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戎真是无比俭啬之人?(《世说》之疑03)

王戎,字浚冲,又称安丰,王浑子,王绥父。官二代,“竹林七贤” 之一。 《世说》俭啬篇记录俭啬之人总共才8条,其中王戎一人竟独占4条,但正是俭啬篇这“王4条”给王戎牢牢贴上了无比俭啬的标签,让世人永久记住了王戎这个吝啬鬼的形象。

其实这“王4条”还是有疑点重重:

1、司徒王戎,既贵且富,区宅僮牧,膏田水碓之属,洛下无比。契疏鞅掌,每与夫人烛下散筹筭计。(俭啬2)

此条仅说明王司徒是个大富豪,洛阳无比,和夫人勤俭持家,如此而已,与王司徒俭啬无关。

2、王戎有好李,卖之,恐人得其种,恒。(俭啬3)

李为水果,宜新鲜食其肉,此为常识;“钻其核而后卖之”,根本没有这种工具也压根难以操作,此条夸张不实!

3、王戎女适裴頠,贷钱数万。女归,戎色不说。女遽还钱,乃释然。(俭啬5)

4、王戎俭吝,其从子婚,与一单衣,后更责之。(俭啬6)

此两条有过于人之常情,恐亦道听途说、不是事实;王戎应该不是这样的人!

真实的王戎是这样的:

一、小时候聪慧无比,胆量过人:

王戎七岁,尝与诸小儿游。看道边李树多子折枝。诸儿竞走取之,唯戎不动。人问之,答曰:“树在道边而多子,此必苦李。” 取之,信然。(雅量4)

魏明帝于宣武场上断虎爪牙,纵百姓观之。王戎七岁,亦往看。虎承闲攀栏而吼,其声震地,观者无不辟易颠仆。戎湛然不动,了无恐色。(雅量5)

二、钟会对王戎一直好评,始终看好:

王浚冲、裴叔则二人,总角诣钟士季。须臾去后,客问钟曰:“向二童何如?” 钟曰:“裴楷清通,王戎简要。后二十年,此二贤当为吏部尚书,冀尔时天下无滞才。” (赏誉5

钟士季目王安丰:阿戎了了解人意。谓裴公之谈,经日不竭。吏部郎阙,文帝问其人于钟会。会曰:“裴楷清通,王戎简要,皆其选也。” 于是用裴。(赏誉5)

三、王戎尽孝

王戎、和峤同时遭大丧,俱以孝称。王鸡骨支床,和哭泣备礼。武帝谓刘仲雄曰:“卿数省王、和不?闻和哀苦过礼,使人忧之。” 仲雄曰:“和峤虽备礼,神气不损;王戎虽不备礼,而哀毁骨立。臣以和峤生孝,王戎死孝。陛下不应忧峤,而应忧戎。” (德行17)

王安丰遭艰,至性过人。裴令往吊之,曰:“若使一恸果能伤人,浚冲必不免灭性之讥。”(德行20)

四、王戎待人接物对待财物:
  王戎父浑,有令名,官至凉州刺史。浑薨,所历九郡义故,怀其德惠,相率致赙数百万,戎悉不受。(德行21)

王戎为侍中,南郡太守刘肇遗筒中笺布五端,戎虽不受,厚报其书。(雅量6)

五、王戎和夫人恩爱
王安丰妇,常卿安丰。安丰曰:“妇人卿婿,于礼为不敬,后勿复尔。” 妇曰:“亲卿爱卿,是以卿卿;我不卿卿,谁当卿卿?” 遂恒听之。(惑溺6)

六、王戎和女儿女婿相处自然
裴成公妇,王戎女。王戎晨往裴许,不通径前。裴从床南下,女从北下,相对作宾主,了无异色。(任诞14)

七、王戎是“竹林七贤”中人,

王戎弱冠诣阮籍,时刘公荣在坐。阮谓王曰:“偶有二斗美酒,当与君共饮。彼公荣者,无预焉。” 二人交觞酬酢,公荣遂不得一杯。而言语谈戏,三人无异。(简傲2)

嵇、阮、山、刘在竹林酣饮,王戎后往。步兵曰:“俗物已复来败人意!” 王笑曰:“卿辈意,亦复可败邪?” (排调4)

陈留阮籍,谯国嵇康,河内山涛,三人年皆相比,康年少亚之。预此契者:沛国刘伶,陈留阮咸,河内向秀,琅邪王戎。七人常集于竹林之下,肆意酣畅,故世谓 “竹林七贤。”(任诞1)

王戎云:“与嵇康居二十年,未尝见其喜愠之色。”(德行16)

王浚冲为尚书令,著公服,乘轺车,经黄公酒垆下过,顾谓后车客:“吾昔与嵇叔夜、阮嗣宗共酣饮于此垆,竹林之游,亦预其末。自嵇生夭、阮公亡以来,便为时所羁绁。今日视此虽近,邈若山河。”(伤逝2)

试想:如果王戎果真无比俭啬,他们又怎么可能玩到一块去?

