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击股东大会|利亚德董事长李军:疫后经济将出现爆炸式恢复性增长】
利亚德正在积极向电影院市场推广Micro LED。利亚德集团董事长李军认为,疫后经济的恢复比我们想象得要快,过去三年压抑的需求释放之后,人们有可能进行报复性消费,文旅夜游、电影院观影需求增长,疫后经济将呈现爆炸式恢复性增长。https://t.cn/A6o5s2V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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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要闻# 【“豫单976”抗逆又抗病、平均亩产970.8公斤 河南省籽粒机收玉米新品种选育创佳绩】“豫单976”平均亩产970.8公斤!10月10日,在鹤壁市淇滨区举行的河南省重大公益专项“机收玉米新品种选育及配套生产技术研究”玉米新品种示范观摩暨工作交流会上传来喜讯——由河南农业大学李玉玲教授选育的机收玉米新品种“豫单976”高产、抗逆又抗病,我省籽粒机收玉米新品种选育再创佳绩。
按照农业农村部规定的玉米测产办法,由河南省种业发展中心周继泽副主任领衔的测产专家组随机抽取5个样点对玉米新品种“豫单976”高产示范方进行了理论测产和实打测产。专家评价,“豫单976”作为籽粒机收的代表性品种,具有籽粒产量高、品质优良、综合抗病性和抗逆性好、株高和穗位高适宜等优良特性,在今年玉米生长关键时期遭遇高温、干旱、阴雨、玉米螟虫害发生较重等不利条件下,依然表现出综合性状优良的突出优势,市场推广应用前景广阔。
我省是商品玉米生产大省,常年播种面积在5000万亩以上,产量占全国玉米总产的8%以上,也是玉米畜牧养殖、工业加工等行业综合利用大省。随着我国玉米生产规模化、集约化发展,迫切需要适合机械直收籽粒的玉米品种。
河南省重大公益专项“机收玉米新品种选育及配套生产技术研究”项目,由河南农业大学牵头实施,旨在挖掘影响玉米籽粒灌浆与快速脱水的关键基因,为适宜籽粒机收优异新种质的高效创新和新品种选育提供理论依据和技术支撑。
在玉米新品种示范基地现场,该项目主持人李玉玲教授介绍了103个项目新品种的表现特点:“这些品种中,接近90个亩产量超800公斤,30个亩产量突破900公斤,还有几个亩产量突破了1000公斤。”
“这个项目实施以来,以优质专用、抗逆稳产、高产、适宜全程机械化为主攻目标,已挖掘并创制综合性状表现优异玉米种质资源28份,选育适宜全程机械化、抗逆稳产玉米新品种4个,筛选抗逆稳产、综合性状优良的机收玉米新品种或新组合25个。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发挥玉米遗传育种研究优势,培育更多优良玉米新品种。”河南农业大学校长介晓磊说。https://t.cn/A6o5eMPD
按照农业农村部规定的玉米测产办法,由河南省种业发展中心周继泽副主任领衔的测产专家组随机抽取5个样点对玉米新品种“豫单976”高产示范方进行了理论测产和实打测产。专家评价,“豫单976”作为籽粒机收的代表性品种,具有籽粒产量高、品质优良、综合抗病性和抗逆性好、株高和穗位高适宜等优良特性,在今年玉米生长关键时期遭遇高温、干旱、阴雨、玉米螟虫害发生较重等不利条件下,依然表现出综合性状优良的突出优势,市场推广应用前景广阔。
我省是商品玉米生产大省,常年播种面积在5000万亩以上,产量占全国玉米总产的8%以上,也是玉米畜牧养殖、工业加工等行业综合利用大省。随着我国玉米生产规模化、集约化发展,迫切需要适合机械直收籽粒的玉米品种。
河南省重大公益专项“机收玉米新品种选育及配套生产技术研究”项目,由河南农业大学牵头实施,旨在挖掘影响玉米籽粒灌浆与快速脱水的关键基因,为适宜籽粒机收优异新种质的高效创新和新品种选育提供理论依据和技术支撑。
在玉米新品种示范基地现场,该项目主持人李玉玲教授介绍了103个项目新品种的表现特点:“这些品种中,接近90个亩产量超800公斤,30个亩产量突破900公斤,还有几个亩产量突破了1000公斤。”
“这个项目实施以来,以优质专用、抗逆稳产、高产、适宜全程机械化为主攻目标,已挖掘并创制综合性状表现优异玉米种质资源28份,选育适宜全程机械化、抗逆稳产玉米新品种4个,筛选抗逆稳产、综合性状优良的机收玉米新品种或新组合25个。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发挥玉米遗传育种研究优势,培育更多优良玉米新品种。”河南农业大学校长介晓磊说。https://t.cn/A6o5eMPD
湖南岳阳,一律师去餐厅吃饭,结账时才发现,被餐厅额外收取了2元钱的餐具费,律师认为餐厅侵犯了自己作为消费者的知情权,遂将餐厅告上法院,要求餐厅退回2元钱,一审法院驳回了律师的诉求,律师不服,继续上诉到了二审法院。
