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灯之光》
“幻化故事(上)
释迦牟尼佛住世期间,古印度有六座人口大约数十万人以上的著名大城市。舍卫城就是其中之一。
舍卫城是当年离释迦牟尼佛的居住地很近的一个城市,佛陀和弟子经常在此出入,律经当中的很多公案也发生在这里。
当年舍卫城中,有一个非常厉害的魔术师、幻术师,名叫善月。他有一个朋友,名叫吉祥。吉祥一家有三口人--吉祥、妻子与儿子。
有一次,善月告诉吉祥:“你也学一点魔术吧,将来会有用的。”但吉祥对魔术不感兴趣,他非常喜欢马,一直想买一匹良驹,便直言不讳地对善月说:“学魔术干嘛呀,还不如买一匹马。”
为了打击吉祥不想学魔术的想法,善月打算幻化一个魔术来愚弄一下好友。
一天,吉祥一家人刚吃完早餐,他妻子正在厨房清洗锅碗,吉祥则在门外纺织毛线。
这时,善月骑了一匹非常漂亮的马过来,对他的朋友说:“你不是想买一匹马吗?想不想买这匹马?”吉祥说:“我的存款买不起这么漂亮的马。”
善月说:“没关系,这匹马可以换你纺的毛线。”吉祥心想:善月可能不知道这个毛线不值那么多钱,居然要用好马换我的毛线,我不如将计就计,用毛线把他的马骗过来。于是,二人一拍即合。善月紧接着说:“既然你想买这匹马,那就先试试这匹马跑起来的速度快慢、感觉如何吧?"
此话正中吉祥下怀。他赶紧跨上马鞍,准备扬鞭策马、奔驰而去但出人意料的是,他刚刚骑上马鞍,马就不由自主地开始疯狂飞奔完全无法掌控。
失控的马一路狂奔,带着吉祥翻过一座座他从未去过的高山,穿越一片片他从未见过的丛林。最后太阳落山时,终于来到一片茂密的森林当中。除了抬头可以看到天空,四周都是一望无际的原始森林。两边是高耸的悬崖,中间有一条水势湍急的河流。不时传来老虎、狮子等野兽的声音。
吉祥被恐怖、绝望紧紧地包围着,后悔万分:不该贪图便宜买这匹马,更不该骑这匹马啊!
正当他伤心、害怕到无以复加之际,忽然发现森林当中在冒烟好像有户人家的感觉。
仿佛抓到一根救命稻草,他紧赶慢赶地往冒烟处走去,结果看到一个小木屋。
吉祥仿佛绝处逢生,兴奋地拼命敲门。敲了半天,出来一个女人他心底深处立即冒出一个反应:这么偏僻的地方居然有人,会不会是鬼呢?我今天住她家,会不会把我吃掉呢?毛骨悚然的感觉又一次生起,但他转念一想反正在外面也会被老虎、狮子吃掉,既然无处可去、无路可退,只有死路一条,还不如住她家。
走进房间,看到里面还有三个女人。据介绍,她们都是开门那个女人的女儿。
女人接着问他:“谁把你送到这个地方来的?这个地方可是任何人都进不来的啊!”吉祥便将事情原委一一向她道来。
讲完后,女人告诉他说:“这是个从来没有外人来过的岛屿。我也不知道我的祖先是怎么来到这个地方的。打我记事起,就没有见过外人。丈夫死了以后,就剩下我们孤儿寡母几个了。你如果想回去,我可无法帮你,因为那是不可能的,在回去的路途当中,你就会被老虎、狮子吃掉!还不如留下来,与我其中的一个女儿成家。"
