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中介太嚣张了!瞒着客户把房子租了出去,可却一直对客户说房子租不掉,想要私吞房租!后来客户从外地回来想拿自己的东西,却发现自己房门的锁被换掉了,而且里面还住着人?客户大吃一惊,质问中介到底为什么骗她房子没租掉?可中介说的话让她目瞪口呆!
吴女士遇到了一件恶心的事情,她在在杭州临平区租了一套房子,出租方是一位徐先生(二房东),不过签名这里写着方某某代签,意思是签名是中介业务员方先生代签的。
吴女士和徐先生的租赁日期是从2021年8月到2022年8月月,租金2300元,押一付二。后来她决定不租了,但还有房租剩,就委托之前的中介方先生帮她转租掉房子。
吴女士说:“我是一名网络带货主播,这个房子是租来当工作室的。今年10月,我要到外地长期出差,考虑到房子租过来之后利用率不高,就想委托中介方先生帮忙转租。当时我还拍了房间的录像发给中介方先生,证明房间内还有我个人的私人物品。”
吴女士离开这个房子的这一个月时间里,她问了中介方先生不下三次,我的房子租出去了嘛?可是中介方先生都告诉她说没有租掉。
根据双方聊天记录来看,直到11月12号,那位方先生依然对吴女士说转不掉。因为房子一直转租不掉,吴女士在11月中旬回到杭州后,就和房东徐先生沟通,想把房子提早退掉,徐先生也同意了,让她去把东西清理掉。
可接下来发生的事情让吴女士大吃一惊,她在11月24号回去拿私人物品的时候,居然发现里面住了人。但是不管吴女士怎么敲门,里面的人就是不开门。
无奈之下,吴女士只能报案,在警员的见证下,新搬来的租客周女士把她和中介方先生的聊天记录发了过来,她说自己是正常付钱租的房子。
聊天记录上显示,新租客周女士对中介说前房客来拿东西了,但是东西都被我清掉了。中介方先生回复:你关门别管就行,她跟之前那个二房东联系的,我是房东托管给我的。言外之意,那个徐先生不是房屋产权所有人。
新租客周女士说:“我是11月14号入住,我转了半个月租金1150元给中介方先生,但他让我写的合同租赁期是从12月12号开始算的,我也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这样。”
按照新租客周女士的说法,吴女士怀疑这笔费用是被中介方先生自己私吞掉了。明明有租客已经住进来了,但方先生却一直跟她说没有找到新的租客,而且方先生还瞒着二房东徐先生,真是胆大包天。
吴女士拿出周女士提供的聊天记录和转账记录,但是中介方先生一直说自己这房子是给周女士免费居住半个月的,自己没有收钱。这说法可让吴女士恶心死了,她问中介有什么权利把她的房子给别人免费居住半个月?
可这时候方先生说自己是原房东委托他这样子做的。当然,这是他的说辞,也不知道是不是真假,毕竟他这个人这么爱说谎演戏!
后来,吴女士算了下自己被扔掉的衣服样品和化妆品,大概值好几千,加上房租的话损失大概是7000块钱。但是现在面对这笔损失,二房东徐先生不出面,而方先生也不愿意赔偿,甚至还出言威胁吴女士。
吴女士感觉非常无助,没想到自己租个房子却遇上这样的事情。而且报案以后也没有调解好,因为这事只能算是他们之间的经济矛盾,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我认为这事情中介方先生确实不厚道,客户委托你帮忙转租房子,你明明已经把房子出租掉,却欺骗客户说房子没租掉,你这是何居心?
其实大家都很清楚,方先生这样做无非就是想要私吞这笔房租。在这里希望你早点承担自己的责任,该赔的还是要赔,不然让人知道你的为人,以后得不偿失!
