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翻番破两亿,开拓创新谋发展——热烈庆祝朔州农商银行小微事业部贷款余额突破2亿元大关# 截至2022年9月末,朔州农商银行小微事业部贷款存量余额突破两亿元,35名小微人齐心协力,共谱华章,在思想上形成一盘棋,在力量上拧成一股绳,大家斗志昂扬,率先在全行实行“三台六岗”分离式信贷管理模式,在朔州农商行信贷转型的田地里,从“实验田”快速发展到“高产田”,满墙的锦旗见证小微事业部今年的飞速发展,更是对小微事业部精诚服务的热情回馈。
小微人从未停下奋斗的脚步,万里征程风正劲,千钧重任再扬帆!
一、立鲲鹏鸿鹄之志,在朝夕中写韶华,落实“三台六岗”,开朔州农商信贷转型新篇章
传统的信贷模式管理粗放,客户经理恐贷、拒贷心理严重,办贷过程中很容易出现道德风险,责任主体不清,同时,因为存量贷款小而微的特点,到期贷款牵扯客户经理大量精力。传统信贷模式是小微事业部发展出现瓶颈的主要原因,传统诟病一朝不改,小微事业部的瓶颈期就一直无法突破。半年来,小微事业部力图改制,拓展业务,保持精益求精的匠心,久久为功的耐心,勇挑重担,善作善成,在小微事业部试行“三台六岗”分离式信贷管理模式,有效应对解决了农商行信贷业务增长与风险防控之间的矛盾关系,根据信贷流程对过去信贷模式进行重新的梳理和整合,精细化分工达到效率高、风险低、质量高的多重效果。“三台”是指前、中、后三台,“六岗”主要指贷款营销岗、授信调查岗、授用信审批岗,贷款签约岗、贷后管户岗和贷款催收岗。
在“三台六岗”信贷管理模式下,营销客户经理只负责营销客户,具体客户能不能贷,能贷多少,由授信客户经理负责,这样解决了营销人员恐贷拒贷问题。成立授信队伍,剥离调查,进一步降低了贷款的道德风险,划段认责,对各个岗位、各个环节的操作风险进行细分,推行尽职免责管理办法,缓解了信贷人员的心理压力,从根本上解决了信贷人员的后顾之忧。存量客户有管户岗进行日常维护,将客户经理从维护存量客户中抽离出来开拓客户,使其充分发挥营销职能。在三台六岗的信贷集中化模式中,将一笔贷款流程分成若干环节,嵌入了小微贷用于信贷调查的交叉验证的管理思维,将各个环节集中管理,由不同岗位和人员完成,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信贷运行模式。
平静的湖面练不出精悍的水手,安逸的环境造不出时代的能人,烈日炎炎下,小微事业部的营销经理走街串巷,用脚步丈量土地,用热情冲击任务,晶莹的汗珠孕育成功的果实:客户经理当月放款完成7157.2万元,完成率达到251.1%,突破小微事业部发展瓶颈,圆满完成任务。
二、践“春雨润物之责,在风雨中写实奋斗,积极开拓市场铺朔州农商星光大道
“以产品定位市场、以服务赢得客户”,在小微事业部发展的突破瓶颈期的关键时刻,小微事业部由零售向批量化转型,做专业化,差异化的小微业务,先后发展了朔城区新开三大楼盘及三个尾盘一手房贷,与美特好合作发展美都汇商户应收质押贷款,并与商品批发供货商积极沟通协作,大批经营性贷款集群客户与小微事业部建立了长期合作友好关系。小微活,市场旺,经济兴,客户不仅仅是合作伙伴,更是我们志同道合的朋友,我们必须要有和客户建立起生命共同体的决心和毅力。
不闻不若闻之,闻之不若见之,见之不若知之,知之不若行之。作为朔州农商一线工作者,要以海纳百川的胸襟去看待问题,以敢为人先的意识去创新工作方式,更要以攻坚克难的决心去谋划工作。经过与数万客户的业务交流,小微事业部已经成长为一支拥有专业的财务调查能力,绝对的风险控制的信贷队伍,更难得的是建立了一支不怕吃苦,敢于奉献的团队,在奋战疫情期间,他们急客户所急,解客户所难,在与客户携手同进共克时艰的同时,各项业务实现了逆势增长:九月当月市场主体倍增完成投放150户,不断拓宽客户覆盖面、提升核心竞争力,更好的服务地方经济、实体经济。
三、守“不忘初心”之约,在繁华中写实“沉淀”,承梦前行中筑农商口碑
风起于青萍之末,浪成于微澜之间。在朔州农商小微事业部阳光放贷大厅的墙上,一面面红彤彤的锦旗记载着小微事业部精诚服务的硕果,这些不同的客户表达着相同的感谢之情的锦旗,记录了客户对小微事业部团队优质服务的赞许与认可,也见证了小微事业部一路走来始终牢记创业初心的不断进步。
优质的服务离不开一份坚守和用心,如春风化雨,润物无声,落实在客户不同的金融需求中,于无声处让客户感受到真诚与温暖。小微企业事关经济转型升级和民生就业大局,做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小微事业部将发挥自身优势,始终坚持服务社会的宗旨,做好朔州农商信贷标杆,为朔州的经济建设和社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来源:朔州农村商业银行
小微人从未停下奋斗的脚步,万里征程风正劲,千钧重任再扬帆!
一、立鲲鹏鸿鹄之志,在朝夕中写韶华,落实“三台六岗”,开朔州农商信贷转型新篇章
