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精英[超话]#[笑cry][笑cry]今天玩海岛苟分日常,我去K城搜完物资之后去G港找队友会合,结果开辆蹦蹦在距离队友不到400m的地方被敌人噶了[允悲][允悲],关键是后面噶了我的这个还通过我的昵称添加了我好友,问我是不是那个在G港被他打的,声音蛮好听的,KD也很高9.6,加好友打了一局游戏,发现我还是适合自己一个人苟分四排,然后我跟他说了就把他删了(跟高手一起打游戏真的好有心里负担,拖后腿啥的我心理压力真的很大)
浙江杭州。李先生上班的时候发现支付宝账单不对,查了一下,发现之前发生过两笔消费,一共少了5000多块钱,两笔钱都是“亲友代付”,可是自己对亲情卡一点印象都没有,这让他十分不解。
9月份,李先生下午上班的时候发现支付宝账单不对,查了一下发现,在两个月前的一天,凌晨一点左右有过两笔消费。第一笔消费是通过“T3出行”支付了24.28元。5分钟后,账户又被扣了5374.72元,支付场景为个人转账。两笔消费,都是通过“亲情卡”消费的。
两笔莫名其妙地消费,让李先生非常困惑,但看着对方的账户昵称,又有点眼熟,这时他想起来,在去年双十一期间,曾经和对方发生过交易。
去年双十一期间,李先生想买一部苹果手机,但是需要淘宝会员“88vip”能够更便宜一些,他自己没有,也不想花钱去办,就去闲鱼上逛了逛,随后花20块钱买了一张600块钱的抵用券。
因为抵用券只能在卖家的账号上使用,李先生要求对方代拍,遭到对方的拒绝,对方请求李先生赠送他一张亲情卡,额度刚好是5399,和他买手机的价格一样,他也没多想就确认了。
当初交易一切顺利,李先生顺利的买到了手机,但是今年他发现,对方还在使用他的支付宝,这让李先生非常困惑。当初他以为是对方请求赠送的,他以为的是对方买一次,他这边就要同意一次。只要自己不同意,那边就使用不了。谁知道这两笔消费,完全没有经过他的许可,直接就消费出去了。
发现钱被对方花了,李先生选择报警,不过民警表示,这件事需要联系支付宝,因为这属于不当得利。于是李先生又联系媒体,然后联系到支付宝的客服。
客服表示:代付是会发通知的,但对方并没有发起代付,而是直接用亲情卡去消费,只要李先生不解除,对方可以一直消费。现在钱已经到了对方的账上,只能帮忙联系对方。如果不行,就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了。
目前,对方的账号已经被封禁,两人的“亲情卡”关系已解除,但这些钱如何找回来,李先生一时间还不知如何是好。
不得不说,这个套路确实很深,如果不是经常弄这些的人,或许根本就不清楚这里面的区别,别说是老年人,即便是年轻人,也是同样如此。所以这时,大家应该先看一下是否有过类似的经历,如果没有“亲情”关系,就要尽快解除掉。
有网友说:对方的行为应该属于盗刷,是盗窃行为。
说起来,这件事是比较复杂的,但是按照整个事情的经过来看,亲情卡是李先生同意授权给对方的,不论是有意还是无意,从性质上来看,还是属于经济纠纷。
举个例子:你让人去帮你买东西,本来只要给人家多少钱就行了,你偏偏给了人整个钱包,买完你也没把钱包拿回来,那人家把里面的钱拿出来花算偷吗?肯定不算啊,这是你自己交到别人手上忘了拿回来的,只是你只允许他花那一笔,后面他花的钱就算不当得利,和捡钱不还算不当得利不能算偷是一样的。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七条: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虽然李先生不知道对方的联系方式,但不见得平台联系不到对方,所以这些钱还是尽快返还吧,天上不会掉馅饼,通过歪门邪道获取的钱财,终将如数返还的。
9月份,李先生下午上班的时候发现支付宝账单不对,查了一下发现,在两个月前的一天,凌晨一点左右有过两笔消费。第一笔消费是通过“T3出行”支付了24.28元。5分钟后,账户又被扣了5374.72元,支付场景为个人转账。两笔消费,都是通过“亲情卡”消费的。