吉祥想了半天,也别无选择,只好乖乖地留下来与其中的一个女儿成了家,并生了三个孩子--一个女儿,两个儿子。在这偏僻荒凉的地方过起了简单平常的生活。
后来,三个女儿的母亲,也就是吉祥最初见到的那个老女人死了。
时间一天天流逝,几十年的光阴过去了。随着三个孩子的逐渐长大,吉祥也慢慢地感觉到自己老了一一头发白了,牙齿掉了,满脸都是皱纹……人生大部分的时间,就在这个与世隔绝的森林当中度过了。
一天,他妻子到山上砍柴,三个孩子在树林里的河边玩耍。
忽然,其中的小儿子不小心掉到了河里,被汹涌的浪涛席卷而去。吉祥连忙跳到水里去救孩子。不想,大儿子为了试图去救弟弟,也慌忙跳入水中,结果又被水冲走了。
老吉祥当即愣住了,就像《唐山大地震》中左右为难、不知所措的母亲一样,犹豫着不知是救大儿子,还是救小儿子。迟疑了好一会,当他决定去救后面的孩子时,已经来不及了,刹那之间,两个孩子都被咆哮的洪流夺去了生命。
真是祸不单行,正当此千钧一发之际,又来了一只老虎,张口衔走了岸边的女儿。
绝望的吉祥只觉得天昏地暗、生不如死,他已经没有力气挣扎,只有任凭波涛把自己冲走。没想又被冲回了岸上。精疲力竭的吉祥趴在岸边,声嘶力竭地嚎啕大哭。
这时,他妻子背着一堆柴禾从山上回来了。听了吉祥的哭诉,妻子悲恸欲绝,顿时失去了活下去的勇气,毫不犹豫地跳河自尽了。
最后,森林中只剩下他孤零零的一个人。
他一边没命地痛哭,一边毫无目的地在森林里狂奔。结果走到了森林边缘,并回到了他以前的家里。
到了以前的家门口一看,他过去的妻子还在厨房里,一边清洗锅碗,一边高兴地唱着歌。
吉祥失望极了,怒气冲冲地对过去的妻子吼道:“我失踪这么久受了那么大的痛苦,你居然一点都不伤心,不但不来寻找我,居然还在怡然自得地唱歌!”
不明就里的妻子心想:他是不是发疯了?或者产生了什么幻觉?我明明看到他一直都在这里纺毛线,根本没有挪开过一步啊!
于是问他:“你怎么了?你怎么会说你失踪了呢?你根本哪里都没有去,一直在这个地方啊!刚刚我们还吃了早餐,我的碗都还没洗完呢!"
吉祥当即倒抽一口冷气:“按照你的说法,我是产生幻觉了。但这是不可能的,因为这么多年来每一年的12个月,每个月的30天中每一天的每个生活细节,我都记得清清楚楚,从妻子母亲的离世,乃至三个孩子以及妻子的死亡,都是我亲眼目睹,而且都是那么真实,这怎么可能是幻觉呢?不可能!"
妻子说:“如果你不信,可以到外面看看。你没有纺完的线还原封不动地在那儿呢!你可能被你朋友骗了。”
他出去看了一眼,确实没有纺完的毛线还在那里。他也依稀记得,他纺线的时候,朋友骑了一匹马来到他家门口,当时他妻子正在厨房里洗碗。
他开始相信自己的确产生了幻觉。
之后,他又从森林当中那个没有牙齿、满头银发的幻觉中的生活,回到了年轻力壮的现实生活当中,二者的差距实在太大,所以他只有慢慢适应。
适应了三、四天以后,他终于意识到,自己是被朋友的幻术骗了。又过了几天,善月来了。
见到吉祥,善月故意问道:“好多年没看到你了,很想念你哦!这么多年你到哪里去了?"
