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红”添彩国庆节,文明实践惠民又暖心】
本月的无锡市文明实践集中活动日适逢“十一”长假,各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10月是崇德乐善“一月一主题”公益活动“温暖夕阳”敬老月,“志愿帮扶接地气,助老服务暖人心”成为本月的活动主题,文体娱乐、亲情陪伴、健康义诊……各种敬老志愿服务惠民又暖心。#无锡身边事#
本月的无锡市文明实践集中活动日适逢“十一”长假,各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10月是崇德乐善“一月一主题”公益活动“温暖夕阳”敬老月,“志愿帮扶接地气,助老服务暖人心”成为本月的活动主题,文体娱乐、亲情陪伴、健康义诊……各种敬老志愿服务惠民又暖心。#无锡身边事#
【#南充# 10月8日-11日,仪陇县全域暂停一切非必要人员流动!】仪陇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仪陇县全域暂停一切非必要人员流动的公告
(第1号)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需要,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和省、市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经南充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同意,仪陇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对仪陇县全域暂停一切非必要人员流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仪陇县辖区所有人员按照“应检必检、应检尽检”“不漏一户一人”要求,完成全员核酸检测。请市民密切关注县应急指挥部发布的核酸检测时间,按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通知,分时段有序参加核酸检测并做好个人防护,认真落实“一米线”、戴口罩等要求,检测完毕立即返回居所。中高风险区和居家隔离人员核酸检测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仪陇县全域暂停一切非必要人员流动。城市小区实行封闭管理,全体居民居家,非本小区居民不得进入。农村地区严格控制人员出入,外来人员必须向村(居)委会报备。小区内不扎堆、不聚集、不逗留,每户居民每天可安排1人凭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外出1次就近采买生活物资,采购时间不超过2小时;居民外出要做好个人防护,严格落实测温、亮码、戴口罩等措施。有外出就医和其他特殊需求的居民,经居住地村(社区)同意可以出入本村或小区。承担城市基本运行保障、医疗保障和防疫任务的市民,凭工作证或单位证明以及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出入小区。市民非必要不离开仪陇县;确有特殊需要,凭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离开仪陇县,并在交通卡口主动接受查验。
三、仪陇县辖区范围内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除承担防疫任务的工作人员外,由县应急指挥部统筹安排必要力量到乡镇(街道),参与村(社区)疫情防控和管理服务工作,其余人员居家办公。所有中小学、幼儿园、托育机构停止线下教学,校外培训机构一律停课,寄宿制学校严格封闭管理。
四、除保障市民生活和城市基本运行的水、电、燃油、燃气、通讯、环卫、粮油肉菜供应等公共服务类企业人员,以及具备闭环生产条件、承担重要生产任务的工业企业人员外,其余企业人员居家办公。除保障市民基本生活需要的超市(含农贸市场)、药店、医疗机构、生鲜快递、电商配送、餐饮类企业(取消堂食只提供快递外卖服务)外,其他营业场所、门店暂停营业。上述保障基本运行企业(单位)人员须持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上岗。发改、商务、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物资保障和监管力度,确保基本生活物资充足、市场秩序稳定,准予营业的场所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适当延长营业时间,营业期间严格落实通风消杀、扫“双码”、查验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测温、戴口罩、预约、错峰、限流等措施,空间狭小门店要做到人不进店。暂停农村坝坝宴等群体性宴席。
五、全面畅通涉及医疗、民生、能源、农资等重点物资运输渠道,对必须进入仪陇县的车辆,一律按要求查验、采样、登记,按照“两点一线”原则“点对点”直达交货地,沿途不得与他人接触。来(返)仪驾乘人员必须出具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向所在村(社区)报备。
六、保障防疫工作需要的救护车、公务用车、消防车、物资保障车、快递车辆、承担防疫任务的工作用车等凭通行证通行,公交车、网约车、城乡客运、县际客运班线等一律暂停运营。出租车不停运,司机凭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上岗,市民凭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乘车;私家车暂停上路行驶。
七、各乡镇(街道)和村(社区)要建立专门队伍,及时服务保障市民需求,特别要关心关爱独居老人、孕产妇、残疾人、慢性病患者等特殊人群,积极做好日常生活和就医用药等服务保障。
八、各乡镇(街道)要落实属地责任,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主管责任,各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个人和家庭要自觉履行疫情防控义务。各乡镇(街道)要立即组建机动巡逻队,对辖区管理措施落实情况进行24小时巡查检查,做到街道、小区、楼栋、单元和各类店铺全覆盖。