(案例来源:湖南岳阳中院)
据裁判文书网公开内容显示,事发当天,欧阳律师和朋友一同去餐厅就餐,就餐时使用了两套一次性餐具,结账时共消费86元,其中包括2元钱的餐具费。
欧阳律师认为,消费者到餐厅就餐,餐厅提供餐具是天经地义的事,现在餐厅未先行告知,就额外收取2元钱,违背了法律规定,遂一纸诉状将餐厅告上了法院。
另查明,餐厅提供的一次性餐具由餐具消毒公司集中消毒。餐具上标有“有偿使用,一元一套”的标识。欧阳律师在餐厅处消费时未提出要求更换免费餐具,餐厅也未向欧阳律师告知可以更换免费餐具。餐具由欧阳律师自行开封并已经使用。
一审法院经审查后认为,原告在被告处消费,双方形成消费服务合同关系,原、被告应该按照约定和国家法律的规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本案中,餐厅提供的餐具上明确标识,注明“有偿使用,一元一套”,该标识应视为被告履行了必要告知义务。
原告在使用该餐具时并未提出异议,并自行打开餐具包装并使用,应视为对该条款的认可和接受,属于自主选择行为,故本院认为被告并没有侵犯原告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无强迫消费行为,对原告的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一审判决后,欧阳律师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到了二审法院,欧阳律师认为:
其一,餐厅无法证明其提供的标有“有偿使用,一元一套”标识的餐具就是上诉人就餐时的同类餐具,即使是同类餐具,其“有偿使用,一元一套”的提示也是一种无效的规定。
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有关的规定,提供洁净、消毒餐具是餐饮经营者的法定义务。
自己到被餐厅处就餐时,餐厅未告之有其他免费餐具可供选择,而是将一次性消毒餐具摆在桌上,实际上是一种强制消费,餐厅没有尽到告之义务,其收取上诉人该费用不合理;
其二,一审判决采信被餐厅在首次庭审后提供的餐具实物及调查材料错误,因其不是新的证据,属于超期举证,违反了证据规则,依法不应采信;
一起很有典型意义的案件,事实上,本案双方争议的焦点问题是餐饮行业向顾客收取一次性消毒餐具使用费是否合法有据?接下来,笔者就其中涉及的法律知识谈几点看法。
其一、从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来看,《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和消毒的餐具、饮具。
上述规定说明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服务的权利,餐饮服务者有提供符合安全标准餐具、饮具的义务。
其二,从餐饮服务合同的性质来分析,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食物与服务的权利和支付相关约定费用的义务,餐饮服务者有请求消费者支付约定费用的权利和提供符合安全标准食用食物、餐具、饮具的义务。
从上述权利义务来看,餐饮服务者应提供洁净、消毒的餐具,并不要求其提供一次性密封消毒餐具。消费者则可以自由选择是使用餐厅自已洁净、消毒的餐具,还是使用一次性密封消毒餐具。
按照近几年来餐饮行业形成的惯例,一次性密封消毒餐具实行的是“有偿使用,一元一套”的经营模式,消费者对收取该费用一般也不持异议,其形成了一种约定俗成的消费方式,此消费方式因其并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故可视为一种双方合意的消费合同,应认定为有效合同。
其三,从欧阳律师个人的身份、职业和生活阅历来看,有理由相信其对该餐具的有偿使用是知晓的,如欧阳律师不同意使用该收费餐具,则完全可以要求餐厅提供其合格的免费餐具,如餐厅不提供,欧阳律师既可以选择拒绝该消费也可以选择他处就餐,故餐饮服务者收取该费用并不是一种强制消费。
其三,餐饮服务者收取该费用是否合理的问题。因双方形成的是一种服务合同关系,对某些服务内容是否收费、如何收费取决于双方的共意,该民事行为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人民法院应遵循其约定。
根据现行的行业规范,向餐饮市场推广一次性密封消毒餐具是政府支持和倡导的行业,该行业向餐饮服务者实行的是有偿提供,餐饮服务者向消费者收取该费用亦是合理的。
综上,餐厅向欧阳律师收取2元钱的餐具费符合法律规定,最终,二审法院驳回了欧阳律师的上诉请求。
那么亲爱的读者朋友,你们如何看待此事?