吴女士遇到了一件恶心的事情,她在在杭州临平区租了一套房子,出租方是一位徐先生(二房东),不过签名这里写着方某某代签,意思是签名是中介业务员方先生代签的。
吴女士和徐先生的租赁日期是从2021年8月到2022年8月月,租金2300元,押一付二。后来她决定不租了,但还有房租剩,就委托之前的中介方先生帮她转租掉房子。
吴女士说:“我是一名网络带货主播,这个房子是租来当工作室的。今年10月,我要到外地长期出差,考虑到房子租过来之后利用率不高,就想委托中介方先生帮忙转租。当时我还拍了房间的录像发给中介方先生,证明房间内还有我个人的私人物品。”
吴女士离开这个房子的这一个月时间里,她问了中介方先生不下三次,我的房子租出去了嘛?可是中介方先生都告诉她说没有租掉。
根据双方聊天记录来看,直到11月12号,那位方先生依然对吴女士说转不掉。因为房子一直转租不掉,吴女士在11月中旬回到杭州后,就和房东徐先生沟通,想把房子提早退掉,徐先生也同意了,让她去把东西清理掉。
可接下来发生的事情让吴女士大吃一惊,她在11月24号回去拿私人物品的时候,居然发现里面住了人。但是不管吴女士怎么敲门,里面的人就是不开门。
无奈之下,吴女士只能报案,在警员的见证下,新搬来的租客周女士把她和中介方先生的聊天记录发了过来,她说自己是正常付钱租的房子。
聊天记录上显示,新租客周女士对中介说前房客来拿东西了,但是东西都被我清掉了。中介方先生回复:你关门别管就行,她跟之前那个二房东联系的,我是房东托管给我的。言外之意,那个徐先生不是房屋产权所有人。
新租客周女士说:“我是11月14号入住,我转了半个月租金1150元给中介方先生,但他让我写的合同租赁期是从12月12号开始算的,我也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这样。”
按照新租客周女士的说法,吴女士怀疑这笔费用是被中介方先生自己私吞掉了。明明有租客已经住进来了,但方先生却一直跟她说没有找到新的租客,而且方先生还瞒着二房东徐先生,真是胆大包天。
吴女士拿出周女士提供的聊天记录和转账记录,但是中介方先生一直说自己这房子是给周女士免费居住半个月的,自己没有收钱。这说法可让吴女士恶心死了,她问中介有什么权利把她的房子给别人免费居住半个月?
可这时候方先生说自己是原房东委托他这样子做的。当然,这是他的说辞,也不知道是不是真假,毕竟他这个人这么爱说谎演戏!
后来,吴女士算了下自己被扔掉的衣服样品和化妆品,大概值好几千,加上房租的话损失大概是7000块钱。但是现在面对这笔损失,二房东徐先生不出面,而方先生也不愿意赔偿,甚至还出言威胁吴女士。
吴女士感觉非常无助,没想到自己租个房子却遇上这样的事情。而且报案以后也没有调解好,因为这事只能算是他们之间的经济矛盾,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我认为这事情中介方先生确实不厚道,客户委托你帮忙转租房子,你明明已经把房子出租掉,却欺骗客户说房子没租掉,你这是何居心?
其实大家都很清楚,方先生这样做无非就是想要私吞这笔房租。在这里希望你早点承担自己的责任,该赔的还是要赔,不然让人知道你的为人,以后得不偿失!
这中介太嚣张了!瞒着客户把房子租了出去,可却一直对客户说房子租不掉,想要私吞房租!后来客户从外地回来想拿自己的东西,却发现自己房门的锁被换掉了,而且里面还住着人?客户大吃一惊,质问中介到底为什么骗她房子没租掉?可中介说的话让她目瞪口呆!