吉祥便把事情的来龙去脉一股脑地讲给善月听了。”
“幻化故事(上)
释迦牟尼佛住世期间,古印度有六座人口大约数十万人以上的著名大城市。舍卫城就是其中之一。
舍卫城是当年离释迦牟尼佛的居住地很近的一个城市,佛陀和弟子经常在此出入,律经当中的很多公案也发生在这里。
当年舍卫城中,有一个非常厉害的魔术师、幻术师,名叫善月。他有一个朋友,名叫吉祥。吉祥一家有三口人--吉祥、妻子与儿子。
有一次,善月告诉吉祥:“你也学一点魔术吧,将来会有用的。”但吉祥对魔术不感兴趣,他非常喜欢马,一直想买一匹良驹,便直言不讳地对善月说:“学魔术干嘛呀,还不如买一匹马。”
为了打击吉祥不想学魔术的想法,善月打算幻化一个魔术来愚弄一下好友。
一天,吉祥一家人刚吃完早餐,他妻子正在厨房清洗锅碗,吉祥则在门外纺织毛线。
这时,善月骑了一匹非常漂亮的马过来,对他的朋友说:“你不是想买一匹马吗?想不想买这匹马?”吉祥说:“我的存款买不起这么漂亮的马。”
善月说:“没关系,这匹马可以换你纺的毛线。”吉祥心想:善月可能不知道这个毛线不值那么多钱,居然要用好马换我的毛线,我不如将计就计,用毛线把他的马骗过来。于是,二人一拍即合。善月紧接着说:“既然你想买这匹马,那就先试试这匹马跑起来的速度快慢、感觉如何吧?"
此话正中吉祥下怀。他赶紧跨上马鞍,准备扬鞭策马、奔驰而去但出人意料的是,他刚刚骑上马鞍,马就不由自主地开始疯狂飞奔完全无法掌控。
失控的马一路狂奔,带着吉祥翻过一座座他从未去过的高山,穿越一片片他从未见过的丛林。最后太阳落山时,终于来到一片茂密的森林当中。除了抬头可以看到天空,四周都是一望无际的原始森林。两边是高耸的悬崖,中间有一条水势湍急的河流。不时传来老虎、狮子等野兽的声音。
吉祥被恐怖、绝望紧紧地包围着,后悔万分:不该贪图便宜买这匹马,更不该骑这匹马啊!
正当他伤心、害怕到无以复加之际,忽然发现森林当中在冒烟好像有户人家的感觉。
仿佛抓到一根救命稻草,他紧赶慢赶地往冒烟处走去,结果看到一个小木屋。
吉祥仿佛绝处逢生,兴奋地拼命敲门。敲了半天,出来一个女人他心底深处立即冒出一个反应:这么偏僻的地方居然有人,会不会是鬼呢?我今天住她家,会不会把我吃掉呢?毛骨悚然的感觉又一次生起,但他转念一想反正在外面也会被老虎、狮子吃掉,既然无处可去、无路可退,只有死路一条,还不如住她家。
走进房间,看到里面还有三个女人。据介绍,她们都是开门那个女人的女儿。
女人接着问他:“谁把你送到这个地方来的?这个地方可是任何人都进不来的啊!”吉祥便将事情原委一一向她道来。
讲完后,女人告诉他说:“这是个从来没有外人来过的岛屿。我也不知道我的祖先是怎么来到这个地方的。打我记事起,就没有见过外人。丈夫死了以后,就剩下我们孤儿寡母几个了。你如果想回去,我可无法帮你,因为那是不可能的,在回去的路途当中,你就会被老虎、狮子吃掉!还不如留下来,与我其中的一个女儿成家。"
