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坑了!长春的付先生带着妻子去吃串串香,吃完心血来潮让妻子数数吃了多少根,妻子说吃了137根,而店家上秤称完说是236根!这足足差了100来根,让付先生傻眼!店家解释说秤坏了,但付先生怀疑自己吃了10多次都被坑了,于是要求赔偿10000元!

付先生喜欢吃串串香,是这家店的常客,他经常带着妻子来店里吃。这家店的计算方式是直接上秤称竹签的重量,然后根据总重量去计算竹签的数量,再算出消费的金额。毕竟每桌顾客吃了这么多,不可能让服务员一根一根数,所以这个办法也无可厚非,只要秤准就行!

之前付先生吃完也从来都没有去数过多少根,那天真的只是闲着无聊,就和妻子合计数数看竹签,想看看这个秤到底准不准?结果真的是让他傻眼,哪怕差个十来根,他也能接受,毕竟竹签有水分,有误差也能接受。但现在差个99根,这摆明是坑人啊!

付先生这下较真了,他认为店家的这个秤是一直有问题的,自己之前来吃都被多算了钱,其他的顾客买单也都被坑了,他觉得店家这种行为是不厚道的,是欺诈!要求店家把自己之前吃饭的钱全部退回来,而且还要加倍退!他粗略估算了一下,要求店家赔偿自己10000元!

可经理给出的解释却让付先生很不满意,甚至火冒三丈!经理说,这个秤一直都是好使的,之前肯定都是没问题的,就是付先生刚好倒霉,轮到他称的时候,恰巧碰上秤出了问题,才有这次的意外!所以付先生要求赔偿10000元是没有道理的!

对于店经理的说辞,杜先生是一万个不相信,这世界上哪有这么巧合的事情?而且,秤不准是自己发现才提出来的,上一个顾客没发现是不是就被坑了?店家怎么证明这个秤之前没问题呢?如果一直有问题,这家店坑了多少人?

付先生认为,店里要给自己一个合理的赔偿,但经理只愿意给付先生把这单免了。付先生觉得对方没有诚意,拦着不让其他的顾客买单,经理没有办法,只能报案。警员来了以后,也是调解不了,因为双方争执不下!

付先生坚持认为店家的秤一直有问题,自己之前被坑惨了!

而店家坚决说秤是好的,就是轮到付先生的时候才出了问题!

警员也没有办法,只能把秤带回去调查!后来,店老板主动出面找付先生协商,说愿意赔偿,但他认为付先生要一万元是狮子大开口,让付先生少一点。付先生看老板出面,也给了对方一个面子,就改口让老板把他在店里消费的所有钱都退回来,反正付款记录手机里都有!

老板听后笑着说:“你不能让我把一年前的单子都给你退啊,这不合理!我们干脆点,按照你消费的金额,我3倍5倍的都愿意赔给你!”

付先生思索了下,提出至少要2000元,否则免谈!老板看付先生这样说,点头答应了!付先生收了钱,双方“握手言和”,但吃了这个亏,他表示下次是不敢来了!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秤没有问题,老板为什么要同意赔偿呢?缺斤少两,要受到什么处罚呢?

商家缺斤少两,其实属于欺诈。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 法》的规定,商家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 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

如果这家店长期存在缺斤少两的问题,可由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另外,根据情节的严查程度,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很重要,顾客被坑了一回,你说下次还敢来吗?这种缺斤少两的行为,跟杀鸡取卵无异!短时间获取了高额的利润,但是长期来看,名声和口碑坏了,就算味道再好,也没有人会来光顾了!这就属于自砸招牌,得不偿失!

那么,你对这件事情有什么看法,你觉得这个秤是意外坏了,还是长期坏了呢?

太坑了!长春的付先生带着妻子去吃串串香,吃完心血来潮让妻子数数吃了多少根,妻子说吃了137根,而店家上秤称完说是236根!这足足差了100来根,让付先生傻眼!店家解释说秤坏了,但付先生怀疑自己吃了10多次都被坑了,于是要求赔偿10000元!

付先生喜欢吃串串香,是这家店的常客,他经常带着妻子来店里吃。这家店的计算方式是直接上秤称竹签的重量,然后根据总重量去计算竹签的数量,再算出消费的金额。毕竟每桌顾客吃了这么多,不可能让服务员一根一根数,所以这个办法也无可厚非,只要秤准就行!

之前付先生吃完也从来都没有去数过多少根,那天真的只是闲着无聊,就和妻子合计数数看竹签,想看看这个秤到底准不准?结果真的是让他傻眼,哪怕差个十来根,他也能接受,毕竟竹签有水分,有误差也能接受。但现在差个99根,这摆明是坑人啊!

付先生这下较真了,他认为店家的这个秤是一直有问题的,自己之前来吃都被多算了钱,其他的顾客买单也都被坑了,他觉得店家这种行为是不厚道的,是欺诈!要求店家把自己之前吃饭的钱全部退回来,而且还要加倍退!他粗略估算了一下,要求店家赔偿自己10000元!