吴女士遇到了一件恶心的事情,她在在杭州临平区租了一套房子,出租方是一位徐先生(二房东),不过签名这里写着方某某代签,意思是签名是中介业务员方先生代签的。
吴女士和徐先生的租赁日期是从2021年8月到2022年8月月,租金2300元,押一付二。后来她决定不租了,但还有房租剩,就委托之前的中介方先生帮她转租掉房子。
吴女士说:“我是一名网络带货主播,这个房子是租来当工作室的。今年10月,我要到外地长期出差,考虑到房子租过来之后利用率不高,就想委托中介方先生帮忙转租。当时我还拍了房间的录像发给中介方先生,证明房间内还有我个人的私人物品。”
吴女士离开这个房子的这一个月时间里,她问了中介方先生不下三次,我的房子租出去了嘛?可是中介方先生都告诉她说没有租掉。
根据双方聊天记录来看,直到11月12号,那位方先生依然对吴女士说转不掉。因为房子一直转租不掉,吴女士在11月中旬回到杭州后,就和房东徐先生沟通,想把房子提早退掉,徐先生也同意了,让她去把东西清理掉。
可接下来发生的事情让吴女士大吃一惊,她在11月24号回去拿私人物品的时候,居然发现里面住了人。但是不管吴女士怎么敲门,里面的人就是不开门。
无奈之下,吴女士只能报案,在警员的见证下,新搬来的租客周女士把她和中介方先生的聊天记录发了过来,她说自己是正常付钱租的房子。
聊天记录上显示,新租客周女士对中介说前房客来拿东西了,但是东西都被我清掉了。中介方先生回复:你关门别管就行,她跟之前那个二房东联系的,我是房东托管给我的。言外之意,那个徐先生不是房屋产权所有人。
新租客周女士说:“我是11月14号入住,我转了半个月租金1150元给中介方先生,但他让我写的合同租赁期是从12月12号开始算的,我也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这样。”
按照新租客周女士的说法,吴女士怀疑这笔费用是被中介方先生自己私吞掉了。明明有租客已经住进来了,但方先生却一直跟她说没有找到新的租客,而且方先生还瞒着二房东徐先生,真是胆大包天。
吴女士拿出周女士提供的聊天记录和转账记录,但是中介方先生一直说自己这房子是给周女士免费居住半个月的,自己没有收钱。这说法可让吴女士恶心死了,她问中介有什么权利把她的房子给别人免费居住半个月?
可这时候方先生说自己是原房东委托他这样子做的。当然,这是他的说辞,也不知道是不是真假,毕竟他这个人这么爱说谎演戏!
后来,吴女士算了下自己被扔掉的衣服样品和化妆品,大概值好几千,加上房租的话损失大概是7000块钱。但是现在面对这笔损失,二房东徐先生不出面,而方先生也不愿意赔偿,甚至还出言威胁吴女士。
吴女士感觉非常无助,没想到自己租个房子却遇上这样的事情。而且报案以后也没有调解好,因为这事只能算是他们之间的经济矛盾,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我认为这事情中介方先生确实不厚道,客户委托你帮忙转租房子,你明明已经把房子出租掉,却欺骗客户说房子没租掉,你这是何居心?
其实大家都很清楚,方先生这样做无非就是想要私吞这笔房租。在这里希望你早点承担自己的责任,该赔的还是要赔,不然让人知道你的为人,以后得不偿失!
吴女士遇到了一件恶心的事情,她在在杭州临平区租了一套房子,出租方是一位徐先生(二房东),不过签名这里写着方某某代签,意思是签名是中介业务员方先生代签的。
吴女士和徐先生的租赁日期是从2021年8月到2022年8月月,租金2300元,押一付二。后来她决定不租了,但还有房租剩,就委托之前的中介方先生帮她转租掉房子。
吴女士说:“我是一名网络带货主播,这个房子是租来当工作室的。今年10月,我要到外地长期出差,考虑到房子租过来之后利用率不高,就想委托中介方先生帮忙转租。当时我还拍了房间的录像发给中介方先生,证明房间内还有我个人的私人物品。”
吴女士离开这个房子的这一个月时间里,她问了中介方先生不下三次,我的房子租出去了嘛?可是中介方先生都告诉她说没有租掉。
根据双方聊天记录来看,直到11月12号,那位方先生依然对吴女士说转不掉。因为房子一直转租不掉,吴女士在11月中旬回到杭州后,就和房东徐先生沟通,想把房子提早退掉,徐先生也同意了,让她去把东西清理掉。
可接下来发生的事情让吴女士大吃一惊,她在11月24号回去拿私人物品的时候,居然发现里面住了人。但是不管吴女士怎么敲门,里面的人就是不开门。
无奈之下,吴女士只能报案,在警员的见证下,新搬来的租客周女士把她和中介方先生的聊天记录发了过来,她说自己是正常付钱租的房子。
聊天记录上显示,新租客周女士对中介说前房客来拿东西了,但是东西都被我清掉了。中介方先生回复:你关门别管就行,她跟之前那个二房东联系的,我是房东托管给我的。言外之意,那个徐先生不是房屋产权所有人。
新租客周女士说:“我是11月14号入住,我转了半个月租金1150元给中介方先生,但他让我写的合同租赁期是从12月12号开始算的,我也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这样。”
按照新租客周女士的说法,吴女士怀疑这笔费用是被中介方先生自己私吞掉了。明明有租客已经住进来了,但方先生却一直跟她说没有找到新的租客,而且方先生还瞒着二房东徐先生,真是胆大包天。
吴女士拿出周女士提供的聊天记录和转账记录,但是中介方先生一直说自己这房子是给周女士免费居住半个月的,自己没有收钱。这说法可让吴女士恶心死了,她问中介有什么权利把她的房子给别人免费居住半个月?