九、严禁在社会面疫情防控管理期间私自流动、私自用车、私自出行等行为。凡不配合、不支持疫情防控工作,阻碍疫情防控公务,拒绝接受检验检疫、集中隔离或者治疗,隐瞒疫区行程和密切接触史,拒不向村(社区)报备,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辖区居民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立即向所在村(社区)报告,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及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凡是不按规定报备、就诊而导致疫情传播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十、本公告自2022年10月8日15时起执行,暂定实施3天(10月8日15时至10月11日15时),后续如有变化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作出调整并向社会公告。
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给广大市民群众工作和生活带来诸多不便,敬请大家理解、支持、配合,并齐心协力、团结一致,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市民群众如有需要,请致电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特此公告。
仪陇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2年10月8日 #直播南充#
(第1号)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需要,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和省、市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经南充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同意,仪陇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对仪陇县全域暂停一切非必要人员流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仪陇县辖区所有人员按照“应检必检、应检尽检”“不漏一户一人”要求,完成全员核酸检测。请市民密切关注县应急指挥部发布的核酸检测时间,按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通知,分时段有序参加核酸检测并做好个人防护,认真落实“一米线”、戴口罩等要求,检测完毕立即返回居所。中高风险区和居家隔离人员核酸检测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仪陇县全域暂停一切非必要人员流动。城市小区实行封闭管理,全体居民居家,非本小区居民不得进入。农村地区严格控制人员出入,外来人员必须向村(居)委会报备。小区内不扎堆、不聚集、不逗留,每户居民每天可安排1人凭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外出1次就近采买生活物资,采购时间不超过2小时;居民外出要做好个人防护,严格落实测温、亮码、戴口罩等措施。有外出就医和其他特殊需求的居民,经居住地村(社区)同意可以出入本村或小区。承担城市基本运行保障、医疗保障和防疫任务的市民,凭工作证或单位证明以及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出入小区。市民非必要不离开仪陇县;确有特殊需要,凭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离开仪陇县,并在交通卡口主动接受查验。
三、仪陇县辖区范围内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除承担防疫任务的工作人员外,由县应急指挥部统筹安排必要力量到乡镇(街道),参与村(社区)疫情防控和管理服务工作,其余人员居家办公。所有中小学、幼儿园、托育机构停止线下教学,校外培训机构一律停课,寄宿制学校严格封闭管理。
四、除保障市民生活和城市基本运行的水、电、燃油、燃气、通讯、环卫、粮油肉菜供应等公共服务类企业人员,以及具备闭环生产条件、承担重要生产任务的工业企业人员外,其余企业人员居家办公。除保障市民基本生活需要的超市(含农贸市场)、药店、医疗机构、生鲜快递、电商配送、餐饮类企业(取消堂食只提供快递外卖服务)外,其他营业场所、门店暂停营业。上述保障基本运行企业(单位)人员须持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上岗。发改、商务、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物资保障和监管力度,确保基本生活物资充足、市场秩序稳定,准予营业的场所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适当延长营业时间,营业期间严格落实通风消杀、扫“双码”、查验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测温、戴口罩、预约、错峰、限流等措施,空间狭小门店要做到人不进店。暂停农村坝坝宴等群体性宴席。
五、全面畅通涉及医疗、民生、能源、农资等重点物资运输渠道,对必须进入仪陇县的车辆,一律按要求查验、采样、登记,按照“两点一线”原则“点对点”直达交货地,沿途不得与他人接触。来(返)仪驾乘人员必须出具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向所在村(社区)报备。
六、保障防疫工作需要的救护车、公务用车、消防车、物资保障车、快递车辆、承担防疫任务的工作用车等凭通行证通行,公交车、网约车、城乡客运、县际客运班线等一律暂停运营。出租车不停运,司机凭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上岗,市民凭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乘车;私家车暂停上路行驶。
七、各乡镇(街道)和村(社区)要建立专门队伍,及时服务保障市民需求,特别要关心关爱独居老人、孕产妇、残疾人、慢性病患者等特殊人群,积极做好日常生活和就医用药等服务保障。
八、各乡镇(街道)要落实属地责任,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主管责任,各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个人和家庭要自觉履行疫情防控义务。各乡镇(街道)要立即组建机动巡逻队,对辖区管理措施落实情况进行24小时巡查检查,做到街道、小区、楼栋、单元和各类店铺全覆盖。