(案例来源:湖南岳阳中院)
据裁判文书网公开内容显示,事发当天,欧阳律师和朋友一同去餐厅就餐,就餐时使用了两套一次性餐具,结账时共消费86元,其中包括2元钱的餐具费。
欧阳律师认为,消费者到餐厅就餐,餐厅提供餐具是天经地义的事,现在餐厅未先行告知,就额外收取2元钱,违背了法律规定,遂一纸诉状将餐厅告上了法院。
另查明,餐厅提供的一次性餐具由餐具消毒公司集中消毒。餐具上标有“有偿使用,一元一套”的标识。欧阳律师在餐厅处消费时未提出要求更换免费餐具,餐厅也未向欧阳律师告知可以更换免费餐具。餐具由欧阳律师自行开封并已经使用。
一审法院经审查后认为,原告在被告处消费,双方形成消费服务合同关系,原、被告应该按照约定和国家法律的规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本案中,餐厅提供的餐具上明确标识,注明“有偿使用,一元一套”,该标识应视为被告履行了必要告知义务。
原告在使用该餐具时并未提出异议,并自行打开餐具包装并使用,应视为对该条款的认可和接受,属于自主选择行为,故本院认为被告并没有侵犯原告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无强迫消费行为,对原告的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一审判决后,欧阳律师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到了二审法院,欧阳律师认为:
其一,餐厅无法证明其提供的标有“有偿使用,一元一套”标识的餐具就是上诉人就餐时的同类餐具,即使是同类餐具,其“有偿使用,一元一套”的提示也是一种无效的规定。
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有关的规定,提供洁净、消毒餐具是餐饮经营者的法定义务。
自己到被餐厅处就餐时,餐厅未告之有其他免费餐具可供选择,而是将一次性消毒餐具摆在桌上,实际上是一种强制消费,餐厅没有尽到告之义务,其收取上诉人该费用不合理;
其二,一审判决采信被餐厅在首次庭审后提供的餐具实物及调查材料错误,因其不是新的证据,属于超期举证,违反了证据规则,依法不应采信;
一起很有典型意义的案件,事实上,本案双方争议的焦点问题是餐饮行业向顾客收取一次性消毒餐具使用费是否合法有据?接下来,笔者就其中涉及的法律知识谈几点看法。
其一、从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来看,《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和消毒的餐具、饮具。
上述规定说明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服务的权利,餐饮服务者有提供符合安全标准餐具、饮具的义务。
其二,从餐饮服务合同的性质来分析,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食物与服务的权利和支付相关约定费用的义务,餐饮服务者有请求消费者支付约定费用的权利和提供符合安全标准食用食物、餐具、饮具的义务。
从上述权利义务来看,餐饮服务者应提供洁净、消毒的餐具,并不要求其提供一次性密封消毒餐具。消费者则可以自由选择是使用餐厅自已洁净、消毒的餐具,还是使用一次性密封消毒餐具。
按照近几年来餐饮行业形成的惯例,一次性密封消毒餐具实行的是“有偿使用,一元一套”的经营模式,消费者对收取该费用一般也不持异议,其形成了一种约定俗成的消费方式,此消费方式因其并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故可视为一种双方合意的消费合同,应认定为有效合同。
其三,从欧阳律师个人的身份、职业和生活阅历来看,有理由相信其对该餐具的有偿使用是知晓的,如欧阳律师不同意使用该收费餐具,则完全可以要求餐厅提供其合格的免费餐具,如餐厅不提供,欧阳律师既可以选择拒绝该消费也可以选择他处就餐,故餐饮服务者收取该费用并不是一种强制消费。
其三,餐饮服务者收取该费用是否合理的问题。因双方形成的是一种服务合同关系,对某些服务内容是否收费、如何收费取决于双方的共意,该民事行为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人民法院应遵循其约定。
根据现行的行业规范,向餐饮市场推广一次性密封消毒餐具是政府支持和倡导的行业,该行业向餐饮服务者实行的是有偿提供,餐饮服务者向消费者收取该费用亦是合理的。
综上,餐厅向欧阳律师收取2元钱的餐具费符合法律规定,最终,二审法院驳回了欧阳律师的上诉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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