可经理给出的解释却让付先生很不满意,甚至火冒三丈!经理说,这个秤一直都是好使的,之前肯定都是没问题的,就是付先生刚好倒霉,轮到他称的时候,恰巧碰上秤出了问题,才有这次的意外!所以付先生要求赔偿10000元是没有道理的!

对于店经理的说辞,杜先生是一万个不相信,这世界上哪有这么巧合的事情?而且,秤不准是自己发现才提出来的,上一个顾客没发现是不是就被坑了?店家怎么证明这个秤之前没问题呢?如果一直有问题,这家店坑了多少人?

付先生认为,店里要给自己一个合理的赔偿,但经理只愿意给付先生把这单免了。付先生觉得对方没有诚意,拦着不让其他的顾客买单,经理没有办法,只能报案。警员来了以后,也是调解不了,因为双方争执不下!

付先生坚持认为店家的秤一直有问题,自己之前被坑惨了!

而店家坚决说秤是好的,就是轮到付先生的时候才出了问题!

警员也没有办法,只能把秤带回去调查!后来,店老板主动出面找付先生协商,说愿意赔偿,但他认为付先生要一万元是狮子大开口,让付先生少一点。付先生看老板出面,也给了对方一个面子,就改口让老板把他在店里消费的所有钱都退回来,反正付款记录手机里都有!

老板听后笑着说:“你不能让我把一年前的单子都给你退啊,这不合理!我们干脆点,按照你消费的金额,我3倍5倍的都愿意赔给你!”

付先生思索了下,提出至少要2000元,否则免谈!老板看付先生这样说,点头答应了!付先生收了钱,双方“握手言和”,但吃了这个亏,他表示下次是不敢来了!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秤没有问题,老板为什么要同意赔偿呢?缺斤少两,要受到什么处罚呢?

商家缺斤少两,其实属于欺诈。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 法》的规定,商家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 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

如果这家店长期存在缺斤少两的问题,可由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另外,根据情节的严查程度,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很重要,顾客被坑了一回,你说下次还敢来吗?这种缺斤少两的行为,跟杀鸡取卵无异!短时间获取了高额的利润,但是长期来看,名声和口碑坏了,就算味道再好,也没有人会来光顾了!这就属于自砸招牌,得不偿失!

那么,你对这件事情有什么看法,你觉得这个秤是意外坏了,还是长期坏了呢?

太坑了!长春的付先生带着妻子去吃串串香,吃完心血来潮让妻子数数吃了多少根,妻子说吃了137根,而店家上秤称完说是236根!这足足差了100来根,让付先生傻眼!店家解释说秤坏了,但付先生怀疑自己吃了10多次都被坑了,于是要求赔偿10000元!

付先生喜欢吃串串香,是这家店的常客,他经常带着妻子来店里吃。这家店的计算方式是直接上秤称竹签的重量,然后根据总重量去计算竹签的数量,再算出消费的金额。毕竟每桌顾客吃了这么多,不可能让服务员一根一根数,所以这个办法也无可厚非,只要秤准就行!

之前付先生吃完也从来都没有去数过多少根,那天真的只是闲着无聊,就和妻子合计数数看竹签,想看看这个秤到底准不准?结果真的是让他傻眼,哪怕差个十来根,他也能接受,毕竟竹签有水分,有误差也能接受。但现在差个99根,这摆明是坑人啊!

付先生这下较真了,他认为店家的这个秤是一直有问题的,自己之前来吃都被多算了钱,其他的顾客买单也都被坑了,他觉得店家这种行为是不厚道的,是欺诈!要求店家把自己之前吃饭的钱全部退回来,而且还要加倍退!他粗略估算了一下,要求店家赔偿自己10000元!

可经理给出的解释却让付先生很不满意,甚至火冒三丈!经理说,这个秤一直都是好使的,之前肯定都是没问题的,就是付先生刚好倒霉,轮到他称的时候,恰巧碰上秤出了问题,才有这次的意外!所以付先生要求赔偿10000元是没有道理的!

对于店经理的说辞,杜先生是一万个不相信,这世界上哪有这么巧合的事情?而且,秤不准是自己发现才提出来的,上一个顾客没发现是不是就被坑了?店家怎么证明这个秤之前没问题呢?如果一直有问题,这家店坑了多少人?

付先生认为,店里要给自己一个合理的赔偿,但经理只愿意给付先生把这单免了。付先生觉得对方没有诚意,拦着不让其他的顾客买单,经理没有办法,只能报案。警员来了以后,也是调解不了,因为双方争执不下!

付先生坚持认为店家的秤一直有问题,自己之前被坑惨了!

而店家坚决说秤是好的,就是轮到付先生的时候才出了问题!

警员也没有办法,只能把秤带回去调查!后来,店老板主动出面找付先生协商,说愿意赔偿,但他认为付先生要一万元是狮子大开口,让付先生少一点。付先生看老板出面,也给了对方一个面子,就改口让老板把他在店里消费的所有钱都退回来,反正付款记录手机里都有!

老板听后笑着说:“你不能让我把一年前的单子都给你退啊,这不合理!我们干脆点,按照你消费的金额,我3倍5倍的都愿意赔给你!”

