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记# 。904。
阅读是思考、辨析的过程,亦是成长的过程。其中有苦有乐,而这一切皆指向健全幸福的人生。它建构出我们的精神世界,我们创造现实的力量无不来源于此。读书归根到底,不是消费,而是劳作,是认知,是帮助我们找到自身生命意义的手段。阅读期待的是同有益于此的好作品相遇,不是对名家名牌的盲从和膜拜。。。
阅读是思考、辨析的过程,亦是成长的过程。其中有苦有乐,而这一切皆指向健全幸福的人生。它建构出我们的精神世界,我们创造现实的力量无不来源于此。读书归根到底,不是消费,而是劳作,是认知,是帮助我们找到自身生命意义的手段。阅读期待的是同有益于此的好作品相遇,不是对名家名牌的盲从和膜拜。。。
【自治区政府调研赤峰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座谈会召开】
8月3日,自治区政府调研赤峰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座谈会召开,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参事边占喜、自治区乡村振兴局考评处二级调研员杨跃勇出席座谈会。
调研组表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是夯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础的现实需要,是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目标的重要途径。要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持续拓展“两不愁三保障”成果,持续推进产业、就业和消费扶贫,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稳定脱贫长效机制,下大力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要有效做好政策衔接、工作衔接、机构队伍衔接,加强统筹谋划,实现向乡村振兴平稳过渡。
座谈会上,旗乡村振兴局负责人就我旗“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有关情况进行汇报。
8月3日,自治区政府调研赤峰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座谈会召开,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参事边占喜、自治区乡村振兴局考评处二级调研员杨跃勇出席座谈会。
调研组表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是夯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础的现实需要,是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目标的重要途径。要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持续拓展“两不愁三保障”成果,持续推进产业、就业和消费扶贫,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稳定脱贫长效机制,下大力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要有效做好政策衔接、工作衔接、机构队伍衔接,加强统筹谋划,实现向乡村振兴平稳过渡。
座谈会上,旗乡村振兴局负责人就我旗“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有关情况进行汇报。
带案下访力解民忧 心系联点倾力指导
6月1日,青海省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王水明主任就一起当事人申请复查案件深入格尔木市带案下访,在格尔木市信访局、郭勒木德镇政府、民康村和新华村等地,实地走访调查,了解案件事实,听取各方意见,并走访慰问案件当事人,“面对面”详细听取诉求理由,释法说理,化解信访矛盾,把办好检察为民办实事落到实处。
在格期间,王水明主任与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召开座谈会,深入调研民事检察工作开展情况,对解决基层工作中的问题困难提出了指导意见。
王水明主任强调,格尔木院是省院确定的民事检察工作联系点,要做好工作,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一要以开展两项业务为重点,加强民事检察监督力度。要通过调卷审查,主动了解法院办案过程,理清办案环节程序和法律规定,梳理办案指引,发现民事审判人员违法行为和执行监督案件线索,努力实现深层次精准监督。二要以开展“五个一批”为抓手,打造特色亮点工作。要以省院开展“五个一批”工作为指引,高度重视“五个一批”为核心的服判息诉工作,准确把握“五个一批”内涵和要求,领悟好、落实好各项工作具体要求和标准,立足本院实际,创新工作模式,总结经验并打造工作亮点,突出监督成效。三要以延伸监督为契机,拓宽民事检察工作领域。要在开展好基础业务工作的同时,拓展工作思路,加大虚假诉讼、支持起诉、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工作力度和深度,系统统筹,全面发力,着力拓宽民事检察工作领域。四要以健全工作机制为突破口,提升司法公信力。要坚持从维护司法权威和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出发,建立健全与法院、公安、劳动监察的沟通协作机制,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民事检察工作的现实作用,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促进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五要以树牢大局理念为引领,进一步做强民事检察工作。要立足本地经济发展服务大局,以解决当事人切实利益作为工作的落脚点和归宿,将案结事了人和作为民事检察监督的终极目标,发挥好民事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努力维护司法公正,打造诚信社会体系,使民事检察工作体现社会价值、赢得群众认同,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6月1日,青海省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王水明主任就一起当事人申请复查案件深入格尔木市带案下访,在格尔木市信访局、郭勒木德镇政府、民康村和新华村等地,实地走访调查,了解案件事实,听取各方意见,并走访慰问案件当事人,“面对面”详细听取诉求理由,释法说理,化解信访矛盾,把办好检察为民办实事落到实处。
在格期间,王水明主任与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召开座谈会,深入调研民事检察工作开展情况,对解决基层工作中的问题困难提出了指导意见。
王水明主任强调,格尔木院是省院确定的民事检察工作联系点,要做好工作,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一要以开展两项业务为重点,加强民事检察监督力度。要通过调卷审查,主动了解法院办案过程,理清办案环节程序和法律规定,梳理办案指引,发现民事审判人员违法行为和执行监督案件线索,努力实现深层次精准监督。二要以开展“五个一批”为抓手,打造特色亮点工作。要以省院开展“五个一批”工作为指引,高度重视“五个一批”为核心的服判息诉工作,准确把握“五个一批”内涵和要求,领悟好、落实好各项工作具体要求和标准,立足本院实际,创新工作模式,总结经验并打造工作亮点,突出监督成效。三要以延伸监督为契机,拓宽民事检察工作领域。要在开展好基础业务工作的同时,拓展工作思路,加大虚假诉讼、支持起诉、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工作力度和深度,系统统筹,全面发力,着力拓宽民事检察工作领域。四要以健全工作机制为突破口,提升司法公信力。要坚持从维护司法权威和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出发,建立健全与法院、公安、劳动监察的沟通协作机制,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民事检察工作的现实作用,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促进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五要以树牢大局理念为引领,进一步做强民事检察工作。要立足本地经济发展服务大局,以解决当事人切实利益作为工作的落脚点和归宿,将案结事了人和作为民事检察监督的终极目标,发挥好民事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努力维护司法公正,打造诚信社会体系,使民事检察工作体现社会价值、赢得群众认同,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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