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2022##我为群众办实事# 【爱犬不慎丢失 民警帮忙找回】11月11日上午,市民王先生携一面印有“心系群众 为民解忧”锦旗来到彭城派出所对民警表示感谢。原来11月9日,彭城派出所接到王先生求助,称和自己生活十几年的爱犬在户部山附近丢失。了解情况后,副所长宋洪强立即和户部山警务室取得联系,在辅警张凯的帮助下,通过调取监控耐心细致的查找,最终帮助其找到了丢失的爱犬。为此,王先生专门送锦旗到警务室表示感谢。
阳春市28个社区警务室全面建成!
南方阳春 2022-11-12 18:49 发表于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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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务室全面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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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1日上午,阳春市第四批2个警务室(河西派出所龙岩警务室,潭水派出所新城警务室)建成举办揭牌仪式。至此,阳春市公安局今年内已建成投入使用28个社区警务室,提前完成我局的“阳江阳春2022年十件民生实事”工作任务。
今年年初,阳江、阳春两级人民政府将社区警务室建设纳入2022年“十件民生实事”,阳春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成立了阳春市公安机关加强城乡社区警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副市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蔡传雄同志担任组长,领导小组多次组织召开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我市28间警务室选址、改造方案、警力配置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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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市公安局持续推动警力下沉,在已建成投入使用的28个社区警务室,按要求配备了社区民警28人、辅警39人,并配置警用摩托车28辆 。警务室设置接警服务台、议事厅(和事厅)、备勤室、装备室等场所,制定了社区民警工作职责和相关管理制度,按实际需要城区配备“一警两辅”,农村配备“一警一辅”负责日常工作,履行管理实有人口、掌握社情民意、组织安全防范、维护社区秩序、服务辖区群众等五项职责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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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警务室揭牌投入使用现场照片▲
社区警务室是最接近群众的地方,走访调查、宣传发动、巡逻守护、实地检查......社区民警在此基础上,了解群众所需所想,构建畅顺社情民意收集体系,及时发现案件线索,事件苗头,事故隐患等,加强对重点区域部位、行业场所、人员物品的掌控,守好一方平安,同时做到警区前移、警务前置,对各类公民求助,第一时间开展帮助,让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双提升”,受到辖区群众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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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塘警务室获赠群众锦旗▲
2022年8月29日下午,八甲派出所长塘警务室民辅警在长塘村委会附近发现一名迷路男子后,驾驶警车送该男子到其位于电白区霞洞镇的家中,其父亲王先生对民辅警表示诚挚感谢,并事后送上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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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安警务室民警及时劝阻遭遇电信诈骗的群众转账▲
2022年9月21日,河西派出所大安警务室社区民警协助刑侦大队民警成功劝阻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00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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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秩序好、发案少、社会稳定、群众满意”是社区警务工作的基本目标和评判依据。今年,社区警务室扎实开展“百万警进千万家”、“平安来敲门”活动,通过入户走访大力宣传工作成效、安全防范知识等,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活动以来,共走访群众334359户,引导13873名群众下载国家反诈APP,发动25821名群众使用粤居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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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现场照片▲