付先生思索了下,提出至少要2000元,否则免谈!老板看付先生这样说,点头答应了!付先生收了钱,双方“握手言和”,但吃了这个亏,他表示下次是不敢来了!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秤没有问题,老板为什么要同意赔偿呢?缺斤少两,要受到什么处罚呢?

商家缺斤少两,其实属于欺诈。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 法》的规定,商家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 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

如果这家店长期存在缺斤少两的问题,可由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另外,根据情节的严查程度,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很重要,顾客被坑了一回,你说下次还敢来吗?这种缺斤少两的行为,跟杀鸡取卵无异!短时间获取了高额的利润,但是长期来看,名声和口碑坏了,就算味道再好,也没有人会来光顾了!这就属于自砸招牌,得不偿失!

那么,你对这件事情有什么看法,你觉得这个秤是意外坏了,还是长期坏了呢?


发布     👍 0 举报 写留言 🖊   
✋热门推荐
  • 你有机会在年底脱单吗?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看着身边的朋友都陆续找到了另一半。自己的TA却迟迟不肯出现,还想守株待兔式的等待吗?年龄越大,选择范围越小;想法越
  • 在我看来,这位外籍女士,你已经在中国和外国之间做出了自己的选择,你已经放弃了做一名中国人的权利,所以中国已经不是你的祖国了,请不要称中国为国内,你已经是别国的人
  • 喝水和吃草都有进步,特别是喝水,今天喝掉了能有150毫升整个兔都放松了很多,甚至开始在笼子里疯了一般的跑跳但今天被吸尘器吓到跳进草架,然后接下来一逼他干他不喜欢
  • 【图片】#T-ara[超话]##朴素妍[超话]# (melodysoyani)ins更新 原文: #mascara#マスカラ #마스카라#마리킴마스카라 1
  •   同时,西乡县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简化办事流程,对重点招商项目实行全程服务代办机制,对入驻园区的重点企业,建立“绿色”审批服务通道,实现“快速入驻”“拎包入
  • 10月27日,正常在学校上课,18:20-19:00在老张记羊汤烩面馆(荥阳市奥莱大道邢村新村东北侧约50米)。10月27日,正常在学校上课,18:20—19:
  • 大概过了半个小时,媳妇又把孩子抱到我房间,我说:你要坚持你的想法,你就自己带吧,别抱我房间里来了。因为晚上喝奶粉的事,媳妇非要我听她的,她说小孩子晚上不能喝奶粉
  • (同时也是用人单位常用的技俩,我们毕业大学生在就业的时侯,大多数都碰到过用人单位说回去等电话的时侯,那这时侯你就可以考虑换一家单位了)25.不要期望所有人都喜欢
  • 灵严寺大殿位于北京市门头沟区齐家庄村,现仅存大殿,有元代风格,是北京众多存疑元代建筑之一,从梁架上看,殿内减柱,脊檩用叉手,柱头有卷刹,檐下斗拱可见半拱式替木,
  • 我们来到这个市场的初衷就是赚钱,有的人每天消耗时间和精力,最后却是资金的不断缩水,信心的不断打击,身心俱疲, 交易是一个长期的过程,目前操作迷茫,亏损严重,仓
  • 我那时候还小,长大后这些年,我去了很多地方,云南省广西省广东省等,都没有找到妈妈。每年4月下旬-5月下旬,大围山都会举办一年一度的“杜鹃花节”。
  • 话说老夫我一边唱歌一边欣赏美景突然四位高僧还有一匹马,最前面和尚面相和善一看就是菩萨心肠好人,他第一句话问我施主敢问这山叫什么山有没有妖怪,我回答说高僧请问您们
  • ​​​​ 善良和愛都是免費的,但不是廉價的,你的善良,需要帶點鋒芒,你的愛,需要帶些理智,帶眼識人,畢竟不是所有人都配擁有它們 。在生命中,見自己,才能够認清自
  • 어버이의 정깊은 마음 김정숙평양방직공장을 찾아서 8년이라는 세월이 안아온 공장의 변모는 너무도 컸다. 《김정숙평양방직공장》이라는 사랑의 친
  • 我也始终相信,文字的魅力不在于文笔的好坏,而是那颗书写的心。我也始终相信,文字的魅力不在于文笔的好坏,而是那颗书写的心。
  • 比无私更高的叫无欲,比大爱更大的叫慈悲。有就很兴奋!
  • #诗话好物[超话]#东京 想你在 我的郊区 远的樱花 沁露清香 盛开时我不在 落英缤纷时 我心寻找千叶 说伊已在横滨 飞檐式的屋脊 寺守着富士山顶 回忆着 京都
  • !通知亲朋好友!
  • )听到第三期居然还有绿梅梅客串[心]两个主役倒是没有特别关注,作品都是随缘听今年K先生主役受的漫播剧末段爱情还是不错的[心]嗑嗑巴巴的痛痛可逗死我了……只有报幕
  • 万丈红尘中空望,洗却铅华后暗伤~中国妇女,战国时就抹粉了[下雨][微风]最古老的妆粉一种:用米粉做的(见《齐民要术》)一种:白铅化成糊状面脂:铅华思在面为铅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