吉祥想了半天,也别无选择,只好乖乖地留下来与其中的一个女儿成了家,并生了三个孩子--一个女儿,两个儿子。在这偏僻荒凉的地方过起了简单平常的生活。
后来,三个女儿的母亲,也就是吉祥最初见到的那个老女人死了。
时间一天天流逝,几十年的光阴过去了。随着三个孩子的逐渐长大,吉祥也慢慢地感觉到自己老了一一头发白了,牙齿掉了,满脸都是皱纹……人生大部分的时间,就在这个与世隔绝的森林当中度过了。
一天,他妻子到山上砍柴,三个孩子在树林里的河边玩耍。
忽然,其中的小儿子不小心掉到了河里,被汹涌的浪涛席卷而去。吉祥连忙跳到水里去救孩子。不想,大儿子为了试图去救弟弟,也慌忙跳入水中,结果又被水冲走了。
老吉祥当即愣住了,就像《唐山大地震》中左右为难、不知所措的母亲一样,犹豫着不知是救大儿子,还是救小儿子。迟疑了好一会,当他决定去救后面的孩子时,已经来不及了,刹那之间,两个孩子都被咆哮的洪流夺去了生命。
真是祸不单行,正当此千钧一发之际,又来了一只老虎,张口衔走了岸边的女儿。
绝望的吉祥只觉得天昏地暗、生不如死,他已经没有力气挣扎,只有任凭波涛把自己冲走。没想又被冲回了岸上。精疲力竭的吉祥趴在岸边,声嘶力竭地嚎啕大哭。
这时,他妻子背着一堆柴禾从山上回来了。听了吉祥的哭诉,妻子悲恸欲绝,顿时失去了活下去的勇气,毫不犹豫地跳河自尽了。
最后,森林中只剩下他孤零零的一个人。
他一边没命地痛哭,一边毫无目的地在森林里狂奔。结果走到了森林边缘,并回到了他以前的家里。
到了以前的家门口一看,他过去的妻子还在厨房里,一边清洗锅碗,一边高兴地唱着歌。
吉祥失望极了,怒气冲冲地对过去的妻子吼道:“我失踪这么久受了那么大的痛苦,你居然一点都不伤心,不但不来寻找我,居然还在怡然自得地唱歌!”
不明就里的妻子心想:他是不是发疯了?或者产生了什么幻觉?我明明看到他一直都在这里纺毛线,根本没有挪开过一步啊!
于是问他:“你怎么了?你怎么会说你失踪了呢?你根本哪里都没有去,一直在这个地方啊!刚刚我们还吃了早餐,我的碗都还没洗完呢!"
吉祥当即倒抽一口冷气:“按照你的说法,我是产生幻觉了。但这是不可能的,因为这么多年来每一年的12个月,每个月的30天中每一天的每个生活细节,我都记得清清楚楚,从妻子母亲的离世,乃至三个孩子以及妻子的死亡,都是我亲眼目睹,而且都是那么真实,这怎么可能是幻觉呢?不可能!"
妻子说:“如果你不信,可以到外面看看。你没有纺完的线还原封不动地在那儿呢!你可能被你朋友骗了。”
他出去看了一眼,确实没有纺完的毛线还在那里。他也依稀记得,他纺线的时候,朋友骑了一匹马来到他家门口,当时他妻子正在厨房里洗碗。
他开始相信自己的确产生了幻觉。
之后,他又从森林当中那个没有牙齿、满头银发的幻觉中的生活,回到了年轻力壮的现实生活当中,二者的差距实在太大,所以他只有慢慢适应。
适应了三、四天以后,他终于意识到,自己是被朋友的幻术骗了。又过了几天,善月来了。
见到吉祥,善月故意问道:“好多年没看到你了,很想念你哦!这么多年你到哪里去了?"