传统的信贷模式管理粗放,客户经理恐贷、拒贷心理严重,办贷过程中很容易出现道德风险,责任主体不清,同时,因为存量贷款小而微的特点,到期贷款牵扯客户经理大量精力。传统信贷模式是小微事业部发展出现瓶颈的主要原因,传统诟病一朝不改,小微事业部的瓶颈期就一直无法突破。半年来,小微事业部力图改制,拓展业务,保持精益求精的匠心,久久为功的耐心,勇挑重担,善作善成,在小微事业部试行“三台六岗”分离式信贷管理模式,有效应对解决了农商行信贷业务增长与风险防控之间的矛盾关系,根据信贷流程对过去信贷模式进行重新的梳理和整合,精细化分工达到效率高、风险低、质量高的多重效果。“三台”是指前、中、后三台,“六岗”主要指贷款营销岗、授信调查岗、授用信审批岗,贷款签约岗、贷后管户岗和贷款催收岗。
在“三台六岗”信贷管理模式下,营销客户经理只负责营销客户,具体客户能不能贷,能贷多少,由授信客户经理负责,这样解决了营销人员恐贷拒贷问题。成立授信队伍,剥离调查,进一步降低了贷款的道德风险,划段认责,对各个岗位、各个环节的操作风险进行细分,推行尽职免责管理办法,缓解了信贷人员的心理压力,从根本上解决了信贷人员的后顾之忧。存量客户有管户岗进行日常维护,将客户经理从维护存量客户中抽离出来开拓客户,使其充分发挥营销职能。在三台六岗的信贷集中化模式中,将一笔贷款流程分成若干环节,嵌入了小微贷用于信贷调查的交叉验证的管理思维,将各个环节集中管理,由不同岗位和人员完成,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信贷运行模式。
平静的湖面练不出精悍的水手,安逸的环境造不出时代的能人,烈日炎炎下,小微事业部的营销经理走街串巷,用脚步丈量土地,用热情冲击任务,晶莹的汗珠孕育成功的果实:客户经理当月放款完成7157.2万元,完成率达到251.1%,突破小微事业部发展瓶颈,圆满完成任务。
二、践“春雨润物之责,在风雨中写实奋斗,积极开拓市场铺朔州农商星光大道
“以产品定位市场、以服务赢得客户”,在小微事业部发展的突破瓶颈期的关键时刻,小微事业部由零售向批量化转型,做专业化,差异化的小微业务,先后发展了朔城区新开三大楼盘及三个尾盘一手房贷,与美特好合作发展美都汇商户应收质押贷款,并与商品批发供货商积极沟通协作,大批经营性贷款集群客户与小微事业部建立了长期合作友好关系。小微活,市场旺,经济兴,客户不仅仅是合作伙伴,更是我们志同道合的朋友,我们必须要有和客户建立起生命共同体的决心和毅力。
不闻不若闻之,闻之不若见之,见之不若知之,知之不若行之。作为朔州农商一线工作者,要以海纳百川的胸襟去看待问题,以敢为人先的意识去创新工作方式,更要以攻坚克难的决心去谋划工作。经过与数万客户的业务交流,小微事业部已经成长为一支拥有专业的财务调查能力,绝对的风险控制的信贷队伍,更难得的是建立了一支不怕吃苦,敢于奉献的团队,在奋战疫情期间,他们急客户所急,解客户所难,在与客户携手同进共克时艰的同时,各项业务实现了逆势增长:九月当月市场主体倍增完成投放150户,不断拓宽客户覆盖面、提升核心竞争力,更好的服务地方经济、实体经济。
三、守“不忘初心”之约,在繁华中写实“沉淀”,承梦前行中筑农商口碑
风起于青萍之末,浪成于微澜之间。在朔州农商小微事业部阳光放贷大厅的墙上,一面面红彤彤的锦旗记载着小微事业部精诚服务的硕果,这些不同的客户表达着相同的感谢之情的锦旗,记录了客户对小微事业部团队优质服务的赞许与认可,也见证了小微事业部一路走来始终牢记创业初心的不断进步。
优质的服务离不开一份坚守和用心,如春风化雨,润物无声,落实在客户不同的金融需求中,于无声处让客户感受到真诚与温暖。小微企业事关经济转型升级和民生就业大局,做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小微事业部将发挥自身优势,始终坚持服务社会的宗旨,做好朔州农商信贷标杆,为朔州的经济建设和社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来源:朔州农村商业银行
【#济宁# 曲阜:放心农资下乡进村 农产品质量安全有保障】
“三秋”生产农事忙,放心农资来护航。为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助力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10月11日-12日,曲阜市农业农村局围绕科学合理使用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地膜科学应用与回收、依法依规回收农药废弃包装物、抓好农业生产安全等方面,先后在吴村镇、石门山镇开展赶“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技大集”活动,掀起了打假护农和科学合理用药热潮。
活动现场,通过悬挂宣传横幅、设置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和宣传品等形式,引导广大农民群众理性购买、科学使用农资产品。农业技术服务人员和执法人员一面向群众讲解农资辨假识假以及农资选购、使用、维权等知识,一面详细介绍《种子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场发放《曲阜市禁止销售使用高毒农药明白纸》《蔬菜病虫害防治技术》《无公害农产品操作规程》《农作物生产操作规程》等宣传材料2000余份,发放宣传品100余份,检查农资店10家次,现场推送放心化肥0.3吨,接受群众咨询360余人次,活动现场氛围热烈。