九、严禁在社会面疫情防控管理期间私自流动、私自用车、私自出行等行为。凡不配合、不支持疫情防控工作,阻碍疫情防控公务,拒绝接受检验检疫、集中隔离或者治疗,隐瞒疫区行程和密切接触史,拒不向村(社区)报备,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辖区居民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立即向所在村(社区)报告,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及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凡是不按规定报备、就诊而导致疫情传播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十、本公告自2022年10月8日15时起执行,暂定实施3天(10月8日15时至10月11日15时),后续如有变化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作出调整并向社会公告。
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给广大市民群众工作和生活带来诸多不便,敬请大家理解、支持、配合,并齐心协力、团结一致,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市民群众如有需要,请致电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特此公告。
仪陇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2年10月8日 #直播南充#
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有关事项的通告
为有效落实包头市疫情防控的相关公告要求,减少人员聚集,降低传播风险,现将我院疫情防控期间的诉讼服务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办理民事一审、行政一审、首次执行和国家赔偿立案业务时,当事人和代理人需充分利用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内蒙古)小程序、包头法院阳光司法网、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等进行网上立案、网上调解;递交相关诉讼材料时,可通过快递方式邮寄,尽量避免现场办理。
二、办理再审申请、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等业务时,当事人和代理人请通过快递方式邮寄相关诉讼材料。
三、办理上诉费交费业务,当事人和代理人从网上转账,保留好转账凭证;或者提前联系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市府东路支行(苏宁广场对面,联系电话:0472-6195878)进行交纳,交纳完成后自行保存好银行交费单据。
四、确因紧急情况或者特殊原因必须到我院现场办理诉讼事务的,当事人或者代理人进入诉讼服务场所时,需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和行程码,扫描场所码;外地来包人员进入诉讼服务场所,需遵守包头市疫情防控最新公告要求。进入诉讼服务场所后,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应到指定窗口快速办理业务,自觉与他人保持1.5米以上距离,办理完毕后尽快离开,避免人员聚集。
五、因疫情原因涉及诉讼时效或诉讼期间的,可拨打我院12368诉讼服务热线或者我院公布的对外联系电话联系承办法官说明案件情况,我院将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妥善处理。
疫情防控期间,我院将一如既往提供优质诉讼服务,尽最大努力降低疫情对诉讼服务工作的影响。因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诉讼服务联系电话:12368
信访联系电话:0472-5997591
附件: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网上立案和邮寄立案联系表
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10月7日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有关事项的通告
为有效落实包头市疫情防控的相关公告要求,减少人员聚集,降低传播风险,现将我院疫情防控期间的诉讼服务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办理民事一审、行政一审、首次执行和国家赔偿立案业务时,当事人和代理人需充分利用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内蒙古)小程序、包头法院阳光司法网、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等进行网上立案、网上调解;递交相关诉讼材料时,可通过快递方式邮寄,尽量避免现场办理。
二、办理再审申请、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等业务时,当事人和代理人请通过快递方式邮寄相关诉讼材料。
三、办理上诉费交费业务,当事人和代理人从网上转账,保留好转账凭证;或者提前联系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市府东路支行(苏宁广场对面,联系电话:0472-6195878)进行交纳,交纳完成后自行保存好银行交费单据。
四、确因紧急情况或者特殊原因必须到我院现场办理诉讼事务的,当事人或者代理人进入诉讼服务场所时,需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和行程码,扫描场所码;外地来包人员进入诉讼服务场所,需遵守包头市疫情防控最新公告要求。进入诉讼服务场所后,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应到指定窗口快速办理业务,自觉与他人保持1.5米以上距离,办理完毕后尽快离开,避免人员聚集。
五、因疫情原因涉及诉讼时效或诉讼期间的,可拨打我院12368诉讼服务热线或者我院公布的对外联系电话联系承办法官说明案件情况,我院将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妥善处理。
疫情防控期间,我院将一如既往提供优质诉讼服务,尽最大努力降低疫情对诉讼服务工作的影响。因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诉讼服务联系电话:12368
信访联系电话:0472-5997591
附件: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网上立案和邮寄立案联系表
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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