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朋友圈,再正常但的事情了,但近日海南某公司的一位女职员,因为在公司里发朋友圈,被罚了3万。
翻完这条新闻之后,吓得立刻看了下朋友圈,删掉了和公司有关的内容。
3万被罚,有法可依
一点都不冤
4月11日讯 海南证监局近期下发了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表示对奋达科技员工林立、杨小桃泄露内幕信息和内幕交易的违章行为,合计罚没24.3万元。而此次内幕交易的时点正是奋达科技董事长发出“兜底增持”的倡议期间。
处罚决定书显示,2017年6月2日早间,奋达科技拟在深交所披露关于董事长提“议兜底增”的倡议书,但证券部助理罗某斌未能赶在8点之前将拟披露信息报送至交易所(交易所信息披露系统早上的提交时限为8点),导致该信息未正式公开披露。期间,罗某斌失足将《增持倡议书公告》遗忘在文印室复印机台上。
8点05分,时任奋达科技技术市场部工程师钟某文和销售技术中心文员杨小桃来公司文印室复印材料时,看到了罗某斌忘掉在复印机上的《倡议书公告》,杨小桃当场用手机对该文件进行了拍照。10点,杨小桃将其拍摄的《倡议书公告》照片发到其微信朋友圈。10点31分,杨小桃朋友圈中《倡议书公告》的图片被人发到名称为“电器销售技术部”的微信群,奋达科技电器产品技术部副经理林立在微信群中看到了该信息。
中午休市期间,奋达科技正式对外披露《倡议书公告》,并于11点45分收到巨潮资讯关于本次信息已失败披露的回执。
受关注,当日11点04分,林立看到钟某文转发的《倡议书公告》图片,便将80万元资金转到本人的证券账户;11点05至07分,林立买入“奋达科技”69,000股,买入成交金额80.66万元,并分别于2017年6月7日和8月14日卖出,获利10.67万元。
海南证监局认为,杨小桃对《倡议书公告》进行拍照并发送到微信朋友圈的行为,构成泄露内幕信息的行为。林立利用《倡议书公告》的内幕信息,通过本人证券账户交易“奋达科技”股票,构成了内幕交易的行为。
海南证监局称,根据上述当事人违章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决定对杨小桃泄露内幕信息的行为处以3万元罚款。没收林立内幕交易违法所得10.67万元,并处以10.67万元的一倍罚款。
堂堂上市公司,为什么买不起给董事会办公室单独配置复印机?
管理员工的朋友圈
已成管理者当务之急
其实小桃发朋友圈的动机一定对不起想泄露公司机密的,只是为了满足她自己的虚荣心,一不小心就折了本。
现在都是自媒体时代,很多时候,公司的机密其实都是藏不住的,就算老板管住了嘴,一个不留神也会被员工“卖”了。
有些员工泄密是居心叵测的,但有些员工泄密却是因为不懂法律、法规,没有浓烈的保密意识。面对这样的员工,企业应当如何做才能防止员工泄密?
建议是:
1、公司上下苛刻的企业保密制度:任何公司内部的政策、制度、流程、规范、决议等都不允许外传,朋友圈发现一个开除一个,绝不姑息;
2、通过员工培训:让每一位员工都建立起狂烈的保密意识,明确相关法律法规、奖惩机制,管理好自己的朋友圈;
3、提高员工忠诚度:准备好员工福利工作,提高员工幸福感、增强全员忠诚度,把机密泄露扼杀在摇篮里;
4、加大内网监管:把公司的USB、蓝牙、共享文件、邮件、网盘......都监管好。
当然出现这般低级错误的上市公司,基本也没有投资的价值,内部管理真让人汗颜。
自媒体时代,获取信息方便的同时,泄露信息也非常“方便”,稍不小心随时可能违规,提醒大家务必小心谨慎,以防给公司也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事和损失。
朋友圈别乱发
你发的所有都是法律证据
2015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提前发布施行。
这份司法解释就告诉我们:朋友圈、网聊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可以视为民事案件中的证据了。
除非你说你删掉了,没用的,腾讯后台一查,你在微信里做过什么事情,一查就查出来。
看到没有,你说的每个字,字字句句,真的将成为呈堂证供了。
所以在朋友圈乱发信息被处罚的事情,也不止这一次了,这次是比较严重的。
观察以前的类似案例,却是有一些规律可循。
关于公司的机密信息千万没法泄露,这是 作为一个员工的最基本的素质。
当然现在还有很多奇特现象,不上班的自由职业者越来越多,没人约束和监管,造成的虚假信息更多。这些人如何监管呢?
当然,你会说,不发朋友圈,那忽然间想装个X,怎么办?告诉你,朋友圈装X的终极形态是:不发朋友圈!
关注小编没关系的
小编的每一条消息都不值三万块
不信你试试!
看来上市公司除了要管好老板的嘴之外,
还要管好员工的朋友圈,
自媒体时代,随时可能违规。
林立利用《倡议书公告》的内幕信息,通过本人证券账户交易“赞宇科技”股票,构成了内幕交易的行为。3万被罚,有法必依,一点都不冤,4月11日讯 海南证监局近期下发了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表示对奋达科技员工林立、杨小桃泄露内幕信息和内幕交易的违法行为,合计罚没24.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