八、王戎丧子悲不自胜
王戎丧儿万子,山简往省之,王悲不自胜。简曰:“孩抱中物,何至于此?” 王曰:“圣人忘情,最下不及情;情之所钟,正在我辈。” 简服其言,更为之恸。(伤逝4)


九、时人对王戎有评价

裴令公目:“王安丰眼烂烂如岩下电。” (容止6)

王长史、谢仁祖同为王公掾。长史云:“谢掾能作异舞。”谢便起舞,神意甚暇。王公熟视,谓客曰:“使人思安丰。” (任诞32)

通读《世说》全篇后,再去全方面、多角度打量王戎其人,就会觉得俭啬篇“王4条”令人生疑,似乎都是些是“不实指控”,更像是好事者对王戎的故意抹黑?

百亿富豪杨受成探班张学友!

近日,有媒体晒出张学友,谢霆锋与吴镇宇等艺人在拍戏时与前来探班的百亿富豪杨受成的合影照。

已经60岁的张学友看到前辈杨受成来到片场探班。立马激动地站到杨受成面前,站得笔直向他敬了个礼。面对谢霆锋,杨受成就像父亲一样拍着谢霆锋的肩膀,可见两人关系非常亲密了。

杨受成旗下的英皇集团占据了香港娱乐圈的半壁江山,像谢霆锋,容祖儿,陈奕迅等人都是他一手捧红的。

有媒体统计过他的资产高达百亿,因此杨受成的热度一直不比其他明星大腕要小。就连歌神张学友见他也很谦逊有礼,毕竟他才是背后的大财主呢!

读书学典:《论语.子路》13.18 叶公语孔子曰:“吾党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证之。”孔子曰:“吾党之直者异于是。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

▲叶(shè)公:沈诸梁,芈姓,沈尹氏,名诸梁。楚国大夫,楚僭称王,故臣称公。颇具治绩。为后世“叶公好龙”之说的来源。或说是“叶公子高”。
▲语:yù,告诉。
▲直躬:正直的人。躬,犹身也;直,言无所邪曲也。一说其人姓名不传,因其行直,故称直躬。或说其人名躬,高诱云:“直躬,楚叶县人也。”躬盖名其人,必素以直称者,故称直躬。直举其行,躬举其名。
▲攘:偷窃,盗。周生烈:“有因而盗曰攘。”高诱:“凡六畜自来而取之曰‘攘’也。”皇侃:“他人物来己家而藏隐取之,谓之攘也。”
▲证:《说文》:“证,告也。”
▲异于是:和这个不一样。是,此。蔡节:“证父攘羊则有反于天理,而非所谓直矣。”
▲隐:隐藏,说文:“蔽也”。《檀弓》云:“事亲有隐而无犯。”郑玄:“不称扬其过失。”《正义》:“盖子之事亲,当时微谏,谕父母于道,不致有过误;若不幸而亲陷不义,亦当为讳匿。”

■现代翻译:叶公告诉孔子说:“我们乡里有一个能行直道的人,他父亲偷了羊,他作为儿子却出来告发。”孔子说:“我们乡里正直的人和他不一样。父亲替儿子隐瞒,儿子替父亲隐瞒,直道就在其中了。”

●何晏等《论语集解》:孔安国曰:“直躬,直身而行。”周生烈曰:“有因而盗曰攘。”

●皇侃《论语义疏》:叶公称己乡党中有直躬之人,其父盗羊,而子告失羊主,证明道父之盗也。欲自矜夸于孔子也。孔子拒于叶葉公,云:吾党中有直行者,则异于证父之盗为直者。为风政者以孝悌为主,父子天性,率由自然至情,宜应相隐,若隐惜则自不为非,故云直在其中矣。若不知相隐,则人伦之义尽矣。樊光云:“父为子隐者,欲求子孝也,父必先为慈,家风由父,故先称父。”范宁曰:“夫所谓直者,以不失其道也。若父子不相隐讳,则伤教破义,长不孝之风焉,以为直哉?故相隐乃可为直耳。今王法则许期亲以上得相为隐,不问其罪,盖合先王之典章。” 江熙云:“叶公见圣人之训,动有隐讳,故举直躬,欲以此言毁訾(zǐ,诋毁)儒教,抗衡中guó。夫子答之,辞正而义切,荆蛮之豪丧其夸矣。”