“我们开展此次活动是为了把识假辨假和科学使用农资的知识传递给农民,然后通过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把优质放心的农资送到乡村,帮助农民树立正确的农资消费观,营造社会关心农资,企业尊法守信的良好氛围,共同维护农产品质量安全。”曲阜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队长陈以朋说。
农资质量关系农业发展大计,关系农民切身利益。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是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净化农资市场经营秩序,让农民购买、使用放心农资的有效手段。尤其秋种时节,深入开展农资打假常识宣传咨询,严厉打击农资领域制假贩假行为,对于提高曲阜市农业绿色发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确保全市“菜篮子 ”“ 粮袋子”稳产保供,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具有积极意义。
下一阶段,曲阜市农业农村局将组织农业执法人员深入全市各镇街广泛开展放心农资宣传活动,确保成功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
“三秋”生产农事忙,放心农资来护航。为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助力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10月11日-12日,曲阜市农业农村局围绕科学合理使用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地膜科学应用与回收、依法依规回收农药废弃包装物、抓好农业生产安全等方面,先后在吴村镇、石门山镇开展赶“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技大集”活动,掀起了打假护农和科学合理用药热潮。
活动现场,通过悬挂宣传横幅、设置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和宣传品等形式,引导广大农民群众理性购买、科学使用农资产品。农业技术服务人员和执法人员一面向群众讲解农资辨假识假以及农资选购、使用、维权等知识,一面详细介绍《种子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场发放《曲阜市禁止销售使用高毒农药明白纸》《蔬菜病虫害防治技术》《无公害农产品操作规程》《农作物生产操作规程》等宣传材料2000余份,发放宣传品100余份,检查农资店10家次,现场推送放心化肥0.3吨,接受群众咨询360余人次,活动现场氛围热烈。
“我们开展此次活动是为了把识假辨假和科学使用农资的知识传递给农民,然后通过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把优质放心的农资送到乡村,帮助农民树立正确的农资消费观,营造社会关心农资,企业尊法守信的良好氛围,共同维护农产品质量安全。”曲阜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队长陈以朋说。
农资质量关系农业发展大计,关系农民切身利益。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是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净化农资市场经营秩序,让农民购买、使用放心农资的有效手段。尤其秋种时节,深入开展农资打假常识宣传咨询,严厉打击农资领域制假贩假行为,对于提高曲阜市农业绿色发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确保全市“菜篮子 ”“ 粮袋子”稳产保供,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具有积极意义。
下一阶段,曲阜市农业农村局将组织农业执法人员深入全市各镇街广泛开展放心农资宣传活动,确保成功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
【#济宁# 请问农转非人口是否表示已经退出农村户口?】
您好,请问农转非人口是否表示已经退出农村户口?不再享有土地承包权,即不再拥有任何确权的土地?不再属于原村的人口?不再属于原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应该再参与原村的任何红利?针对拆迁之前的农转非人口,在原村拆迁四年之后,还有没有参与原村土地征收补偿款的权利?有没有明文规定?
已受理市农业农村局
您好,关于您关注的问题,处理部门:市农业农村局 [2022-10-12 14:08:48]回复如下:
尊敬的网友您好:1、根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第七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享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经本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确认,享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一)与本村村民结婚且户口迁入本村的;(二)本村村民依法办理收养手续且户口已迁入本村的养子女;(三)其他将户口依法迁入本村,并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接纳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第八条 原户口在本村的下列人员,经本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确认,享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一)解放军、武警部队的现役义务兵和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士官;(二)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的在校学生;(三)服刑以及刑满释放的人员。是否为原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应结合以上条款,视具体情况而定。产权制度改革后,根据要求,县级出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界定管理办法,可咨询所在县市区具体政策规定。
根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承包期内,进城落户的土地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
您好,请问农转非人口是否表示已经退出农村户口?不再享有土地承包权,即不再拥有任何确权的土地?不再属于原村的人口?不再属于原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应该再参与原村的任何红利?针对拆迁之前的农转非人口,在原村拆迁四年之后,还有没有参与原村土地征收补偿款的权利?有没有明文规定?
已受理市农业农村局
您好,关于您关注的问题,处理部门:市农业农村局 [2022-10-12 14:08:48]回复如下:
尊敬的网友您好:1、根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第七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享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经本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确认,享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一)与本村村民结婚且户口迁入本村的;(二)本村村民依法办理收养手续且户口已迁入本村的养子女;(三)其他将户口依法迁入本村,并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接纳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第八条 原户口在本村的下列人员,经本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确认,享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一)解放军、武警部队的现役义务兵和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士官;(二)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的在校学生;(三)服刑以及刑满释放的人员。是否为原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应结合以上条款,视具体情况而定。产权制度改革后,根据要求,县级出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界定管理办法,可咨询所在县市区具体政策规定。
根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承包期内,进城落户的土地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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