可这时候方先生说自己是原房东委托他这样子做的。当然,这是他的说辞,也不知道是不是真假,毕竟他这个人这么爱说谎演戏!
后来,吴女士算了下自己被扔掉的衣服样品和化妆品,大概值好几千,加上房租的话损失大概是7000块钱。但是现在面对这笔损失,二房东徐先生不出面,而方先生也不愿意赔偿,甚至还出言威胁吴女士。
吴女士感觉非常无助,没想到自己租个房子却遇上这样的事情。而且报案以后也没有调解好,因为这事只能算是他们之间的经济矛盾,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我认为这事情中介方先生确实不厚道,客户委托你帮忙转租房子,你明明已经把房子出租掉,却欺骗客户说房子没租掉,你这是何居心?
其实大家都很清楚,方先生这样做无非就是想要私吞这笔房租。在这里希望你早点承担自己的责任,该赔的还是要赔,不然让人知道你的为人,以后得不偿失!
【百日行动 | 胆子不小 一天连偷两家人!】
百日行动”开展以来,耈街派出所严格按照上级公安机关部署,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结合“云南公安党旗红”“百名局长千名所长万名民警大走访”主题活动,切实做到“访民情、解民忧”。9月9日凌晨,耈街派出所综合运用多种侦查措施,成功破获2起入室盗窃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人,涉案金额3千余元。
9月8日22时38分
耈街派出所接到报警称:
“9月8日,新厂村山头组罗女士家放在
卧室里面皮箱内的2000多元现金被盗。”
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
经调查发现:
9月8日14时49分
有一名身穿黑色外套、黑色裤子
脚穿白色运动鞋、手戴黑色手套的
中年男子从罗女士家厨房
翻进罗女士家的房间内进行盗窃
卧室皮箱里2000多元现金被盗
当天晚上
在侦办罗女士家现金被盗案时
发现同一村民小组的曾女士家当天也被盗了
调查发现:
该嫌疑男子于9月8日14时许,到曾女士家
在院场观察后,进入房间实施盗窃
家中的900余元现金被盗
了解情况后,耈街派出所民警对案发现场和案件进行调查分析,通过反复观看视频监控,并运用“滇仁杰”等信息系统研判,最终发现46岁的徐某某具有重大嫌疑。民警迅速行动,于9月9日凌晨05时许,在大理州永平县某宾馆内,将犯罪嫌疑人徐某某抓获。经询问,徐某某对入室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办理中。
百日行动”开展以来,耈街派出所严格按照上级公安机关部署,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结合“云南公安党旗红”“百名局长千名所长万名民警大走访”主题活动,切实做到“访民情、解民忧”。9月9日凌晨,耈街派出所综合运用多种侦查措施,成功破获2起入室盗窃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人,涉案金额3千余元。
9月8日22时38分
耈街派出所接到报警称:
“9月8日,新厂村山头组罗女士家放在
卧室里面皮箱内的2000多元现金被盗。”
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
经调查发现:
9月8日14时49分
有一名身穿黑色外套、黑色裤子
脚穿白色运动鞋、手戴黑色手套的
中年男子从罗女士家厨房
翻进罗女士家的房间内进行盗窃
卧室皮箱里2000多元现金被盗
当天晚上
在侦办罗女士家现金被盗案时
发现同一村民小组的曾女士家当天也被盗了
调查发现:
该嫌疑男子于9月8日14时许,到曾女士家
在院场观察后,进入房间实施盗窃
家中的900余元现金被盗
了解情况后,耈街派出所民警对案发现场和案件进行调查分析,通过反复观看视频监控,并运用“滇仁杰”等信息系统研判,最终发现46岁的徐某某具有重大嫌疑。民警迅速行动,于9月9日凌晨05时许,在大理州永平县某宾馆内,将犯罪嫌疑人徐某某抓获。经询问,徐某某对入室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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