接下来,阳春市公安局将继续以“六个一”工作要求为牵引,以村(居)委会为依托,加强与村(居)委会、小区物业的工作联系,组建义警队伍,增强群防群治力量,建设完善与新型城乡社区治理相适应的社区警务工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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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阳春公安
南方阳春 2022-11-12 18:49 发表于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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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务室全面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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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1日上午,阳春市第四批2个警务室(河西派出所龙岩警务室,潭水派出所新城警务室)建成举办揭牌仪式。至此,阳春市公安局今年内已建成投入使用28个社区警务室,提前完成我局的“阳江阳春2022年十件民生实事”工作任务。
今年年初,阳江、阳春两级人民政府将社区警务室建设纳入2022年“十件民生实事”,阳春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成立了阳春市公安机关加强城乡社区警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副市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蔡传雄同志担任组长,领导小组多次组织召开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我市28间警务室选址、改造方案、警力配置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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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市公安局持续推动警力下沉,在已建成投入使用的28个社区警务室,按要求配备了社区民警28人、辅警39人,并配置警用摩托车28辆 。警务室设置接警服务台、议事厅(和事厅)、备勤室、装备室等场所,制定了社区民警工作职责和相关管理制度,按实际需要城区配备“一警两辅”,农村配备“一警一辅”负责日常工作,履行管理实有人口、掌握社情民意、组织安全防范、维护社区秩序、服务辖区群众等五项职责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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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警务室揭牌投入使用现场照片▲
社区警务室是最接近群众的地方,走访调查、宣传发动、巡逻守护、实地检查......社区民警在此基础上,了解群众所需所想,构建畅顺社情民意收集体系,及时发现案件线索,事件苗头,事故隐患等,加强对重点区域部位、行业场所、人员物品的掌控,守好一方平安,同时做到警区前移、警务前置,对各类公民求助,第一时间开展帮助,让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双提升”,受到辖区群众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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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塘警务室获赠群众锦旗▲
2022年8月29日下午,八甲派出所长塘警务室民辅警在长塘村委会附近发现一名迷路男子后,驾驶警车送该男子到其位于电白区霞洞镇的家中,其父亲王先生对民辅警表示诚挚感谢,并事后送上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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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安警务室民警及时劝阻遭遇电信诈骗的群众转账▲
2022年9月21日,河西派出所大安警务室社区民警协助刑侦大队民警成功劝阻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00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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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秩序好、发案少、社会稳定、群众满意”是社区警务工作的基本目标和评判依据。今年,社区警务室扎实开展“百万警进千万家”、“平安来敲门”活动,通过入户走访大力宣传工作成效、安全防范知识等,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活动以来,共走访群众334359户,引导13873名群众下载国家反诈APP,发动25821名群众使用粤居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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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现场照片▲
接下来,阳春市公安局将继续以“六个一”工作要求为牵引,以村(居)委会为依托,加强与村(居)委会、小区物业的工作联系,组建义警队伍,增强群防群治力量,建设完善与新型城乡社区治理相适应的社区警务工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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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阳春公安