吉祥便把事情的来龙去脉一股脑地讲给善月听了。”
#唐山打人者该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唐山打人者陈某志数次成老赖,多次被限高消费】河北唐山烧烤店打人案件引发社会关注。相关视频显示,一家烧烤店内,一名男子靠近几名女子的餐桌,并触摸一名女子背部,女子躲开后,男子对该名女子进行掌掴。随后有多名男子参与殴打,一名女子被拽到店外街道上,遭到多名男子持续踢打。唐山警方6月10日晚发布消息称,涉案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
案件发生后,大量网友对打人者表达了强烈的愤慨,怀疑其为黑恶势力,纷纷表示应依法严厉惩处。
那么,打人者是否涉嫌犯罪,可能触犯何种罪名?如果追究刑事责任,又会怎么量刑?带着这些问题,《法治日报》采访了多位刑事领域的专家。
一:涉嫌哪种罪名?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教授彭新林说,此案中,男子疑似搭讪不成纠集其同伙殴打女子的行为已涉嫌寻衅滋事犯罪。男子酒后搭讪不成恣意挑衅,随意殴打被害人及其同伴,在公共场所抓住被害人的头发,从室内拖拽到室外,多人参与暴力殴打,有的还采取啤酒瓶袭击,对被害人身体健康造成伤害,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从视频显示的情况来看,至少对两名以上的被害人进行了殴打,这种行为应该属于情节恶劣的寻衅滋事行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对此,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张吉喜表示,光从视频中看,事件发生在公共场合,殴打对象不限于跟他产生冲突的白衣女子,这种随意殴打他人的行为,情节恶劣的,构成寻衅滋事罪。
同时,彭新林指出,对被害人的伤势进行鉴定后,如果被害人及其同伴属于轻伤,以寻衅滋事罪进行处罚;如果被害人及其同伴的伤情程度经鉴定达到重伤害以上,按照刑法,同时符合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等罪行的构成要件,要依照处罚较重的犯罪定罪处罚,也就是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因为犯故意伤害罪重伤可以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寻衅滋事罪一般情况下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于司法鉴定,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翁小平从实务角度分析称,在实践中,受害者可能并不具备在第一时间去做伤情鉴定的条件,当前第一要务是对受害者进行救治,在这个过程中是否具备鉴定的条件需要因地因时因事而异,且故意伤害中有些伤情鉴定要等受害者身体恢复的差不多了才能够进行鉴定,这个过程时间可能会比较长。
二:能否顶格处理?
至于具体量刑。彭新林认为,这起案件属于涉及到多人参与的共同犯罪,而且是在公共场合,多名男子对被害人进行暴力殴打,有的用啤酒瓶进行袭击,情节非常恶劣,如果最后伤情鉴定为轻伤,可依法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还需要考虑犯罪嫌疑人是否认罪认罚,是否积极进行民事赔偿等,这些情节也有可能会影响量刑,要符合刑法中的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彭新林说。
翁小平说,在寻衅过程中故意殴打他人,如果对受害人造成重伤以上结果的行为人,其行为涉嫌构成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的竞合,按照刑法规定是按重罪论处。如果是寻衅滋事罪的话,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但从视频来看,被害人伤势可能比较严重,如果经过鉴定是重伤的话,起刑点有可能是五到七年。至于是否会顶格判罚,还需要看案情最后是怎么认定的,最后由法官来裁定。
“对于恶性社会治安案件,如果涉及黑恶势力的,是要从严从快处理的。”翁小平说。
三:是否为恶势力?
翁小平告诉记者,“恶势力”有较为严格的标准。首先是人数的标准,要符合三人以上较为固定的组织,同时包括为非作恶、欺压百姓、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等条件,如果仅仅就这一起案件的话,判定其为恶势力还为时过早。如果公安机关在进一步调查过程中发现这些人还有其他的违法犯罪活动,就有可能构成恶势力。
彭新林说,恶势力有明确的定义,是指经常聚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社会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并且还没有形成黑社会性质的违法犯罪组织才能认定为恶势力。
“所以说,恶势力是有一定的标准的,这需要公安机关在立案侦查的过程中进一步地查证核实,回应社会关切。”彭新林说。
四:受害者如何救济?