●刑昺《论语注疏》:此章明为直之礼也。叶公言吾乡党中有直身而行者,因羊来入己家,父即取之,而子言于失羊之主,证父之盗。叶公以此子为直行,而夸于孔子也。孔子言此,以拒叶公也。言吾党之直者,异于此证父之直也。子苟有过,父为隐之,则慈也;父苟有过,子为隐之,则孝也。孝慈则忠,忠则直也,故曰直在其中矣。今律,大功以上得相容隐,告言父祖者入十恶,则典礼亦尔。

●陈祥道《论语全解》:天下之所为直者,有礼义之直,有非礼义之直。“父为子隐,子为父隐”,虽曲而直存焉,礼义之直也;其父攘羊,而子证之,虽直而曲存焉,非礼义之直也。先王之法,父子之罪不相及则恕之,以其亲;邻比之罪相及则责之,以其友;恕之以其亲,为其可以相隐故也;责之以其友,为其不可以相隐故也。《仪》曰:“不私其父,不成其为子。”《春秋》:“为亲者讳。”今律,大功以上相隐,则不坐。皆此意也。

●朱熹《论语集注》:父子相隐,天理人情之至也。故不求为直,而直在其中。谢氏曰:“顺理为直。父不为(wèi)子隐,子不为父隐,于理顺邪?瞽瞍(舜之父)杀人,舜窃负而逃,遵海滨而处。当是时,爱亲之心胜,其于直不直,何暇计哉?”

●张栻《癸巳论语解》:直者,顺其天性而不以人为害之者也。父子之亲性之理也,其更相为隐,是乃若其性之自然,而非有所加于其间也。若于所当隐而不之隐,则是逆天性之理,斯为不直矣。世之循名而不究其实者,其于君臣父子之际,咈(fú,违背)其所以为直之理,几何其不若是哉!

●清《四书解义》:此一章书是明直道以示人也。直者人之生理所谓本心之自然,如子或有过也,父但尽义方之训(教人以为人之道的训言),以冀其改图,外则隐之而不使于人;父或有过也,子但尽几谏之道(事父母几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不怨。),以望其迁善,外则隐之而不使彰于众。盖父自当爱子,子自当爱父,互相容隐,乃顺其本心之自然。而发之于天理为顺,于人情为安,不求为直而直即在相隐中也。奚必证父攘羊而后为直哉?可见道不远于人情,事必求夫当理。凡矫情以沽誉,立异以为高者,皆圣人之所不取也。

●刘宝楠《论语正义》:《韩非子.五蠹篇》:“楚之有直躬,其父窃羊而谒之吏。令尹曰:‘杀之。’以为直于君而屈于父,执而罪之。”《吕氏春秋.当务篇》:“楚有直躬者,其父窃羊而谒之上,上执而将诛之。直躬者请代之,将诛矣,告吏曰:‘父窃羊而谒之,不亦信乎?父诛而代之,不亦孝乎?信且孝而诛之,国将有不诛者乎?’荆王闻之,乃不诛也。孔子闻之曰:‘异哉,直躬之为信也,一父而载取名焉。’故直躬之信,不若无信。”宋氏翔凤《遇庭录》:“两书所记,一诛一不诛,异者。盖其始,楚王不诛,而躬以直闻于楚,叶公闻孔子语,故当其为令尹而诛之。” 案:宋说是也。《白虎通.谏诤篇》:“君不为臣隐,父独为子隐何?以为父子一体,荣耻相及。”明父子天属,得相隐,与君臣异也。程氏瑶田《论学小记》:“人有恒言,辄曰‘一公无私’。此非过公之言,不及公之言也。此一视同仁,爱无差等之教也。其端生于意、必、固、我,而其弊必极于父攘子证,其心则陷于欲博大公之名,天下之人,皆枉己以行其私矣。公也者,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有自然之施为,自然之等级,自然之界限,行乎不得不行,止乎不得不止,时而子私其父,时而弟私其兄。无他,爱之必不能无差等,而仁之不能一视也。此之谓公也,非‘一公无私’之谓也。子不私其父,则不成其子。孔子曰‘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皆言以私行其公。是天理人情之至,自然之施为,等级界限无意必固我于其中者也。如其不私,则所谓公者,必不出于其心之诚然。不诚,则私焉而已矣。”

●钱穆《论语新解》:隐恶而扬善,亦人道之直。何况父为子隐,子为父隐,此乃人情,而理即寓焉,不求直而直在其中。

★此章记孔子辩“直”之道也。以父子之道,引发“直者道也”。循理为直,隐恶而扬善,亦人道之直,未有逆天理而可以为直者。李炳南曰:“合乎伦常之直是为有道之直。背弃伦常之直,其直诡谲,而不可信。” https://t.cn/RxRVHI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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