两笔莫名其妙地消费,让李先生非常困惑,但看着对方的账户昵称,又有点眼熟,这时他想起来,在去年双十一期间,曾经和对方发生过交易。
去年双十一期间,李先生想买一部苹果手机,但是需要淘宝会员“88vip”能够更便宜一些,他自己没有,也不想花钱去办,就去闲鱼上逛了逛,随后花20块钱买了一张600块钱的抵用券。
因为抵用券只能在卖家的账号上使用,李先生要求对方代拍,遭到对方的拒绝,对方请求李先生赠送他一张亲情卡,额度刚好是5399,和他买手机的价格一样,他也没多想就确认了。
当初交易一切顺利,李先生顺利的买到了手机,但是今年他发现,对方还在使用他的支付宝,这让李先生非常困惑。当初他以为是对方请求赠送的,他以为的是对方买一次,他这边就要同意一次。只要自己不同意,那边就使用不了。谁知道这两笔消费,完全没有经过他的许可,直接就消费出去了。
发现钱被对方花了,李先生选择报警,不过民警表示,这件事需要联系支付宝,因为这属于不当得利。于是李先生又联系媒体,然后联系到支付宝的客服。
客服表示:代付是会发通知的,但对方并没有发起代付,而是直接用亲情卡去消费,只要李先生不解除,对方可以一直消费。现在钱已经到了对方的账上,只能帮忙联系对方。如果不行,就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了。
目前,对方的账号已经被封禁,两人的“亲情卡”关系已解除,但这些钱如何找回来,李先生一时间还不知如何是好。
不得不说,这个套路确实很深,如果不是经常弄这些的人,或许根本就不清楚这里面的区别,别说是老年人,即便是年轻人,也是同样如此。所以这时,大家应该先看一下是否有过类似的经历,如果没有“亲情”关系,就要尽快解除掉。
有网友说:对方的行为应该属于盗刷,是盗窃行为。
说起来,这件事是比较复杂的,但是按照整个事情的经过来看,亲情卡是李先生同意授权给对方的,不论是有意还是无意,从性质上来看,还是属于经济纠纷。
举个例子:你让人去帮你买东西,本来只要给人家多少钱就行了,你偏偏给了人整个钱包,买完你也没把钱包拿回来,那人家把里面的钱拿出来花算偷吗?肯定不算啊,这是你自己交到别人手上忘了拿回来的,只是你只允许他花那一笔,后面他花的钱就算不当得利,和捡钱不还算不当得利不能算偷是一样的。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七条: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虽然李先生不知道对方的联系方式,但不见得平台联系不到对方,所以这些钱还是尽快返还吧,天上不会掉馅饼,通过歪门邪道获取的钱财,终将如数返还的。
#一诺女朋友#
关于很多人问的两任对象时间线
他本人微信之前一直用紫糯米那张老虎特效的头像和“大利”的微信名(前女友之前的微信名叫“大吉”)到6月多,至少说明这时候还没分手。后面7月多发现两个人都改了微信名好像是分手了(具体不知道什么时候改的只是我们发现的时间而已),然后刷到一诺的微信区战绩,在里面看见和现在这个女朋友的双排记录,能看见的最早的记录是7月1(违规昵称是一诺,来追我鸭11是现任),然后看见他微信区王者营地名字改成李尹尹,现任小号也是7月多就有在发和徐必成有关的隐晦的内容
不清楚具体分手原因不清楚具体和现任在一起的时间没有说7.1一起玩就是7.1在一起是不是无缝看个人想法 我没有说一定是无缝谢谢[老师好][老师好][老师好]
关于很多人问的两任对象时间线
他本人微信之前一直用紫糯米那张老虎特效的头像和“大利”的微信名(前女友之前的微信名叫“大吉”)到6月多,至少说明这时候还没分手。后面7月多发现两个人都改了微信名好像是分手了(具体不知道什么时候改的只是我们发现的时间而已),然后刷到一诺的微信区战绩,在里面看见和现在这个女朋友的双排记录,能看见的最早的记录是7月1(违规昵称是一诺,来追我鸭11是现任),然后看见他微信区王者营地名字改成李尹尹,现任小号也是7月多就有在发和徐必成有关的隐晦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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