翁小平说,因为女性的身体条件和力量条件比男性弱,遇到暴力侵害,女性受害人应想办法尽快逃离现场,或者找到一个能够保护自己的地方,向身边的群众寻求帮助,及时报警。不建议女性以自己单薄的力量去跟歹徒做正面的直接对抗。“互联网时代,相关的监控、视频都比较发达,可以先在保护自己的前提下,再去寻找相关的证据。”
“在案件发生后,作为被害人,需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包括及时进行伤情鉴定,如实向公安机关陈述案件事实。同时,随着诉讼程序的推进,被害人也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要求被告人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从而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彭新林说。
案件发生后,大量网友对打人者表达了强烈的愤慨,怀疑其为黑恶势力,纷纷表示应依法严厉惩处。
那么,打人者是否涉嫌犯罪,可能触犯何种罪名?如果追究刑事责任,又会怎么量刑?带着这些问题,《法治日报》采访了多位刑事领域的专家。
一:涉嫌哪种罪名?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教授彭新林说,此案中,男子疑似搭讪不成纠集其同伙殴打女子的行为已涉嫌寻衅滋事犯罪。男子酒后搭讪不成恣意挑衅,随意殴打被害人及其同伴,在公共场所抓住被害人的头发,从室内拖拽到室外,多人参与暴力殴打,有的还采取啤酒瓶袭击,对被害人身体健康造成伤害,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从视频显示的情况来看,至少对两名以上的被害人进行了殴打,这种行为应该属于情节恶劣的寻衅滋事行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对此,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张吉喜表示,光从视频中看,事件发生在公共场合,殴打对象不限于跟他产生冲突的白衣女子,这种随意殴打他人的行为,情节恶劣的,构成寻衅滋事罪。
同时,彭新林指出,对被害人的伤势进行鉴定后,如果被害人及其同伴属于轻伤,以寻衅滋事罪进行处罚;如果被害人及其同伴的伤情程度经鉴定达到重伤害以上,按照刑法,同时符合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等罪行的构成要件,要依照处罚较重的犯罪定罪处罚,也就是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因为犯故意伤害罪重伤可以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寻衅滋事罪一般情况下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于司法鉴定,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翁小平从实务角度分析称,在实践中,受害者可能并不具备在第一时间去做伤情鉴定的条件,当前第一要务是对受害者进行救治,在这个过程中是否具备鉴定的条件需要因地因时因事而异,且故意伤害中有些伤情鉴定要等受害者身体恢复的差不多了才能够进行鉴定,这个过程时间可能会比较长。
二:能否顶格处理?
至于具体量刑。彭新林认为,这起案件属于涉及到多人参与的共同犯罪,而且是在公共场合,多名男子对被害人进行暴力殴打,有的用啤酒瓶进行袭击,情节非常恶劣,如果最后伤情鉴定为轻伤,可依法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还需要考虑犯罪嫌疑人是否认罪认罚,是否积极进行民事赔偿等,这些情节也有可能会影响量刑,要符合刑法中的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彭新林说。
翁小平说,在寻衅过程中故意殴打他人,如果对受害人造成重伤以上结果的行为人,其行为涉嫌构成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的竞合,按照刑法规定是按重罪论处。如果是寻衅滋事罪的话,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但从视频来看,被害人伤势可能比较严重,如果经过鉴定是重伤的话,起刑点有可能是五到七年。至于是否会顶格判罚,还需要看案情最后是怎么认定的,最后由法官来裁定。
“对于恶性社会治安案件,如果涉及黑恶势力的,是要从严从快处理的。”翁小平说。
三:是否为恶势力?
翁小平告诉记者,“恶势力”有较为严格的标准。首先是人数的标准,要符合三人以上较为固定的组织,同时包括为非作恶、欺压百姓、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等条件,如果仅仅就这一起案件的话,判定其为恶势力还为时过早。如果公安机关在进一步调查过程中发现这些人还有其他的违法犯罪活动,就有可能构成恶势力。
彭新林说,恶势力有明确的定义,是指经常聚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社会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并且还没有形成黑社会性质的违法犯罪组织才能认定为恶势力。
“所以说,恶势力是有一定的标准的,这需要公安机关在立案侦查的过程中进一步地查证核实,回应社会关切。”彭新林说。
四:受害者如何救济?
翁小平说,因为女性的身体条件和力量条件比男性弱,遇到暴力侵害,女性受害人应想办法尽快逃离现场,或者找到一个能够保护自己的地方,向身边的群众寻求帮助,及时报警。不建议女性以自己单薄的力量去跟歹徒做正面的直接对抗。“互联网时代,相关的监控、视频都比较发达,可以先在保护自己的前提下,再去寻找相关的证据。”
“在案件发生后,作为被害人,需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包括及时进行伤情鉴定,如实向公安机关陈述案件事实。同时,随着诉讼程序的推进,被害人也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要求被告人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从而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彭新林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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