【惠州一楼盘违规不退定金,快半年了,开发商却一直拖着不给】
近日,市民王先生向我们反映,他在位于惠博沿江路的金科颐景园楼盘看好了一套房子,交了2万元定金,认购书约定3天内可以无理由退定金,他在2天内就向开发商提出退房退定金,但时间过去半年了,开发商就是一直拖着不给退。
位于惠博沿江路的金科颐景园楼盘是惠州颐景园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开发建设,整个小区分四期开发,将建37栋高楼,目前建设开发了一半。王先生在朋友的介绍下,今年5月份来到金科颐景园,看中了30栋的一套住房。
王先生:“我们是5月7号来看的房,当时下了2万元定金,他就说如果征信不过就退给我们,但是我们在5月9号就发现房子停工了,而且有烂尾的症状,当时我们目的是买现房,结果被忽悠,这是期房,第30栋,停工一年了,所以9号的时候,我们就来提交退款申请。”
王先生介绍,5月7号只和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协议书》,还没有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按照《购房协议书》第七条第一款的约定:乙方在认购书签订之日起三个自然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认购书和退还定金,如双方尚未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开发商应当解除认购书并退还定金。惠州市房地产部门在2021年6月25日也发布了《关于倡议实行“商品房销售‘三天无理由’退定”规则的方案》。因此,他希望开发商能履约退回定金。
王先生:“他们说资料提交之后,走流程走到八月份,八月的时候说流程走完了,说九月底给我们退,但是九月底没有退给我们,十月初我们找他们,他们不理睬,而且三四个销售员失联了,没有任何人联系我们。”
王先生说,想不到给钱容易,退钱难。他从五月份开始,到现在十一月份,来金科颐景园售楼处已经数不清多少次了,每一次开发商的工作人员都说会退,但每一次都没有退。在了解情况之后,记者也来到金科颐景园售楼处,这里只有两名销售人员上班,了解记者来意之后,表示领导不在现场,也不愿意接受采访。但告诉记者,公司是愿意退还王先生定金的,只是集团领导一直没有给出明确的退还时间。
金科颐景园售楼处 工作人员:“公司有些退款不是说立马打款的,要走OV系统,因为大集团手续是比较麻烦的。我们做地产的,包括很多企业退钱,六到八个月是正常的,或者一年以内都很正常。我们都反馈给公司领导了,又不是不处理这个事情,就给不了时间给他,就这个问题,整个退款流程我这边都走完了,就等财务打款问题。”
对此,律师建议消费者收集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广东鸿浩律师事务所 贺鸿德:“开发商应该在合理的时间之内,向王先生返还其所交的定金,合理时间包括开发商的业务流程、审批过程以及付款的时间,合理时间是指开发商所走的内部审批流程以及银行的转款合理时间,如果远远超出了这个合理的时间范围,王先生可以通过司法途径向开发商主张退款。”
近日,市民王先生向我们反映,他在位于惠博沿江路的金科颐景园楼盘看好了一套房子,交了2万元定金,认购书约定3天内可以无理由退定金,他在2天内就向开发商提出退房退定金,但时间过去半年了,开发商就是一直拖着不给退。
位于惠博沿江路的金科颐景园楼盘是惠州颐景园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开发建设,整个小区分四期开发,将建37栋高楼,目前建设开发了一半。王先生在朋友的介绍下,今年5月份来到金科颐景园,看中了30栋的一套住房。
王先生:“我们是5月7号来看的房,当时下了2万元定金,他就说如果征信不过就退给我们,但是我们在5月9号就发现房子停工了,而且有烂尾的症状,当时我们目的是买现房,结果被忽悠,这是期房,第30栋,停工一年了,所以9号的时候,我们就来提交退款申请。”
王先生介绍,5月7号只和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协议书》,还没有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按照《购房协议书》第七条第一款的约定:乙方在认购书签订之日起三个自然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认购书和退还定金,如双方尚未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开发商应当解除认购书并退还定金。惠州市房地产部门在2021年6月25日也发布了《关于倡议实行“商品房销售‘三天无理由’退定”规则的方案》。因此,他希望开发商能履约退回定金。
王先生:“他们说资料提交之后,走流程走到八月份,八月的时候说流程走完了,说九月底给我们退,但是九月底没有退给我们,十月初我们找他们,他们不理睬,而且三四个销售员失联了,没有任何人联系我们。”
王先生说,想不到给钱容易,退钱难。他从五月份开始,到现在十一月份,来金科颐景园售楼处已经数不清多少次了,每一次开发商的工作人员都说会退,但每一次都没有退。在了解情况之后,记者也来到金科颐景园售楼处,这里只有两名销售人员上班,了解记者来意之后,表示领导不在现场,也不愿意接受采访。但告诉记者,公司是愿意退还王先生定金的,只是集团领导一直没有给出明确的退还时间。
金科颐景园售楼处 工作人员:“公司有些退款不是说立马打款的,要走OV系统,因为大集团手续是比较麻烦的。我们做地产的,包括很多企业退钱,六到八个月是正常的,或者一年以内都很正常。我们都反馈给公司领导了,又不是不处理这个事情,就给不了时间给他,就这个问题,整个退款流程我这边都走完了,就等财务打款问题。”
对此,律师建议消费者收集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广东鸿浩律师事务所 贺鸿德:“开发商应该在合理的时间之内,向王先生返还其所交的定金,合理时间包括开发商的业务流程、审批过程以及付款的时间,合理时间是指开发商所走的内部审批流程以及银行的转款合理时间,如果远远超出了这个合理的时间范围,王先生可以通过司法途径向开发商主张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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