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日喝茶给自己特定了一套茶具,喜欢白色厚重的感觉,今天去店里拿回来,期间店里来了客人,他们聊天才知道,其中有一个男的4年前不知底细被那个东北乐乐谈恋爱套路了两万五,然后就和人家翻脸了,后来说的好多事越来越难听,我就在想翡翠店和小葫芦都知道这是一个什么货色,因为翡翠店的老板娘为了这个女人吵架,翡翠店老板直接在外呆了几天,被恶心的就是那个满怀深情几千公里外都要炫耀自己找了一个30多岁未结过婚的,我想这个男人如果听到这些背后的故事,可能不仅仅想找个地缝钻进去吧,因为这是被他的朋友明打明的羞辱着,而且这种脏一辈子都是一个耻辱吧……还不算各大城市开放记录……电视剧都不敢这么拍的狗血,却被这个男人带着到处吃喝玩乐炫耀着,直到最后看出这个女人想要得到物质上的东西才撤回,女朋友曾经说过一句话,能把电话抢过去骂我,没有被睡过哪来的勇气……如果不是这个女的把照片发给我,可能我才是最后一个知道睡没睡的吧……只是我高看了实际就是一个捡垃圾的而已……
求助,本人因为家暴,离开婆家,老公没有给一分钱,我出来的路费都是和别人借的,女儿的学费也是我申请的紧急救助金,我带着三岁的女儿来到娘家店里打工,因为娘家有弟弟,弟媳,我来这里本来也是为难,但我妈不忍心我漂流,留我在店里打工,弟弟有一个将近四岁的儿子,很调皮,也很爱打人,因此总是和我女儿打架,我女儿也是那个挨打的,我有时候实在没办法会吼弟弟的儿子,为此,有很多争执。爸妈夹在中间很为难,今晚,我女儿和弟弟的儿子打闹,女儿不小心打碎了两瓶大窑饮料,弟弟就开始开骂了,然后我说我买单,结果我妈用她手机扫码买单了,弟弟还是不依不饶,说是到头来买单的钱还是自家的,然后让我带着女儿滚出去,骂我妈说,让我留在这里,他们不得安宁,所以我带着女儿离开了,我现在迫切需要一份工作,什么都能干,脏活累活都能干,希望好心人帮我转发,帮帮我
太恶心了!上海,王先生在店里买了一包榨菜,在家放了两天以后,这天拆开食用,快吃完的时候,发现榨菜里面有一个类似脚指甲盖的异物。
王先生表示自己比较喜欢吃这个牌子的榨菜,所以经常买。这次买了榨菜以后,跟往常一样,拿出来配主食吃。差不多快吃完的时候,王先生忽然发现榨菜里面有一个异物,他用手拿出来仔细一看,这个东西呈月牙形状,又比较扁平和宽大,靠近边缘的地方还有一个洞,很像我们平时剪下来的脚趾甲。
联想起咸菜用脚踩出来的说法,王先生顿时感觉有点恶心。他打电话给生产榨菜的厂家,想反映一下问题,却一直没有人接听电话。王先生十分气愤,便将此事发到了网上。之后,有厂家的人员联系到王先生,向他表示了歉意。同时,她也就王先生吃出来的东西到底是不是脚趾甲,做出了解释。
厂家人员表示,王先生发现的这个东西并不是脚趾甲,而是榨菜的茎。对方声称,榨菜的外壳有很硬的茎,这种茎是嚼不动的,哪怕用手拉扯也扯不坏,再加上颜色是青中带一点绿色,所以非常像脚趾甲盖。
对于厂家的解释,网友们各有不同的态度,有网友表示,这确实很有可能是榨菜的外茎,也有网友表示,厂家没有拿出确切的证据,实在非常难以让人信服,建议厂家做一个检测来证明其是榨菜的茎。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检验合格证明等有关情况。
王先生作为消费者,有权知道自己在榨菜中吃出来的类似指甲盖一样的异物,到底是什么东西。王先生可以就此问题,要求榨菜厂家对这块类似脚趾甲盖的东西做一份检测。如果真的检测出是指甲盖,根据相关法规,榨菜厂家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如果经过检测认定,王先生从榨菜中吃出来的真的是指甲盖,那么榨菜厂必须承担对王先生的赔偿责任,赔偿给王先生1000元。
目前,该榨菜厂家还没有对王先生吃出来的这块异物进行检测,厂家先对王先生道了歉,并表示愿意给王先生再寄一些榨菜作为补偿。
在日常生活中,从食品中吃出异物的现象屡见不鲜,而店家往往会对这些异物做出各种解释。作为消费者,我们有权要求店家经过检测以后,再给出合理的解释,如果涉及食品质量的问题,则可以要求商家承担赔偿责任。
王先生从榨菜里吃出的类似脚趾甲盖的异物,你认为是什么东西呢?
王先生表示自己比较喜欢吃这个牌子的榨菜,所以经常买。这次买了榨菜以后,跟往常一样,拿出来配主食吃。差不多快吃完的时候,王先生忽然发现榨菜里面有一个异物,他用手拿出来仔细一看,这个东西呈月牙形状,又比较扁平和宽大,靠近边缘的地方还有一个洞,很像我们平时剪下来的脚趾甲。
联想起咸菜用脚踩出来的说法,王先生顿时感觉有点恶心。他打电话给生产榨菜的厂家,想反映一下问题,却一直没有人接听电话。王先生十分气愤,便将此事发到了网上。之后,有厂家的人员联系到王先生,向他表示了歉意。同时,她也就王先生吃出来的东西到底是不是脚趾甲,做出了解释。
厂家人员表示,王先生发现的这个东西并不是脚趾甲,而是榨菜的茎。对方声称,榨菜的外壳有很硬的茎,这种茎是嚼不动的,哪怕用手拉扯也扯不坏,再加上颜色是青中带一点绿色,所以非常像脚趾甲盖。
对于厂家的解释,网友们各有不同的态度,有网友表示,这确实很有可能是榨菜的外茎,也有网友表示,厂家没有拿出确切的证据,实在非常难以让人信服,建议厂家做一个检测来证明其是榨菜的茎。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检验合格证明等有关情况。
王先生作为消费者,有权知道自己在榨菜中吃出来的类似指甲盖一样的异物,到底是什么东西。王先生可以就此问题,要求榨菜厂家对这块类似脚趾甲盖的东西做一份检测。如果真的检测出是指甲盖,根据相关法规,榨菜厂家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如果经过检测认定,王先生从榨菜中吃出来的真的是指甲盖,那么榨菜厂必须承担对王先生的赔偿责任,赔偿给王先生1000元。
目前,该榨菜厂家还没有对王先生吃出来的这块异物进行检测,厂家先对王先生道了歉,并表示愿意给王先生再寄一些榨菜作为补偿。
在日常生活中,从食品中吃出异物的现象屡见不鲜,而店家往往会对这些异物做出各种解释。作为消费者,我们有权要求店家经过检测以后,再给出合理的解释,如果涉及食品质量的问题,则可以要求商家承担赔偿责任。
王先生从榨菜里吃出的类似脚趾甲盖的异物,你认为是什么东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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