和校园周边经营主体食品安全隐患,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师生饮食健康安全,方案要求的工作内容正在稳步推进。
该方案的落实见效,是沿河县委县政府贯彻执行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诉源治理的具体体现,也是沿河检察院着力于加强校园安全及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监督推动行政履职的应有之义,沿河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加强与行政机关协作,以该指导案例为新的起点,进一步提升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加大检察监督,为沿河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优更实的检察产品。
2022年3月,沿河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督促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性案例。沿河检察院遂即向县委县政府告报,各部门联合开展一次“回头看”,推动建立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治理长效机制的制定和落实。
2020年沿河检察院督促对校园周边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行政公益诉讼判决后,被诉行政部门履行工作职责让校园周边流动商贩食品安全整治得到明显改善,但由于行政部门职能重叠,缺少机制建设,常有反弹现象,并未形成规范有序的良好效果。指导性案例发布后,为让该案切实落实名副其实,真正把沿河县打造成周边履行食品安全监管示范县,沿河检察院立即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指导性案例的指导意义和实践意义,为将该案的示范效果落到实处,综合考虑该案在既往实践管理中各行政部门职能职责,后成立以常委副县长为组长、多部门参与、检察机关跟踪监督的领导小组。3月28日,包括市场监管、教育、城管、农业、卫计、公安、应急管理和乡镇街道等多个部门在内,制定覆盖全县所有中小学的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并实施。各部门根据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的工作要求,进一步落实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形成合力,消除学校食堂和校园周边经营主体食品安全隐患,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师生饮食健康安全,方案要求的工作内容正在稳步推进。
该方案的落实见效,是沿河县委县政府贯彻执行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诉源治理的具体体现,也是沿河检察院着力于加强校园安全及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监督推动行政履职的应有之义,沿河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加强与行政机关协作,以该指导案例为新的起点,进一步提升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加大检察监督,为沿河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优更实的检察产品。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